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智居士:生活中的佛教 天台懺法與社會和諧發展

生活中的佛教

天台懺法與社會和諧發展

天台止觀」向有四種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師將其概括成「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和「圓頓止觀三種。圓頓止觀不歷次第,初後不二,一塵一香,法法互具,當處圓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訶止觀》所述,此法門是智者大師天台山華頂峰妙悟後之極談,是大師實踐門之真髓。天台宗圓頓止觀修行方法,一向是以清凈持戒、懺罪悔過為基礎,進而修止觀以得定發慧,這正與中國佛教行之久遠的「禮懺」息息相關,甚至可以說中國懺法的精神含義與實踐要領,皆源於天台的教觀思想。而其中時常以懺悔罪業,來警惕自身之身口意三業,可使常人探取良知,對社會道德的提高,能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可以說天台懺法對我們今天的構建和諧社會,能發揮其重大的作用

概 述

「懺法」是指依諸經咒之說而懺悔罪過之儀則,故又名懺儀。依照這些儀則修行,則稱之為修懺。懺悔原是將自己生活所犯過失,於一特定日,在眾僧前告白,表示懺改悔過。釋其義,則含有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懺悔,與身、口、意之三業懺悔兩類。懺法之分類方法甚多,據道宣律師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有制教懺與化教懺兩種;據智者大師摩訶止觀》卷二上及《金光明文句》卷三所載,懺分為事懺與理懺兩種;另又分懺法為作法懺悔、取相懺悔無生懺悔三種。前二者屬於事懺,後者屬於理懺。

此外,於佛前舉行懺悔之前,須先行禮贊,稱為禮懺儀;在懺悔之後再行發願迴向,稱為懺願儀。我國佛教中之懺法,起源於晉,盛行於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來,取自大乘經中的懺悔禮贊內容,編成懺儀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產生了許多禮贊文及懺悔文,俗稱科儀。唐道宣律師編的《廣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中所載,有梁簡文帝涅槃懺啟》、《六根懺文》、《悔高慢文》,沈約之《懺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場懺》、《金剛般若懺文》、《摩訶般若懺文》等。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由於各宗所主經典有別,則形成多種懺法。

天台智者大師集其大成,撰有《法華三昧懺儀》、《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懺法》、《請觀世音懺法》等四部懺法。

其後,凈土宗有善導大師撰《凈土法事贊》,法照大師撰《五會念佛法事儀贊》等。華嚴宗有宗密大師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三階教有信行法師撰《禮佛懺悔文》。密宗不空譯《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唐末悟達國師以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懺法》三卷,至今仍盛行。

宋代說是懺法的全盛時期,特別是天台宗的法師,承智者大師遺教,以禮懺為修習止觀之行門,專務懺儀。天台宗巨匠知禮、慈雲、志盤諸師既著懺儀,又行懺法,遂使懺法大行於世。

金代有王子成所集之《禮念彌陀道場懺法》十卷,簡稱《彌陀懺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屢建法會南京蔣山,超度元代末期死於戰爭亡靈。此後懺法即廣為流行,僧侶常以應赴世俗之請而作懺法佛事,稱「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稱為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為禪、講、教三宗制度,並於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令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錄司頒行。」此時的懺法轉嚮應赴,與天台宗諸大師為求修證之作懺本意,開始有了距離。其後為求滅罪、消災和濟度亡靈為主要目的應赴佛事,和台、凈、密各宗以修持目的懺法同時發展。明末,雲棲大師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即後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智旭大師撰《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懺願儀》,受登法師撰《准提三昧行法》、《葯師三昧行法》,禪修法師作《楞嚴懺法》,如惺法師作《龍華懺儀》等。到清代又有准提懺法》、《葯師懺法》、《供諸天科儀》等出現。現代通行的懺法有《梁皇寶懺》、《水懺》、《大悲懺》、《法華懺》、《葯帥懺》、《凈土懺》、《地藏懺》等。另有《金剛懺》、《八十八佛洪名寶懺》、《千佛懺》、《萬佛懺》等,亦為一般常行的懺法。

中國漢傳佛教由於歷代祖師,特別是天台大師們的不斷努力,編集了許多優秀的懺儀,如:《金光明懺法》、《方等三昧行法》、《法華懺》、《清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眯儀》、《熾盛道場念誦儀》、《千手大悲心咒行法》、《往生凈土決疑行願二門懺》、《往生凈土懺願儀》、《觀自在菩薩如意輪咒課法》等等。懺內既有道理的解釋,還加入了拜佛念佛、誦經、持咒觀想等有極大懺悔與滅罪功用內容,它融合了事懺與理懺,並以事懺和理懺包含了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在懺儀上十分強調懺悔的次第,更注重事懺與理懺的連貫性,而且漢傳的懺法兼有懺悔、滅罪和修行的多種作用

天台大師有關懺的理論和實踐,後面還會講到,現先舉唐代宗密大師,在他的《圓覺經修證儀》卷十六所說的.一段話,來做個說明:

「夫懺悔者,非惟火惡生善,而乃翻染為凈,去妄歸真,故不但事懺,須兼理懺。事懺除罪,理懺除疑。然欲懺時,必先於事懺門中,披肝露膽,決見報應之義。如指掌中,悚懼恐惶,戰灼流汗。口陳罪狀,心徹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後理懺,以契真源。」

由上可以看出,我國懺儀有很強連貫性。它先由事懺,然後進入理懺,理懺才容易達成;而事懺之後,冉行理懺,事懺才能圓滿與究竟。

在適用場合方面來說,我國漢傳佛教的懺法,都是出家、在家四眾通用的。

我國懺法於有上述特點,易於彼大眾所接受。加上各宗祖師的著力推行,連一向勸人念佛、反對經懺佛事的印光大師,《增廣文鈔·復鄧伯誠居士書三》中,也勸鄧居士懺悔說:

佛經告人常行懺悔,以期斷盡尢明,圓成佛道。雖位至等覺如彌勒菩薩,尚於二六時中禮十方諸佛,以期無明凈盡,圓證法身,況其下焉者乎?而博地凡夫通身業力不生慚愧不修懺悔,雖一念心性與佛平等,由煩惱業障蔽心原,不能顯現。」

故懺法一直在社會上廣為流行。

修懺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門

南北朝時期佛教學風,由於受當時社會上文風的影響,南方的僧侶偏重於義學講經;北方則以坐禪誦經為重,各執一隅,造成了「南論北禪」的局面。

由於南朝的輕禪重講,就使得當時的僧侶莫不傾心於經典義學的鑽研,甚至失去自己實踐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卷十內說:「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全無理論。」北朝的佛教,則與此相反,側重在坐禪與誦經,形成重禪輕講的局面。

北地的高僧,雖有精通經論而更以習禪為本務者,然大都以「無我之理」為修心之要,根基淺者就難免墮於無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實教義研究反而無人問津。

智者大師有鑒於此種時弊,遂將南朝的輕禪重講與北朝的輕講重禪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並修」、「教觀雙運」之旨。大師之教觀並重思想,於其巨著中歷歷可睹。《摩訶止觀》則著重說明天台圓頓止觀的修證方法,在該書的《修大行》這章文字中,列舉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懺要旨》,闡明以上四種三昧,及依止觀修懺的要領、懺悔意義及修懺的功德,末尾以修懺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更顯出修懺之殊勝作用。由於這個原因,故天台歷代祖師,均對修懺十分重視。並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實用的禮懺儀規。

歷代天台大德,皆繼承智者大師的遺法,講述之外,多以禮懺為天台宗修習止觀之重要行法,故屢行不衰。

法智(960—1028)大師諱知禮,是宋代「卓識超群,妙證一心三觀圓滿三諦,深入止觀妙旨的大德」。二十歲,隨侍義通大師天台教觀,三年後就代座講法大師一生弘揚天台教觀,不是講道便是修持止觀和從事著述與寫經,是理論和實踐兼具的高僧,故於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賜「法智大師」之號,被尊為「四明尊者」,為天台宗十七祖。

咸平三年(1000),大師曾與遵式、異聞大師等為祈雨修「光明懺」,獲應甚驗。據史料載,大師一生曾修:

法華懺》,三七日為一期,共計5遍;

《金光明懺》,十日為一期,共計20遍;

彌陀懺法》,七日為一期,共計50遍;

《請觀音懺》,七七日為一期,共計8遍;

大悲懺》,三七日為一期,共計10遍;

又結十僧,長期修《法華懺》達3年;

請十僧修《大悲懺》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計其數,每歲建念佛施戒會。

據《佛祖統紀》卷八中的《知禮傳》所載,宋天禧元年(1017),知禮與異聞等十人,結修《法華懺》,誓於三年滿期,焚身供養法華經》,大師虔敬修懺之心,由此可見。大師對於修證三昧也十分注意懺儀,曾作《金光明最勝懺儀》、《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懺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勝懺儀》,依《金光明經》所修之懺法,又作《金光明三昧懺》,略稱《金光明懺》。《國清百錄》卷一所載之本懺,傳為智者大師所作宋代有其同門遵式大師所撰的《金光明懺法輔助儀》,大師所集之懺加上「最勝」兩字,是異於天台、遵式大師,而依據唐譯《金光明最勝王經》的緣故

大師所集之懺,以頂禮十方三寶、香華供養、奉請、持咒、讚歎、供養及散灑、禮敬三寶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旋繞自歸等科,明禮懺之儀規。著重說明懺悔時必須運想順逆十心,以明白過失及對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是依唐伽梵達磨三藏所譯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圓滿無礙大悲陀羅尼經》所作的懺法,略稱《大悲懺》。本書特點是先述作懺原因,再判四種三昧,再詳立十科行法之儀。在懺中更依《法華經》之奧義,細述開顯之圓意,以作弘揚台宗止觀實踐法的先導,修此懺者宜加註意。大師在書中詳述十科的三昧行法為:一嚴凈道場,二凈三業,三結界,四修供養,五請三寶諸天,六讚歎申誠,七作禮,八發願持咒,九懺悔,十修觀行。

3.《修懺要旨》一卷。本書是法智大師於天禧五年(1021),受真宗皇帝所請,而舉行修法華三昧晝夜,以祈禱國泰民安的懺法道場時,受內侍俞源清之請,為其了達修懺法之要旨所著。本書旨在依《摩訶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以闡明法華三昧之要領,但其所述修懺要旨,非僅限於法華懺法,更及於大乘經典,以其著重於懺摩用心要,故修懺時所用之誦文則無記載。

本書內容分為三章,首敘大乘經典四種行法,包括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和非行非坐,及修法華三昧功德。次依《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之文,詳述懺悔意義末後以修懺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本書前有科文,文末附有《香華運想偈》。全書文雖簡短,然止觀實修之大要皆已涵蓋。

上文已講到順逆十心是修懺之本,接下去必須明白什麼叫做順逆十心?

先明順流十心,順流十心即是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十種事:

1.無始來今,由愛見故——無明昏暗,諸眾生從無始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諸業;

2.內計我人,外加惡友——謂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更惑我心不修善業;

3.不隨喜他,一毫之善——說明渚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再對他人所善事亦無隨喜之心

4.唯遍三業,廣作眾罪——諸眾生恣縱身、口、意的三業,無惡不作

5.事雖不廣,惡心遍布——說明眾生之起惡心遍布一切處所,常欲惱害於人;

6.晝夜相續,無有間斷——眾生所起的惡心,是晝夜相續不斷的:

7.覆諱過失,不欲人知——謂眾生有了過失之後,不自發露此惡行,無悔改之心

8.不畏惡道——說眾生不明岡果,不知戒律,無惡不為,如此之人當墮惡道而不懼怕;

9.無慚無愧——諸眾生造了惡業之後,還不知慚愧

10.撥無因果——說諸眾生邪見嚴重,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

逆流十心,是說修行者有此十種心,則可翻轉除去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

1.深信因果——深信因果,破除撥無因果之心

2.生重慚愧——破無慚愧之心

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

4.發露懺——破覆諱過失之心

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

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

7.斷惡修善——修功補過,破三業造罪之心

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

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

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暗之心

總之法華三昧及其他所有三昧懺法之意,全在用逆流十心,以翻破順流十心,修懺者則必須苦到懇切,甚至不惜身命力行。否則,悠悠泛泛,而欲求其感應道交,亦是不可能的。

修懺能懺悔業障,使戒根清凈,以利於三昧的修習;而修懺本身又是三昧的行法,不過與現今的經懺佛事中的拜懺相比,則非可同日而語。因佛事之懺只重儀式,忽略了末尾最重要的一項——坐禪實相正觀法,同時於前各項儀式之中,只重形式,很少兼具觀行。如此,就有祖師制懺之本意,雖是行懺,亦難以收到禮懺的應有效果。故天台學人慾以懺法進修三昧,必應熟知法大師的《修懺要旨》,即本《摩訶止觀》中智者大師所述修圓頓止觀之事儀理觀去行,日久當得大成就。對近代懺法弊端的反思

先講按懺儀禮懺滅罪之因。作法懺:就是於佛或眾僧前坦白罪過,或通過誦戒、誦經、禮佛、念佛持咒觀想等等來懺罪,依靠有關事相來達成懺悔目的。取相懺:於定心中懺悔觀修,以見到佛摩頂等瑞相為滅罪之驗。無生懺:則是觀察惡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懺悔目的。理懺:就是從理上對道理的了解,來達到懺悔目的

念佛、禮佛:有很大功德,如「念佛一聲,福增無量。禮佛一拜,罪滅洹沙。」《佛說觀葯王葯上二菩薩經》中說:「時葯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三佛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於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屍佛而讚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三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若有男子、善女人及餘一切眾生,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祗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凈。以是諸佛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觀無量壽佛經》說:「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持咒:《大悲陀羅尼經》中說「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干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祗物、污凈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得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持《往生咒》之功德,非但能生凈土,亦能滅重罪:「於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三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

由於中國祖師大德所編的懺儀,大都將印度三種懺融合在一起,它既可總懺各種罪業,而又能究竟罪源,所以非常方便。由於太方便了,後世之人也不注重、更不會去探討原來祖師制懺的本意,禮拜時根本不全神貫注,只是依懺本文字從頭至尾念誦一遍,禮佛幾拜,便算了事。逐漸走向形式化,從而失去它本有之懺悔真義。

有些地方,可能念誦得太熟了,只是像唱戲一般的演一遍,根本不假思索,如此作能消罪業嗎?懺儀中的觀想早給去掉了,沒有了觀想還算是修止觀嗎?

更有甚者是把誦經、拜懺演變成了「經懺佛事」,有些地方明碼標價,這也太商品化了,這就更不可與祖師制懺目的同日而語了。

真要懺悔罪障,修懺者必須有發自慚恥與懼怕遭受苦報而有誠心之外,對所從事的懺悔方法,必須具足信心,要絕對相信它可以滅除本身的罪業。能有此心又有何罪不可消滅呢?因為罪業依附於妄心的執著而有,一旦心中沒有妄執,再重的罪業也消除了。所以我們再禮懺時就要理解剛才所說道理佛經所言不虛,我們只有至誠懇切地禮佛、念佛、誦經、持咒就能滅除最重的罪。

最後還須告訴大家的,就是經過如法懺悔後,罪一定能滅,但已懺悔之罪業,絕對不能重犯!為此,發心修證佛法四眾弟子,還要「善待懺悔」。

修懺與和諧社會關系

佛教認為眾生,包括人在內,都是依自己之業力而流轉生死佛教信徒修行證果,必須持戒清凈,如不慎而有所違犯,則須勤加懺悔,方可使染污的「三業」恢復清凈。因而信仰佛教的人,慎守戒律如履薄冰,雖犯小罪亦當懺悔

懺悔是改過自新的無上良葯,是佛教慈悲的一面。有了懺悔,才能使犯錯誤者有改過的機會,免久沉罪惡的深淵。

懺悔必須有慚愧心和知恥心,如能有此心,不管你造了大大小小的罪,不管輕重都可以依佛教的取相懺、無生懺得以懺除。但必須注意的是不要以為可以懺悔就不在乎作惡破戒,絕不能以為什麼罪都可以懺悔犯了戒以後再去懺悔好了這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明知那種行為是不對的,卻一再去作,便是無慚無愧的人,無慚無愧就乖離了懺悔的本意,這樣的人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時,一定不會有真心實意,其罪業也就不能懺除了。

所以,作為一個佛教信徒,一定要小心謹慎,最好不要犯錯,如無意中犯了錯誤破了戒,必須立刻發露懺悔;如果自恃懺悔可滅罪,便不在乎犯戒造業一錯再錯,那到業報臨頭時就後悔莫及了。

《優婆塞戒經》中說:「業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四者無報。業有四種:一者時定果報不定;二者報定時不必定;三者時定果報亦定;四者時果二俱不定。時定者,所謂現在、次生、後世。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若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何以故?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心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之外,悉名不定。」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除了業報現前之外,不管過去造了什麼罪業,只要有真實懺悔之心,都可以轉變——重業可以輕受,輕業可以不受。所以,犯有過錯的人應好好地懺悔對於知錯不再犯,具有慚愧心、知恥心,真心實意要消除業障、改過自新的人,不管他過去造了多大的惡業犯了多重的戒,依照大乘佛教的取相、無生等懺法,都可以滅除罪業,重獲清凈

話再說回來,由於人的智商不一,理懺當然最好,但如未經事懺便直入理懺,除了上根利器之外,大多未能心安,所以必須經過依法懺悔之事懺。事懺是講究形式的,例如:發露先惡,請求寬恕,悔後不作,乃至禮佛、念佛持咒、誦經、拜懺……等等,都有它一定的形式。造業結罪有它的事相,事懺懺悔也不離事相。如此,便符合了「從因緣而生,則可從因緣而滅」(見《三昧水懺》)。如此,不論用作法懺還是取相懺,不論是禮佛或拜懺都能將剩餘的罪障消除。

惡業雖然是虛妄、是空的,但造作之後,總會令心不安,如果不消除它,必然會牽引我們,為所造的惡業付出代價,以補償欲傷害者的過失,這便是因果報應;不但要受惡報,它還會障蔽道業的進展,故懺悔對於修行者來說,十分必要!

所以,懺悔對於佛教徒來說,是在實際修行中必不可缺的功課。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人是很容易錯誤的,可以說人在一生之中,都不錯誤是沒有的。《慈悲三昧水懺法》中說:「人之居世,誰能無過?學人失念尚起煩惱羅漢結習動身口業,豈況凡夫而當無過?但智者先覺,便能改悔,愚者覆藏,逐使滋蔓。」因為犯錯誤就是造業,造了惡業就障住了修行前進的道路。

因此,有許多同修都覺得自己業障深重難解難消。據我與同道們——不管是出家師父,還是在居士的長期接觸,他們總是覺得自己的業障很重,修行太難。看起來,業障又有心理生理兩個方面:如有的人平時得很好,心態也很平衡,但一到用功修行之時,或遇事對境之時就會覺得有障礙現前,這是心理上的障礙又有一些人覺得自己的身體有病,經常那裡疼痛,這里不舒服,去看醫生,連名醫也看過了,還花了很多吃葯的錢,但還是沒有治好。這些就是業障,它既困擾了我們的日常生活,也障礙修行的進度,有的甚至產生了修行的退心。

業障是什麼?所謂業障就是我學佛修行障礙使我們難以達到修行目標。因此,我們想修行有所成就,就必須先消除業障

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我們產生這許多業障業障又怎樣去消除呢?我們要消除業障,必須先知道產生業障原因,還必須懂得懺悔業障正確方法方法不當,事倍功半;方法正確,事半功倍。本文講天台圓頓止觀的修懺與構建和諧社會關系,因為修懺關繫到佛教徒懺悔業障,也是佛教徒修行的好方法

業障重的原因不外乎「業重」與「福薄」,由於往昔所造惡業太多今生緣熟,所以果報來臨,這是業重;也因為過去所造善業少、惡業多,故福德較少,即是福薄。而且這兩者是相互關聯的,在事相上我們要消除業障,必須培植福德,就是要多有益人類社會,乃至一切眾生善事功德

我們應做的善事之范圍非常大,故可稱之為「萬善」。佛弟子應作之善,有世間善及出世間善二大類。永明延壽禪師於《萬善同歸》中說世間善有:「種樹園林,造井廁橋樑,賓士坑塹,開通道路,造立船筏,於要道建造亭台,在路旁栽植花果,濟往來之疲乏,備人畜之所行;懷慚抱愧,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恆起報酬之想;敬養父母,承事尊賢。或稱揚彼德,開舉善之門。或讚歎其名,發薦賢之路成人之美,助發勇心。喜他之榮,同興好事。削嫉妒之蠆刺,息忿恨之毒風。」

又說世間善有:「常於三寶中,恭敬供養無疲厭;深信正法,勤行六度;讀誦大乘行道禮拜;寶炬、蘇燈續命供佛;散華供養,以華獻佛;燒香塗香,懸幡塔廟,庄嚴佛事;稱揚佛德,讚歎大乘,勝報無邊,殊因最大。贊一偈有超劫成佛之功,頌一言獲舌相妙音之報;勸請諸佛,不般涅粲,悲濟含識;隨喜贊善,助他勝緣;晝夜六時常行三事:一禮十方佛,懺三世罪。二隨喜十方三世諸佛所行功德。三勸請諸佛初轉*輪,及久住世間。行此三事功德無量,轉近得佛;若作諸善,悉皆迴向;發大願者,萬行之因,能長慈悲不斷佛種,大事成辦所作克終;造新修故,立像圖真,興建伽藍庄嚴福地;書寫大藏,啟發真詮;放人出家,紹隆佛種,開出離之道,施引接之門;成他大業,助發菩提,作增上之緣,為不請之友;飯僧設供,資備修行,開大施之門,建無遮之會;造經房禪室,或施華果園林,供給所須,助成道業;行道路、佛塔、僧房,除去磚石荊棘不凈,乃至看病浴僧,義井圊廁,扶危拯急,濟用備時;備辦香水,澡浴眾僧;瞻病施葯,飲食知足;受一日戒,或持八關齋;起四無量之心,攝物同己;成四安樂之行利益有情;如此等等,不勝枚舉。此外如忘身為法,禁絕邪師,建正法幢,斷魔弱索,朗慧日於無明暗室,蔭慈雲於煩惱稠林,使信邪者趣三脫之門,俾執見者裂八倒之網;放生贖命,止殺興哀,可斷燒煮之殃,釋籠罩之縶,續壽量之海,成慧命之因,於世出世法皆大有裨益。」

簡言之我們應做的實事是:持戒布施供養三寶、弘法利生、扶貧救災、慈善助學等事。另外,在心理上要「懷慚抱愧,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恆起酬報之想」等。若能勤行以上之事,此即是不造惡業,多行善事功德。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同時具有消除業障功用

如果佛教徒都能勤於懺悔,不犯或少犯錯誤,並照著永明延壽大師所說的萬善去做不信佛的常人則只要做世間這一部分,那麼一個和諧社會必然出現,故說佛教對構建和諧社會能做出大貢獻

認識修懺意義為證圓頓止觀努力

修懺之意義,上文已略有談及。修懺時如法運想,不乖行儀,當具足十法,「以理觀導於事儀,則一禮一旋,罪消塵劫;一燈一水,福等虛空。」故口說六根罪時,心存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法,如是其罪可消,觀法堪進。如只口唱誦而心不在焉,罪何能消。故修懺者欲破障顯理,明心見性者,必須苦到懺悔而復本心源,究竟清凈

懺悔之法,當依《摩訶止觀》中「若欲懺悔二世重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明知過失;當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法智大師於《修懺要旨》中,亦說:「所謂逆順十心,通於迷悟兩派,故迷真造惡,則有十心逆涅槃流,順生死海。始從無始無明起愛起見,終至作一闡提撥因撥果,所以沉淪生死,無解脫期,今遇三寶勝緣,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後己,改往修來,故起十心逆生死流,順涅槃道,始則深信因果不忘,終則圓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心。不明前之十心,則不識造罪之相,若非後之十心,則不知修懺之法。」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