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都知道佛學是倡導和諧的,佛學和諧的觀念與思想可以說在整個佛學的理義中隨處可見,比如佛學中的「六和敬」(身和敬,口和敬,意和敬,戒和敬,見和敬,利和敬),「十善道」(不殺生,不偷盜,不邪侄,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又如佛學修持三十七道品中的「八正道」(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又還如菩薩行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追、禪定、智慧)等等。還有佛教中對教徒的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侄,不妄語,不飲酒)的基本要求,都是圍繞一個和諧而提出的戒律。除此之外佛學經典中還有諸多關於和諧的論述,僅以《善生經》、《長阿含經》、《優婆塞戒經》中就有對於子女如何孝敬父母,父母如何關懷子女,妻子如何對待丈夫,丈夫如何對待妻子,弟子如何對待師長,師長如何對待弟子,以及如何對待親友等等的教育,這些理義處處體現著和諧的精神和要求。佛學在對於「四聖諦」的教育中,以及在「十二緣起」的教育中,告訴眾生苦因的根本所在,告訴眾生因何在六道中輪回不止,其根結就是貪、瞋、痴。如何解脫苦,如何解脫輪回的關鍵就是不貪,不瞋,不痴。這不貪,不瞋,不痴的教育就是和諧的本質,其根本旨義就是要與眾生和諧,與社會和諧,與自然和諧。佛學的這些最為基本的教育理義無處不體現著和諧的精神要求,可以說,和諧是誕生二千五百多年來佛學的主題。
佛學從根本上是講和諧的,這為天下人眾所周知,但人們對佛學為什麽講和諧的根由,即不甚了知,不少人也許只是認為佛學主張慈悲,主張和為貴,主張忍,於是以為佛學提倡和諧是一種意識上的觀念和要求。如此認識是不夠的,是膚淺的。佛學講和諧的根本旨意,不僅僅是一種觀念上的主張,而是佛學創始人釋迦牟尼在揭示了世界萬物成、住、壞、空奧秘時,發現了宇宙萬物,即法界和諧的本質,因此佛學的和諧觀其實是對宇宙自然法則的一種遵循,是順天之意。在全社會大力推進建立和諧社會的時候,無論是教內還是教外的人,認真深解佛學的和諧觀的根由,加深對佛學和諧觀的了知,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的。
宇宙和諧的本質。佛學在揭示世界萬物的緣起時指出,世界萬物的來源是真如,也即世界萬物的本體是真如,萬物都只是這個真如的動態而生,萬物的顯現是真如活動的結果。萬物是有生有減的,這個真如是亘古不變的。叫其為真如,其實也只是取這樣一個名相,真如用我們世間知識和世間之見是無法了知的。她就好比是一塊黃金,化了可以煅成項鏈,再將項鏈化了又可以煅成戒指,再將戒指化了還可以煅成耳環,如此種種形與相的變化,但黃金本身卻未變。真如之所以能變現萬法是因為真如本身除有清凈、無生無減的一面之外,還有其本身因動態而生萬法的一面。說真如是萬物之源,是因為真如中的種子無以量數。這些種子遇到適當的因緣,就會開始她的變化。由此一切種子也是真如,故而佛學說,萬物是真如,真如也是萬物。佛學將世界萬物統稱為法,如此萬法是真如,真如是萬法。也即「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六祖壇經》)。既然一切法由真如種子因緣而生,那任何法都不可能獨立存在。萬法的生成都是真如種子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支持才能存立。萬法生成的這一原理就告訴了我們,萬法源於一體,也即萬法一體所生,既萬法一體所生,那麼法界任何一法的活動都將對其他法和整個法界產生波動和影響,如此他法也必將隨之有相應的活動來保持自身以及整個法界的均衡,只有這樣整個法界的和諧才能成立。法界內的一切法的活動互相影響,互相攝受,其實都是在不斷地作均衡的運動,由此才能構成平衡的宇宙世界。佛學正是透知了宇宙的這一法則,提出和諧的根本主張,以順應天道。用現代語言來表述,也即是佛學倡導和諧是遵循宇宙的自然規律。
眾生和諧的本質。佛學告訴我們宇宙間萬物雖然千差萬別,但都由四大種所構成,這四大種就是地(一切有阻礙性質的固體)、水(一切流質)、火(一切有溫暖作用的熱能)、風(一切流動於空中的氣體)。正是這四大種的不同組合,因緣聚合,因緣分散,遷流不息而形成宇宙萬物的千變萬化。之所以這四大種能使宇宙萬物產生如此不可思議的變化,是因為這四大種具有空的特性,由此緣起性空,性空緣起,使宇宙萬物變化無有窮盡。佛學將宇宙一切物質統稱為「色」,故有「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心經》)。
儘管宇宙間的萬物都由四大種而形成,都有生有減,但物質之間的差異極大。比如有的物質有思想、有感情,有的物質卻沒有思想、沒有感情。有和沒有之間的差別是什麽呢?是心識,或者說是心。因此佛學將生命分為兩類:一是有情生命;一是無情生命。有情生命大多指動物類;無情生命大多指植物類。佛學所說的眾生多是指有情生命而言。
眾生本是宇宙萬物的一部分,同樣也是源於真如而有,眾生既然由真如本體而生,那眾生就既有清凈無染的一面,即佛性,這本自具有的佛性就使眾生能與萬物相融。眾生也有生減變化的一面,其生減變化的特性就使其可以隨著自己的遷流變化的力量,在這個物質世界中從事各種活動,以此創造自己的境界。眾生的這種特性,就是人人皆知的眾生即佛,佛即眾生之理的內涵。《金剛經》指出:「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因為眾生是真如而生,那麽其本質必然也是和諧的,這正是宇宙萬物和諧的法則所定。也因為萬法一體,無疑眾生的一切活動也會對法界的其他法和整個法界產生影響和波動,同樣也會促使其他法由此產生相應的變化,以此來均衡法界的和諧。道也即是說,人類的一切活動都將對宇宙間的其他法以及整個宇宙法界產生影響,對於這一點或者說道個自然法則我們人類是認識不足的。因為人類的貪、瞋、痴,使人類的活動大大地超出了自身生存的所需,而這一切超出的活動都會對整個法界產生影響,促使法界其他諸法作出相應的變化來作響應,以此均衡整個法界的和諧。法界的這些回應多是以天災人禍來作回報,以此調整、降低人類活動的效果,均衡整個法界的和諧。
當今社會和諧已逐步成為人類發展的主題,是人們內心最為崇尚的一個嚮往,建立和諧家庭、和諧社區、和諧社會、和諧國家、和諧世界已成為當今人類文明進步的主流,這也表明人類文明正在不斷地進步。在這樣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深解佛學和諧觀的根由,可以使我們透知宇宙萬物和諧的自然法則,從根本上樹立和諧的觀念和意識,從而使我們自覺規範人類的一切活動,使人類在一切社會實踐中以和諧的要求、準則在宇宙中運作,如此也必然使整個人類社會更加安寧和睦,幸福吉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