余金成居士: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直解 3

  玖、通釋名題     《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  今依天台宗,五重玄義,解釋經題。謂釋名,顯體,明宗,辨用,判教相。     一、釋名     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是一經之名題,為十卷宏文之綱要。如衣有領,舉領縷縷皆齊,如網之有綱,提綱眾目皆張。全經要義,盡攝於題,欲明經中要旨,須明經題之總綱。「佛心」、「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異於諸經,故名別題。經之一字,同於諸經,故名通題。諸經別名雖多,然古德判定,不出七種。謂人、法、喻、三單、三雙,具足一。  第一、以人為名。譬如《佛說阿彌陀經》、《維摩詰所說經》等。佛、阿彌陀佛、維摩詰居士,均是人名。  第二、以法為名。如:《涅槃經》、《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等。涅槃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均是佛所說的法。  第三、以喻為名。如:《梵網經》。  第四。以人法為名。如:《佛說仁王般若經》,是佛對十六個國王,即人王而說的。佛和人王都是人,而般若是法,所以是以人法為名。  第五、以法喻為名。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般若波羅蜜多是法,心是比喻。  第六、以人喻為名。如《菩薩瓔珞經》。菩薩是人,瓔珞比喻莊嚴之意,所以是以人喻為名。  第七、以人法喻為名。比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方廣是法,佛是人,華嚴是喻。比喻證得大方廣之果佛,其因地要修十度萬行,如花層層開放,以莊嚴果上功德。  以上是佛經的七類命名。前三種或以人、或以法、或以喻為名,均是單數,是單名。後四種或以人法、或以法喻、或以人喻、或以人法喻為名,均是複數,是複名。  《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  《佛心經》是本經正名,因《普遍光明清凈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佛說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金剛頂瑜伽最勝秘密成佛隨求即得神變加持成就陀羅儀軌 》、《大隨求即得大陀羅明王懺悔法》,與本經部類相同。故名為《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亦有人簡稱《佛心心經》。  以現代文法,此經名可句讀為:  《佛心經 | 品亦通 | 大隨求陀羅尼》  今釋名,先釋「佛心經」三字。     「」字,以下約名,約義,約德,約喻,約教,約觀心,約因緣,約本跡,約六即,約時處,十義釋之。   (一)約名:佛名有通有別,通具十號。  (1)、如來,是仿同先德號:以今佛出世,如先佛再來故。  (2)、應供,堪為福田號:以佛惑盡德圓,堪受眾生供養故。  (3)、正遍知,遍知法界號:以實智證理究竟為正知,以權智通達法界事相因果為遍知,權實不二,名正遍知。  (4)、明行足,是果顯因德號:明謂智慧,行足謂諸福德,福慧二嚴,成無上道,以顯因中福慧雙修故。  (5)、善逝,善往菩提號:眾生背覺合塵,來去為善惡業緣所牽,不得自由,故曰不善;諸佛菩薩來時乘願而來,去時自知時至而去來去自在故曰善逝。  (6)、世間解,達偽通真號:以其了達世間諸法,相妄性真故。  (7)、無上士,調御丈夫,攝化從道號:但求自利下士自利兼他曰中士,廣修六度萬行曰上士,二行究竟,萬德具備名無上士。佛為無上士,能調伏眾生心猿意馬,攝化從道,謂之調御丈夫。  (8)、天人師,應機受法號;以佛為三界導師,四生慈父人天不以為師故。  (9)、佛,三覺圓明號:亦名覺悟歸真號,以佛自覺萬法唯心,心外無法,且以此理遍覺一切眾生,二利成就,修證究竟故。  (10)、世尊,十界獨尊號:以佛智為十界之最,佛德為世間所尊故。以上十號通於諸佛謂之通號。至於佛之別名,各各不同,如娑婆教主,號釋迦牟尼極樂教主,名阿彌陀;過去佛,名迦葉未來佛,名彌勒等。今說此佛心中心大法者,正是娑婆教主釋迦牟尼佛。釋迦譯為能仁,牟尼譯雲寂默;能是般若,仁是慈悲寂默法身,佛以三德立名,故曰釋迦牟尼。  (二)約義:佛是覺義,三覺圓明故。佛是光明義;心有智光,身有常光故。佛是真實義;破妄歸真故。佛是安樂義;常樂我凈故。佛是大富義;聚無量功德法財故。佛是威德義;攝諸邪魔外道故。佛是希有義;懸遠值遇難故。佛是最尊義;九界聖凡所共尊故。佛是清凈義;無諸垢穢故。佛是甚深義;功德智慧,深邃無底源故。佛是廣大義;心包太虛,量周沙界故。佛是自在義;攝物利生,無不自在故。佛是莊嚴義;福慧二嚴,身相圓滿故。佛是吉祥義;所到之處吉祥故。《華嚴經》天王贊佛:「迦葉如來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佛是過量義;凡小心思,所難測量故;《華嚴經》雲:「有量無量,牟尼總超越」。佛之功德,佛之含義,說之無窮,贊莫能盡。如《普賢行願品》雲:「如來功德,假使諸佛,經不可說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  (三)約德:德謂諸佛利生之功德。佛具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七才八解,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功德。「一一功德、皆雲無盡」華嚴經又雲:「如來一毛功德聚,眾生劫難思議」。《法華經》亦雲:「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又:「如來有無量無邊,功德智慧,力無畏等,諸佛法藏」。又「善哉!迦葉,善說如來真實功德。誠如所言,如來有無量無邊,阿僧祇功德,汝等若於無量億劫,說不能盡」。故知佛德,贊莫能窮。  (四)約喻:諸佛甚多以喻立名,如日光佛,月光佛,日月珠光佛,日月燈明佛,日月明德佛,日月燈王佛,山王佛,海王佛,樹王佛,龍王佛,須彌佛,須彌山佛,須彌光佛,須彌燈王佛,師子佛,師子吼佛,師子游戲佛,師子奮迅佛,象王佛,天王佛,香王佛,旃檀王佛,琉璃光佛等,皆以喻立名。今以喻釋佛義:則佛喻天,以佛大慈大悲無所不覆故。佛喻地,有情無情無所不載故。佛如日,無暗不破故。佛喻月,能除熱惱故。佛如父,能生育眾生法身慧命故。佛喻母,能培養眾生菩提幼苗故。佛喻虛空,究竟清凈無所不容故。佛喻蓮花生死污泥不染,涅槃清水不沾故。佛喻寶王,能生法寶滿眾所願故。佛喻醫王,能治眾生煩惱重病故。佛喻葯王,無病不除故。佛喻樹王,普蔭法界眾生故。佛喻須彌山王,以戒定慧陀羅尼四寶所成故。佛喻海王,佛之境界如普光摩尼香水海,莫能盡其邊際,窮其底源故。佛喻獅王,謦亥彈指,十方世界六種震動故。佛喻龍王,能雨法雨,令大地眾生,皆獲清涼故。佛喻轉輪聖王,以三乘五乘統令大千,法界眾生,皆共成佛道故。佛如大導師,能導眾生,出生死海,至涅槃岸故。佛喻船師,不住生死此岸,不住涅槃彼岸亦不煩惱中流,恆駕大願船,往返生死,入俗利生故。  (五)約教:教謂藏、通、別、圓、四教。轉生滅四諦*輪,是藏教如來。轉無生四諦*輪,是通教如來。轉無量四諦*輪,是別教佛。轉無作四諦*輪,是圓教佛。本 「將心示眾生眾生即佛體」皆指生死涅槃煩惱菩提,是詮無作四諦理。故約教釋,此中該是圓教佛。  (六)約觀心:心謂眾生本具真心,前約名、約教、約德、約義、約喻、釋佛,總不出一心。縱經無量劫修行亦不過顯此真心本具之功德。故馬祖雲:「即心是佛」。若觀心從緣生,無常、苦、空,不凈無我、是藏佛教。若觀心即空,非滅故空,既無自他心境亦無能觀所觀,是通教佛。若觀心,先空、次假、後中、是別教佛。若觀心即空、即假、即中,是圓教佛。  本經詮「執法像法事法我都不為,唯有心法至心實際」即空;經中佛「忽起光明百千日」而「此歡喜光,從心中心生」即假;「微小現十方,俱獲大功德」即中,舉一即三,言三即一,故本經是圓教觀心。  (七)約因緣眾生雖本具佛性,然必假修德方顯,修德因緣,有親有疏,親緣謂自己發心,疏緣謂善友資助。如本師釋尊,初居凡夫,為大光明陶師,因值遇古佛釋迦,發菩提心。初阿僧祇劫,行菩薩道,至毗婆屍佛,共值七萬五千佛,於其中間,一一佛所,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復從毗婆屍佛起,第二阿僧祇劫行菩薩道,至燃燈佛,其間共值七萬六千佛,一一佛所,亦皆供養承事。時燃燈佛,即與授記,將來成佛,號釋迦牟尼。復從燃燈佛起,第三阿僧祇劫行道,至屍棄佛,中間共遇七萬七千佛,一一佛所,承事供養,皆蒙授記作佛,是謂三祇修福慧。復從屍棄佛起,經百劫種相好因,至迦葉佛世,蒙佛授記,一生補處,名護明菩薩。生兜率陀天,於此娑婆世界,賢劫中第九小劫,人壽減至百歲時,降生中印度,迦毗羅維國,母名摩耶,父字凈飯,號名悉達多,十九歲出家,三十歲成道,此約因緣釋佛。  (八)約本跡:本謂本來,跡是示跡。前三祇修福慧,百劫種相好;是本師釋尊,跡門示現之成佛因緣。若約本來,久已成佛,《梵網經》雲:「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法華經》亦雲:「我自成佛以來,甚大久遠,譬如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假使有人抹為微塵,過於東方五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乃下一塵,如是東行,盡是微塵,於其中間,所經國土,若著微塵,及不著者,盡為微塵,一塵一劫,我成佛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法華經開跡顯本,故知釋尊,實已久遠成佛。  (九)約六即:六即之理,遍於諸經。而隋朝智者大師,始發明其名。  (1)理即佛,又作理佛,指一切眾生。蓋一切眾生本具佛性之理,與諸如來無二無別,皆即是佛,故稱理即佛。  (2)名字即佛,又作名字佛。指或從善知識處聞知,或從經卷中見得,而了知此『理性即佛之名之人;此等之人,於名字通達解了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故稱名字即佛。  (3)觀行即佛,指既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進而依教修行而達於心觀明了、理慧相應(即境智相當)、觀行相即之人;此等之人,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言行一致,以證此位,故稱觀行即佛。此位分為五品位,即:隨喜品、讀誦品、說法品、兼行六度品、正行六度品。  (4)相似即佛,指於前述『觀行即』位中,愈觀愈明,愈止愈寂而得六根清凈,斷除見思之惑,制伏無明之人;此等之人,雖未能真證其理,但於理彷彿,有如真證,故稱相似即佛。此位分為十信位。  (5)分證即佛,又作分真即佛。指分斷無明而證中道之位;無明之惑有四十一品,由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位,漸次破除一品無明,而證得一分中道。  (6)究竟即佛,指斷除第四十二之元品無明,發究竟圓滿之覺智者,即證入極果妙覺之佛。  此六佛雖因智(悟)情(迷)之深淺,而有六種之別,然其體性不二,彼此互即,故稱為「即」。六即雖同名為佛,然相去天淵,聖凡有別。若知六而常即,則不生退屈心;若知即而常六,則不生我慢想。本經顯理,是六而即,即而六。六而常即故,即事即理;即而常六故,即理即事。事理圓融,正是究竟即佛。  (十)約時處:時通三世,謂過去、現在、未來。處通十方,謂東、南、西、北、四維、上、下。十方三世,無不有佛。本經所談之佛,既非過去迦葉佛,亦非未來彌勒佛;既非東、南、西、北、四方,亦非四維上下,而是中央娑婆國土本師釋迦牟尼佛。今釋尊雖已入滅,然其所說法寶,尚在人間塔寺所供,皆釋尊舍利,及其聖像;故得謂之現在佛。  十義釋畢,歸納言之,經題之「佛」字,非獨指釋迦牟尼佛,乃十方三世一切佛之簡稱。      「」字,心有多種——有草木心、肉團心、緣慮心、精要心、真如心。  (一)、草木心乃指草心、花心、樹心等無情之物,但有生長,毫無作用。  (二)、肉團心,屬生理物質,即五臟六腑之心,但有形質,全無知覺。  (三)、緣慮心,即吾人現前見、聞、覺、知、對境攀緣發生分別思慮之妄心,此心有明了意識、獨頭意識二種差別。明了意識,同前五識,俱時而起,緣五塵境界又名五俱意識;獨頭意識,緣法塵獨影境,即前五塵落卸影子二種意識,俱有分別,又名妄相心。  (四)、精要心,是為取喻,如中心、心要等,但取其義,沒有實質。  以上所說四種心,除借喻精要心的意義之外,余者皆非本經所取,本經題其所取者,即第五真如心。即人人本有,豎窮三際,無有初後,橫遍十方,無有邊涯之實相般若真心;為萬法總持,乃眾生佛性。     「經」是通題。梵語修多羅,或蘇怛覽、譯善語教,或名契,或名經,古德合稱名之為契經。契有契事、契理、契教、契機之分。經有出生、顯示、湧泉、繩墨、結鬘等義。  事謂佛以方便權智,說因果修證等法,皆與事相相應,謂之契事。  理是佛以實智,所說第一義理,如富樓那贊佛:『大威德世尊,善為眾生,敷演如來第一義諦』是名契理。  聖是十方諸佛,釋尊降生娑婆說法利生,與十方佛無二無別。如華嚴經諸菩薩說完住、行、向、地。有十不可說佛剎微塵數諸大菩薩,同名法慧,同名功德林,同名金剛幢,同名金剛藏等,贊曰:『善哉善哉,汝等佛子所說真實不虛;我等國土,亦說此法,乃至文字名句亦同。』是名契聖。  機是眾生之根機,眾生根機雖大小不一,然依經修行,無不得益,是名契機。  依佛經修行,能出生一切善法因果,是出生義;  佛所說經,能顯示世出世間事理因果等法,是顯示義。  佛說經教,一一字中總一切法,含無量義;如水之泉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湧泉義。  佛經詮理,能令眾生,分辨邪正,知因識果,去惡修善;如木匠之繩墨,能定曲直,知所取捨,是繩墨義。  以線穿花成鬘,作裝飾品,謂之結鬘;佛經能貫串事理因果,令不散失,是結鬘義。  此外經尚含有舟航,葯王,威德,莊嚴安樂希有,等義。  《金剛經》雲:「我所說法,如筏喻者」,眾生佛法修行,能渡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故經是舟航義。  世間葯物,可治色身生理之病;佛所說法,能治慧命心理之病,眾生依經修行,能遠塵離垢,康復法身慧命,故經是葯王義。  眾生誦經持咒,能降魔制外,諸患不侵,故經是威德義。  又誦經持咒,能得福慧二嚴:『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是則名為,香光莊嚴。』故經是莊嚴義。  又經咒功德,能斷惑證真,獲自受用,常樂我凈,故經是安樂義。  《法華經》雲「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譬喻優曇花,一切皆樂愛,時至乃一出。」又「佛所說法,譬喻大雲,雨一味雨,潤於人花,各得成實。」故知不獨《法華經》希有,一切佛經皆為希有。  又經喻日喻月,喻水,喻鏡,如路亦如門。  以依經修行,能破一切煩惱暗故喻日;  能除一切煩惱執,故喻月;  能盪除一切煩惱污垢,故經如水;  能照徹邪正,明辨事理,故喻鏡,  能直趣菩提,歸還寶所,故經如路;  能入法王室,繼法王位,故如門。  若依字義,則經者、經也、法也、常也。意謂佛所說經,不但示人法度,軌則,更能示人成佛證果之正途。此法則,此正途,諸佛同由,萬聖共臻;古今不改,歷劫常新,故謂之經。  綜上所述,若本《佛心經》經題之「心」字作「精要心」解釋,是為人喻立名,若作「真如心」解釋,是為以人法立名,實際此「心」字,含義甚廣,故也可為人法喻立名。     「佛心經」講畢,先解「大隨求陀羅」六字,再釋「品亦通」三字。     「大隨求」,梵名maha^ -pratisa^rah! ,音譯作摩訶缽羅底薩落。乃觀音菩薩之變身。具名大隨求菩薩,略稱隨求菩薩。系密教胎藏界曼荼羅觀音院中之一尊。觀音菩薩之變身別名也。念此菩薩,誦其真言,則隨眾生之求願而施與,故稱大隨求。其形像,身呈深黃色,有八臂,作貢高無畏狀。其右第一手持五鈷跋折羅,其餘三手依次持鎊鉾、寶劍、鉞斧鉤;左手四臂依次持蓮華、梵筴、寶幢、索,坐於蓮華上。密號與願金剛。種子為揬(pra)或傆(hu^m!),各代表此尊之眾德及大日之分德。其隨心真言為:唵(om!)跋羅跋羅(bhara bhara)三跋羅三跋羅(sam!bhara sam!bhara)印捺哩野(inariya)尼戌馱寧(vis/uddhane)吽吽(hum! hum!)嚕嚕(ruru)左黎(cale)娑縛賀(svaha^)。誦其真言,可息諸災、滅罪障,一切願求皆得滿足。     陀羅尼」,華譯為總持,即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佛地經論》五捲雲「陀羅尼者:增上念慧,能總任持無量佛法,令不忘失。於一法中,持一切法;於一文中,持一切文;於一義中,持一切義。攝藏無量諸功德故;名無盡藏。此陀羅尼,略有四種。一、法陀羅尼,二、義陀羅尼,三、咒陀羅尼,四、能得菩薩陀羅尼。如瑜伽論廣說其相。雲何唯於一法等中,普能任持一切法等?謂佛菩薩,增上念慧不思議力,自心相分,一法相中,現一切法。文義亦爾。又能示現無量無盡功德法門。見分自體,亦具無邊勝功能故;任持一切,令不忘失。如是念慧不思議力,名陀羅尼。」     「大隨求陀羅尼」,梵名maha^ -pratisa^ravidya-dha^ran!i 。又作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大隨求無能勝陀羅尼、隨求即得真言。略稱隨求陀羅尼。指消滅一切罪障,破除惡趣,隨所求得福德之陀羅尼。  此陀羅尼之字句,諸經所載不同,明本不空譯《普遍光明清凈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載列二九○句,寶思惟譯《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高麗本列二五○句,明本列二五二句。內容可分三段,首段揭示歸命諸佛菩薩三寶之理,次段敘說隨求菩薩拔濟一切眾生所有罪障、恐怖疾病,而令身心安樂、所求圓滿。末段宣示受持陀羅尼者可得諸天、龍、神等之守護,與一切如來之護念。  關於其靈驗,據《普遍光明清凈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所載,迦毗羅大城中,羅侯羅童子仍於其母耶輸陀羅胎內時,母曾投火坑;時,羅侯羅以憶念此陀羅尼故,火坑頓成蓮華池。又摩伽陀國王施願手無子,以此陀羅尼書帶於其夫人頸下而終償宿願。此外,於隨求菩薩感應卷三,更載有各種有關之靈驗,要之,聽聞受持讀誦、書寫、傳布大隨求陀羅尼,可得:火不能燒、毒不能中、降伏鄰敵、破無間獄、除龍魚難、產生安樂、免除王難等諸種功德。     「品亦通」,乃指本經品目章節,與大隨求菩薩其他經典、行法相通。如本經「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羅尼」與《佛說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之心中心咒、《金剛頂瑜伽最勝秘密成佛隨求即得神變加持成就陀羅儀軌之心真言相通,本經「菩提心契」即《大隨求即得大陀羅明王懺悔法》之「懺悔印」,本經「一切佛心中心大陀羅尼」亦為「大隨求陀羅尼」之心中心咒,其功德力用亦相通不二,故本經經題為《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     二、       顯體     一切大乘經典皆以實相為經正體。「實相」,於本經名:「心中心」,也即如上所釋,第五真如心。即人人本有,豎窮三際。無有初後。橫遍十方。無有邊涯之實相般若真心;為萬法總持,乃眾生佛性。  何故名為「心中心」?佛於本經言「同諸佛無印可故,同諸如來無所得故,一切諸相亦無見故,守慎諸根無舍離故,使諸魔怨不得便故,能遮魔王諸道路故。以是因緣,名心中心」。  須知佛立此「心中心」之名相,初破緣慮妄想心不可得,次破真心亦不可得,何以故?《楞嚴經》曰「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中論》雲:「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若對妄立真,真外有妄,乃至有印可、有所得、有所見皆是塵勞妄想。  然於此真、妄以及一切分別對待,言語思維,皆不可得、不可印、不可見之時,亦有學人墮落無為深坑,於百尺竿頭,未能更進一步。故佛說心中心,接引學人,即此不可得、不可印、不可見亦不住,而虛靈不昧、了了常知者,正是一切佛心中心。其義如《圓覺經》雲:「諸幻盡滅,覺心不動」;「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行人若能現量親證,則知此心中心,亘古至今,真常不遷,不生不滅,本經言「我此心中心,常於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如是定慧力,是佛住處、是佛行處、是佛定處、佛思惟處、佛覺悟處、佛行道處、佛決定處。」  又此心中心離一切相而遍一切法,離一切相故,般若大火聚,四邊不可觸。能離虛妄之相,即見實相。遍一切法故,盡十方世界,是沙門一隻眼,山河大地,全露法王身。譬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故相外無性,性外無相。  又心中心具恆沙功德故,作用廣大,隨染緣現六道;隨凈緣現四聖,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全體是用,全用是體.具造百界千如,而不可言其有。究竟了不可得而不可言其無。     三、         明宗     前顯體是約法身,今明宗則著重般若般若有三:一實相般若,即法身;二觀照般若,即實智;三文字般若,即權智。本經之宗,屬於實智,以不分別之實智,與不生滅之理體相應,即名如來。若但隨分相應,是名菩薩聲聞緣覺,是相似相應;若不知根本,錯亂修習,別成天魔外道,是全不相應。  本經依咒印為法,速證心中心,圓成果地修證,方名究竟相應。故知本經之宗,是速證心中心為宗。     四、 辯用     用有宗用,用用之分;若以速證心中心,是宗;則救護十方眾,於法無所得是用。  本經依咒印為修法至究竟妙覺,則為宗用,如經言「能令諸魔生大慈故,能令諸法隨應現故,能令諸佛不離故,能令諸菩薩眷屬故,能令諸金剛施威力故,能令諸天眾常擁護故,諸大葯叉羅剎成助法眾故,能令一切諸大鬼神歡喜故,能令所持誦者等佛力故、等佛心故、等佛智故、等佛威故,能令持者心所為作無不辦故,能令所有障難皆斷絕故,帝釋梵王常扶持故,能令一切直至菩提無退轉故,世間所有事業自明了故,乃至過去、未來、現在一世界有通無通、有智無智、有賢無賢,盡歸伏故。」此十八種作用,皆為宗用。  成佛後從體起用,廣利群生是用用;每會說法,皆令聞者,轉迷為悟,轉凡入聖是用用;如本經「諸菩薩等從地而起,即有赤色雲現,雨諸一切細末栴檀之香,灑大眾身。次雨香水,浴諸大眾。浴大眾已,應時即得此通自在。得自在已,具修此法,經七日已,普同佛身」皆是用用。  而用用中,有出世用有入世用;法會大眾,「應時即得此通自在」,是出世用,佛傳隨心陀羅尼,其中求財、召呼、求雨、除病等等是入世用。     五、.判教相     上以賢首國師三時五教論本經藏乘分攝,今以天台智顗之五時八教論本經教相。五時華嚴時,喻為牛初乳;鹿苑時,喻為酪味;方等時,喻為生酥味;般若時,喻為熟酥味;法華涅槃時,喻為醍醐味。  今按此經,若依通五時,其義理因緣,通於前後。  如本經實具十玄,性海圓融,應屬華嚴會(詳見上文藏乘分攝)。本經亦講七菩提分、八聖道,則屬鹿苑時。若據彈斥經義,應屬方等會。本經雲:「爾時阿難於其悶中,心有少省,強自意持,即起問毗盧遮那言:世尊,其此光者唯說諸佛耶?佛言:是,善男子,唯佛能知。雖有菩薩,未同佛見。」此皆彈偏斥小,意令舍小入大之文。  佛於般若時說諸法皆空,淘汰大小別見之執情,本經雲:「自身不見苦,於法無所得」應屬般若會。  佛成道後四十餘年,見眾生根機漸熟,遂於靈鷲山說法華八年,開方便之權門,顯一乘之真實,並授二乘作佛之記,此為法華時。又臨入滅之一日一夜間,為現前之弟子與末代之眾生涅槃經,謂一切眾生悉具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易之真理,此為涅槃時。法華涅槃二經皆說大乘教,又同配醍醐味,故共一時。佛於本經,直指佛心真常,眾生即佛,與會大眾,得佛授記。應屬法華涅槃會。  若依別五時,本經經義要旨,則屬判歸法華涅槃會。  八教:謂頓、漸、秘密、不定,化儀四教;及藏、通、別、圓,化法四教。  頓教中有部相之分:謂華嚴了義大教,令諸菩薩,頓解頓證是頓教部;修行不立階次,一超直入,縱然小乘,亦可初修,便證四果,無須經歷初二三果,是頓教相。  漸教亦有部相之別:若以阿含為漸初,方等為漸中,般若為漸後,詮義由淺入深,如登高山,如入大海,從卑至高,由淺至深,名漸教部。若漸次修行,歷住行向地,位位深入,名漸教相。  秘密亦分部教:一切陀羅尼咒,是秘密部,同於佛前聞法,由於根性不等,得益各異,互不相知,名秘密教。  得益雖殊,彼此互知,名不定教。若頓若漸,若秘密若不定,皆無體用,但有化儀,名化儀四教。  藏教以阿含為經藏,毗尼為律藏,阿毗曇為論藏;詮生滅四諦理:謂此是苦,逼迫性;此是集,招感性;此是滅,可證性;此是道,可修性。是有苦集可斷,有道可修,有涅槃可證。必以所修道法,滅除世間苦集二諦,而生起出世涅槃寂滅之法,謂之生滅四諦。正化二乘,傍教菩薩;三人同行,證果各殊,名藏教。  通有二義:一指利根,通後別圓;鈍根通前藏教。二是共不共般若,通於三乘行人,詮無生四諦理:謂諸法緣生,當體即空;既無苦之逼迫相,亦無集之惑業相;五陰諸法,本自不生,今亦不滅;雖曰修道,然能修所修,同一真空,本無生滅,謂之無生四諦正教菩薩,傍化二乘,三人同行,共證空理,名通教。  別教之教、理、智、斷,行、位、因、果,既別於藏通,亦別於圓教,詮無量四諦理。謂苦有無量,二種生死不同故;集有無量,五住煩惱不同故;滅有無量,諸波羅蜜不同故;道有無量,恆沙佛法不同故;謂之無量四諦。純教菩薩,不兼二乘。別教行人,修次第三觀,先觀因緣即空,證真諦理;次觀因緣即假,證俗諦理;後觀因緣即中,證中道理。此隔歷三諦,次第修證,中道不具諸法佛性超出二邊,故名但中。  圓教詮法界圓融之理,以事理相即,五陰諸法無非藏性,故無苦可舍;塵勞妄想,本來清凈,故無集可斷;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故無道可修;煩惱菩提生死涅槃,故無滅可證;謂之無作四諦。唯教利根菩薩,顯圓三諦理,圓修圓證,名圓教。前三皆權,唯此屬實,共名化法四教。  本經於化儀四教中;亦頓亦漸,亦秘密亦不定。以其頓修頓證,一超直入,故屬頓教。以六印一咒,輪修證取,屬漸教。壇城神咒,是密教。法會大眾,聞佛說法,皆得自在;唯阿難潛然憂愁狐疑不決,是不定教。  於化法四教中,本經七菩提分、八聖道是藏教;「自身不見苦,於法無所得」是通教;六度四攝、十二相貌是別教;本經所詮,教理行果,無一不是圓教。故知此經,具化儀四教,而於化法四教中,正屬圓教,兼攝藏通別三。  【唐】 三藏菩提流志 奉詔譯  「唐」中國歷史朝代之一,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全盛時期佛教於唐朝達到了鼎盛階段。  三藏 藏即含藏之義也。三藏即修多羅藏、、毗奈耶藏、阿毗達磨藏,謂經律論三。各含文理。故名三藏一大乘經藏經。法也。常也。謂《華嚴經》等諸大乘經。唯談法界中道之理。詮示大乘菩薩修行證晨之法。是名大乘經藏。二大乘律藏律即法也。謂《梵網經》等經。唯制大乘菩薩所持之戒。是名大乘律藏。三大乘論藏論即論議。謂起信等論。唯決擇詮辯大乘菩薩修證之法。是名大乘論藏。  菩提流志」(562~727)梵名bodhiruci 。意譯作覺愛。初名達摩流支(梵dharmaruci ),南天竺婆羅門出身。天資聰睿,十二歲出家,師事婆羅奢羅外道,通曉聲明、數論,又通陰陽歷數、地理天文、咒術醫方等。年六十始悟釋教之深妙,隱居山谷,修習頭陀。又從耶舍瞿沙學三藏,未及五載,皆悉了達,遍臨諸講肆。唐高宗遙聞其雅譽,遣使迎之,長壽二年(693),至長安。則天武後厚禮之,敕住洛陽佛授記寺,同年譯出佛境界、寶雨等十一部經,中宗神龍二年(706),移住長安崇福寺,譯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一字佛頂輪王經等。又繼玄奘之遺業,譯大寶積經,歷經八年,遂畢其功,新譯二十六會三十九卷,新舊合有四十九會一二○卷。後辭譯業,專事禪觀,壽過百歲,道業不虧。開元十年(722),入住洛陽長壽寺。十五年九月絕飲食葯餌,而神色與平常無異,十一月五日奄然示寂,世壽一六六(另一說為一五六)。帝追贈『鴻臚大卿』,謚號『開元一切遍知三藏』。師所傳譯凡五十三部一一一卷,為唐代譯經之雄。  「奉詔譯」即指菩提流志法師奉唐朝皇帝命,翻譯此經。按法師生平,此經估計為唐高宗或唐中宗時期譯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