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居士名家文集:楞嚴說通卷八(劉道開)

楞嚴說通卷八

  巴縣居士非眼劉道開纂述

  成都沙門離指方 示鑒訂

  ○上約無明真如而成染用為十二類生之因已竟此下約真如無明而成凈用為五十五位菩提之因也。

  阿難如是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猶如捏目亂華發生。顛倒妙圓真凈明心。具足如斯虛妄亂想。

  此結前起後也。阿難。如是十二眾生。一一類中。亦各各具十二顛倒。一則現起。余則冥伏。猶如捏目亂華發生。究其所以。皆是顛倒妙圓真凈明心而有。由總括現互具。當成一百四十四生。如斯亂想。畢竟虛妄非實。而凈明真體。固自若也。翻染成凈。而進階聖位。復何難哉。

  ○賀雲。迷時。一類中。各具十二顛倒。故修時。一一位中。亦各具諸位功德。此五十五位宗旨。不可忽過。

  汝今修證佛三摩提。於是本因元所亂想。立三漸次。方得除滅。如凈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並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此明就染翻凈也。前問至何漸次。得修行目。故雲。汝今修證佛三摩地耳門三昧者。別無方便。還於本顛倒因。元所亂想中。立三漸次。方得虛妄除滅。蓋翻染成凈。必從染處下手。所謂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也。譬如凈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並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凈器。喻根中所具不生滅性。本來元凈之體也。除去毒蜜。喻除助因。刳正性也。灰湯洗滌。喻違現業也。後貯甘露。喻安立聖位也。

  ○先德雲。影由形起。響從聲來。弄影勞形。不識形為影本。揚聲止響。不知聲是響源。除煩惱而趣涅槃。喻去形而覓影。離眾生而求佛果。喻默聲而求響。故知迷悟一途。智愚非別。是以修證佛三摩地。必從本因元所亂想入也。

  ○賀雲。凈器。所謂幻化空身即法身。正指六根也。若不生滅地。豈貯毒蜜。亦豈可洗滌耶。

  雲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此出漸次之名也。雲何名為三種漸次。一者修習。當專修耳根一門時。便要除其助因。二者真修。當反聞功夫入手時。便要刳其正性。三者增進。當反聞功夫長進時。更要違其現業。除此三種緣。則甘露寂滅法顯矣。

  ○昔青原初參六祖。即問雲。當何所務。即不落階級。祖曰。汝曾作甚麼。曰。聖諦亦不為。祖曰。落何階級。曰。聖諦亦不為。何階級之有。則知法無漸次。漸次由人。故如來觀機設教。於無漸次中。強立漸次。無階梯處。強立階梯。若是上上根人。知幻即離。離幻即覺。何漸次之有耶。

  ○鍾雲。前說戒定慧。為修行三決定義。此一二漸次。即戒也。違現業。即定也。洗滌貯甘露。即因定發慧也。

  雲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故。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贊淫怒痴。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興渠根如蘿蔔。出氣辛臭。此方所無故不知也)。

  此別釋除助因也。雲何謂之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日用最切要者飲食。若無飲食。命不自全。故依四食而住。所謂人間分段而食。鬼神歆觸而食。禪天以思禪悅為食。識天以識定續命為食。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也。食為命根之所系。則甘毒不可不擇矣。阿難。一切眾生。食甘則生。食毒則死。有非毒而實甚於毒者。五辛是也。是諸眾生。求三昧者。當斷五種辛菜。蔥也。蒜也。韭也。薤也。興渠也。皆所當斷也。何以故。是五辛者。熟食。則壯相火而發淫。生啖。則動肝氣而增恚。生熟無一可者。苟人而食辛。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口氣不凈。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聞臭而來。因彼食次。舐其唇吻。是常與鬼住也。天遠。故福德日銷。鬼近。故長無利益。且不惟天仙不聽經也。並菩薩善神。不來護定。不惟招餓鬼舐物也。且引魔王。得其方便。現佛身而為說法。毀禁戒而贊三毒。直至命終。為魔眷屬。受魔福盡。又墮無間。緣一臭惡之味。引致阿鼻極苦。有何難舍。而不勇斷之哉。阿難。修菩提者。既用初於聞中入流亡所之功。又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耳。首標修菩提者。而後言斷辛。足見第一漸次。必兼修習圓通。若徒斷五辛。何以遽謂之增進修行乎。

  ○世人咸謂辛能避瘟。常見天災流行。勸人食辛以辟之。由經觀之。斯蓋招瘟之端。而世人業力所使。顛倒滋禍如此。不可不知所警也。

  雲何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入三摩地。要先嚴持清凈戒律。永斷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凈食。無啖生氣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淫及與殺生。出三界者。無有是處。當觀淫慾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凈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是清凈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睹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凈。得無艱險。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
  此別釋刳正性也。對助而言。故曰正。蓋淫殺若固有之物。不待教而自能。與身俱生。與性俱有。實生死之正性。故當刳之也。雲何謂之正性。阿難。如是眾生。反聞功夫入手。而入三摩地矣。又要最先嚴持清凈戒律。蓋惟戒能生定也。律制雖多。而淫殺為諸惡上首。所謂正性也。持戒律者。必永斷淫心。不餐酒肉。凡生鮮之物。不經火者。皆不敢食。以無情生物尚不忍損。又戒殺之至也。(如此方高柴不折方長。茂叔不除庭草。亦是此意)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淫殺。而能超出三界者。無有是處。以相生相殺未已故也。且淫又為生殺之深源。根心慣習。最難頓舍。修行人。當觀淫慾。猶如毒蛇而不敢狎焉。如見怨賊。而不敢近焉。於是先持聲聞淫殺盜妄之四棄。及尼加觸八覆隨之八棄。執身不動。而七支不犯。後行菩薩清凈律儀。於四重律。從心止絕。執心不起。而一念不生。若是其禁戒成就矣。夫斷淫。則不相生。斷殺。則不相殺。無生殺業因。自無生果報矣。又加以偷劫不行。無負債之業累。亦於世間不還宿債。三業既除。名清凈人。是清凈人修三摩地。其正行也。持清凈戒。其助行也。正助雙圓。將見父母所生肉身。不須天眼。而觀見十方世界。眼既睹佛。耳又聞法。親奉聖旨。而非遙見遙聞。得大神通。游十方界。而往還無礙。由是徹通宿命。過去清凈明了。得無艱險。而未來不入惡趣焉。夫觀見十方。則眼根清凈。聞法親奉。則耳根清凈。得通游界。則鼻舌身根清凈宿命無艱。則意根清凈。雖刳正性所得。而孰非耳門妙修所發哉。是則名為第二增進修行漸次耳。

  ○賀雲。三業既除。名清凈人。修三摩地者。因戒而修定也。肉眼觀見十方世界者。是天眼通。即色陰盡相也。睹佛二句。是天耳通。得大神通二句。是神足通。即受陰盡相也。宿命清凈二句。是宿命通。乃想陰盡相也。此皆因定而發慧也。

  雲何現業。阿難。如是清凈持禁戒人。心無貪淫。於外六塵。不多流逸。因不流逸。旋元自歸。塵既不緣。根無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凈。譬如琉璃內懸明月。為心快然。妙圓平等。獲大安穩。一切如來密圓凈妙。皆現其中。是人即獲無生法忍。從是漸修。隨所發行。安立聖位。是則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鍾雲。諸經入地。方證無生忍。而此於信前已獲之者。蓋諸經之所謂果。乃此經之所謂因也。因地與諸經異故。經題曰如來密因耳)。

  此別釋違現業也。雲何謂之現業。阿難。如是清凈持戒之人其心已無貪淫。內無貪淫。故於外六塵。不多流逸。不許絕無。而曰不多者。以根中無始虛習。尚未凈盡。所對之塵猶在。而現業猶未違也。既不流逸於外。則不隨前塵所起知見。而旋歸元真。外無所入。而塵既不緣。內無所出。而根無所偶。始得反欲流而全一精明。於是六根對境。不生分別。如鏡照像。而六用不行矣。由根不接塵。故十方國土。皎然清凈。譬如琉璃。內懸明月。何凈如之。由塵不交限。故身心快然。妙圓平等。如如不動。獲大安穩。何快如之。於是一切如來。深固幽遠之密。交徹含攝之圓。纖塵不立之凈。一切變現之妙。所稱果上四德者。皆現是人心量之中。是人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即獲無生法忍。以此不生不滅。為因地心。然後漸漸圓成果地修證。凡信以立基。住以成德。行以成己。向以成物。地以斷惑證真。隨所發之行。而安立聖位焉。是則旋根忘塵。正所以違其現業。而名為第三增進修行漸次也。

  ○干慧前。明列三漸次位。乃經家硬派十信於其中。以為圓通極位。四果以上極果。牽搭支離。殊不可曉。今特正之。馮具區謂遍觀諸家之說。不如熟讀經文。良有以也。

  阿難。是善男子。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執心虛明。純是智慧。慧性明圓。鎣十方果。干有其慧。名干慧地。欲習初干。未與如來流水接。

  此明干慧地也。阿難。是善男子。由前心無貪淫。故至此而欲愛乾枯。蓋前位但得身心俱斷。此則斷性亦無。故曰乾枯也。由前六用不行。故至此而根境不偶。蓋前位但得六塵初泯。此則心境絕待。故曰不偶也。由乾枯不偶。則三界生緣。迥不相及。現前殘質。果縛僅存。不復續生。子縛永絕矣。由前身心快然等。則心虛明矣。至此。則執其心之虛明。純是一團智慧。由前國土皎然等。則通一慧性矣。至此。則慧性明圓。鎣徹十方世界。由前佛理全現。則佛慧在我矣。至此。則成就慧身。干有其慧。名干慧地焉。何以謂之干慧也。彼如來法流之水。源泉混混。時出不窮。今現業初違。欲愛最細習氣。初得乾枯。而根本無明全在。未與如來法流之水相接。無水以潤之。故曰干有其慧。若一入初住。分斷無明。分證真理。前與如來流水接矣。所謂干慧者如此。

  ○鍾雲。慧性圓明中。已具金剛之體。如極堅極利之舟。載物濟物。無所不可。但流淺岸束。不能如意自在。發真如體相之用。故曰干有其慧。然用雖有待。而體已無虧。入信以後。水生舟動。漸入漸活。漸活漸廣。漸廣漸深。漸深漸忘。漸忘漸近。漸近漸到。故有入流之舟。有中流之舟。有到岸之舟。有倒駕之舟。雖因果相應。始終不離干慧。至圓滿菩提。入莊嚴海。則干慧不足以名之矣。

  ○此下十信位也。孤山以為初住開出十心。蓋為圓家住前不取證。故不立位。而以前三漸次。總攝十信。正脈從之。似矣。然經文於四加行前。既曰。是善男子。盡是清凈四十一心。於後總結。又曰。善能成就五十五位菩提路。若十信果在三漸次中。如來不應明列其位。備詳其數矣。若謂圓家住前不取證。即住後亦何嘗取證乎。今准經文。並准瓔珞經。依舊開列十位。特圓家信位。雖與諸經十信名同。而義實迥別耳。

  即以此心。中中流入。圓妙開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道純真。名信心住。

  此明初信即信根也。行人既有此干慧心矣。即以此心。中於法流之中。不受枝岐。無諸委曲。而一順流入焉。向後與如來逆流相際。從此始也。既中中流入。於是六根互用之圓。情器雙超之妙。開舒敷暢。如華始開矣。此之妙圓。非同前位似妙似圓。乃真妙真圓也。乘此心開。益加增進。使真妙者。益進於妙。真圓者。益進於圓。是謂從真妙圓。重發真妙。如華正開矣。由是妙信常住。親見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非同比量之信也。但覺聖凡見息。因果情忘。凡我想。法想。及非法想。俱時盪盡。而一切妄想。滅盡無餘。惟一圓通中道。是純是真。余者皆雜皆妄。確然信得及。名信心住焉。

  ○此位準解結。當先得人空。除第六第五結。准圓通。當動靜不生。准四果。當須陀洹果。斷於我執分別。即界內見惑也。

  真信明了。一切圓通。陰處界三。不能為礙。如是乃至。過去未來無數劫中。捨身受身。一切習氣。皆現在前。是善男子。皆能憶念。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此明二信即念根也。行人至於信位。前真信而非似信。明了而由親見。根根塵塵。無不交徹。而一切圓通。由一切圓通。故陰不能覆。處不能局。界不能隔。三俱無礙。因此遂能遠憶過去無數劫捨身。與未來無數劫受身。乃至業力所薰。隨眠習氣。如畢陵之慢。身子之嗔等類。微細習彰。皆現在前。是人皆能冥記。毫無遺失。惟念無遺。故名念心住焉。

  ○按別教二信。圓通尚遠。今斯位即雲一切圓通故知齊於彼之二住也。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無始習氣。通一精明。唯以精明。進趣真凈名精進心。

  此明三信即進根也。行人既得信心住。則妙圓者。純是一真。真久而精。精極發化。蓋由精故化。至化益精也。行人既得念心住。而憶念無始習氣。則無始習氣。鎔盡無餘。皆成智慧。而通一精明。由是本此真精真明。而進趣於真凈之地。精明即菩提體。如如智也。真凈即涅槃體。如如理也。以如如智。契如如理。不謂之精進心而何。

  ○此位受陰盡。而齊於小之二果也。

  心精現前。純以智慧。名慧心住。

  此明四信即慧根也。前干慧地。曰執心虛明。猶有執在。至此心精現前。則其執渾融成化矣。又曰純是智慧。猶帶是在。至此純以智慧。則日用在在皆慧。並忘其是矣。以。用也。謂識其寶而能用之也。識其寶而能用。不謂之慧心住而何。

  ○前干慧雲純是智慧。蓋斷惑之慧。如夜向曉。此雲純以智慧。蓋證真之慧。如曉出日。

  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此明五信即定根也前位以見心朗徹。故智慧純明。而此智明。若無定力以執持之。則妄念起。而偏局不遍。正念失。而間斷不常。所謂無寂之照。如風中燈也。今焉執持智明。則寂湛者周遍。寂妙者常凝。皆大定之相。不謂之定心住而何。

  ○此位想陰盡。而欲界九品思惑已斷。齊於小之三果也。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惟進無退。名不退心。

  此明六信即進力也。上屬五根。自此以下。屬五力。如果木結根既久。有不可拔之力用也。行人既得定心住已。於是從定發慧。而定光發明。又不住於明。而明性深入。若磨鏡者。愈磨愈明。而明明不已。有進無退。蓋定慧偏枯。多遭退失。今定以發慧。心不動而理畢現。慧以入定。鑒既徹而心常凝。定慧互資。交發無盡。不謂之不退心而何。

  ○前精進。猶屬有心。如馬著鞭。此不退。是無心如順風張帆。

  心進安然。保持不失。十方如來氣分交接。名護法心。

  此明七信即定力也。前雖不退。而勤勇無間。尚涉功夫。至此雖精進而不見有勤勞之相。故曰安然。持心至於安然。則優游坦盪。永保無虞矣。然所保持者何物。即諸佛法身命脈也。由我保持法身命脈而不失自然得與諸佛氣分。相交相接。通同吻合。內護心法。外護佛法。而名護法心焉。

  ○此位準解結。當除第四結。准圓通。當聞所聞盡。准四果。當阿羅漢果。斷於我執俱生。即上二界各九品思惑也。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回佛慈光。向佛安住。猶如雙鏡。光明相對。其中妙影。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此明八信即慧力也。由前定力所持覺體。曰覺明保持。至此發為妙力。即以己之妙力。回他佛之慈光。向自己心佛。朗然安住。猶如兩鏡對照。影中含影。重重相入。傳耀無盡。所謂心不離佛。佛不離心也。以其回他佛而向心佛。故名迴向心焉。

  心光密回。獲佛常凝無上妙凈。安住無為。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此明九信即信力也。以奉戒依於篤信。故前位心光密回。自心佛光吻合。即獲自性天真。常凝不動之佛體。與無上妙凈之大寂滅海。常凝屬心。妙凈屬境。得佛此理。心境一如。從此安住無為。毫髮不漏落於有為之境。而得無遺失。以不犯遺失之過故名戒心住焉。

  ○此位準解結。當空性圓明。除第三結。准圓通。當覺所覺空。為斷法執分別。即界外見惑也。

  ○常凝。即常住真心。常凝妙凈。總是無為之相諸佛之戒心也。一念有為遺失。即是破戒。

  住戒自在。能游十方。所去如願。名願心住。

  此明十信即念力也。前位住戒。尚局不動之體。至此漸發自在之用。無求不達。無適不可。能游十方國土。而隨願往生。名願心住焉。

  ○此位準解結。當成法解脫。除第二結。准圓通。當空所空滅。為斷法執俱生。即界外思惑也。

  ○十信位竟。

  ○鍾雲。修行之初。必枯絕愛欲。使心性虛明。然後能入妙圓真性真性明圓。細習乃現。因現遂化。使純智無習。又持之以定。使寂湛發光。深入明性。護持不失。斯則回佛慈光。護佛凈戒。而涉塵不染。所去隨願。十信之序也。

  阿難。是善男子。以真方便。發此十心。(即上十信心也)心精發揮。十用涉入。圓成一心。(孤山因此一句。遂判十信為此位開出。然於五十五位等終說不去。故難從矣)名發心住。

  此下明十住也。住有二義。一堅固常住意。一生住佛家意。據後文。專重生住佛家也。阿難。是修圓通男子。以真方便。發前十種信心。中間不容一毫雜染。其心精矣。既精而心光顯現。五根五力。皆悉具足。而一心即十心。十心即一心。涉入重重。本無二體。於是攝十用而圓成一心。由此一心。而結心始解。萬行具足故名發心住焉。

  ○此位準解結。當解脫法已。俱空不生。除第一結。准圓通。當生滅既滅。寂滅現前。所謂菩薩從三摩地得無生忍者。即入此發心住也。行人入住之後。別無功夫。雖後位歷然。如飛鳥上山。但見山之層級分明。而初不勞於登躡也。

  ○賀雲。妙圓真心。非一非十。約用差別故有十相。若十相不顯。不名發心。十相不融。亦不發心也。

  心中發明。如凈琉璃內現精金。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名治地住。

  由前發心住已。心為能發明之智。理為所發明之境。智契於理。如凈琉璃。內現精金。即以前十用所成初住之心。為根基之地。始堪踐履。從此步步腳踏實地。於一切時。一切處。練治心地自然生出一切善法。增長大悲故名治地住焉。

  ○前位如中陰攬先業而初成陰體。此如中陰乘彼業力。結為境界。妄成依止處也。雖雲腳踏實地。然圓家之言。不足執也。

  ○賀雲。觀治地二字。則此位與十地相應矣。十地不過圓滿此位耳。

  心地涉知。俱得明了。游履十方。得無留礙。名修行住。

  由前治地住已。心即智也。即始覺也。地即理也。即本覺也。心與地互相涉知。同一覺體。故俱得明了。見之既明。行之必到。如此而游履十方。任運縱橫。得無拘礙。所謂百華林里過。片葉不沾身。故名修行住焉。

  ○此如中陰見遠如在目前。所去疾速。山壁不礙也。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如中陰身自求父母。陰信冥通。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由修行住已。依理起行。行不越理。本始同一正覺。故曰行與佛同。其行如此。則為如來肩所擔荷。則為如來衣之所覆。受佛氣分。前雲氣分交接。猶二也。此雲受佛氣分。則合為一矣。夫權智如父。實智如母。今任運相合。如中陰身。自求父母。不通而通。不入而入。斯則秉佛遺體。初托聖胎。正如太子處胎。貴壓群臣。名生貴住焉。

  ○此當中陰與父母業同。會合一處也。

  既游道胎。親奉覺胤。如胎已成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曰生貴住。則既游道胎矣。攬佛權實二智。而凝結聖胎。如中陰攬父母赤白二渧。而結凝滑等。故曰親奉覺胤也。斯則具足一切方便善巧。度脫眾生。克肖於佛。無所之少。如中陰六根成就。人相不缺。克肖父母。是名方便具足住焉。

  ○入胎而言游者。如永嘉雲。常獨行。常獨步。達者同游涅槃路。正此游也。

  容貌如佛。心相亦同。名正心住。

  曰具足方便。則容貌如佛矣。不特外貌同佛。而內心亦同。是名正心住焉。

  ○大經雲。此菩薩十種法。心定不動。所謂聞贊佛毀佛。心定不動。贊法毀法。心定不動。贊菩薩菩薩。心定不動。贊菩薩所行。毀菩薩所行。心定不動。說眾生有量無量。易度難度。心定不動說法有量無量。有成有壞。若有若無。心定不動。唯其一無所動。名正心住。才有一心動。則不得其正矣。故寶積贊佛偈雲。毀譽不動須彌。於善不善等以慈。

  ○賀雲。心相。謂佛心不動之相也。心定則不動正心即定心也。

  身心合成。日益增長。名不退住。

  心同貌合。表裡如一。則身心成佛佛心矣。由是亭毒涵養。漸漸增長。名不退住焉。

  ○前之不退心。謂定慧不退。此則性相不退也。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外身內心。一齊增長。至此。則菩提身。願身。化身。力身。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佛身。法身。智身。一時具足。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具體而微。其力未充。名童真住焉。

  形成出胎。親為佛子。名法王子住。

  十身具足。則形成矣。至此赫奕熾盛。則出胎矣。堪紹如來家業。具有如來寶藏之分。所謂從佛口生。從法化生。親為佛子。非法王子住而何。

  ○故知凡稱法王子者。皆九住以往也。

  表以成人。如國大王以國諸事分委太子。彼剎利王世子長成。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出胎為子。則漸漸長成。而表以成人。堪行佛事矣。既有成人之德。可當大任。故分之以政。使之化導十方。如國王以國事分委太子焉。太子。即世子也。彼諸佛以智水灌菩薩頂。即如剎利王。陳列象寶金座。取四大海水。灌世子頂。而紹隆佛法。與承繼國統。又何異焉。是則名為灌頂一位。而十住以圓矣。

  ○第十法雲地。名灌頂菩薩。今此十住。亦分得也。若論圓教分真。一位中。具足諸位功德。十住既爾。下去皆然。又此對權教。已齊彼十地。而彼之妙覺。僅齊此二行。彼妙覺位。始雲諸佛智光。悉灌其頂。今此位鄰近。而加以圓人智強。故即灌頂矣。

  ○自發心至生貴。名入聖胎。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長養聖胎。至王子住。名出胎。至此。乃名灌頂王子也。

  ○以上。十信為積德之基。十住為積德之漸。至此位。則道成德備。若不度生行事。是自了漢。故廣行六度。大作佛事。而次之十行。所謂恃源而往也。

  ○再通上喻之。十信前六心。如人回心初造善業。後四心。如人加以念佛。造往生凈業。初住。如以一生十種善凈之業。圓成報終往生之中陰。二三住。如往生中陰。無系無縛。四住。如中陰求佛。接引入蓮胎。五住至八住。如華中長養。九住。如華開見佛。十住。如親蒙授記也。

  ○十住竟。

  阿難。是善男子。成佛子已。具足無量如來妙德。十方隨順。名歡喜行。

  此第一行施度也。阿難是善男子。出胎為子。位灌頂住。則既成佛子矣。成佛子已。則具足無量如來妙德。浹洽於中。故睟面盎背。大喜遍身。復廣行布施或財施。或法施。隨順十方願欲。無求不與。令一切眾生歡喜愛樂而無我想眾生想。不見施者。不見受者。則近者慕其德。遠者懷其惠。名歡喜行。不亦宜乎。

  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

  此第二行戒度也。夫隨順歡喜則能利益眾生矣。然內無德本。何以利人。此菩薩護持凈戒。於色聲香味觸。心無所著。乃至不生一念欲想。亦為眾生。如是宣說。令其咸住無上凈戒。乃至自得度。令他得度。自快樂。令他快樂。是謂善能利益一切眾生。名饒益行。不亦宜乎。

  ○鍾雲。戒有三種。以饒益有情戒為勝。九信獲佛戒心。至此。以佛戒為行矣。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此第三行忍度也。歡喜饒益。則人皆親愛矣。然能保無橫逆之妄人乎。此菩薩常修忍法。已能忍。是自覺也。教人能忍。是覺他也。於一切罵辱打辱。皆歡喜忍受。而無所違拒。不但無所違拒。亦無一毫嗔恨之心故名無嗔恨行焉。

  ○鍾雲。此中六度。不比常途。有一人不受法樂。便是慳施。有一念不護眾生。便是破戒。有一念分別眾生。便是嗔恨。所以謂之圓也。

  種類出生。窮未來際。三世平等。十方通達。名無盡行。

  此第四行進度也。自他並利。順逆一如。菩薩修此。當日進無疆矣。乃菩薩又修諸精進。自第一精進。乃至普遍精進。共十種精進。守此精進。直至阿鼻種類。盡出生而成佛。窮盡未來劫數邊際。終無一念退恨。所以然者。為知三世平等性故。而行精進也。為達十方。知一切法界。而行精進也。夫種類出生。即第一心。盡未來際。即常心。三世平等。即不顛倒心。十方通達。即廣大心。四皆無盡。故名無盡行焉。

  ○賀雲。隨機應感。現種類身。窮未來際。益物無量。豎徹三世。橫周十方。此進度也。首二句。即眾生無邊誓願度。次二句。即法門無量誓願學。

  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痴亂行。

  此第五行禪度也。夫布施持戒忍辱精進。則定相將現矣。此菩薩。即以一念定心。持一切法。合同種種法門。知諸三昧。同一體性。即有種種差別。不能惑亂。一一分明。不爽毫髮。夫定心不能持諸法門。是為痴定。於諸法門。未免差誤。仍是亂心。今也。得無差誤。非離痴亂行而何。

  ○梵語禪那。此雲靜慮。今離痴是慮。離亂是靜。故屬禪度無疑矣。

  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此下皆智度也。總一智度。而開之為五。例如六根本惑。而開見為五也。開此五種甚深般若。所以融前五度中萬行。皆令成智德矣。今此一行。乃理事無礙智也。菩薩既一切合同種種法門。使同中不能現異。異中不能見同。豈為融通智哉。夫所謂同者。即出世間平等法也。所謂異者。即世間差別法也。今則同中現異。於平等法中。現差別法。則理不礙事。而真融於俗矣。異相見同。於差別法中。現平等法。則事不礙理。而俗融於真矣。真俗互融。事理雙顯。非善現行而何。

  ○十住獲佛慧心。至此以慧為行矣。

  如是乃至。十方虛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現塵現界。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此第七事事無礙智也。菩薩不但同異互融。擴而充之。則大小相容。一多無礙。如是乃至十方虛空。滿足微塵。一一塵中。現十方界。所謂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是也。界入塵而界不小。是小不礙大。塵含界而塵不大。是大不礙小。所謂極大同小。不見邊表。極小同大。忘絕境界。此由無著。方能如是。若有一執著。安得大小互融耶。故名曰無著行。而智度居二矣。

  ○鍾雲。著即留礙意。無留礙。則無著矣。三住得無留礙。是境不礙心。此不相留礙。是境不礙境。

  種種現前。咸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此第八究竟彼岸智也。同中現異。異中現同。小中現大。大中現小。則種種現前矣。夫此種種變現。全屬般若皆是法界障礙智融之。所以皆達彼岸。莫非第一波羅蜜多。六度中。唯般若最為尊重。故名曰尊重行。而智度居三矣。

  ○前五度。若無般若。皆墮事相。惟招果報。不達涅槃。今五度萬行。皆借智慧。所以行行皆到彼岸。誠不易得。故華嚴名為難得行也。

  ○先德雲。明明百草頭。明明祖師意。正所謂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也。

  ○鍾雲。此位攝上七行。前屬世諦。此屬第一義諦。

  如是圓融。能成十方諸佛軌則。名善法行。

  此第九說法度生智也。如上圓融無礙。德既同於如來。行亦齊於諸佛。是則一言一行。皆合十方諸佛軌則。從其建立究竟利他之教法。隨諸眾生根性。應時說法。皆令歡喜故名曰善法行。而智度居四矣。

  ○此又攝上八行。前自成。此成就眾生。行坐皆成軌則。依稀天人師矣。

  一一皆是清凈無漏一真無為。性本然故。名真實行。

  此第十不違實相智也。總前二種無礙自利利他諸行。又通前五度。合而言之。一一皆是清凈無漏。初非貪染於凡外欲有無明。一一皆是一真無為。並非劬勞於權小肯綮修證。所以然者。以從性起修。不妨全修即性。性乃本然。不假權漸修成。所以清凈不屬諸漏。一真不墮有為也。由無漏。則非離妄修。究竟成真因也。故名真行。由無為。則非所作行。畢竟有實果也。故名實行。至此。則智度圓成。而所說所行。皆是真實矣。

  ○通論智度所開五行。前二是般若之體。以二法界障礙智。乃甚深般若故也。次二是般若之用。謂波羅蜜乃趨果自利之用。佛軌則乃說法利他之用故也。末一。攝前體用。並前五度萬行。總以銷歸自性。會性歸元也。

  ○此又攝前九行。前方便。此真實也。從三漸次以來。俱是無漏。至此。始得清凈耳。

  ○十行竟。

  ○此下迴向十位也。准華嚴經迴向即是發願。良以有行無願。行必茫然。有願無行。願唯虛設。故行願兼資。方入如來涅槃海矣。此迴向法。不過三處。謂迴向眾生迴向菩提迴向實際也。

  ○上十住十行。出俗心多。大悲行劣。須濟以悲願。處俗利生。回真向俗。回智向悲。使真俗圓融。智悲不二。是名十迴向。亦名十願也。

  阿難。是善男子。滿足神通成佛事已。純潔精真。遠諸留患。當度眾生。滅除度相。回無為心。向涅槃路。名救護一切眾生眾生迴向

  此第一離相迴向與次位皆是迴向眾生也。阿難。是已修十行善男子。從初行以至第八。現塵現界。神通已極。無少歉缺。至第九行。成佛軌則。即成佛事已。至第十行。清凈無漏。則純潔矣。一真無為。則精真矣。十方備成。則界內不為諸有留患。界外不為滯空留患。而雙超世出世間矣。以此出而度生。正當度生之時。不見生之可度。而滅除度相焉。夫既度盡眾生。不取度相。則回有為行。入無為心。是回入真因也。背生死途。向涅槃路。是趨向真果也。菩薩如是迴向之時。度脫眾生。常無休息。不住法相。是名救護一切眾生眾生相也。

  ○度生而存度相。即著我人。是添枷帶鎖。非迴向法。如南嶽大師雲。三世諸佛。一口吞盡。何處更有眾生可度。是真迴向也。

  ○此下四位。與空如來藏相應。

  壞其可壞。遠離諸離。名不壞迴向

  此第二不壞迴向迴向眾生也。由前滅除度相。滅者壞也。因其可壞而壞之。故曰可壞。由前離眾生相。則於眾生之四相五蘊皆離。故曰諸離。今此菩薩。壞其可壞。並滅除度相亦不存。遠離諸離。並離眾生亦不有。既壞其可壞。則有不壞者存。依然度生事業也。蓋上位雖度生而不著生相。是謂我空。此位雖不著相而不妨度生。是謂法空。此正悲智雙運。自他二利之中道也。有生可度。不壞度生之悲。故名不壞迴向焉。

  ○鍾雲。前文謂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不聞爛壞虛空。故曰不壞迴向。前位無眾生可度。此位無佛道可求。舊注指眾生說。大牽強。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此下四位皆迴向佛道而此位先明智同佛智也。在我為本覺智。在佛為究竟覺智。此菩薩心佛顯現。覺海澄亭。與一切如來。心精通同吻合。法身平等。無二圓滿諸佛如是迴向。我亦如是迴向。名等一切佛迴向焉。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此第四至處迴向境同佛境也。由前本覺精真之體。發揮妙用。自己因地心中。所含無邊境界。全同諸佛果地所現無量剎土。盡佛境界。願此善根功德之力無所不至。名至一切處迴向焉。

  ○賀雲。一月普現一切水。故曰至一切處。

  世界如來。互相涉入。得無掛礙。名無盡功德迴向

  此第五無盡迴向躡前二位而成互融也。由前所至之處。即世界也。所等之佛。即如來也。然曰自覺佛覺。自地佛地。猶分自他。今則融一不分。但言世界如來。而自他渾具矣。於是以世界如來。則一毛孔中。有無量寶剎。莊嚴微妙。以如來世界。則一一微塵內。有無如來。轉大*輪。世界正涉如來時。不礙如來。即入世界如來正涉世界時。不礙世界。即入如來。如是。則佛身佛界。各具無量莊嚴。備表無盡功德菩薩住此迴向。得十種無盡藏。所謂得見佛無盡藏。見法無盡藏。此皆以普賢大行願為根本。華藏世界莊嚴所顯功德。名無盡藏功德迴向焉。

  ○此下三位。與不空如來藏相應。

  於同佛地。地中各各生清凈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

  此第六平等迴向迴向佛道也。菩薩既身土互融。則同於佛地。此無盡藏中。各各出生無盡清凈因。復依此清凈因。而證清凈果。所謂物物燈明智體。頭頭普賢行門。如金作器。器器皆金。善根平等。名隨順平等善根迴向焉。

  ○大經雲。此菩薩或為帝王。臨御大國。威德廣被。名震天下。執持一蓋。溥蔭萬方。以四攝法。攝諸眾生。此則地中各各生清凈因。依因發揮。取涅槃道也。

  ○鍾雲。地即二住治地之地。但彼方耕治。此則成良田矣。生清凈因。如良田中。生出嘉禾也。

  真根既成。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性圓成就不失眾生。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

  此第七等觀迴向文迴向眾生而實亦迴向佛道也。前位平等善根。即真根也。真根既成。此根全修即性。而此性攝盡眾生。故十方眾生。皆我本性。然我根既成。眾生齊成。故性圓成就。然菩薩雖見。自他圓成。不妨仍度苦惱眾生。依舊廣行二施。願一切眾生。皆得成就功德藏。名隨順等觀一切眾生迴向焉。前位乃順自心佛心平等。此位順自心與生心平等。合前。則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彰矣。

  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惟即與離。二無所著。名真如迴向

  此下三位皆迴向真如也。前之度生成佛。攝盡萬法。即一切法也。離眾生相。同本來佛。離一切相也。此菩薩惟即與離。二俱無著。不著即者。超乎有也。不著離者。超乎空也。雙超空有。則中道矣。惟真如以無著為相。故名真如迴向焉。足見入理轉深矣。

  ○賀雲。前雲遠離諸離者。離之極也。此則離亦不著矣。七住雲無著者。不著於有為也。此則無為亦不著矣。此下三位。與空不空如來藏相應。

  真得所如。十方無礙。名無縛解脫迴向

  此第九解脫迴向也。前位離即雙離。名真如相。若著真如相。則又為真如相縛矣。此菩薩並忘其如相。名真得所如。既真得所如。則處處皆如。更有何礙。十方法界。安往而不自在哉。以元無有縛。亦無有脫。故名無縛解脫迴向焉。蓋前位是理無礙。此位即理事事事二無礙也。

  性德圓成。法界量滅。名法界無量迴向

  此第十無量迴向也。由前無著。獲性德之全體。無礙。獲性德之大用。體用備具。故性德圓成。體無不遍。用無不周。是以一塵一毛。皆等法界。無復限量。量滅。即無量也。蓋前雖如是。猶在法界量里。尚未盡銷其限量。今則根根塵塵。周遍法界。則限量情忘。不墮諸數。故名法界無量迴向焉。准以三德。無著即般若。無礙即解脫而無量即法身矣。合十向而言之。一悲不礙智也。二智不壞悲也。三本妙合覺也。四因果同地也。五依正互融也。六性修雙即也。七自他同根也。八即離雙超也。九真俗自在也。十體用圓極也。所以華嚴說位至此。動地雨華。諸天歌贊。於乎。盛矣。

  ○十迴向竟。

  ○此下明四加行。若據別教。前三名資糧位。資謂資具。糧謂糧食。謂所積既多。所適必遠。如適千里者。必三月聚糧。故假十住以成其內德。十行以成其利他德。十迴向以成其自他互融之德。萬德既備。可入聖域。然而猶有微礙於此。故復立加行位。自非世尊洞悉奧密。孰能辨之。故唯識論雲。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真住唯識。言少物者。即微礙也。此中則借別名圓。名雖同。而實不同。以別教之初地。僅與此之初住齊。蓋圓教初住。即斷一品無明。從二住至十住。各斷一品無明。與別教十地齊。次從初行斷一品無明。與等覺齊。次入二行。與妙覺齊。從三行以去。別教之人尚不知其名字。何況伏斷。以別教但破十一品無明故也。是知圓凡已超別聖。況四種妙圓加行乎。然唯識四種加行位。各有能發定。所發觀。及所觀法。今詳此經。都無此意。但以心佛二字。對辨成四位而已。故不同也。

  ○問。此經佛判六十聖位。何同唯識復分凡聖耶。答。與奪同別。二俱無礙。若約圓初頓悟本佛。故與其同是聖位。若甄別淺深。則信解之視真修。不妨有凡聖之別。但此圓凡。已超別聖遠矣。

  阿難。是善男子。盡是清凈四十一心。次成四種妙圓加行。

  此明加行為入地之勝進也。阿難。是修圓通男子。從干慧一。以至信住行向各十。既盡是清凈四十一心矣。然十信似修。而實但滿其信心。三賢似修。而實但極其解心。皆非真修也。今信滿解極。將入真修。故次第而成四種妙圓加行焉。不徒曰加行。而必曰妙圓者。以小乘通教。皆有四加。而非妙非圓。故持標妙圓。以顯非尋常加行焉。

  ○前文雲欲真已非真真如性。三漸次。是欲真之念初起。從真妙圓。重發真妙。是欲真之念再起。今四加行。是欲真之念三起。至初地。而欲真之粗念斷。至八地而欲真之細念亦斷。至妙覺。而欲真最細之念永斷矣。

  ○華嚴以三賢為差別因。地上為平等因。通議依之。謂四加行乃是遣差別因相。極是。

  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若出未出。猶如鑽火欲然其木。名為暖地。

  前雲覺齊佛覺。但是發願希求。猶有覺在。未能渾佛覺而為己心。至是將趨聖果。即用佛覺。為己因心。復加功行。以求正證。然佛見未忘。欲渾而未能即渾。故若出未出。喻如鑽火。欲然木而猶未然。但有暖相而已。故名暖地。

  ○此位佛即是心也。龍牙雲。學道如鑽火。逢煙且莫休。直待金星現。歸家始到頭。即此謂與。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若依非依。如登高山身入虛空。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前雲地如佛地。亦是發願希求。未能即己。心而成佛所履。至是。始以己心。成佛所履。然己見未忘。故若依而不謂之依。喻如人登高山。身雖入於虛空。而腳根點地。尚有微礙。未能挾日月而游八表。故名頂地。

  ○此位心即是佛也。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總前二位。即心即佛。則心佛二同矣。然曰用。曰成。猶存二相。非中道也。至此。則全心是佛。全佛是心。而不偏於二邊。為善中道。然謂之善得。而尚非真得。如忍事人。既能容忍。非如常人之懷恨。然尚存忍受。亦非如至人之頓忘。其於所忍之事。將忘未忘。比於忍地菩薩。將證未證。故名忍地。

  ○此位即心即佛也。

  數量銷滅。迷覺中道。二無所目。名世第一地

  前雲善得中道。雖心佛不分。而有心有佛。因果位別。皆是數量。至此。則心佛兩融。而數量始銷。如迷中道者。即是未覺位中之因心。覺中道者。即是大覺位中之果智。數量既銷。則下不見自心。上不見佛智。而迷覺中道。二無所目。蓋有迷有覺。世人尚可指目。不名超出。今數量銷。迷覺盡。中道忘。高出乎世人之上。故名世第一地。所謂只有天在上。更無山與齊矣。若進而登地。方名出世超乎妙覺。又名出世第一也。

  ○此位非心非佛也。南泉雲。莫認心認佛。設認得是境。古人喚作所知愚。馬大師雲。不是心。不是佛。不是物。皆謂此也。

  ○唯識四加。則空有二相未除。此則心佛二相未盡。故曰借別名圓也。

  ○賀雲。世間如塵。出世間虛空。有迷有覺。粗塵也。中道微塵也。二無所目。鄰虛塵也。過此位。便出世間。如析鄰虛。便是虛空矣。

  ○此下明十地也。地有二義。一者成實。蓋地以堅實為體故也。二者發生。蓋地以發生為因故也。良以非住不能成德。非積德不能自利。非自利不能利他。故眾德既成。神通已就。大願已滿之後。復立四種妙圓加行。以淘汰情量。必使心佛兩忘。纖毫不立。中道不存。然後登地。謂蘊積前法。至於成實。一切佛法依此發生也。據前文以果地覺為因地心。則自發心住以至等覺。皆屬因地。究竟妙覺。方為果地矣。問。既圓教初住以至等覺。皆是分斷無明。分證真理何故至此。復用四種加行。而後入地耶。答。若以頓悟言。則因該果海。果徹因源。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何分階級。若以修證言。十地既稱真修。顯地前皆是似修。佛位既是真證。顯十地亦是似證。是則初心究竟。理雖頓同。而歷位淺深。序而不亂圓融行布。兩不相礙矣。又按聖位。本文二住。即名治地。而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又迴向第四雲。精真發明。地如佛地。至四加行。位位真地。此皆因地也。蓋地亦訓階。良以十地方是真因。而地前說地。乃此真因之階地也。今此十地。應亦果地攝矣。然佛地方是真果。則此十地。乃進證真果之階地也。

  阿難。是善男子。於大菩提。善得通達。覺通如來。盡佛境界。名歡喜地。

  阿難。是善男子。由前四種妙圓加行。則心佛兩忘。中道不立。方得超出世間。入佛真境。於無上菩提。三有眾生。出世二乘。以所知心。不能測度者。不惟通達。而且善得通達之。蓋實證親見。而非文字比知矣。何謂通達。即自心本覺。與佛心妙覺圓融無二。而覺通如來。由一佛。以至百千萬億恆河沙佛。盡其境界。皆此覺所通焉。於是大喜遍身名歡喜地。以念諸佛。故歡喜。念諸佛法。故歡喜。乃至入一切菩薩平等性。故歡喜也。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此明第二地也。由前覺通如來則是斷九界異性(十法界除了佛界自菩薩以下尚有九界也)而入平等佛性。名異性入同。若但證此平等佛性。而尚未能忘。則佛境當情。亦是清凈心中。一點微垢。故將此同性。亦復滅除。方得離垢清凈。蓋異性是濁邊垢。同性是凈邊垢。故須雙離。而後名為離垢地也。良以四加中。非心非佛。數量銷滅。方是異性入同。此復將此同性亦滅。進證離垢。亦見增勝。而成二地聖位矣。

  ○按華嚴金光。皆表離諸破戒之垢。旨似頗異。不必強同也。

  ○鍾雲。唯識此地。證最勝真如。斷邪行障。至此。戒圓滿矣。金剛心。然後定圓滿。妙覺位。然後慧圓滿

  凈極明生。名發光地。

  此明第三地也。前位方以離垢。未至離離。今復將離垢之離。亦復遠離。是為凈極。凈至於極。則真覺顯露。是為明生。譬如古鏡。離垢之後。更加拂拭。則愈見光明自然之理也。今生佛異同。情垢細障。既凈無餘。則本有照用。自顯泄而不容遏秘。所謂凈極光通達也。由此明生。故名發光地焉。此即內瑩發光也。

  明極覺滿。名焰慧地。

  此明第四地也。前位明生。如火始然。未至明滿。今則如火熾然。成大猛聚。微細惑障。皆所爍絕。以稱性而覺。故曰覺滿。而名焰慧地焉。不曰慧。而曰焰慧者。表如焰之慧。有爍絕之勝用也。此所謂明極即如來也。

  ○鍾雲。前暖地。譬如鑽火。欲然其木。至三地則火出。此地則木然矣。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此明第五地也。夫地前智名異。地上智名同。若有異可及。則凡情可勝。有同可及。則聖解可勝。今由凈而明。由明而滿。則凡情聖解。皆已爍絕。一切異同。遠離之久。杳不相及。故不能至。至且不能孰能勝哉。名難勝地。

  ○賀雲。二地同異雙離。止約眾生與佛菩薩平等性。此則總該一切法也。約體。如空有。約相。如垢凈。約諦。如真俗。約道。如中邊。約位。如權實。約教。如世間。但是一切同異緣影悉皆爍絕。迥不相干。所謂生滅既滅也。向後寂滅現前。總從此始。誰能勝之。

  無為真如。性凈明露。名現前地。

  此明第六地也。夫自地前加功用行。由賢希聖。乃至入地。銷異滅同。明生覺滿。由是迥超同異。而有為功用。最勝最極。無能勝者。至於極盡有為。則無為真如。性方顯現。故以現前名地焉。

  ○圓頓人。發心即頓悟真如妙性。然五住未破。心垢未除。其於真如。尚屬比知。豈即親證。今由似修而歷真修。極盡有為功用。將至無功用行。故於斯地。無為真如。方始顯現。然而真如全體大用。尚在第八九地。此地方到無為。始顯真如而已。

  ○賀雲。此位正是寂滅現前。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此明第七地也。前位真如方得顯現。尚未全彰。況能行盡此則盡其邊際。尋常望之而不見其涯。窮之而不測其量者。今則遍界遍空。無不呈露。不但現前而已。夫真如現前。分證則局。盡際乃遠迥超極造。故以遠行名地焉。蓋盡際之際。乃無際之際。理既無際。行豈近乎。

  ○前雲五陰六入等。皆如來藏妙真如性。乃至七大。一一周遍法界。此真如本際也。唯此菩薩。能盡其量。前地盡佛境界。是通達之盡。此盡真如際。是具足之盡也。

  一真如心。名不動地。

  此明第八地也。前位既盡其際。此位全得其體。己心佛心。二俱圓泯。惟一真如本心。即一真如法界。根身器界。一塵一毛。皆是真如本體。自違現業中。所獲無生法忍。至此方得親證。所謂徹法底源。無動無壞。故名不動地焉。動即變也。如理精真。一無變異也。

  ○此與前位之分。在有功用。無功用異耳。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

  此明第九地也。前位已得真如全體。此位乃發真如大用。前位。一塵一毛。皆同真如。周遍法界。此則一一互攝互入。即遍即包。自干慧以來。至此方名善慧。以初證得法界無障礙智也。

  ○華嚴名此菩薩。具四無礙智。作大法師。演說無量阿僧祇句義。故名真如用。余謂說法固亦可以說為發用。然亦是大用中一用耳。大用不遺說法。而說法豈盡大用耶。問。七行之塵界互現。五向之依正互涉。與斯何異。答。七行方有是行。五向方有是願。未至親證。故不同也。

  阿難。是諸菩薩。從此已往。修習畢功。功德圓滿。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此通結前位也。諸之一字。似通指上。位然佛於四加前。總結過四十一心。顯彼是修位前諸方便心矣。此之諸字。但宜從四加。以至九地也。阿難。是四加九地菩薩。從此位以往之前。自四加至六地。修習畢功。自七地至九地。功德圓滿。然總而目之。自此地以前。通名修習位焉。自此而後。則修意少。而證意多矣。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此明第十地也。夫慈心如陰。妙智如雲。是菩薩之因德也。涅槃海。是如來之果德也。菩薩至此。悲如陰而無不庇潤。智如雲而無不充滿。悲智雙圓。切鄰佛果。故直覆涅槃大海。而名法雲地焉。法即雙含悲智也。雲則該攝夫陰也。蓋前位非無智無悲。至此而稱合涅槃。無少歉闕。斯為勝耳。然不曰稱合佛德。而曰稱合涅槃者。恐其濫於等覺也。

  ○十地竟。

  ○按華嚴四八九十地位。皆同斯經住位。吳興據此。遽抑華嚴為別。豈斯經超越華嚴耶。何十住同彼之十地也。答。華嚴重行布。此經重圓融。圓旨一攝一切。則初住即應攝初行。初向。初地如是乃至十住即應攝十行。十向。十地。若此。則應十十各同。何止住地四位之同耶。

  ○賀雲。通前諸位。第一漸次。為凈穢關。第三漸次。為真妄關。七信。為生佛關。初住為迷覺關。十行初迴向。乃有為無為關。入地。為世出世關。

  如來逆流。如是菩薩。順行而至。覺際入交。名為等覺。

  此明等覺位也。夫由干慧以至十地。皆菩薩所用以趨果海也。若如來者。已先證入妙覺果海。無復進取。但不舍眾生。倒駕慈航。逆流而出。而此菩薩。進取未竟。方趣果海。順流而入。於是始覺與妙覺兩際之處。分劑正齊。故曰入交。初之干慧。未與如來流水接。此之入交。正與如來流水接矣。譬如入海采寶者。前商已得諸寶。逆流而出。到於海門。後商方以進取。順流而入。亦到海門。二船恰齊。但前商船頭向外。而後商船頭向內耳。以其覺際入交。名為等覺。謂始覺等於妙覺也。至此。則與佛無間。真所謂空覺極圓。空所空滅者與。

  ○瓔珞經雲。等覺照寂。妙覺寂照。此二位所由分也。愚按寂照。即誠明也。照寂。即明誠也。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全同此意。但設教有世出世之殊耳。

  阿難。從干慧心。至等覺已。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干慧地。

  此結顯得慧仍別開一位也。諸家於此或但合入等覺。若但取五十五位。則合之為是。若取單復十二。及六十聖位。則開之乃宜也。阿難。從前初干慧心。歷五十四位。至等覺已。是雖等覺位也。仔細詳之。乃始獲金剛心中初干慧地而已。前之干慧。已用金剛心。斷異相無明。已得一分光明顯露。如初生月。至此。亦用金剛後心。斷生相無明。始得光明圓滿。如望夜月。然前之干慧。以未與如來流水接。此之干慧。以未與如來莊嚴海接。故俱名干慧也。

  ○以易卦喻之。初干慧。如復卦一陽初復也。十住。如臨卦。十行如泰卦。十迴向如大壯卦。十地如夬卦。至等覺後之干慧。如乾卦。至此。則陰盡而陽體全矣。

  ○通議雲。始終干慧二地。從古解者不一。學者難憑。但未觀佛法源頭耳。以九界眾生。因三種流。召五住煩惱。感二種生死。五住者。欲愛住地。色愛住地。無色愛住地。見一切住地。無明住地。三種流者。欲流。有流。無明流。前四煩惱。為欲流有流。感分段生死。此在初信已斷。無明住地。名無明流。感變易生死。至佛果乃斷。以此證之。則前干慧地。乃用金剛心。先斷欲有二流。出分段生死。故曰欲愛乾枯。根境不偶。現前殘質。不復續生。如澄濁水沙土自沉。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其無明流。從入信以來。即志斷之。但無明深厚。故歷五十四位。直至等覺後心。生相無明才幹。故曰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干慧地。五住究盡。二死永亡。乃入妙覺。出變易生死。所謂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此明文的證也。然雖位有始終。而觀無先後。以行力深淺為次耳。

  ○鍾雲。通議雲。初干慧地。所謂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此干慧地。所謂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甚得經旨。舊注此處添出未與如來莊嚴海接。公抗覺際入交之語矣。

  如是重重。單復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此明如來極果也。如是等位。一干。二信。三住。四行。五向。六暖。七頂。八忍。九世。十地。十一等。十二金。重重相因。其中乾暖頂忍世等金。皆一名一位。為單也。信住行向地。皆一名多位。為復也。單七位。復五位。總單復共十二位。皆名為因。皆以趣果。至此。則因圓果滿。方收成功。一剎那間。證入妙覺。而成無上正真之道矣。所謂妙覺者。其體不越三如來藏。其用不越四義四相。但圓頓初心。雖與如來同一覺道。而本始未一。能所未忘。未能盡妙。乃至等覺。亦但能齊。而尚未能一。今則十玄德相。十玄業用。一時具足。而窮玄極妙。不可思議矣。謂之無上者。等覺以前。皆以前位為下。後位為上。則知因中諸位。莫不有上。斯位則證極而無復加上也。又前世一地。是世間無上。此則出世間無上也。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斯為至極矣乎。

  ○必曰單復十二者。由前十二類生。窮十二變。為一旋復。故修因證果。亦有單復十二也。

  ○鍾雲。干慧之單。次以信住行向之復。後又次以四加行之單。此單後。又次以十地之復。此復後。又次以等覺之單。乃至妙覺。單復相間。故曰重重。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觀察如幻十種深喻。奢摩他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凈修證。漸次深入。

  此總明諸位功夫也。從上因地果地。是種種地。皆用金剛寶覺斷惑之利器。觀察如幻十種深喻。所謂觀一切業如幻。一切法如焰。一切身如水中月。妙色如空。妙音如響。諸佛國土如干城。佛事如夢。佛身如影。報身如像。法身如化。不但有為法皆空。即無為亦如夢幻。故曰深喻也。既觀此十種深喻。即於奢摩他自性本定之中。用諸如來毗婆舍那。清凈修證。奢摩他。乃微密觀照也。毗婆舍那。即如幻三摩缽提也。此金剛寶覺。即是二者。更非他物。用此觀察。故能從性起修。從修得證。漸次深入。而圓成妙禪那矣。汝問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禪那。其工夫次第。大略如此。

  ○賀雲。上文只是陳列位次若不開示下手工夫。如數他寶。身無半文。故此段直指通修法門。見得徹前徹後。只用金剛如幻三昧。觀察深入而已。觀察根塵如幻便入干慧。觀察干慧如幻。便入十信。乃至觀察等覺如幻。便入妙覺。故曰漸次深入也。

  ○又雲。此段最是吃緊指示處。下自凡夫。上至等覺。皆可通修。故觀音自陳圓通。首曰如幻金剛三昧文殊選擇圓通。亦曰宣說金剛王。如幻不思議。佛母真三昧世尊於五十五位之後。復將此段作一總結。正如綉出鴛鴦。復度金針。真一片婆心也。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菩提路。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此歸重初心欲人下學而上達也。阿難。我言真因妙果。歷歷如是。汝得無薄三漸次為粗淺而不足循乎。不知如是種種。又皆本於三種增進修行漸次。用此三增進。故能善成由信以至等覺。五十五位真正菩提之路。不取兩干慧者。路而非真也。不取妙覺者。家而非路矣。然則增進漸次之功。蓋可少乎哉。吾願汝之作是觀也。蓋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而直趣菩提矣。若他觀者。名為邪觀。而去菩提遠矣。是知圓教之外。三乘所修。皆屬邪觀。豈必叛道而後謂之邪哉。

  ○賀雲。五十五位。始干慧。終十地也。近交光法師作正脈。尚沿孤山之訛。將三漸次強配十信。而以十信為初住開出。無論擅更佛語。可笑之甚。且如此。則謂真菩提路。止四十五而已。安得五十五位耶。

  ○此一大科其於經題四實法中正屬諸菩薩萬行說妙禪那令知歷位圓證已竟。

  初科中證道分竟。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當何名是經。我及眾生雲何奉持。佛告文殊師利。是經名大佛頂悉怛多般怛羅無上寶印十方如來清凈海眼。亦名救護親因度脫阿難及此會中性比丘尼得菩提心入遍知海。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十方佛母陀羅尼咒。亦名灌頂章句諸菩薩萬行首楞嚴。汝當奉持。

  此說經名也。正宗未終。而遽結經名者。由初示密因。次開修證。而卒乎極果。則經之正范畢矣。向後經文。雖尚屬正宗。特助道而已。故不妨於此處結經也。初以阿難當機者。欲進多聞人於大定也。終以文殊請名者。表總持全經。非根本大智不可也。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雲雲)白佛言。敢問如來當何以名是經乎。既得其名。而我及眾生雲何奉持而不失乎。佛告文殊師利言。汝問經名。是經名為大佛頂。以無相可見故。諸佛所證最上頂法故。曰大白傘蓋。覆被一切眾生故。曰無上寶印。森羅及萬相。一法之所印故。曰十方如來清凈海眼。圓照法界。不遺一物故。此約理智立名也。亦名救護親因。親即阿難。因即登伽。以無畏光明秘密神咒。能脫諸難。令彼得菩提因心。而入遍知果海故。此依功用立名也。亦名如來密因修證了義。是諸佛所修所證。正因正果。無不圓滿故。此約人法立名也。亦名大方廣。妙蓮華王。以體相用三。清凈本然。周遍法界因果交徹。無不自在故。即此一名華嚴法華。二題合見矣。又十方佛母陀羅尼咒。出生一切諸佛。總持一切諸法故。此約顯密立名也。亦名灌頂章句。此經從灌頂部中流出故。諸菩薩萬行首楞嚴。以修此定。於一心中具足萬行。究竟堅固故。此約教行立名也。當知此經。顯密。理智。教行。人法。功用。無不包容。以具有如是種種功德故有種種名目。誠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劫難遭遇者。汝當謹守奉持而勿之有斁矣。

  說是語已。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密印般怛啰義。兼聞此經了義名目。頓悟禪那。修進聖位。(按經從初歷談。但言奢摩他及三摩提而未言禪那。直至此處。始一稱之。而下連修進聖位足顯談聖位處。是說禪那耳)增上妙理。心慮虛凝。斷除三界修心六品微細煩惱

  此敘當機獲益也。世尊說是語已。即時阿難。及諸大眾。得蒙如來開示秘密心印。莫非無外之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