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我的矛盾、人與社會的矛盾、人與自然的矛盾,是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三大基本矛盾,自古及今,這三大矛盾始終存在著。正是在努力緩解這些矛盾的過程中,人類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明,人類社會得到了不斷的進步與發展。今天,我們已經踏入了二十一世紀的門檻,怎樣更好地處理人與自我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及人與自然的關係,仍然是全人類所共同面對的重大課題,它既關係到人類社會整體的命運,又關係到每一個人的現實生活和生命價值。
為了解答這一問題,古往今來,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諸學科,從各自不同的角度,給出了一份又一份的答卷。在這些答卷中,佛教所給出的答卷是獨特而且極具價值的。作為一種宗教,佛教一方面把對現實世界與現實生命的超越當作追求的終極目標,另一方面,又主張對終極目標的追求離不開活潑潑的現實生活,並在對現實世界和人生價值的剖析和批判的過程中,凸現了佛教對人生的本質、人生的價值以及生命完善的途徑與境界等問題的理解與探索。作為佛教教義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佛教倫理道德學說,集中體現了佛教對人生諸多問題的思考,它不僅在兩千多年的發展歷史中對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即使在當今社會,它的許多合理的思想仍然是全人類的寶貴財富,對緩解現代文化危機,提升人類的心靈境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保持和諧的人際關係和國際關係,乃至維護世界和平及生態平衡,都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
人與自我的關係問題是每個有自我意識的人所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大小乘佛教十分關注的問題。原始佛教的核心是闡發人生的價值和意義,佛教的基本教義「四諦說」就是圍繞著人生問題而展開的。其中,苦、集二諦是對人生的價值和意義所做出的獨特判斷,認為生命的本質是苦,並探尋導致人生痛苦的原因;滅、道二諦所昭示的是生命價值的終極追求,以及解除痛苦、達到理想境界的道路和方法。佛陀宣講四諦的目的,是為了讓眾生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最終達到解脫。認識到現實人生的痛苦本質,不被暫時的、虛幻的快樂所迷惑,這是佛教人生觀的理論基點。人生煩惱和痛苦的根源是什麼?佛教認為,人的生活和生命不是決定於天神的意志,也不是命中註定不可改變,更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決定於人自身,是人自己造業,自己受報。佛教認為,人生煩惱和痛苦的總根源是「無明」,也就是對人生真實的愚痴無知。既然人生痛苦的根源是不認識人生的真實,那麼,覺悟真理,消除無明,就能從根本上滅除煩惱和痛苦,這就是佛教所揭示的人生的最高理想境界——涅槃。涅槃的最初意義就是寂滅,意譯為「滅度」或「圓寂」。「滅度」是指滅盡煩惱痛苦,滅除生死因果;「圓寂」是指功德圓滿,寂靜不壞。因此,佛教所謂的「滅」不是消極的死亡,它雖然包含有肉體死亡的意義,但絕對不等於死,因為在佛教看來,死亡不是最終的解脫,它只是因果流轉的一個環節。涅槃作為佛教的終極解脫的境界,所滅除的是自己的煩惱和痛苦,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而且,要達到這一解脫境界,就要徹底地體認人生的真實,徹底地覺悟真理,覺悟的真理越多,煩惱和痛苦就越少,徹底覺悟了人生的真實,也就完全地消除了煩惱和痛苦,達到了涅槃,這是人生覺悟的最終境界。道諦是指引導眾生滅除痛苦、證得涅槃的正確道路和方法。原始佛教認為,覺悟成佛的途徑有很多,共有所謂「七科三十七道品」,其中最重要的是「八正道」,即八種正確的成佛途徑。道諦所強調的是在思想和行為兩方面都按照佛教的道德價值要求去做,這種道德觀的主要原則是「去惡修善」,防止和消除惡的思想和行為,發揚和保持善的思想和行為。善惡問題是倫理學的核心問題,任何倫理學說無一不在勸善止惡。佛教善惡觀的特點是,不僅從本體、本性上強調人們應該向善止惡,而且還從生活實踐的角度將善惡行為與人的實際利益結合起來,主張善行必然獲得福報,惡行定會招致苦罪,任何人都無法逃脫,堅定了人們行善去惡的信念。在原始佛教中,覺悟和解脫雖然主要側重於自我的身心,但是,關心民眾疾苦和社會安定,自正身心,幫助別人,化世導俗,一直是佛教修持的正道,佛法的正旨。只有在對社會和眾生的無私奉獻中,勤勉精進,永不懈怠,才能斷除煩惱,增長智慧,並最終達至覺悟。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是原始佛教的三個重要命題,被稱為「三法印」。佛教認為,一切事物和現象皆是因緣而有,緣聚則生,緣散則滅,沒有常住不變的自性。人生之所以充滿煩惱和痛苦,就是因為不懂得「無常」、「無我」的道理,而產生常見和我見。因為有常見和我見,眾生就會隨時隨地執著於人我和法我,從而產生分別妄想,貪愛求取,以至於你爭我奪,紛亂不休。相反,如果明白了「無常」、「無我」之理,就必然會減少乃至消除對虛幻的自我和無常的外界事物的貪愛執著,這樣,煩惱和痛苦就會隨之消解,達到人生覺悟的最高境界——涅槃寂靜。
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就是平等慈悲、自覺覺他、自利利人。平等慈悲是佛教倫理道德的殊勝所在,這種殊勝性主要表現在對他人甚至其他一切生物平等無差別的關愛,是發自本性的真誠關懷,強調的是一切眾生的真正平等。自覺自利是指自己對人生真實的體認和對人生理想境界的追求,即自己的覺悟與解脫;覺他利人是指不僅要使一切眾生實現對人生真實的覺悟,解脫煩惱與痛苦,達到對生命的終極完善與超越,而且還要無私地幫助別人,使之獲得幸福與快樂。自覺與覺他是不可分割、相輔相成的。要達到生命的自覺,獨善其身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須在對一切眾生的關懷與同情中,在對他人和社會的不斷奉獻中才能實現,而一旦真正覺悟了人生的真諦,就必然會去無私地奉獻人生。自覺自利還是覺他利人的必要前提和准備,只有不斷地提高自己對佛法真諦的覺悟,才有能力去普度眾生,利樂有情。反之亦然,覺他利人是覺悟人生的必然要求,也是自身覺悟的一部分。
可以看出,佛教對個人與自我關係問題的解答,是與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反映了佛教對人己關係、人與社會關係的深刻認識。人是個體存在與社會存在的統一,但人的本質屬性在於其社會性,正是由於人的社會性,決定了人與動物的主要區別。因此,任何個體離開社會都無法生存,更談不上個體生命的完善。這就決定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僅僅獨善其身,要追求個體生命的完善,必須同時積極促進他人即全人類的共同完善,將個人生命的完善建立在人類社會的共同進步與發展之中。
佛教的緣起論認為,世間萬事萬物都是由一定的因緣條件和合而生起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現象世界的一切都是相互聯繫、相互依存的,人與自然的關係也是如此。人雖然是萬物之靈,但人類與大自然的一切,包括山川草木、花鳥魚蟲,都相依為命,互為生存的條件。對自然環境的保護,其實就是在保護我們自己;反之,對自然的破壞,就是對自我生命的摧殘,不僅會危及我們自身,還將禍及自孫後代。佛教的平等慈悲思想,要求我們平等無差別地關懷一切眾生,因為按照佛教的依業受生理論,一切眾生在過去生中互為六親眷屬,只是現生現世,由於業力果報的不同,而有人和動物的區別。而且,佛教認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在佛性上人與動物是完全平等的,因此,佛教提倡戒殺、放生,凈化環境,莊嚴國土,利樂有情。
今天,我們已經進入了二十一世紀,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和工業化水平的提高,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開採和掠奪已經達到瘋狂的地步,環境污染,資源耗費,已經成為全球性的問題。物質文明的飛速發展,帶來了社會結構和生活方式的急劇變化,攪亂了人們的精神世界,打破了原有的道德規範,產生了一系列的價值危機和精神危機。佛教倫理道德學說無疑蘊藏著緩解這些矛盾的豐富資源,能夠為人類的自我完善和社會的和諧與發展作出自己獨特的貢獻。
現代社會普遍存在的價值危機和信仰危機,突出的表現就是自我的迷失,有的人沉溺於物慾而淪為物慾的奴隸,為滿足一己私利而不擇手段,甚至違法亂紀,危害社會;有的人只關心自己的小家庭,對社會和他人漠不關心;有的人精神空虛,沒有理想,沒有追求,甚至善惡不辨,是非不分。這些現象的產生固然有許多的客觀原因,但是最終根源還在我們自身,是我們的人生觀、價值觀出了問題,是我們對自我的認識產生了偏差,把自我擴張到了不適當到地步。佛教所倡導的覺悟解脫和無我奉獻等修行理念,「五戒」 、「十善」 、「六度」 、「四攝」 等道德規範,去惡從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等倫理準則,有助於促進世俗社會的道德完善,凈化心靈,增長智慧,健全人格,克服自我中心、精神空虛、物慾膨脹等社會問題,成為醫治現代社會和人生疾病的一副良葯。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在全球化、信息化的現代社會,顯得愈加重要。佛教的眾生平等、自利利他、慈悲濟世等倫理思想,不殺生、不偷盜、不妄語、不邪淫、不飲酒(太虛大師將不飲酒擴展為禁用鴉片、煙草、毒品、酒精等刺激興奮神經的物品)等道德規範,有助於推動人類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秩序,緩和社會矛盾,淡化等級差異,避免戰爭,維護和平。只要我們破除現象之我的束縛,認清自我的本來面目,一切偏執妄想、煩惱痛苦就必然會離己而去,使自己成為一個身心健康、關心他人和社會、熱愛公益事業、幸福快樂的人。這樣的人生就是在對社會的不斷奉獻中漸趨覺悟的人生,是現實的、當下的、活生生的人生,是將個體生命完善和永恆與全人類的普遍完善相結合的人生。在人與自然的關係方面,無限制地征服自然的理念已經被保護環境、建立人與自然和諧關係的理念所取代。佛教的緣起理論、平等慈悲和追求極樂凈土的思想,廣大佛教徒建設清凈古剎、植樹造林、戒殺放生保護動物的親身實踐,對保持生態平衡,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凈化環境,實現人與自然的協調統一,都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