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丹居士: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  

  印度大乘佛教中觀學派的創始人龍樹菩薩造的《中論》雲:

  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義。

  根據這首偈,即可了知,佛教所謂「性空」,就是由它是建立在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基礎之上的。佛教所說的一切法,是指宇宙中千差萬別的事物所存在的現象。這宇宙的一切現象生起既非本有的,又非常住的,也不是獨存的,更非自成的,而是因緣所形成的,受因果律的支配。

  所謂因緣,因是指主要條件,緣是指輔助條件也就是說世界上無論任何事物生起,必須具備應具的條件。要是生起條件不具備世界就不會有任何東西生起。由於宇宙萬法皆是有賴於因緣的和合而彼此相依相待才形成的,因此,佛教將這因緣所形成的萬物謂之緣起」。換句話說,亦即是事物的形成是靠內在基礎的因和外在條件的緣相依而生起的。例如:一粒綠豆種子,一定要靠水土、肥料、日光、人工等助緣才會抽芽、開花、結果。如果將一粒綠豆始終放在糧倉里或石頭上,再久,再久,不過是一粒綠豆而已。可見,事物生起,緣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

  在《大涅槃經》中,釋迦牟尼佛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即:行善與作惡的報應,如同身體影子一樣,不相舍離。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因果的循環報應,是不會消失的。
  二千五百年釋迦牟尼經過自己高度的智慧分析與深入地實際體驗,揭示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因緣生法」的原理,所謂「諸法無我,諸行無常」,唯其無我無常所以世界是不斷變動的,而不是靜止不變的,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循著因果律而發展,因能生果,果能酬因,因果相生,理法歷然。佛教要普渡眾生,由迷轉悟,去苦得樂,而指出四攝六度、三十七道品等種種法門,便是建立在因果律基礎之上的。

  百丈懷海禪師,是馬祖道一禪師的嗣人。「馬祖叢林百丈清規」,可見他禪門貢獻。  
  一日,百丈師說圓滿大眾皆已退去,獨有一老者逗留未去,禪師問道:「前面站立的是什麼人?」  
  老者答道:「我某甲不是人,實系一隻野狐,過去古佛時,曾在此百丈修行,後因一位學僧問道:『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我某甲回答說:『不落因果!』因此一答語,我五百世墮在狐身,今請禪師代一轉語,以希能脫野狐之身!」  
  百丈禪師聽後,慈悲的說道:「請問!」  
  老者合掌問道:「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百丈禪師答道:「不昧因果!」  
  老者於言下大悟,作禮告辭後,第二天百丈禪師領寺中大眾到後山石岩之下洞內,以杖挑出一野狐死屍禪師囑依亡僧之禮火葬。  
  這是一則有名的公案只為了回答學僧說一句「不落因果」,為什麼墮入五百世狐身?百丈禪師為其轉說一句「不昧因果」為什麼能脫去五百世狐身之苦?其間一字之差,實有天壤之別。問:「大修行的人還落因果也無?」答曰:「不落因果。」此即指有修行的人不受因果報應,這種隨便胡亂的指點,錯矣!差矣!因為任何人都逃不出因果報應之外。百丈禪師的「不昧因果」,實乃至理名言,因為任何修行悟道的人都要「不昧因果」,也就是明了因果法則。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佛典稱之為「一切法」或「萬法」,屬於心理者名「心法」,屬於物理者名「色法」。一切色、心諸法自然生或偶然生,皆從因緣生,故名因緣生法」。「因緣」是「因」,「所生法」就是「果」。一切莫非「緣生」,故一切法不離因果」。

  因果論的重點是「四緣說」: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中論·觀因緣品》:「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得生。」

  一、因緣佛教通常將「因」和「緣」加以區別。從產生的結果來說,親生是因,疏助是緣。這里所講的因緣是說即是緣,名為因緣因緣就是起主要作用的因,是所謂「親因」或「真因」,通常把引生結果之主要條件叫作「因」,次要條件叫作「緣」。因也是眾生條件之一故名因緣」。如竹器以竹為主要條件,竹就是竹器因緣

  二、等無間緣:又稱次第緣。「等無間緣」只在心法」即精神現象中存在。所謂「等」,便是「同等」或是「一樣」;所謂「無間」,便是「毫無間斷」的意思,人心前念為後念生起原因,如無「前念」,必無「後念」。「前念」既滅,「後念」繼生,二念體用同等,而且二念之間無有間斷,有如呼吸相繼,一呼一吸,生生不已,念念不停。佛教認為主觀思維的開展,前前後後是相互關聯著的,前行的思維大體規定了後起思維的種類,前後思維中間如無其他障礙,那麼前者引導著後者就魚貫而下,不致中斷。如此前念心直接為後念心的生緣,稱為「等無間緣」。又前念心導引後念心產生,所以又稱「次第緣」。

  三、所緣緣:又譯為「緣緣」。「所緣」的「緣」字是「攀緣」的意思,如心裡相信一件事,則心為「能緣」,事為「所緣」。又如欣賞荷花,則眼識為「能緣」,荷花為「所緣」故「所緣」即是「心識」的「對境」,能引起「心識」的「能緣」的作用。「所緣境」即是「能緣心」的「所緣緣」,如無「所緣境」這個條件,則「心識」起不了能緣的作用。「所緣緣」又有親、疏之分。「親所緣緣」與「能緣心」相伴而起,不能相離,例如「眼識」對「色境」,能見之能力(見分)與所見影像(相分)二者不能相離,「相分」即為「見分」之「親所緣緣」;而影像必有物體為其本質,此本質與「見分」相離即為「見分」之「疏所緣緣」。如無「疏所緣緣」即無「親所緣緣」,如無「親所緣緣」即不能生起能緣之心法。所以「所緣緣」也就專就「心法」而說。

  四、增上緣:所謂「增上緣」者,指任何一種事物對於其他一切事物的影響和作用。分為兩類:一種事物對於其他事物有助令生長的作用;一種事物對於其他事物阻礙之不令生起作用此種事物便為其他事物的增上緣。於其他事物能助令生長者,如陽光空氣、雨水、肥料、人工、農具等對於農作物來說,都是「有力增上緣」。於其他事物雖不直接助令生長而亦不障礙其生長者為「無力上緣」。「有力及無力上緣」皆屬「順增上緣」。於其他事物障礙之不令生起或已生起而令之破滅者,如冰雹之於花草,槍炮之於人物,是為「逆增上緣」。「增上緣」范圍最廣,凡世界上任何一事物皆為其他一切事物的「增上緣」,正因如此,佛教便建立了「萬法一體」、「諸法無我」的宇宙觀。  

  綜上可知,我們通常所認識的宇宙萬法既不是有一個超自然力量創造的,也不神仙變化出來的,不過是眾多條件的結合罷了。因此,從佛教緣起的理論看,其中不但具有鮮明的無神論觀點,而且含有辯證唯物思想的成份。

  宇宙萬法正由於無不是依種種因緣關繫結合而成,因此,論及其生滅時,不過是因緣而生,憑因緣而滅,完全受「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因果法則所支配。一切法既憑緣生,就不能超出相待而有的范圍,其本身也就沒有獨立的自體。

  反之,一切法如有獨立的自體,那就不須從緣而生。但事實上,宇宙中,或現實中的一切法無不是從緣而有的。是故,如果有人想要從世界上尋求一切法之常住獨立實體是永不可能的。也正因為一切諸法求其實體永不可能,所以世界上一切現象,或大或小,是心是色,皆是因緣生法。故色從地、水、火、風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識是由妄想分別而生,根本沒有自性,是幻化不實。

  彌蘭陀王非常尊敬那先比丘,那先比丘從證悟了諸法實相,出言吐語,充滿了慧思靈巧。

  有一天,彌蘭陀王向那先比丘道:「眼睛是你嗎?」

  那先比丘笑笑,回答道:「不是!」

  彌蘭陀王再問:「耳朵是你嗎?」 

  那先比丘再回答道:「不是!」

  問:「鼻子是你嗎?」答:「不是!」

  問:「舌頭是你嗎?」答:「不是!」

  問:「那麼,真正的你就只有身體了?」答:「不,色身只是假合的存在。」 

  問:「那麼『意』,是真正的你?」答:「也不是!」 

  彌蘭陀王經過這些問答,最後問道:「既然眼、耳、鼻、舌、身、意都不是你,那麼你在哪裡?」

  那先比丘微微一笑反問道:「窗子是房子嗎?」

  彌蘭陀王一愕,勉強回答:「不是!」

  問:「門是房子嗎?」答:「不是!」

  問:「磚、瓦是房子嗎?」答:「不是!」

  問:「那麼,床椅、樑柱才是房子嗎?」答:「也不是!」

  那先比丘悠然一笑道:「既然窗、門、磚、瓦、樑柱、床椅都不房子也不代表這個房子,那麼,房子在哪裡?」

  彌蘭陀王恍然大悟

  彌蘭陀王悟了什麼?緣起性空!大地山河宇宙萬有,那是因緣和合的存在,沒有因緣,就沒有一切!世間上沒有單獨存在的東西,一切假因緣而生,一切是自性空。

  一切法既緣聚即生,而緣散即滅,從因緣而生而滅,則其未生時本空,既滅時亦空,就是未滅時也不過是空體上一時所有的幻相罷了。

  由於諸法究其實體,終竟不可得,無一不空,所以一切諸法,畢竟皆空。所以《中論》又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這就雄辯的說明,宇宙萬法的真實相狀其不過是空而已。而釋迦牟尼佛之悟道也就是悟到了這個「緣起性空」的真理。「性空」是以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基礎的,故此,離開了緣起」的諸法談「性空」,不過是一種戲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