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成居士:佛心經品亦通大隨求陀羅尼直解 8

  第四、如來母契(又名金剛母,亦名菩薩母,又名諸佛教母,亦名諸法母,亦名諸印母,又名自在天母又名契持母,亦名總持母)  先以左右二手合掌,二小母指交屈入掌中,二頭指鉤取二小母指頭,二大母指,並押二頭指中節,二無名指直豎,頭相捻,苾二中指向二無名指後亦相捻,四指頭齊,合腕成。其座須結跏,亦得驗,小聲陰誦前咒。  結跏」,又作結加趺坐、結跏跗坐、跏趺正坐、跏趺坐、加趺坐、跏坐、結坐。即互交二足,結跏安坐。《白傘蓋大佛念誦法要》之『勇健坐』,即同於此。諸坐法中,結伽趺坐最安穩而不易疲倦。又稱交一足為半跏趺坐、半跏坐、半跏、賢坐;稱交二足為全跏坐、本跏坐、全跏、大坐、蓮華坐。此為圓滿安坐之相諸佛依此法而坐,故又稱如來坐、佛坐。  其坐法即雙膝彎曲,兩足掌向上之形式,可分為降魔、吉祥二種:  (一)先以右足壓左股,後以左足壓右股,二足掌仰於二股之上,手亦左手居上,稱為降魔坐。天台禪宗等顯教諸宗多傳此坐。  (二)先以左足壓右股,後以右足壓左股,手亦右手壓左手,稱為吉祥坐。密宗亦稱之為蓮花坐。如來菩提樹下成正覺時,身安吉祥之坐,手作降魔印。此多於密教中行之,蓋以右足表示佛界,左足表示眾生界。以右足壓左足,乃佛界攝取眾生界,眾生界歸佛界之意,即表示生佛不二之義。多用於修法中之增益法或息災法。  此言若欲修持如來母契,須結跏而坐,則更得驗,小聲默誦前咒。     若有男子女人,欲持此契者,心念十方諸佛七遍,然後當結此契。     此言若欲修持如來母契,心念十方諸佛滿七遍,然後結契。     其契每於大月十五日,結此契持得萬遍,十方世界所有自在法門應身即現,乃至三十三天須至即至,更無滯礙。     「大月」指農歷有三十天的月份,若於每個大月十五日,結此如來母契,持咒萬遍。則十方世界所有自在法門,隨心應身即現,乃至三十三天須至者,隨心即至,毫無滯礙。     諸佛長生,我亦長生;諸佛成道,我亦成道諸佛度人,我亦度人;諸佛無礙,我亦無礙;諸佛化身,我亦化身;諸佛法身,我亦法身諸佛放光,我亦放光諸佛寂定,我亦寂定;諸佛三昧,我亦三昧諸佛說法,我亦說法諸佛不食,我亦不食;乃至種種諸佛所作之事,皆悉能為能作。     此言修持如來母契,可同佛長生、成道、度人、無礙、化身法身放光、寂定、三昧說法不食乃至其餘種種事業,皆能為能作。     何以故?為於此中是八種母故,及八自在故,諸佛常說八自在故。我從此而生,更無別處。有此契即能攝八方自在之力。一一方界皆有八方,一一方皆有八種隨心。     八種母」,即金剛母,菩薩母,諸佛教母,諸法母,諸印母,自在天母,契持母,總持母。  自在涅槃所含常、樂、我、凈四德中,『我』乃自在無礙之義大我如來法身具足八種大自在故稱八大自在我。又作八自在、八變化、八神變。即:(一)能示一身為多身。(二)示一塵身滿大千界。(三)大身輕舉遠到。(四)現無量類常居。(五)諸根互用。(六)得一切法無得想。(七)說一偈義,經無量劫。(八)身遍諸處,猶如虛空。然諸經所說略異。  此言修持如來母契是八種母,能長養一切功德智慧、法要,如八種自在。佛所證八大自在功德皆由此而生,有此契即能攝八方自在之力。每一方界皆涵蓋八方,每一方向皆有八種隨心。     何等為八?一變化隨心,二慈悲隨心,三救苦隨心,四說法隨心,五逆順自在隨心,六攝諸要契自來相逐隨心,七所有諸毒令向善,得至佛身無退轉隨心,八世間所有果報福德,能施即施、能割即割、能修即修、須成即成、須破即破隨心。     此言修持如來母契可得八種隨心之內涵。     男子等,如是隨心事中,一一皆有百十恆河沙隨心事,不可具說。若有求者,但於晨朝,結契求之,無不可逐[1]若不果者,諸佛妄語     此言修持如來母契可得八種隨心,若詳細言之,八種隨心中一一皆有百十恆河沙隨心事之多。若有求者,可於晨朝,結契求之,無不隨意而得。若不得果者,則是諸佛妄語。     若有男子女人,欲持此契者,欲求佛位者,欲求菩薩位者,欲求金剛位者,欲求天神位者,欲求現十方者,欲求生西方者,欲求下方自在生者,欲求十方自在生者,欲求世辨無缺短者,唯當至心思惟自念事,日持千遍,七日之間,即能得至。一離世界,更不往來。     此言修持如來母契,若有所求,如欲求佛位,欲求菩薩位,欲求金剛位,欲求天神位,欲求現十方,欲求生西方,欲求下方自在生,欲求十方自在生,欲求世辨無缺短等等,當至心思惟自念事,日持千遍,七日之間,即能得至。一離世界,更不往來,如不似初果須陀洹需七返人天,二果斯陀含一返人天。     何以故?為同佛身得佛神通故,為同佛心得佛慈故,為同佛眼得佛見故,為同佛力得佛持故,為同佛行行世間故,為得佛印親印受故,為得諸佛同變化故,為得法身諸魔外道自降伏故。     為何修持如來母契可隨求如意此言八種緣故同佛身即同佛證果德三身,故亦得佛神通佛心即同佛證悲智具足佛性,故亦得佛慈;同佛眼即同佛照破諸法實相,故亦得佛見;「同佛力即同佛之力用,故亦得佛持;同佛行即同佛普渡眾生,故行世間得佛印即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雲親印受;除此以外,修此如來母契,可得諸佛同變化,得佛法身而諸魔外道自降伏。     何以降伏?見二身唯見一身,見無二佛唯見一佛故。     如何降伏諸魔外道?佛言「見二身唯見一身,見無二佛唯見一佛」,「二身」、「二佛」指妄想分別,此為諸魔外道之根本。「一身」、「一佛」皆指此妙明真心,一實相印,無二無別。《法華經》:「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但修此如來母契,悟本真心,佛亦不立,諸魔外道更無處安身,故名之為降伏。舍此而修,皆屬諸魔外道。     男子,當知此契,唯佛與佛乃能記持,非諸聖也。唯諸菩薩願力滿者乃能記持,非初心也,非諸金剛。佛受與者然始憶持,非小通也。     此句極力讚歎如來母契之珍貴稀有。唯佛與佛乃能記持,而非諸聖。唯諸菩薩願力滿者,得證佛果,乃能記持,而非初心,亦非諸金剛。須佛親授予,然後始能憶持,而非小通可得。     男子等,若將此契,十方世界所有通靈,無不識知,無不攝受,無不頂禮,無不歸從,無不加護,十方如來無不印可。寧於百億恆河沙數世界,諸有大地盡皆滅沒,諸須彌山王末為微塵,復有佛身遷轉不定,當知此契不可說,無有定相。何以故?豈有諸佛遷轉身也?當知此契諸佛執持,非菩薩手。若有菩薩不從佛受,能行此契,無有是處。若有金剛,不從佛受,能得此契,亦無是處。盡於世界雖有諸天不得見聞。何以故?佛不受故。     此言若修此契,十方世界所有通靈,無不識知、攝受頂禮、歸從、加護,十方如來無不印可。寧有百億恆河沙數世界,諸有大地盡皆滅沒,諸須彌山王末為微塵,復有佛身遷轉不定,而此契不可說,無有定相。  何以故?諸佛法常住,豈有遷轉身也?此契乃諸佛所執持,非菩薩手。此契乃佛授,菩薩、金剛,若不從佛授,能得此契,無有是處。佛若不授,盡於世界,雖有諸天亦不見聞。     男子,當知此契,欲同諸力無有校量。若能至誠持經三日,大地震動如佛出世,日月光明自然不現。何以故?為此力故。     此言修此如來母契可得大力用,若能至誠修持經三日,大地震動,如佛出世,日月光明自然不現。     男子,我此印契,久事我者即來付囑,同我心者我亦付囑,具大慈悲我亦付囑,長養法性我亦付囑,能度眾生直至菩提我亦付囑,依我經教記持在心我亦付囑,能為眾生作決定者我亦付囑,能使眾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為作制約,不令退失,我亦付囑。     此言如來付囑如來母契之八種要求條件,即「久事我者」、「同我心者」、「具大慈悲」、「長養法性」、「能度眾生直至菩提」、「依我經教記持在心」、「能為眾生作決定者」、「能使眾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為作制約,不令退失」。  久事我者」,即經久事佛,事佛有三種(一)、魔弟子事佛,謂魔弟子雖受佛戒,心樂邪業,不信正道,不知有罪惡之報,假名事佛,常與邪俱。(二)、天人事佛,謂天人受持五戒,行於十善,至死不犯,篤信罪福因果,常念正法。(三)、佛弟子事佛,謂佛弟子奉持五戒,廣學經法,修習智慧,知三界苦,心不樂著,欲得解脫,行於六度不貪身命,不為邪業。  「同我心者」,即同佛覺悟心,清凈心,無住心。  具大慈悲」,拔除一切眾生苦惱,給與快樂的廣大無邊之大慈悲心。《觀無量壽經》:「以觀佛身故,亦見佛心。諸佛心者,大慈悲是;以無緣慈攝諸眾生。」  長養法性功德善根,生長養育也。  能度眾生直至菩提能濟度眾生,直至無上正覺。  依我經教記持在心聞佛說法,記存在心,而不暫忘。  能為眾生作決定者能以智慧觀察諸法,善能揀別真偽,而不謬取虛偽。  能使眾生修行戒行、所有魔事為作制約,不令退失能使眾生持戒、制約諸種魔事不生,不令退失。以上皆堪受大法。     男子,當知此契佛額上光,結持之百遍,舉至額際,即能放光。善男子,當知此契如來心,結契持百遍,自得佛心。善男子,當知此契如來眼,持契百遍,舉至左眼即同佛見,舉至右眼即同菩薩見,舉至眉間即同金剛不壞神通自在見。善男子,當知此印如來神通變化,結契持之百遍,舉至左膊,即同如來無邊身,身通(變)化自在,觀見眾生在於身中;舉至右膊,即運轉大地在於身中。善男子,當知此契即是如來神足無礙故,結契持百遍,上下八方應時示現,皆有七步蹤跡。善男子,當知此契同於如來語,持契百遍,舉至於口,所說法要同如來音,無有礙滯,皆合契經。善男子,當知此契如來頂輪,結契持之百遍,能與惡業眾生作大福田,善業眾生證果受記。當知此契,假使一切諸佛同時出生,此契神力如諸佛力。善男子,當知此契不可思議     此言如來母契之種種不可思議作用。如能放光、得佛心、同佛見、同菩薩見、同金剛不壞神通自在見、同如來無邊身,身通(變)化自在、運轉大地在於身中、神足無礙、同如來音、作大福田、證果受記等等妙用。     若於願持者必須珍重,勿妄宣傳與諸非人。何以故?我自保護故。若傳非人,即同謗我。若謗我者,必無出離。若不出離,雲何得見十方諸佛雲何得聞十方諸佛名字?更何得見諸佛法身?諸佛永劫更無護念,一落地獄,過十恆河沙劫始得出生。雖得出生,經百千劫,受無目身。當知此契,必須記持,勿輕用也。受法懺悔,除難救苦,攝障度人,降魔止毒用。縱有輕小事意用此法者,多不成就,自當失驗。若能依此,諸驗自成,不假別持。使我廣說,句義重疊,遍於大地,猶亦不盡。記之不輕。     此言如來母契莫妄傳與非器眾生,否則罪如謗佛,得大惡報。且除非受法懺悔,除難救苦,攝障度人,降魔止毒等大事,勿輕用此契,否則不靈驗     第五、如來善集陀羅尼契(亦名攝菩薩契,亦名攝一切金剛藏王法身契,亦名集一切陀羅尼神藏契,亦名集一切威力自在契)  先以左右二手合掌交,二中指右押左於掌中,二大母指左押右各捻本中指如環,二無名指二小指並豎頭相捻,二頭指捻二無名指上節文成。若善男子女人等,欲持此契,先當於晨朝時,至心稱念三世諸佛,面向十方說三歸依法,清凈澡手嗽口,然結此契,閉心靜坐     此言若修如來善集陀羅尼契,應於晨朝時,至心稱念「南無三世諸佛」,面向十方說三歸依法,凈手嗽口,然後結契,閉心靜坐。     十方佛語心中自了,一一思惟,證諸佛心諸佛言音,從此而出。言音既出,十方世界所有陀羅法門,及一切陀羅尼神,及百萬億金剛藏王、百萬億世界菩薩摩訶薩,及諸佛陀羅尼藏、龍藏、日藏、月藏、地藏阿修羅藏、伏藏、寶藏諸佛秘藏,乃至諸佛有一慈悲藏等,自然開發,皆自現前,如雲玉雨花遍徹十方世界,所有陀羅尼藏即自了達。得了達已,一切陀羅尼法取用無滯。     佛語為佛之言語也。《金剛經》曰:『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修此契可自了十方佛語,證諸佛心。一切佛之言語,皆從此佛心而出,「陀羅尼」是總持,即總一切法,持無量義。  陀羅尼藏」真言陀羅尼之法藏,亦稱秘(密)藏。五藏中此為最上醍醐之教法,據之而立真言宗。  修此契之功德利益可使所有陀羅法門,及一切陀羅尼神,及百萬億金剛藏王、百萬億世界菩薩摩訶薩,及諸佛陀羅尼藏、龍藏、日藏、月藏、地藏阿修羅藏、伏藏、寶藏諸佛秘藏,乃至諸佛有一慈悲藏等,自然開發,皆自現前,如雲玉雨花遍徹十方世界,所有陀羅尼藏即自了達。得了達已,一切陀羅尼法取用無滯。     若善男子等,欲持此法,須燒檀香、熏陸香、沉香等,須凈衣服,所發誓言:我今持此契法,普為一切眾生。設此誓已,即結此契,持至一百八遍,即有一諸佛化身為百億神,各嚴器仗及諸眷屬圍繞咒者,及百億神軍、百億鬼軍、百億諸天仙眾、一切水火風天所有精祇變怪無不來集。既雲集已,問言:何欲所作我不違逆,能為即為,所須七寶千子隱形法式及王化四天得大威力,所至之方自然調伏。若有不順之者,以契指之,應時契上化出兵眾,身持火焰,前後照徹過十方世界,一一兵身皆長千尺,縱廣正等轉輪聖王四天下。     此言欲持此法,須燒檀香、熏陸香、沉香等,應凈衣服,並發誓言:「我今持此契法,普為一切眾生。」然後持至一百八遍,可召集一切諸佛化身為百億神,各嚴器仗及諸眷屬圍繞咒者,及百億神軍、百億鬼軍、百億諸天仙眾、一切水火風天所有精祇變怪無不來集。聽命調遣,能為即為。  七寶千子」,轉輪王於輪寶之外,具六種之寶,合有七寶,又具足千子。長阿含六卷轉論聖王修行經曰:『一金輪寶,二白象寶,三紺馬寶,四神珠寶,五玉女寶,六居士寶,七主兵寶。千子具足,勇健雄猛。』  「王化四天 又作護國四王、四大天王、四王。即持國(東方)、增長(南方)、廣目(西方)、多聞(北方)四天王。此四天王須彌山四方之半腹,常守護佛法,護持四天下,令諸惡鬼神不得侵害眾生故稱護世,又稱護國。  「所須七寶千子隱形法式及王化四天得大威力,所至之方自然調伏」此句言修持此法可使轉輪聖王隱身護佑,及可得四大天王威力加持,故所至之方自然調伏。  若有順從者,以契指之,則應時從印契上化出無數兵眾,身持火焰,前後照徹過十方世界,每一兵身,皆長千尺,其縱、廣、正等同轉輪聖王及四天王。     用此契欲得法藏,持契在心,即有持陀羅尼王,為說法要,自然開解。     法藏有兩重含義,(一)、法,謂法性;藏,為含藏。佛法藏、如來藏,意指如來藏中含攝無量之妙德。(二)、法,教法之意;藏,含藏之意。指佛陀所說教法;以教法含藏多義,故稱法藏。或指含藏此等教說之聖教、經典等;經典含藏眾多之法門故有此稱。  若學人得法藏,持契在心,即有持陀羅尼王,為說法要,自然開解。     若降惡獸,以契指之,應時契上即有五師子現,惡獸自然弭伏。如來昔於摩訶陀羅國,降護財狂象,用此契力。     此言若此契可降伏惡獸,修法時,契上能現五獅子可使惡獸自然調伏。如來昔於摩訶陀羅國,降護狂象,即用此契力。  《佛本行經》<降象品>第二十五載:「爾時世尊,游王舍城,行福眾生,地為大動,諸佛瑞應,奇異感變,欲入城時,皆為顯現。爾時調達,懷毒害心,覺佛入城,瑞應悉現,齎嫉速詣,王阿闍世,為詐誘進,教使逆惡,汝篡父王我當殺佛,俱共照照,猶如日月。  飲王以偽辭,飲象以醇酒,象得醉酒狂,鳴吼如雷震,即時放醉象,賓士來向佛,譬之暴冥風,來欲滅佛燈,猶如劫盡風,欲壞滅世間,健如金翅鳥,怒如閻羅王佛心堅不傾,不為象動搖,猶如摩羅山不為海風動,突來至佛前,即到屈足禮,攝伏心著地,喻塵遇暴雨,如從赤雲中,日光晃然明,昱昱譬流星,墮於異山頂,從袈裟雲中,放右臂光明,暉曜照大象,如日加黑山,德相手觸象,象即時醒寤,猶如炬明現,晦冥退卻縮,象霍然醒寤,意即得安足,猶如神仙咒,觸虺毒即除,象即時屈伏,自歸佛足下,佛時顯光明,如日出山崗,時調化醉象,教令種善本,化應度者已,即還到精舍。」     若欲移動山嶽,結此契,咒一千遍,以契指山三遍,指地三遍,於時地藏及金剛際,遍其山下湧出。金剛擲著他方,一切眾生無覺知者。如來放光動地,當用此契。若有災疫流行,惡風暴雨難禁制者,當結此契,咒經七遍,輪轉三匝,災疫停息。若有持一切陀羅尼久用功夫,不得效者,當結此契在於頂上,得至最勝,其力即成,更無擁滯。     此言修此契可移動山嶽、放光動地、禁制流行災疫、惡風暴雨,成就一切陀羅尼效力。     男子等,如來神力從此而生如來契法住此而出。過去諸佛所有契集法藏從此集。諸佛所攝菩薩、金剛神力,及諸天仙,一切外道能為伏事者,皆以此契攝持。若一切法有諸眾生不決了者,亦結此契,指此人心自然了達。諸佛菩薩、金剛所行神通人不知者,皆用此契。     此言此契功德可生如來神力,可出如來契法,可集過去諸佛所有契集法藏,可攝持菩薩、金剛、及諸天仙一切外道,可助眾生了達一切法,乃至諸佛菩薩、金剛所行之種種人不知神通,皆用此契。     男子,各見所有一陀羅尼,自證功力,動大千界,不得此契能了知者無有是處。     此言修此契能了知一切陀羅尼功力、境界     如我此契縱持諸法多有犯觸,但得此契不懼犯觸,亦無退散。一切諸聖,上及諸佛下至種種隱形、種種幻化,常來供養,常持此契,所有福力共諸佛等。     「犯觸」,《論衡·譏日》:「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然修此契不懼各種犯觸,亦無退散。且得福力共諸佛等。     若修無上菩提之人,當持用有力。諸餘貪詐小心勿妄宣傳,縱傳無效,即起謗法。     此言發心為無上菩提者,修持此契,必將得力。若心存貪婪狡詐噁心者,非為法器,不宜傳法,縱修亦無效,反使其謗法。     男子,當知此契是諸佛之身,能攝諸法自宣通故。善男子,當知此契以如來身,能攝諸聖來作輔故。善男子,當知此契如來心,攝諸藏門在意中故。善男子,當知此契如來身,能攝一切菩薩金剛護世間故。善男子,當知此契如來身,能令一切大神世間故。     此極力讚歎印契功德殊勝,為如來身、如來心,能攝諸法、能攝諸聖、能攝諸藏門、能攝一切菩薩、金剛、大神。     男子,我此契即始一付囑,我此契即流注貧下諸眾生手,其此眾生是我菩薩隨念所生,得菩薩記,我始付囑。     此言學人從修印契之始,即使該學人為貧賤窮困眾生,亦為佛菩薩隨念所生,得授菩薩記。     善哉善哉,善男子,寧說諸佛淫慾身,莫輕此契,必須護持。何以故?豈有諸佛淫慾行不?諸佛若無淫慾,當知此契必同諸佛。若持此契,縱造地獄因墮於地獄,令地獄內諸受罪者應念生天,無有一人及受罪苦。釋迦如來現病,入於地獄救諸眾生,當用此契,更無餘契能與此等。若使我說,劫劫相續,說不可盡。記之,不輕異。     此言莫輕此契,必須護持,若持此契,縱墮地獄,亦令地獄罪苦眾生,應念生天。釋迦如來現病身,入於地獄救諸眾生,常用此契,更無餘契能與此等。此契功德,歷劫說之不盡。     第六、如來語契(亦名敕令諸神契,亦名敕令魔王外道契,亦名聞不忘契,亦名善說語秘門契,亦名同一切眾生言音契,亦名一切逆順而說無能違契,亦名一切言音無錯謬契)  先以左右二手合掌,以左右二無名指、二小指叉於掌中,即以二大母指左押右,捻二無名指小指甲上,二中指、二頭指並豎直申,總拆開二分許成。  若善男子女人,得此契時,或得聞時,或得見時,其人身上所有積劫重障難自然消滅。     此言得此契,或聞或見,可使其人自然消滅累劫重障。     一切法要及非法要,出語讚歎即成實故。所出言音敕召諸事,告令十方,應時十方同知聞故。心中所須諸法,但口告言:我須此法,我須此力,我須此寶,我須此葯,我須此食,若有一切所須,但凈心結契誦咒至一千八十遍,所須之物,應令即有,所持物神自然奉送。     此言修此契,出語讚歎,即得成實,敕召諸事,十方知聞,若有所須,但凈心結契誦咒至一千八十遍,所須之物,應令即有。     男子等,若有三十三天聞此語音,謂如來語,即來供養。十方葯叉羅剎鬼神等噁心磣害者,聞此言音,毒心即除,雖在十方,即自求哀,發弘誓願,我乘佛教更不敢作惡。下方世界諸金剛藏,聞此言音,踴出金剛座,扶持此人安其座上     此言修此契,能使三十三天前來供養;能使十方葯叉羅剎鬼神消除毒心,求哀發願,不敢作惡;能使諸金剛藏護持。     維摩詰取東方金剛座用此契力,多寶如來從下方發來用契力。     維摩詰取東方金剛座」,維摩詰經》<不思議品>「爾時長者維摩詰文殊師利:仁者游於無量千萬億阿僧祇國,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師子之座?文殊師利言:居士!東方度三十六恆河沙國,有世界須彌相,其佛號須彌燈王,今現在。彼佛身長八萬四千由旬,其師子座,高八萬四千由旬,嚴飾第一。於是長者維摩詰神通力,實時彼佛,遣三萬二千師子座,高廣嚴凈,來入維摩詰室,諸菩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見!其室廣博,悉皆包容三萬二千師子之座,無所妨礙,於毗耶離城,及閻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見如故。」  釋迦佛於此透露,維摩詰居士於其時取東方金剛座即用此契力。  「多寶如來從下方發來」,妙法蓮華經》<見寶塔品>「爾時釋迦牟尼佛。見所分身佛悉已來集。各各坐於師子之座。皆聞諸佛與欲同開寶塔即從座起住虛空中。一切四眾起立合掌一心觀佛。於是釋迦牟尼佛。以右指開七寶塔戶。出大音聲。如卻關鑰開大城門。即時一切眾會。皆見多寶如來。於寶塔中坐師子座。全身不散如入禪定。又聞其言。善哉善哉。釋迦牟尼佛。快說是法華經。我為聽是經故。而來至此。爾時四眾等。見過去無量千萬億劫滅度佛。說如是言。嘆未曾有。以天寶華聚。散多寶佛及釋迦牟尼佛上。」  釋迦佛於此說明,多寶如來從下方前來聽聞法華經》即用契力。     出言即得,更無疑滯。何以故?以佛言音遍十方故,以此言音同諸佛言音無有二故,以此言音同佛常決定故,所有諸法口所宣說即同記持無錯謬故,念念不退同佛記持常不闕[2]故,言所出音一切眾生若得聞者皆解了故,是語非語口所說者如諸法音一切眾生皆信受故,所說教令眾生記持不忘失故,縱有非語使諸眾生將為正法能護持故,有諸眾生失念失心說錯教命我此言音能令得本心正定故,所習法要能令眾生聽聞故,所說言音無違越故。     此言修此契,若有所求,出言即得,更無疑滯。為何有如此神效?佛於此解釋十二種緣故,即因佛言音遍十方,修此契則此言音同諸佛言音,同佛常決定,同佛記持無錯謬,同佛記持常不闕,而且所出言音一切眾生若得聞者皆可了解,一切眾生皆能信受,所說教令眾生皆記持不忘失,能使諸眾生護持正法,能令眾生本心正定,能令眾生聽聞所說言音無違越。     男子,若持此法,若行若坐或住或卧,先念三歸,然後結持此契,得滿百日,一切語言無不解了。若能至心不解了者,一切諸佛便為妄語     此言修此契,不管行坐住卧,先念三歸,然後結契,得滿百日,可了解一切語言。     使我喻此契力,無喻可喻,無比可比,乃至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聖,無有能知此契力者,持之得通,不知根際。我今雖說而有付囑,亦不知根際。當知久遠佛力,遞相付囑,遞相承受,遞相印可,遞相授記。     此言此契威力巨大,無可言喻,無可相比,三世諸佛,遞相付囑、承受、印可、授記,持之得通,然無有能知此契力者,亦不能知此契首創根際。     如上之事,從自在心中語契出生,不可輕用。記之,慎之慎之!初心眾生勿令見我如上印法,難可度量,消息不得輕用小小之事若有用者,令人失驗。縱慾用時,量事大小。     此言如來語契不可輕用,否則失驗,此契難可度量,故亦勿令初心眾生如上印法。  


  [1] 逐,疑為「遂」字  [2]闕=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