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智居士:懺法與圓頓止觀

懺法與圓頓止觀

林克智

概述

天台止觀」向有四種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師將其概刮成「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和「圓頓止觀三種。圓頓止觀不歷次第,初後不二,一塵一香,法法互具,當處圓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訶止觀》所述,此法門是智者大師天台山華頂峰妙悟後之極談,是大師實踐門之真髓。

「懺法」是指依諸經咒之說而懺悔罪過之儀則,故又名懺儀。依照這些儀則修行,則稱之為修懺。懺悔原是將自己生活所犯過失,於一特定日,在眾僧前告白,表示懺改悔過。釋其義,則含有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懺悔,與身、口、意之三業懺悔兩類。

懺法之分類方法甚多,據道宣律師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1],有制教懺與化教懺二種;據智者大師摩訶止觀》卷二上[2]及《金光明文句》卷三[3]載,懺分為事懺與理懺兩種;又分作法懺悔、取相懺悔無生懺悔三種。前二者屬於事懺,後者屬於理懺。

此外,於佛前舉行懺悔之前,須先行禮贊,稱為禮懺儀;在懺悔之後再行發願迴向,稱為懺願儀。

我國佛教中之懺法,起源於晉,盛行於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來,取自大乘經中的懺悔禮贊內容,編成懺儀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產生了許多禮贊文及懺悔文,俗稱科儀。唐道宣律師編的《廣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4]中所載,有梁簡文帝《涅檠懺啟》、《六根懺文》、《悔高慢文》,沈約之《懺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場懺》、《金剛般若懺文》、《摩訶般若懺文》等。

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由於各宗所主經典有別,則形成多種懺法。如天台智者大師撰有《法華三昧懺儀》、《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懺法》、《請觀世音懺法》。凈土宗有善導大師撰《凈土法事贊》,法照大師撰《五會念佛法事儀贊》等。華嚴宗有宗密大師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三階教有信行法師撰《禮佛懺悔文》。密宗不空譯《佛說三十五佛名禮懺文》。唐末悟達國師以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懺法》,至今仍盛行。

宋代說是懺法的全盛時期,特別是天台宗的法師,承智者大師遺教,以禮懺為修習止觀之行門,專務懺儀。天台宗巨匠知禮、慈雲、志磐諸師既著懺儀,又行懺法,遂使懺法大行於世。

金代有《禮念彌陀道場懺法》,簡稱《彌陀懺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屢建法會南京蔣山,超度元代末期死於戰爭亡靈。此後,懺法即廣為流行,僧侶常以應赴世俗之請而作懺法佛事,稱「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稱為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為禪、講、教三宗制度,並於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令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錄司頒行。」[5]此時的懺法轉嚮應赴,與天台宗諸大師為求修證之作懺本意,開始有了距離。其後為求滅罪、消災和濟度亡靈為主要目的的應赴佛事,和台、凈、密各宗以修持目的的懺法同時發展。

到了明末,雲棲大師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即後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智旭大師撰《占察善惡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懺願儀》,受登法師撰《准提三昧行法》、《藥師三昧行法》,禪修法師作《楞嚴懺法》,如惺法師作《龍華懺儀》等。

到清代又有准提懺法》、《藥師懺法》、《供諸天科儀》等出現。現代通行的懺法有《梁皇寶懺》、《水懺》、《大悲懺》、《法華懺》、《藥師懺》、《凈土懺》、《地藏懺》等。另有《金剛懺》、《八十八佛洪名寶懺》、《千佛懺》、《萬佛懺》等,亦為一般常行的懺法。

一、修懺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門

南北朝時期佛教學風,由於受當時社會上文風的影響,南方的僧侶偏重於義學講經;北方則以坐禪誦經為重,各執一隅,造成了「南論北禪」的局面。

由於南朝的輕禪重講,就使得當時的僧侶莫不傾心於經典義學的鑽研,甚致失去自己實踐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6]卷十上說:「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全無理論。」[6]

北朝的佛教,則與此相反,側重在坐禪與誦經,形成重禪輕講的局面。北地的高僧,雖有精通經論而更以習禪為本務者,然大都以「無我之理」為修心之要,根基淺者就難免墮於無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實教義研究反而無人間津。

智者大師鑒此時弊,遂將南朝的輕禪重講與北朝的輕講重禪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並修」、「教觀雙運」之旨。大師之教觀並重思想,於其巨著中歷歷可睹。《摩訶止觀》則著重說明天台圓頓止觀的修證方法,在書的《修大行》這章文字中,列舉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懺要旨》,闡明以上四種三昧,及依止觀修懺的要領、懺悔意義及修懺的功德,末尾以修懺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更顯出修懺之殊勝作用。由於這個原因,故天台歷代祖師,均對修懺十分重視。並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實用的禮懺儀規。

歷代天台大德,皆繼承智者大師的遺法,講述之外,多以禮懺為天台宗修習止觀之重要行法,故屢行不衰。

二、智者大師與懺法

智者(538—597)大師弘法三十餘年,其著作據《佛祖統紀》o卷35載,有140卷之多,大部分是經其弟子章安大師筆錄成書,大師親自執筆者,僅有如下幾種:

1、《法華三昧懺儀》一卷

2、《法界次第》三卷

3、《方等懺法》一卷

4、《覺意三昧》一卷

5、《凈名玄義》六卷

6、《凈名文疏》二十八卷

在這大師親撰的著作中,有《法華三昧懺儀》、《方等懺法》,是屬於懺儀方面的,此外,據《國清百錄》所載,大師關於修懺方面的著作,尚有《請觀世音懺法》、《金光明懺法》等。為了說明大師重視懺法的原因,我們可先熟識一下這些懺儀的內容

1.《法華三昧懺法》[8],全名為《法華三昧行事運想補助儀禮(法華經)儀式》,是大師從慧思大師處得承法華三昧後精髓之作。是書擷取《法華經》、《觀普賢經》等大乘經之精義,而揭示法華三昧之方便及正修之行儀。其內容旨在闡釋人菩薩正位、具諸佛功德法門,包括禮懺、懺悔行道、誦經、坐禪等,於三七日中的半行半坐行法。全書分為五科:第一,明三七日行法華懺法勸修;第二,明三七日行法前方便;第三,明正人道場,三七日修行,一心精進方法;第四,明初人道場正修行方法有十:一者嚴凈道場,二者凈身,三者三業供養,四者奉請三寶,五者贊嘆三寶,六者禮佛,七者懺悔,八者行道旋繞,九者誦《法華經》,十者思惟一實境界。並說明修懺行者,於三七日中晝夜六時,初人道場一時之中,當具足修此十法,後六時一一時中,可略去請佛一法(想佛已請到),餘九法悉行無異。

2.《方等懺法》[9],又名《方等三昧行法》、《方等三昧儀》、《方等行法》等,與《法華三昧懺儀》所修之法華三昧,同屬《摩訶止觀》中四種三昧內的半行半坐三昧。本懺是大師依《大方等陀羅尼經》所制立的三昧行法,要修此方等秘法,第一須具六緣,即法緣、善知識、前方便、辦衣、行法、供養等;第二識遮障,其中有四種調適,一者洗浴調適,二者飲食調適,三者行道調適,四者坐禪調適;第三禁法,一者七日要心及誦咒,二者請師受戒及發露,三者見善惡業相及法王子,不得向他人說;第四內律要決,一明五篇戒滅不滅相,二明十惡十善業滅不滅相。據目錄尚有第五修行、第六受戒,但文不載,故其內容亦無法了解。

3.《金光明懺法》的儀則,可依《國清百錄》[10]卷一,這是大師依《金光明經》所作的懺法,又名《金光明三昧懺》。行懺前先莊嚴道場,安置唱經座,設立幡華,釋迦牟尼佛座之左為功德天座,右為四天王座,諸座各燒香散華。行者日日洗浴,身著新凈衣,手執香爐,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一切三寶;其次三請諸佛菩薩聖僧諸天、諸神,一心虔述建懺之意,三唱寶華琉璃世尊、《金光明經》、功德天、三自歸後,方共坐食,儀成。此系午前之法,其他則唯專唱《金光明經》,為時七日七夜。

4.《請觀世音懺法》是以觀世音菩薩本尊而修的懺悔供養法,依《請觀音經》所作。今據《國清百錄》[11]卷一及《請觀音經疏》[12]略述修法之次第如下:莊嚴道場,以香泥塗地,懸掛幡蓋,置楊枝凈水燒香散華,向南安奉佛像觀世音菩薩像向東,行者向西五體投地,一心頂禮釋迦佛、無量壽佛等,稱三寶觀世音之名,次誦《消伏毒害咒》、《破業障陀羅尼》、《六字章句咒》等,披陳懺悔惡業眾罪,禮畢如法旋繞行道,繼之一人登高座唱誦《請觀音經》,於三七日或七七日中修法皆如此。

昔慧思大師止光州大蘇山時,智者大師前往問道。師示以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智者大師聞之,即如教研心,經三七日,誦《法華經》至《藥王菩薩本事晶》中之「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時,身心豁然,寂人於定,有長風雲游於太虛微妙境界。慧思大師即贊嘆道:「非汝勿證,非我莫識。所證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也。」大師此時所證之定,即法華三昧,得持空觀,是初旋陀羅尼。初旋陀羅尼,是指由得空理智力,能旋轉凡夫執著相,得人空定,即旋假人空之證空觀。配合於修道位,證觀行五晶,即五品弟子位。自此之後,大師即得無礙辯才,受到同道們的器重,這就是大師的「大蘇妙悟」。

大師親得修持法華三昧之益,加上後來隱遁天台山的苦修,思想又有了一個飛躍,即由大蘇所證的禪定,進趨至法華圓頓一實之中道,也即是禪定轉向止觀,從而奠定了他教觀總持的天台教學基礎

摩訶止觀》一書是講述圓頓止觀實際修持法的寶典,智者大師依諸經論,在書中立「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味的實踐法。又因大師修持中特別重視讀誦和懺悔,故大師常以組織整然的嚴凈道場、凈身、三業供養、奉請三寶、贊嘆三寶、禮佛、懺悔行道旋繞、誦經或咒、思惟一實境界等儀則,著作懺儀而弘揚實行之。

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一書內,談四種三昧修法時,就把他所著的懺法——即是各種三昧的行法,一一介紹。因此,我們可認為智者大師在我佛教史上,對懺法的著述、修證和弘揚是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

三、法智大師與懺法

法智(960—1028)大師諱知禮,是宋代「卓識超群,妙證一心三觀圓滿三諦,深入止觀妙旨的大德」⑩。二十歲,隨侍義通大師天台教觀,三年後就代座講法大師一生弘揚天台教觀,不是講道便是修持止觀和從事著述與寫經,是理論和實踐兼具的高僧,故於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賜「法智大師」之號,被尊為「四明尊者」,為天台宗十七祖。

咸平三年(1000),大師曾與遵式、異聞大師等為祈雨修「金光明懺」,獲應甚驗。據史料載,大師一生曾修:

法華懺》,三七日為一期,共計5遍;

《金光明懺》,十日為一期,共計20遍;

彌陀懺法》,七日為一期,共計50遍;

《請觀音懺》,七七日為一期,共計8遍;

大悲懺》,三七日為一期,共計10遍;

又結十僧,長期修《法華懺》達3年;

請十僧修《大悲懺》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計其數,每歲建念佛施戒會。

據《佛祖統記》卷八《知禮傳》[14]載,宋天禧元年(1017),知禮與異聞等十人,結修《法華懺》,誓於三年滿期,焚身供養法華經》,大師虔敬修懺之心,由此可見。

大師對於修證三昧也十分注意懺儀,曾作《金光明最勝懺儀》、《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懺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勝懺儀》[15],依《金光明經》所修之懺法,又作《金光明三昧懺》,略稱《金光明懺》。《國清百錄》卷一所載之本懺,傳為智者大師所作宋代有其同門遵式大師所撰的《金光明懺法輔助儀》,大師所集之懺加上「最勝」兩字,是異於天台、遵式大師,而依據唐繹《金光明最勝王經》的緣故

大師所集之懺,以頂禮十方三寶、香華供養、奉請、持咒、贊嘆、供養及散灑、禮敬三寶懺悔、勸請、隨喜迴向發願、旋繞自歸等科,明禮懺之儀規。著重說明懺悔時必須運想順逆十心,以明白過失及對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16],是依唐伽梵達磨三藏所譯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圓滿無礙大悲陀羅尼經》所作的懺法,略稱《大悲懺》。本書特點是先述作懺原因,再判四種三昧,後詳立十科行法之儀。在懺中更依《法華經》之奧義,細述開顯之圓意,以作弘揚台宗止觀實踐法的先導,修此懺者宜加註意。大師在書中詳述十科的三昧行法為:一嚴凈道場、二凈三業,三結界,四修供養,五請三寶諸天,六贊嘆申誠,七作禮,八發願持咒,九懺悔,十修觀行。

3.《修懺要旨》[17]一卷。本書是法智大師於天禧五年(1021),受真宗皇帝所請,而舉行修法三昧晝夜,以祈禱國泰民安的懺法道場時,受內侍俞源清之請,為其了達修懺法之要旨所著。本書旨在依《摩訶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以闡明法華三昧之要領,但其所述修懺要旨,非僅限於法華懺法,更及於大乘經典,以其著重於懺摩用心要領,故修懺時所用之誦文則無記載。

本書內容分為三章,首敘大乘經典四種行法,包括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和非行非坐,及修法三昧功德。次依《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之文,詳述懺悔意義末後以修懺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本書前有科文,文末附有《香華運想偈》。全書文雖簡短,然止觀實修之大要皆已涵蓋。

四、慈雲大師與懺法

慈雲(964—1032)大師諱遵式,是宋初與法智大師齊名的高僧。台州寧海(今屬寧波市)人,幼投臨海東掖山義全大師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於禪林寺,親近守初律師習律。後至國清寺,恭就於普賢菩薩聖像之下,燃一指,發誓傳持天台教觀。雍熙元年(984),至四明寶雲寺親近義通大師,深獲天台教觀之旨,與同門知禮大師共為山家派之主要人物。至道二年(996)聚集僧俗二眾,專修凈土念佛行,撰《誓生西方記》。咸平四年(1001),撰《請觀音消伏毒害三昧儀》、《大彌陀懺儀》、仙\彌陀懺儀》、《熾盛光懺儀》各一卷。次年回東掖山,於寺西創建精舍,恭造無量壽佛像,親自領眾修念佛三昧。其後受請住持杭州山寺(即天竺寺),懺講不絕,從學者恆逾千人。乾興元年(1022),真宗賜慈雲之尊號。天聖二年(1024),將天台教觀論著,奏請人藏,九年正月講《凈名經》後,退隱於寺東嶺草堂,專修凈業。是天台實踐門之高僧大師有關懺儀之著作甚多,故世稱「百部懺主」、「慈雲懺主」,其主要懺儀有:

1.《金光明懺法補助義》[18],本書是慈雲大師據唐譯的《金光明最勝王經》,對舊懺加以補充,使行者更明白易懂,同時加上說明,使禮懺時更如法大師在正懺十科之前,補上緣起第一,按文開章以定銓次第二,別明禮請灑散二法第三,略明能請及所求離過第四,總示事理觀慧所依第五。第六為《補助正修十科事議》,明白地敘寫嚴凈道場清凈三業、香華供養、召請誦咒、贊嘆述意、稱三寶及散灑、禮敬三寶修行五悔、明旋繞自歸\明唱誦《金光明典》的方法,全書比其他同類懺本,有更詳細明了的特色。

2.《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三昧儀》[19],此懺亦為大師再治之本,在《敘緣起第一》中,將作本書之原因明白啟示;《明正意第二》一章,則將修懺注意事項加以詳細說明,然後分述:第一莊嚴道場,第二作禮法,第三燒香散華,第四繫念數息,第五』召請,第六具楊枝凈水,第七誦三咒,第八披陳懺悔,第九禮拜,第十誦經。書末尚有《勸修第三》章,詳列修懺持咒種種功德利益,勸修本懺。

3.《熾盛道場念誦儀》[20],本懺為大師依據唐代不空三藏譯的《熾盛光大威德消災吉祥陀羅尼經》所撰的懺法。全書詳分壇場供養、示方法、揀眾清凈、咒法、三業供養、釋疑、誡勸檀越等七門。修此懺,能卻除金、木、水、火、土等妖邪星宿之災患。

4.《往生凈土決疑行願二門》[21],此書為慈雲大師為在家居士所撰,詳述決疑、行願二門,決疑門分疑師、疑法、疑自三科,主張掃盡一切疑慮,確實樹立正信,勸大眾老實念佛。且依天台教理,強調念佛即是佛乘圓教,具一念三千的性相,收盡剎那十方凈穢,一切圓成。將念佛提高到了義中之第一了義,並極力普勸大眾信受奉行;行願門,分禮懺、十念、系緣、眾福等四門。即主張時時不離十念,時時禮佛懺悔業障。其禮懺門之儀式,簡而易行,但亦具禮敬三寶、香供養、贊願、禮佛法三寶懺悔、旋繞自歸、誦經諸科。眾福門,則依《普賢觀經》當修行五事:一者正心不謗三寶、不障出家不為行人作惡留難。二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三者正法治國、不邪枉人民。四者於六齋日,敕諸境內力所及處,令行不殺。五者當深信因果,信一實道,知佛不滅。若出家人修,則具依《觀經》三福為行。幽溪大師暮年,就是奉此行願為日課的。

5.《往生凈土懺願儀》[22],此為慈雲大師依《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等大乘經典所集,時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懺本中說明此懺「比前所集懺儀,詳略更為妥當,後可照此傳行。」

懺分十科,即:第一嚴凈道場,第二明方便法,第三明正修意,第四燒香散華,第五禮請法,第六贊嘆法,第七禮佛法,第八懺願法,第九旋繞誦經法,第十坐禪法。

慈雲大師尚有懺儀多種,擇要說數種止此。

五、元以後天台諸師對懺法的貢獻

元代以降,天台宗諸大師所作懺法,其主要者,已於本論概述中提及,今再簡略補述如下:

幽溪傳燈(1554—1627)大師,於明萬曆十五年(1587),卜居天台山高明寺,承百松真覺大師之風,儘力以復興天台教觀為職責。大師一生著作,據《幽溪別志·著述考》載,計有27種之多。登獅子座,開諸經講席凡70期。又曾於萬曆四十年夏,於高明寺建楞嚴壇,自此懺法重興。

大師嘗著《楞嚴海印三昧儀》四卷,《七日持名三昧儀》一卷,《菩薩戒三昧儀》一卷等。大師講暇,則領眾修三昧,常行《法華懺》、《大悲懺》、《楞嚴海印三昧》、《持名三昧》、《菩薩戒三昧》等懺法,七旬之外,仍六時行《小彌陀懺》為課,為事理兼修、顯密雙運之實行者

智旭(1599—1655)大師,字澫益,自崇禎三年(1630)於佛前拈得天台鬮後,以專心研習和弘揚天台教觀為職責,在懺儀方面除上面已介紹過的《占察善惡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懺願儀》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梵網經懺悔行法》[24]本書大師依《梵網經》所作的懺法,簡稱《梵網懺法》。懺分十門:第一嚴道場,第二凈三業,第三香華供養,第四贊禮歸依,第五陳罪悔除,第六立誓誦戒,第七苦到禮佛,第八重修願行,第九旋繞自歸,第十坐念實相。本書天台宗之旨,除主要依據《梵網經》之外,還多處引用《大寶積經》之《勝鬘夫人會》及《彌勒所問會》之文意,是受菩薩戒者為護戒根清凈必修之法。

清代天台諸師,於講授之外,亦常修懺以為助行。至清末之諦閑(1858二1932)大師,除領眾修懺之外,還多次講《水懺》於上海、海門(今浙江椒江)等地,講《梁皇懺》於寧波觀宗寺、上海凈土庵等處。1924年,大師在觀宗寺講《梁皇懺》時,由方誌梵居土等筆錄成文,經寶靜法師編輯,遂成《皇懺隨聞錄》巨帙講義流通於世;次年秋,大師在觀宗寺密藏室,親筆撰述《水懺申義疏》,始從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初二日寫畢,「由是俾禮誦者即妄念而返真念,盪三細於烏有,即事懺而達理懺,洗六根而清凈,莫不從師之《申義疏》而受益,以至超凡人聖,轉迷歸悟也。」[25]古人有三不朽,則惟大師堪當,立德、立功、立言三者兼而有之,故被尊為近代中興天台教觀之宗師。

根慧(1881—1951)老法師少年出家普陀山伴山庵,禮崇法法師為徒,受具於普濟寺,為繼諦閑大師天台宗巨匠。1932年,曾於慈溪普濟寺掩關,專修《法華三昧法》,虔誠禮懺,感應道交,蒙佛放光,照其頂門。繼緣太虛大師,敦促其至寧波延慶寺會講《法華》,並建立「法華懺壇」於寺內起信閣。二年後,修法三昧慈溪妙音精舍,歷八載之久,定慧開發,得無礙辯才。是時深解《法華三昧懺法》,為佛教慧命之淵源,天台諸祖門風之建立,皆由此出生之理。認為修法三昧懺,內賴一已自心之痛悔,外仗三寶凈法之加被,是以上根行者,即能證得慧根清凈,覺心內發,智慧分明通達十二部經;中根行者,能證定根清凈智慧微妙,出生種種三昧;下根行者,亦可獲戒根清凈,見光見華,道心涌發。因此說《法華三昧懺法》能三根普被,四眾統攝。1945年應請,法師重主觀宗,在整修大殿、重裝佛像、建造多寶佛塔莊嚴祖庭的同時,又舉「法華三昧戒」,建立永久法華三昧道場,恢復禪堂坐香舊制,逐日領眾禮懺修觀,年終必啟建「法華三昧七」二十一天,「十六觀彌陀七」七七天以為常規。一生苦心孤詣,修法三昧三十餘載,以禪凈雙修而教觀並運,為現代天台名德。其弟子本空法師,亦常隨老法師於觀宗寺及慈溪妙音精舍習禪、修法華三珠。老法師在妙音精舍開示法語及在觀宗寺講《法華經》時補充發揮之語,皆由本空法師記錄,後以《谷青》、《經筵拾零》兩本集子出皈。本空法師,亦為現代天台宗中少有的比丘大德

六、認識修懺意義為證圓頓止觀努力

修懺之意義,上文已略有談及。修懺時如法運想,不乖行儀,當具足十法,「以理觀導於事儀,則一禮一旋罪消塵劫,一燈一水福等虛空」,故口說六根罪時,心存作法、取相、無生三種懺法,如是其罪可消,觀法堪進。如只口唱誦而心不在焉,罪何能消。故修懺者欲陂障顯理,明心見性者,必須苦到懺悔而復本心源,究竟清凈

而修懺悔之法,當依《摩訶止觀》中「若欲阡悔二世罪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明知過失;當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懺之本。」[26]法智大師於《修懺要旨》中,亦說:「所謂逆順十心,通於迷悟兩派,故迷真造惡,則有十心逆涅槃流,順生死海。始從無始無明起愛起見,終至作一闡提撥因撥果,所以沉淪生死,無解脫期,今遇三寶勝緣,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後已,改往修來,故起十心逆生死流,順涅槃道,始則深信因果不妄,終則圓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心。不明前之十心,則不識造罪之相,若非後之十心,則不知修懺之法。」[27]

上來已知順逆十心是修懺之本,下當明白何謂順逆十心。

先明順流十心,順流十心即是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十種事:

1.無始來今,由愛見故——無明昏暗,渚眾生從無始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渚業;

2.內計我人,外加惡友——謂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更惑我心不修善業;

3.不隨喜他,一毫之善——說明諸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再對他人所善事亦無隨喜之心

4.唯遍三業,廣作眾罪——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無惡不作

5.事雖不廣,噁心遍布——說明眾生之起噁心遍布一切處所,常欲惱害於人;

6.晝夜相續,無有間斷——眾生所起的噁心,是晝夜相續不斷的;

7.覆諱過失,不欲人知——謂眾生有了過失之後,不自發露此惡行,無悔改之心

8.不畏惡道——說眾生不明因果,不知戒律,無惡不為,如此之人當墮惡道而不懼怕;

9.無慚無愧——諸眾生造了惡業之後,還不知慚愧

10.撥無因果一說諸眾生邪見嚴重,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

逆流十心,是說行者有此十種心,則可翻轉除去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

1。深信因果——深信因果,破除撥無因果之心

2。生重慚愧——破無慚愧之心

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

4.發露懺悔——破覆諱過失之心

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

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噁心;

7.斷惡修善——修功補過,破三業造罪之心

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

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

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暗之心

總之法華三昧及其他所有三昧懺法之意,全在用逆流十心,以翻破順流十心,修懺者則必須苦到懇切,甚至不惜身命力行。否則,悠悠泛泛,而欲求其感應道交,亦是不可能的。

修懺能懺悔業障,使戒根清凈,以利於三昧的修習;而修懺本身又是三昧的行法,不過與現今的經懺佛事中的拜懺相比,則非可同日而語。因佛事之懺只重儀式,忽略了末尾最重要的一項——坐禪實相正觀法,同時於前各項儀式之中,只重形式,很少兼具觀行。如此,就有祖師制懺之本意,雖是行懺,亦難以收到禮懺的應有效果。故天台學人慾以懺法進修三昧,必應熟知法大師的《修懺要旨》,即本《摩訶止觀》中智者大師所述修圓頓止觀之事儀理觀去行,日久當得大成就

《懺法與圓頓止觀》略述止此,願閱此文者同發大心,早證菩提!

(作者林克智:1939年生,菩薩戒優婆塞,臨海市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普陀佛教文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注釋:

[1]見《大正藏》卷40,唐道宣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1:'492

[2]見《大正藏》卷46,p1。

[3]見《大正藏》卷39,1:'46。

[4]見《大正藏》卷52,

[5]見《中國佛教》第二冊,中國佛協編,知識出版社1982.9出版,p391。

[6]見《大正藏》卷46,p132a。

[7]見《大正藏》卷49,p258c。

[8]見《大正藏》卷46,p949。

[9]見《大正藏》卷46,p943。

[10]見《大正藏》卷46,p793。

[11]見《大正藏》卷46,p793。

[12]見《大正藏》卷39,p968。

[13]見《天台教學史》,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版,釋慧岳編,p247。

[14]見《大正藏》卷49,p129。

[15]見《大正藏》卷46,p961。

[16]見《大正藏》卷46,p973。

[17]見《大正藏》卷46,p868。

[18]見《大正藏》卷46,p957。

[19]見《大正藏》卷46,p968。

[20]見《大正藏》卷46,p978。

[21]見《大正藏》卷47,p144。

[22]見《大正藏》卷47,p490。

[23]見《天台山方外志》,明蔣鳴玉撰《有門大師塔銘》。

[24]見《卍續藏經》精裝本第60卷。

[25]見《諦公遺述語錄》內《諦公年譜》,上海佛學書局1937年版,p485。

[26]見《大正藏》卷46,p39。

[27]見《大正藏》卷46,p86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