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所被機宜 本經雖詮圓教理,然非獨被圓頓機,而是三根普被,利頓全收。如經說「過去諸佛心,未來及現在,中及菩薩等,及於諸天身,下愚凡夫類,能持我此心,速證無生忍,更不住世間。菩薩聲聞眾,及餘四果等,上及於諸佛,無不由是生。」 伍、能詮體性 教體,是如來教法所依之體。本經阿難贊佛偈「善哉我師釋迦文,一音遍了大千界」。 讀此可知。釋尊應化娑婆,實以音聲為教體。按照賢首疏《起信論》,「能詮體性」者,略分為四門: 一、隨相門:聲、名、句、文,此四法,互相資助,合為教體。如世間風聲、水聲,無有名、句、文,不能詮理,不成教體。按佛在世,說法度生,是以音聲含名、句、文,乃攝假從實,得成教體;如來滅後,紙墨之教,是為名、句、文,乃以體從用,亦得成教體;今當通取四法聲、名、句、文。為教體。 二、唯識門:「唯」遮外境,「識」表內心。按照萬法唯識之旨趣,一切教法,亦不離識。(1)、本質教:乃是如來鑒機既定,應以何法得度,即從凈識現起,為眾生說。(2)、影像教:即聽者之識,托彼本質教上,而現文義之相,為已所緣。本質教,如印章上之文字;影像教托彼所成,如石印所印之文字。二皆不離識,故以唯識為教體。 三、歸性門:性即真如。以上識心無體,唯是真如。以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凈名經》雲:「無離文字,而說解脫」亦此門意耳。此經五陰之色陰,十二處之眼色處、耳聲處,十八界之眼識界、耳識界,一一皆歸如來藏妙真如性,故聲、色二教,皆以歸性為教體。 四、無礙門:即前三門,心、境、理、事,圓融無礙,交徹相攝,而成四無礙法界。隨相門屬境聲名句文屬色聲之境。,唯識門屬心,合之成心境無礙;又前二門屬事,歸性門屬理,合之成理事無礙;又前二門事之與事,隨相不礙唯識,唯識不礙隨相,塵剖出大千經卷,一塵如是,塵塵皆然,則屬事事無礙。 此經四義交徹,四相無礙,三藏圓融,故以無礙為教體。 陸、所詮宗趣 一經所宗名宗,宗之所歸名趣。宗是修行之指標,趣乃修成之果趣。賢首國師立宗有十: (一)我法俱有宗:三界凡夫,內執身心為實我,外執器界為實法;物我既立,是非蜂起,貪嗔禍患,遂由是生。六祖雲:「有我罪則生,忘功福無比」信然。 (二)法有我無宗;小乘聖人,於五陰四大,求我了不可得,因悟我空;但仍執五陰四大為實法,故曰法有我無。 (三)法無去來宗:根性較前稍利者,不但了知五陰無我,且知五陰法中,過去已滅,未來未至,唯有現在,謂之法無去來。 (四)現通假實宗:知過去法不可得,未來法亦然,即使現在諸法,亦通假實。如六根六塵六識,是依五陰建立,但有假名,而無實體,唯五陰法實有。 (五)俗妄真實宗:謂三界生死諸法,是俗諦;出世涅槃,是真諦;俗諦生滅,虛妄不實;唯出世涅槃,方真實有。 (六)諸法但名宗:不惟俗諦虛妄,但有假名,即真諦亦然。生死涅槃,但有假名,而無實體。此宗通大小乘,為利根小乘入大乘之初門。 (七)三相空有宗:此依解深密經而立。三相謂:依他起,偏計執,圓成實。唯識宗立此為三性。謂色心二法,皆依他幻有,假而不實,故曰依他性空。眾生不解,橫起我法二執,名遍計執。若知依他幻有,遍計本空,一切法如空華水月,內無人我,外無諸法,二執不起,契證真如,名圓成實。此純屬大乘。 (八)真空絕相宗:謂心性妙理,一法不立,一塵不染,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名真空。無我人眾生壽者,法及非法是名絕相。此屬大乘,純顯般若,依《楞伽經》及《勝鬘夫人經》等經而立。 (九)事理無礙宗:事謂十法界,一切名相,有生滅去來之法。理謂諸法本體,不生不滅之理。一切法本空,故事不礙理;體能隨緣,故理不礙事。此亦名藏性緣起宗:以藏性清凈本然,但能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以隨緣不變故,事不礙理;以不變隨緣故,理不礙事。此屬大乘了義之教。 (十)圓融具德宗:承前事理無礙,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帝網珠、互攝互融。如一室千燈,彼此無礙,是名圓融。此宗依華嚴大致而立,為十宗之最。 綜前十宗,初屬凡外所執。二至五宗,是小乘法。六宗通於大小乘,第七宗已去,純屬大乘。本經通則同具十宗;局則限於後四。 如經中諸天仙鬼神魔眾,作種種法,屬我法俱有宗。聲聞緣覺,金剛密跡,屬二至六宗。「佛今悲愍入慈心三昧」,屬三相空有宗。「執法像法事法我都不為,唯有心法至心實際」, 離一切相,妙性圓明,是真空絕相宗。經中:「佛身即凡體,德力等十方」是即事即理;佛「忽起光明過百千日」而「此歡喜光,從心中心生」即理不礙事;「我此心中心,常於我前,我未出世此心出世,我未受生此心受生,我未得定此心先定」是真如隨緣不變,即事不礙理。此皆屬於事理無礙宗。經中「微小現十方,俱獲大功德」「 將心示眾生,眾生即佛體」是顯圓融具德宗。 概括而論,本經依咒印為法,速證心中心為宗;救護十方眾,於法無所得為趣。 柒、修證階差 鍛煉薰陶謂之修,行成契理謂之證。修有正修邪修;證有分證滿證。本經中十種行持、十二相貌、印契咒語等等,皆正修;諸咒仙作種種法以及邪執法像、法事等皆是邪修。正修中復分真修與緣修。若未見道,經中七菩提分、八聖道、十善、六度、四攝,乃至六印一咒等皆是緣修。經中舍諸方便,單刀直入「唯有心法至心實際」,方名真修,以見道故。本經揀邪修顯正修,揀緣修顯真修。 本經中諸咒仙揀邪修,菩薩、金剛、聲聞揀緣修。「如法依我佛心取佛心法」是顯正修真修。 藏教初二三果名分證,四果名滿證。通教見地已去,至菩薩地,共五位名分證,佛地為滿證。別教初地至等覺為分證,妙覺為滿證。圓教住行向四加行,十地,等覺,共四十五位,名分證,妙覺為滿證。若論究竟,藏通二教,唯有似證,尚無分證;別教唯有分證,而無滿證。唯獨圓教妙覺,方是滿證。本經中「速證佛地,得如佛身」,正是真修滿證。 捌、部類品會 部類有通有別,通則凡詮三身、三大、三諦,皆屬本經攝;皆與本經部類相似故。別則獨指《普遍光明清凈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經》、《佛說隨求即得大自在陀羅尼神咒經》、《金剛頂瑜伽最勝秘密成佛隨求即得神變加持成就陀羅尼儀軌 》、《大隨求即得大陀羅尼明王懺悔法》,與本經部類相同。本經不分品,且從始至終,俱在俱焰彌國金剛山頂,故不分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