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士強教授:《大藏經綱目指要錄》義例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義例

陳士強

《大藏經綱目指要錄》,簡稱《大藏綱目》、《指要錄》,北宋崇寧三年(1104),東京(開封)法雲禪寺住持惟白集。收入日本編《法寶目錄》第二冊。名為八卷,其中卷二、卷四、卷五、卷六、卷七各分上下卷,實為十三卷。

撰者惟白,靖江人。嗣圓通秀公(見《佛祖歷代通載》卷十九),曾於建中靖國元年(1011)撰《續傳燈錄》三十卷,徽宗賜序。

《指要錄》是現存最早的一部《大藏經》解題著作。自唐智升的《開元錄》問世以後,藏經的選取范圍已經基本確定,依錄抄寫作為寺藏已成常事。然而藏經浩瀚,初學者茫然不知入手處,為了便於尋檢披覽,於是就出現了索隱、解題一類的著作。據《佛祖統紀》卷四十三載,北宋建隆五年(案:建隆只有三年,「五」當是「三」字,即公元962年),右街應制沙門文勝奉敕編寫了《大藏經隨函索引》六百六十卷,雖然從它的卷數來看,很可能是眾經要鈔,內容過於繁冗,但它卻是第一部根據《大藏經》的編排次序(即「隨函」)編寫的佐助閱藏的纂要著作。其後九年,即開寶四年(971),宋太祖敕高品、張從信往益州雕大藏經板,從此,《大藏經》不僅有手抄本,而且出現了第一個木刻本,民間輾轉雕印,藏經的流通也就更廣了。為了適應這種新情況,宋仁宗天聖二年(1024),在詔賜天台教文人藏的同時,慈雲遵式編撰了《教藏隨函目錄》,敘述諸部著作大義(見同書卷四十五),這便是木刻板《大藏經》的提要(已佚)。在相隔了八十年之後,出現了惟白的這部《指要錄》。

《指要錄》無序跋題記。作者在書末《大藏經綱目指要錄五利五報述》敘編集始末道:

崇寧二年癸未春,得上旨游天台。中秋後三日,至婺州金華山智者禪寺,閱大藏經。仲冬一日丁丑,援筆撮其要義,次年甲申仲春三日丁未畢之。計二十餘萬字。(第771頁上)

作者認為編集這一藏經提要,有「五利」:

一、宗師提唱者,得隨宜開覺故。何謂也?向上玄樞應乎大器,俯狥情性在乎順機,故弘宗闡教,以方就圓,須假博聞,待乎來問。故集斯錄,益真接化,貴言有稽,古道取信於人也。

二、法師講演者,資闡明訓徒故。何謂也?傳教者宜談妙義,聽習者專咨實理。一部微言,必有所證,或引經律論文,或考疏鈔傳記,略無所據,義理難信。故集斯錄,緩急證其駕說,使有端緒也。

三、樂於注撰者,助檢閱引文故。何謂也?作歌頌者,贊揚妙道。述疏鈔者,發揮聖言。臨文引據,一事一緣貴出典章,制不妄故。故集斯錄,以待伸紙操筆而無凝思也。

四、有緣看藏者,易曉品義故。何謂也?出家佛子,若曾聽經論,或參問知識,則一覽聖教,其義瞭然。既未然者,不了法味,則空益疲勞。故集斯錄,俾見大旨,然後披文,乃深入法藏也。

五、無因披教者,知藏要義故。何謂也?在家菩薩居仕宦者,致君澤民,職務駢冗。處黎庶者,家業縈繁,公私逼迫,以故無因披閱藏教。設若有暇,何處取經?故集斯錄,使人人知其法義,家家有大藏因緣,資乎種智而脫死生也。(第771 頁中)

這里所列舉的藏經提要的五項作用中,比較重要的是第四、五兩項。簡而言之,藏經提要的作用,主要在於撮舉經旨大意,以利於學者深入閱藏而已。

《指要錄》解題的對象是《開元釋教錄》的人藏經。除有些地方對同本異譯的幾個譯本的前後次序,作無關緊要的調換以外(因為書中往往是將這些譯本在一起寫一則題解的),所解經典的分類及排次均同《開元釋教錄》。並且在每卷之前列出該卷的目錄,所解之典一般只標題名和卷數,而將譯作者當作已知的事實來考慮,故大多數經典不署人名。

《指要錄》的編次和內容是:

卷一、卷二上下、卷三、卷四上下、卷五上下等八卷為大乘三藏(經律論);卷六上下、卷七上下等四卷為小乘三藏;卷八為聖賢傳記,並附作者寫的《禪教五派宗源述》和《大藏經綱目指要錄五利五報述》二文。所解說的經典據卷八所說「總五千四十餘卷四百八十帙,以《開元釋教錄》為准。」(第768頁中)實際上並沒有達到這個數字,因為《開元錄》中列入的有些經典,《指要錄》中疏漏未解。如小乘中原有後漢安世高譯的《長阿含十報法經》二卷,東土賢聖傳中原有唐義凈撰的《別說罪要行法》一卷和《護命放生軌儀》(或雲《軌儀法》)一卷,在《指要錄》中則未見。因此算上新添的唐金陵沙門惠炬(當是「智炬」)的《寶林傳》十卷、宋道原的《景德傳燈錄》三十卷、駙馬都尉李遵勖的《天聖廣燈錄》三十卷和惟白本人所撰的《建中靖國續傳燈錄》三十卷等四部,《指要錄》也只收一千五十部(據每經前的數序),低於《開元錄》入藏錄所收一千七十六部的數目。「其餘隨藏添賜經傳三十帙,未人藏經二十七帙,天下寺院藏中或有或無,印經官印版卻足,故未錄略在。」(同上)也就是說,除此之外,隨藏添賜的經傳,《指要錄》未加解說。

《指要錄》的主要特點是解題詳悉。無論是大部經典還是小部頭經典,無論卷數的多寡,一般都逐卷解說(內容重疊者除外)。

大部經典中以《大般若經》的卷帙為最巨,解說的份量自然也最大。《指要錄》中光此一部的解說就佔了一卷半(卷一全卷和卷二上之前部分)。茲以此經為例,看《指要錄》對大部經典的解說方式

一、經前總敘一經大略。「《大般若經》,總部四處十六會說。傳此方入藏者七百一十卷,前六百卷,唐三藏玄奘法師在玉華宮重譯。西明寺僧玄則述十六序冠十六會,明其旨也。太宗皇帝御制《聖教序》,高宗皇帝作《聖記》。」(卷一,第571頁上)並對此經的全稱《大般若波羅密多經》的字義加以註解

二、解經時依循一經科例。《大般若經》和《大寶積經》(四十九會)、八十卷本的《華嚴經》(七處九會)都是按「處」(說法的場所、地點)和「會」(集會的次第)編纂的。每一處包括一會或若干會,也就是說在同一地點可有一次或若干次集會;每一會又包括一卷或若干卷的內容佛經中的章節稱為「品」,因此,每一卷可有一品或數品,也可以數卷合一品。《指要錄》就是依照經典原來的會、卷、品的層次結構依次解說的。有的在一會所包括的卷目的終結部分進行概述,如《大般若經》中的鷲峰山第一會的概述,是放在第四百卷解題之後的;有的在一會的起首部分進行概述,如逝多林第七會、八會、九會,他化自在天宮第十會,逝多林第十一會、十二會、十三會、十四會,鷲峰山第十五會、白鷺池側第十六會;有的則在起首部分有前敘,終結部分有後語,呈呼應狀,如鷲峰山第二會、三會、四會、五會、六會。從這些對會的簡介文字中,可知《大般若經》的前六會(卷一至卷五百七十三)的品目和義理大多相同,重複之處極多。而後十會(卷五百七十四至卷六百)似沒有這種情況

三、解經完畢作小結。如謂《大般若經》「卷帙雖多,研其義例,始自色心,終乎種智,止於八十餘科耳。」(卷二上,第599頁上、中)

此下便附出「般若八十餘科名相並注」,敘列《大般若經》所提到的重要名詞術語,如五蘊、四緣、十二因緣六度二十空、四諦、四靜慮、八解脫四念處、八聖道支、菩薩十地、十八不共法、四果等,並摘引龍樹《大智度論》的解釋附註於下。其他大部經典雖然沒有附列一經提到的名相,有些也沒有前敘和後語,但依循一經科例進行解說,是與《大般若經》相同的。

至於從大部(亦稱根本、本母)經典中派生出來的別生經,或者同本異譯的經典,《指要錄》一般採用參見的解題方法,以避免重複。如卷三在《平等覺經》四卷(後漢支讖譯)、《阿彌陀經》二卷(吳支謙譯)、《無量壽經》二卷(曹魏康僧鎧譯)下僅雲:「已上三經與《大寶積經》無量壽會同本」(第617頁上),而不說具體的內容。因為《大寶積經》已經逐會逐卷地進行了解說,到那裡一查,三經的大意自然能夠了悉。卷四下先解《孔雀王經》三卷(唐義凈譯),說:

娑底比丘,蛇咬足痛,阿難白佛,乃說大孔雀神咒往救。由是彌勒諸天諸龍等各說神咒。(第652頁下)

次列《孔雀王經》一卷(案:《開元錄》卷十二謂「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近人考證有謂東晉帛屍利蜜多譯)、《金色孔雀咒經》一卷、《大金色孔雀咒》一卷(案:上二經均失譯,《開元錄》附秦錄)《孔雀經》(案:《指要錄》失落卷數,《開元錄》卷十二作「二卷」,謂「梁扶南三藏僧伽婆羅譯」),雲「已上四經前經同本。」(第653頁上)

但有些經典即便是同本異譯,為使讀者直了知悉,《指要錄》也分別摘敘大意。如卷五下解《轉識論》說:

轉為眾生,轉為法身,一切所緣不出二種相也。能緣即阿賴耶識,果報識六識,一切有為法依止種子也。(第688頁上、中)

解《顯識論》說: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一顯識,二分別識也。與前《轉識論》同本。」(第688 頁中)

此二論均為梁真諦所譯,據《開元錄》卷七所說,《顯識論》實是《無相論》中的「顯識品」,而《轉識論》又出於《顯識論》。在這里,兩本俱解。又如同卷解《無想思塵論》說:

令六識外塵境起時,思量分別,析為鄰虛,漸入無相,合虛空也。(第689頁下)

解《觀所緣緣論》(亦作《觀所緣論》)說:

明眼耳等五識,以外境為所緣。意識為能緣。今論俱非,無實體故,此非理等義也。(同上)

此二論實為印度大乘瑜伽派論師陳那一部著作兩個譯本,前者為真諦所譯,後者為玄奘所譯,《開元錄》卷十二已指明「二論同本異譯」,《指要錄》的作者考慮到一般人對瑜伽派經論不大熟悉,故二本俱述。

至於單本獨譯,既非大部別生,又無重譯,《指要錄》均依既定的逐卷解說的原則處理。

《指要錄》在解題之外,尚有二事值得注意:

一、在《圓覺經》(見卷四下)和《楞嚴經》(見卷五上)解題之末,特別強調了此二經的重要性,贊揚了唐圭峰宗密對《圓覺經》的疏解,宋長水子璿裁治洛陽興福寺愨法師、荊渚振法師金陵法師、資中允法師四家科注,所作的《楞嚴經疏》。以此說明《圓覺》、《楞嚴》二經不只受到禪宗的尊崇,同樣受到其他宗派的重視。

二、在一千四十部經典解說完畢,並回答了「天竺祖師傳法偈頌、讖語、生緣、翻譯在於何時,流通載於何代」的問題之後,撰寫了《禪教五派宗源述》,對禪、賢首、慈恩、南山天台五大宗派的源流作了闡述,並以教義命名之,頗有參考價值

如來在多子塔前,分半座而授手金色頭陀(摩訶迦葉),便傳正法眼,令教外別行,付上根輩。而天竺繼之者二十七世,達磨入於中國傳乎可祖(慧可),至於六代曹溪(慧能)門下,分枝列派,以之今日諸宗師共所提唱者,謂之直指悟心見性宗,乃曰禪門也。

如來菩提場,文殊普賢大士當機啟悟,而後馬鳴、龍樹二祖師,青目、清辨二尊者,洎智光法師次第傳演。中國則帝心禪師(杜順),智儼尊者,賢首(法藏)、清涼(澄觀)二國師,洎圭峰(宗密)定惠廣而序述,以之今日法師共所闡揚者,謂之一念圓融俱德宗,乃曰賢首教也。

如來在鷲峰山,慈氏菩薩(彌勒)啟蒙識智,而後無著、天親二大士護法、難陀二尊者,洎戒賢法師續明斯旨。中國三藏法師(玄獎)、慈恩基師(窺基)大為嗣述,以之今日諸論師共所傳講者,謂之乘法相顯理宗,乃曰慈恩教也。

如來在給孤獨園,優波離躬行性相戒法,而後分諸部類,雞頭寺耶舍尊者,以至諸派嗣續弘持。中國則僧護、惠猷、僧業、僧佑諸高僧,洎澄照宣師(道宣)恢弘細行,以之今日律師共所持守者,謂之行事防非止惡宗,乃曰南山教也。

如來滅後五百年,龍樹祖師傳正法眼,外述《中論》頌,而後青目尊者、分別明菩薩條暢玄義中國則惠文禪師、思大和尚(慧思)、智者國師(智顫),泊灌頂、左溪朗(玄朗)、荊溪然(湛然)三尊者續大玄旨,以之今日諸講師共所發揮者,謂之教法性觀行宗,乃曰天台教也。(第770頁下-第771頁上)

惟白認為,雖然教分五宗,但均出自如來所說,道本一貫也。這好比「塑佛」:「若慈恩教者,如立佛骨筋泥也;南山教者,如裹佛細泥緻密也;天台教者,如安佛五臟內備也;賢首教者,如裝佛金彩色澤也;禪門宗者,如著佛眼珠,開光明也。如是則闕之而不可也。」(第771頁上)這些反映了惟白力主禪教融合的佛教大一統思想

《指要錄》的缺點是:有些經典的解說比較膚淺,沒有撮出要點;有的地方有差錯。如據《開元錄》,《大明度經》六卷(吳支謙譯),本是《大般若經》第四會的同本異譯,而《指要錄》誤作與「第二會同本」(見卷二下);《八正道經》一卷(後漢安世高譯)本是《雜阿含經》第二十八卷的別譯,而《指要錄》誤作出「《雜阿含》三十卷中」(見卷六上);《彌勒菩薩所問經論》九卷(元魏菩提留支譯,《開元錄》作五卷)是釋《彌勒所問經》(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一會)的,《大乘寶積經論》四卷(同譯)是釋舊單卷《大寶積經》(相當於唐譯《大寶積經》第四十三會)的,《寶髻菩薩四*輪經論》一卷(元魏毗目智仙等譯)是釋《大集經·寶髻品》(即《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的,都屬於釋經論,而《指要錄》在解說時脫「釋」字,誤成與本經「同本」(以上見卷五下);另外還將吳支謙譯的《孛經》誤為《學經》(見卷四下)。這些紕誤在讀時不可不加辨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