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三隆教授:《楞嚴經》色陰十禪境探究

楞嚴經》色陰十禪境探究

荊三隆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人文學院, 陝西 西安 710071)

摘 要:  《楞嚴經》色陰十禪境是在詳盡討論了大乘心性學說基礎上,所提出的在修證止、觀時的心理特徵,被稱為十禪境。由於境由妄起,故又稱十魔境。色陰十境是修定者在實驗親證時的心理機制,表現出聯想、再造的創造性思維的特徵。十境既是對修定者心理狀況的詳盡描述,也是引導修行者對治妄心的印證。

關鍵詞:楞嚴經;十色境;探究

中圖分類號:b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72x(2004)01-0095-08

收稿日期:2003-12-15

作者簡介:荊三隆(1955—),男,山西安邑人,西安電子科技學人文學院教授

楞嚴經》全稱《大佛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亦稱《大佛頂首楞嚴經》、《首楞嚴經》、《大佛頂經》。又名《中印度那爛陀大道場經》。唐神龍元年(705)五月,唐中宗李顯復辟年間(神龍為武則天年號,仍沿用)由中天竺僧人般剌蜜帝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出。這部經屬大乘佛教秘密經典有無法不備,無機不攝、學佛要門之說;亦有性相總要、法門精髓、成佛正印、正法經典之論。自唐以降,被視為中國佛教的重要經典,不僅受到各宗派的重視,也得到了歷代鴻生碩儒的喜愛。佛經在由印度被翻譯介紹到漢地的過程中,由中國人「托偽」而作的「佛典也不斷產生,成為眾說紛紜的歷史懸案。《楞嚴經》①也被列入「托偽」經典之列,這恰恰是引起筆者的興趣並曾對全經進行校點、注釋的原因之一。一、《楞嚴經》的結構內容與傳譯的線索

楞嚴經》十卷本在結構上分為序、正宗、流通三部分。第一卷為序,稱為序分,介紹了此經的由來,是以佛陀文殊這位代表智慧菩薩,以神力幫助佛陀堂弟十大弟子中以「多聞第一」稱著的阿難,免受魔女引誘的因緣來展開。二至九卷為正文,稱為正宗分,一般認為講述了「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修行者應通過修定,破妄見,通過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漸次的修行而「達道」。十卷稱為流通分,是為經文的流傳而進行的敘述。

楞嚴經》一經譯出,歷代註疏長盛不衰,不下百家,流傳於今的,仍有四十餘種。清章嘉呼圖克圖等將該經譯成藏文,並有漢、滿、藏、蒙四種文字對譯的《首楞嚴經》全本刊行於世。在海外,僅日本與該經相關的註疏亦不下四十種之多,其流布之廣泛,影響之深遠可見一斑。

我國有代表性的注述有:唐懷迪證釋《楞嚴經義海》三十卷;元惟則禪師宋代有影響的九家注本,作《楞嚴經會解》十卷,該本在1991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據清末常州天寧寺刊本《會解》二十卷影印出版後,曾多次印刷,在當代也有一定影響;還有北宋王安石《楞嚴經新解》十卷;明釋真界注《楞嚴經纂注》;明釋通潤《楞嚴合轍》十卷;明釋真鑒《楞嚴經正脈》四十卷;興隆《楞嚴經義疏顯密幽玄記》十卷等。由此可見,自唐以降,《楞嚴經》在禪門中流傳的廣泛性。其之所以能夠受到教界,學界以及政要文人的關注,是與他作為「諸佛之慧命,眾生之達道,教綱之宏綱,禪門之要關」②的思想內容,睿智而超妙的思索,對楞嚴禪門要義之禪定精微而通脫的闡發有著緊密的聯系,它開啟了一扇通脫心靈幽境的大門。

二、十色境提出的思想基礎

五十禪境,又稱五十魔境。是禪定五陰之中色、受、想、行、識所分別對應的十種禪境的總稱,本文限於篇幅僅對色陰所對應的十種禪境進行討論,余且不論。

色陰十禪境的提出有著深厚的思想基礎,這種對於出家人,在修定中對名色的參悟中所產生的十種心理,進行的令人驚異的透析,不僅反映了人們對於事物進行認識的一般過程,而且從心理機制和表現形態上進行了精細的描述。這種描述有一定的哲理性,對人們心靈中的「隱幽」之處,進行了淋漓盡致的表述,其神采靈動的思緒,陡起陡落且大開大合的展現,收啟,對於人們對禪定的理解有所啟發,對心智的開啟也有一種點撥的作用。能夠產生這種機趣的原因是從十色境提出的思想基礎中十分自然地呈現出來的,具體講:

(一)宣講佛法前的「盛宴驚魂」。開篇,北印舍衛國國王波斯匿王在王室的內庭為其父「諱日營齋」,③為救度已故父王在盂蘭盆節準備了豐盛精美的菜餚,迎請佛陀弟子們。在此「盛宴」之際,以「多聞第一」著稱的佛陀十大弟子中的阿難化緣而由城內徐步至城外,經「淫室」,受摩登伽女之誘,如魚隨鉤,不能自持,將壞「戒體」。佛陀阿難幻術所控,不能自持,稱用齋就此結束,立即返回寺院,令文殊持咒往救堂弟阿難。使之懸崖勒馬,並與摩登伽之女缽吉帝,一同來到佛所,「王及大臣長者居士,俱來隨佛,願聞法要。」(《楞嚴經·卷一》)可謂由「盛筵」到「驚魂」,點明了「首楞嚴」的要義,修行者的第一要旨在於修持三昧」,在於修行自身之「定」力。開宗明義:有了信念,有了多聞強記的佛教義理,如果不能具有定力,則仍將會一事無成。理論如果沒有身體力行的實踐活動,仍會在劫難逃。為了說明其意旨,又從佛理上進一步講述了其中的關系

(二)探溯修行原因,以明修佛法之緣心,以便對症下葯,引出七處征心之論,進而消除阿難攀緣之心阿難在回答佛陀何以「發心」時稱,是「渴仰」佛陀「三十二相,勝妙殊絕。」故「從佛剃落」。針對阿難之「心」推出了心性學說「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心性凈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楞嚴經·卷一》)並由此論引出「心」在何處的「七處征心」。阿難謂之:心在身體之內,在身之外,在眼根,在見明見暗之間,在隨所合處即思維中,在身之內與外的中間,在無著。這七處之心皆被佛陀逐一辨析。佛教認為心是與色即物質形態相對的精神。可分為心、意、識三種小乘佛教的說一切有部把這三種視為同一的東西,沒有區別。大乘瑜伽派則認為,心為宇宙間各種現象形成的原因總集,亦即產生一切現象,妄有心念的根本,並特指八識中的阿賴耶識;意為思量或思維作用,特指末那識;識為了別或認識作用,特指八識中的前六識。若把心又從主體和從屬作用兩方面來分時,則主體稱為心王,從屬作用稱為心所。阿賴耶識為心王,其餘隨阿賴耶識而生起的精神作用則為心所。一切煩惱的生成之因,皆在於心,征心之論,都指向一切現象,本身虛幻,一切心識亦為虛幻,必須以覺悟即破妄有的智慧加以認識,隨幻隨除,運用於心這就是「萬法唯一心」。把握這一點是理解《楞嚴經》的機樞,也是討論色陰十禪境時打開理解修定時靜中寓動之「魔境」時的一把鑰匙大乘義理的第一義諦,就是明心,而修持之「三昧也就自然出了

(三)所見之境可以回歸或歸還於所因之本位。明歸還於陽光,暗還於烏雲障月,光線通達歸還於門窗,障還於牆,緣還於境遇分別,頑虛還於空,揚土還於塵,清凈還於澄霏。凡此被稱為八還,並論辨能見之性不可歸還,故稱八還辨見。指出「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則知汝心,本妙明凈。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楞嚴經·卷二》)

(四)環環相扣,層層喻證,了別真心與識心的差別。指出迷執之識心在自身之內,而妙明真心,包含萬象,廣大周遍,外泊大地天空,識心如「一浮漚體」,真心若「澄清」之「百千大海」;又「以手指月」,「以月為體」卻只看手指,認指為月,不僅失去「月」即真心,連手指亦失,入於無明的顛倒之中;這正如「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而真心如「掌亭人,都無所去。」進而如目暈之「第二月,非是月影。」使月喻真心,而眼目眩暈所見的第二個月亮非實有。喻為見精明元,是幻有,而水中之月為分別的識心,從而形成了七處征心,八還辨見的前緣。此後,明示真心見性,如虛空一樣,並無方圓,見方則方,見圓則圓,而眾生則迷失已物,失於本心,從而為物所轉。從了識心,攀緣心,推出了萬法唯心的義理。以後還進一步喻證了此理如迷路之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豁眼空花「豁病若除,華於空滅」,狂人演若達多迷頭認影,「自怖頭走」,識心之「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凈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楞嚴經·卷四》)以及自已衣中藏有如意寶珠卻「不自覺知」而「乞食馳走」,喻真心本有,有待於智者開悟。上述比喻,在楞嚴經中交替、反覆出現,以真妄之心主體,起到了深入人心效果,為全經的定禪心,破魔境之心起到了鋪墊的作用

(五)論述了佛教對人認識的根本看法,表現了其獨特的認識論,提出了去迷妄,證本真的理論。認為「一切浮塵,諸幻化相……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緣和合,虛妄有生」(《楞嚴經·卷二》)以及「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化」。(《楞嚴經·卷三》)這些學說是佛教認識論的基礎

五陰又稱五蘊,即色、受、想、行、識;六入又稱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十二處,就是六根加六境,即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l『](p『45一『79);十八界就是十二處加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七大指地、水、火、風、空、見、識。由於五陰對應於五十禪境,我們做一扼要的分析,以利於對十色境的討論。

是由物質元素所形成的物質現象,也是由四大即地、水、火、風形成的一切物質,這包括了由四大結合而成的人之五根以及與之相對應的五境(色、聲、香、味、觸)。受即感情,包括苦、樂、不苦不樂三種。想即表象,即由五根(感覺器官)反映五境的知覺與喚起記憶再現對象的表象。行一般指意志,還包括意志在內的促成行為的心理活動。識在五陰中指意識或悟性,它與其他四陰相對為主觀,而其他四蘊為客觀,如果從五陰中的物質現象精神現象來說,色是物質現象,其他是精神現象

五陰中,前四陰與識形成二束蘆的相依關系。但從色與其他四陰的關系看,主、客觀的關系並不十分明確。早期佛教把主、客觀的關系比作二束蘆的相依關系,並無主、從之別,如果仔細辨析,就會發現識在五陰中佔據著主導地位。在十八界中,十二處加六識,「識」的內涵擴大,作用也更加重要。總之,五陰說與佛教的基本教義緊密相關,反映出對世界的認識,對人生世界的基本看法。12](p219一、1)通過佛陀對上述范疇的逐一分析,得出了真心包羅萬象生滅在一心的「一切世間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圓,含裹十方」(《楞嚴經·卷三》)的結論。

(六)指出妄有生成的義理是因為本心隨業緣染就而生諸相,從而「如是擾亂,相待生勞,勞久發塵,自相渾濁。由是引起塵勞煩惱。」(《楞嚴經·卷四》)由金、木、水、火、交妄而成因緣世界;由六根生六塵,遂有四生,胎卵濕化,次第遷流;從無始以來,妄念此起彼伏,歷塵劫而不絕。繼而落到阿難「雖復憶持十方如來十二部經,清凈妙理如恆河沙,只益戲論」。(《楞嚴經·卷四》)雖有多聞之名,仍將入於慾海情波之中,由清而為濁。

(七)點示由濁轉清之法,要了悟十八界,棄生滅無常,使根、塵、識心消除,使法眼清明。由一華巾六結喻六根,解說六根,如解六結。一解才能六解,六解自會一亡。修持方法佛陀發問,弟子依次辯答。共二十五位談各自之法門,包括依十八界,六大(地、水、火、風、空、識),以及念佛圓通大勢菩薩和觀者菩薩的依聲證得耳根圓通佛陀指出這二十五位菩薩修行法門,並無優劣之分,亦無差別,只要與根器相適宜,即為最好。立意在於,條條大路通羅馬,各法皆達涅渠門。

(八)修學的根本戒行,戒淫、殺、盜、妄語。而修律學,仍在於修心,佛陀認為:「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楞嚴經·卷六》)佛律,漢語意為「滅」或「調伏」,又釋為「量」,所謂量罪之大小,輕重,分別犯與不犯。因此對之於律,分別有四名:滅;調伏;解脫;戒。從佛教教義來看,律是佛門基礎三藏中,經、論可為學人所精研窮究,而律卻為出家人所獨持,所持與否構成了教內、教外的標誌。基於這種認識,學界在律學研究中,由於缺乏切身體驗,往往有所忽略;教界也因所宗有所不同,修法,根機因人而異,而各執已見。對此已經引起了教內外的關注。①佛教出家人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道德的行為規範,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分別從行為(身)、言論(口)、思想(意)三個方面,進行了通禁制止,從根本教理衣食坐卧都有詳備的規定及其對犯者相應的處罰。這種嚴格的規範,對於世俗社會人生無疑是矗立了一面理性主義的大旗,四律(《十誦》、《四分》、《僧抵》、《五分》)表明了人對於自身所具有的改造,約束和趨向於完美的本質力量,是人類文明史上一份厚重的文化遺產

楞嚴三昧中的色陰十境的心得,有助於加深對佛律的理解。從當今的社會現實來講:推動律學研究工作的深入進行,不僅具有理論和宗教意義,而且具有文化現實意義。這兩者相互聯系,相互促進。律學是在傳統文化的肥田沃土中生根成長的,發展成為中國佛教的一個部分,也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弘揚律學中的優秀成分,使之與當代中國佛教的發展相適應,為當代社會文化建設提供文化思想資源,是每一位學人都應當認真思考的問題。對佛教本身來說也是一個具有多層面意義事情。佛律也是有針對性的,對一般出家的修行者戒律、律義,對大德高僧成就的證悟者講「威儀」。這本身就是一個涉及了印度佛教史上曾產生過尖銳沖突的,以至於由此分裂成部派佛教時期的問題。中國佛教雖大多以南山宗的《四分律》為行持的規範,在面對今天的教內、教外,國內、國際環境,仍然有許多需要尚待解決的問題。新的社會生活內容和變遷,亦需要以新的方式來對應戒持。這其中主要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對修行出家人來說,究竟應當持守什麼?對社會來說,佛教應以什麼形態即「相」來反映和展現自身呢?從哲學角度來看,則表現為內容形式關系問題,即究竟怎樣修行要用什麼方式來約束和保證修行,以及用什麼方法來宣傳佛法,引導信眾。因此可以說戒律佛教的根本之法,過去是如此,現在仍然如此,關繫到佛教本身的發展,及佛教如何適應現代社會的問題,律學研究也是佛教研究深入開展的表現,這對佛教宗派自身的建設也很重要

(九)佛陀在講了持律,回答了阿難「末法修行,建立道場雲何結界,合佛世尊清凈軌則?」(《楞嚴經·卷七》)後,宣講了楞嚴咒,全咒四百二十七句,為佛咒之最。前四百一十九句表示願歸命於諸佛菩薩以及眾賢,並咒願加被離諸惡鬼、病、災;後八句是正咒,六時行咒,每時念誦一百零八遍即指此句。內容上分為五部分,代表東南西北中五方,每方依次以五方佛為部主。

我們對應一下咒皆不譯的依據:⑤咒中所述之鬼神,不是現實世界的人能理解的;咒如軍中之口令,不足為外人說;對治於不同人之心魔,各有不同;本意為佛密語,非聖、非大賢不解。這其中,對信眾來說誦咒大體上有成就、增益,破惡、息災、伏魔、伏邪咒、吉祥功德。因此,可以認為:持咒是篤信並身體力修行佛法的標誌,是信仰者的意願表現。

(十)講述眾生世界的妄有認識。對十二類眾生的「顛倒」,提出了修助因、真性、增善的要求。體現了佛教獨有的生命自然觀,很有意義,它與今天人們談及的大地理學有許多相合之處

(十一)從《楞嚴經》八卷始,依次由佛陀敘述了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加行、十地、等妙二覺等五十五位漸修之階位,把漸次修持過程中的細微差別表述得具體詳盡。其同中見異之法,頗耐人尋味。

(十二)在佛教神學的殿堂里邀游,由阿難發問:「佛體真實雲何復有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人、天等道?」(《楞嚴經·卷八》)本真之體,何以有別?對這一問題的回答,表現了佛教人生觀和世界觀,體現了佛教對於彼岸世界差別看法,從一般的道德倫理來看,是可以令人感悟,並具有一定教化作用的。其地獄的十因六報,餓鬼畜生以至於天堂各界,描繪得使人有如臨其境之驚怖。其實受無量苦報的阿鼻地獄與只犯一惡業而入的一百八地獄之苦都是人間苦難的一種變相的折光而顯像的畫面。一切惡道「皆是眾生迷妄所造」(《楞嚴經·卷八》),其強烈的佈道意識,去迷妄求真如的召喚,表現的十分明顯。「如是地獄餓鬼畜生、人及神仙、天泊修羅,精研七趣,皆是昏沉諸有為相……但一虛妄,更無根緒。」(《楞嚴經·卷九》)並且進一步闡明「有漏世界十二類生,本覺妙明,覺圓心體,與十方佛無二無別。」(《楞嚴經·卷九》)。佛家的一切眾生,與佛無二的平等思想,是十分有價值的。指出人與生靈人與人之間並無高下尊卑之分,是超越憎惡愛好的超然境界,也是無差別世界和貫穿於各種現象中的絕對的不二真理,體現出人與人和人與自然之間相互和諧平等、以至於相互轉化的思想

(十三)論述了五陰區宇,修定時色、受、想、行、識所分別對應十種禪境,亦稱魔境,共五十種。接著佛陀又回答了阿難在修定中五陰之境是漸次滅盡,還是一同消亡的問題。指出修定破五陰之境與破六根之妄同理,五滅則一亦不存。生滅之始,在於識;滅除之先,起於色。歸結於妄始於識,萬法為心的義旨。

三、色陰+禪境的內容

既然是「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楞嚴經卷十》)並且是「理則頓悟,乘悟並消;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楞嚴經·卷十》)知妄由心識,去妄有即悟。但色法卻並不能一概而論,必須依次漸進,可見對於現象形態的認識,有逐一討論的必要。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又回到了認識論的基本原理之中了。下面我們來看在禪定中所描述的色陰十魔境的具體內容:

(一)超然無礙之境,「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四大不識,少選之間,身能出礙。此名精明流溢前境。」⑥認為這種境界止觀功用形態,只是暫時得到的空的境界,並不是證悟了佛理,修行者若不自認為是得以證道而生歡喜心,就是「善境界」,反之,就是魔境。此為一。

(二)觀內取物之境,「復以此心,精研妙明,其身內徹。是人忽然於其身內,拾出燒蛔。身相宛然,亦無傷毀。此名精明流溢形體。」認為這只止觀定力行至精妙的表現,非證悟佛理,若認識到這一點,不生妄心,即為「善境界」,反之就是魔境。此為二。

(三)內外交融之境,「又以此心,內外精研,其時魂魄意志精神,除執受身,余皆涉入,互為賓主。忽於空中聞說法者,或聞十方同敷密義。此名精魄相離合,成就善種,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反之即為魔境。此為三。

(四)澄心映佛之境,「又以此心,澄露皎徹,內光發明,十方遍作閻浮檀色。一切種類,化為如來。於時忽見毗盧遮那,⑦踞天光台,千佛圍繞,百億國土,及與蓮華俱時出現。此名心魂靈悟所染。」認為這種情況心靈和魂魄受到覺悟靈光的感染,發出靈光,映照世界,非證道。知者為「善境界」,反之為魔境。此為四。

(五)寶光相照之境,「又以此心,精研妙明,觀察不停,抑按降伏,制止超越。於時忽然十方虛空,成七寶色,或百寶色。同時遍滿,不相留礙,青黃赤白,各各純觀。此名抑按功力逾分。」認為這是由於止觀之力抑制妄心過分專致的結果。非證道,知者為「善境界」,反之為魔境。此為五。

(六)夜如白晝之境,「又以此心,研究澄徹,精光不亂。忽於夜半,在暗室內見種種物,不殊白晝。而暗室亦不除滅。此名心細密澄其見,所視洞幽。」認為這是修心細密使見性澄明,所見之物如洞中探幽,但這只是暫時現象,能識於此,就不會入於魔境。此為六。

(七)身塵俱忘之境,「又以此心,圓入虛融,四肢忽然同於草木火燒刀祈,曾無所覺。又則火光不能燒熱(ruo點燃)縱割其肉,猶如削木。此名塵並,排四大性,一向入純。」認為此為現象形態合並,排除了地、水、火、風的物質性,一心進入止定。這並證道,知者為「善境界」,反之為魔境。此為七。

(八)凝入佛土之境,「又以此心成就清凈,凈心功極,忽見大地十方山河,皆成佛國。具足七寶光明遍滿。又見恆沙諸佛如來,遍滿空界,樓殿華麗。下見地獄,上觀天宮,得無障礙。」這是欣喜佛國厭惡濁世的凝神靜思日見深厚,久想變化而成。這非證道,識者為「善境界」,反之為魔境。此為八。

(九)見聞通達之境,「又以此心,研究深遠,忽於中夜,遙見遠方市井街巷,親族眷屬,或聞其語。此名迫心逼極飛出,故多隔見。」此是急迫修心,心出體內所致,非證,知者為「善境界」誤以為證者,為魔境。此為九。

(十)妙說法之境,「又以此心,研究精極,見善知識形體變移,少選無端,種種遷改。」認為這是有邪妄之心包含並感受到了鬼怪,或者是遇逢天魔入於心中,以致無端解說法理,且通達精妙的意義。知此非證為「善境界」,反之為魔境。此為十。

佛陀在表述了色陰十境的現象後,歸納說「如是十種禪那現境,皆是色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楞嚴經·卷九》)眾生們由於頑固地被現象形態所迷不能加以忖思考量,每逢上述十境界,就惑以為證而入於魔心妄見之中,不能解脫

在修止觀三昧的色陰十禪境里,涵蓋了十分豐富的心理因素,這些心理因素並不神秘,也不是修禪定之人所獨有的心理機制,筆者以為其仍然可以理解為是對現實形態和理想心態的一種顯現,表現了人類豐富的想像力和創造性思維的特徵,是一種人不無益處的修心之態。

四、色陰+禪境辨析

對應我們所總結的「超然無礙」、「觀內取物」、「內外交融」、「澄心映佛」、「寶光相照」、「夜如白晝」、「身塵俱忘」、「凝入佛土」、「見聞通達」、「妙說法理」這色陰區域中十禪境的現象形態,試逐一加以分析,以探討其生活基礎和閃現出的思想火花。

(一)超然無礙之境,這是一種進行運思狀態的表現。所謂物我兩忘,一切都無可無不可,進入到雜念皆息,相對空寂的境地。人們在凝神專注時,將心念紛擾暫為止息,不失是一種調整自我意識,使心靈得到片刻安寧的一種良方。

(二)觀內取物之境,這極有可能是一種坐禪止觀時禪者所遇客觀現象的「可信傳言」。理由一:坐定久而不食,體內之寄生蟲也會感到飢餓,從而由各種通道向外蠕動覓食,這時由禪者取出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事;理由二:人靜坐時久,人處於靜態之中,體內寄生蟲感受到外部的平靜,到外部產卵時,由禪者取之,亦有可能古人對於寄生蟲並不覺得為怪,民間就有視此為「消食」之物,且由於外部衛生條件的制約,飲生水,人畜同飲一源的情況,在鄉間實為常有之事。蟲之多者,亦易出,由飢者、靜者出之可能性加大。今日無此寄生蟲者,再靜也不會「有所取」,總歸於無。

(三)內外交融之境,這應當是由止觀或入靜而產生的一種恍惚的精神狀態,這時能將平時常想,常聽之事或此時心念之事,變成一種若醒若夢的情景,從而「耳里猶聞」之心馳神往之聲,「餘音不絕」猶在耳之聲都一一再現,形成了聽到空中傳來的講說佛法聲音或者是聽到了十方虛空里同時傳來的解說玄妙密義的心理境界

(四)澄心映佛之境,可以看作是由止觀而進入的「心想事成」的彼岸境況,是由信而入迷,由迷而成痴,由痴而自成佛境的心理展現。是由專注誠心所致的情景幻現。筆者也有過類似的心理體驗,雖歷度三十年,當時之境狀,仍歷歷再現。那是當我頭一次坐飛機,盤旋於騰格里沙海上空的時候,十分亢奮,凝注於大地,在陽光的照耀下,黃澄澄的沙丘,一望無際,使人目眩,猶如置身於黃金世界中,眼前的一切都成為黃金鑄就的世界使人震撼。在很長的一段日子裡,見到驕陽當空的時候,仍使人眩暈不已,從而使人不不去思考,倘若將你置身於這種由金子打造的境遇中,漫無邊際中孤獨的一身將是多麼的可怖。這是一種移情於物而幻化的世界

(五)寶光相照之境,這也應理解成一種靜思靜坐,時久而發的情景。所謂「眼冒金花」、「五光十色」、「目不暇接」的心境體驗。

(六)夜如白晝之境,坐久由白天到黑夜,身心眼睛與外部條件環境中的光線是基本同步、吻合的。在暗中久視,則景物依稀可辨,在夜裡打坐日久,對周圍的一切,都有可能眼清耳真,分辨得格外清晰。故「所視洞幽」如「洞中觀火」,事實上也只有在夜裡,才能以清澄寧靜之j自覓螢光點點,聽蟲鳴陣陣。明中有暗,暗中見明,事理亦同。

(七)身塵俱忘之境,定久身我兩忘大致如此。或許是由血液坐久而滯,不知手腳,覺知在一時間皆無的「缺血」狀況而形成的生理心理現象

(八)凝入佛土之境,似為心向佛即我可成佛,心往佛國,即可入佛土的心態寫實。

(九)見聞通達之境,這種以止觀心,研究至深,在夜半遙見遠方市井,聽親人話語的境遇,是心出體外即思緒通達與外界,故隔遠有所見聞,大體如是。人靜思時,豈止親人話語,熟悉的環境,以至於所敬重者、故人之笑貌、音容,浮現於前,或似對答有序,間或有娓娓道來,諄諄告誡之聲浮現,甚至「再造」出來,常發人深省,並不怪誕。不失一種有奇妙之功的「神思」,屬於人腦中的聯想再造機能。

(十)妙說法之境,既然人心中有佛,且人人皆有佛性成佛之想亦雖妄而「不妄」,成自然之理。既可成佛,代佛立言,代佛傳法,也就是「順理成章」之事。有入定之想,當有代佛傳言之想,,佛教史上許多懸而未決的「托偽」之論,當與此心,此境所念,不無關聯。

五、對色陰+禪境的一點思考

色陰十境是修定者的一種心理體驗,作者對此加以詳細表述,在修習者的親證之中,會對修止觀信眾產生一種「正面引導」或「印證此心」的客觀效果。是一但產生了「妄有」的心態,就應有所「對治」的思想方法。因此,不僅這是十種心理之境,也是心馳神往之境,逢之又必除,必戒的「魔境」,而修之者則「遇魔」,克之者方可悟道,有辯證的體悟。是對人心的一種認真的心理剖析,也應當是對修止觀心理狀況的詳盡描述。它把人們靜慮時,思維想像、聯想、再現、再造,以至於創造機能都明確地展現在修學者面前這一點是很有價值的。

心識出於現象的色陰范圍,又創造出更加紛擾而斑瀾的色界來,而對治的仍在於一心,知妄則得悟,反之成魔,萬法唯於一心的心法也就自然論述而出。十境是在討論了佛教基本教義基礎上提出的,有著內涵豐富的思想基礎,反映了佛教人生論和對世界的根本看法,充滿了哲理和思辯的智慧,是開啟心智的一把鑰匙。也是體悟、理解禪者的心跡的一條小徑,有曲徑通幽,明心見智的作用

十境的描述,是從十個不同的角度作了精細的分析,一方面反映了禪門認識過程中高度的智慧理性,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我們領略五陰五十禪境中,色陰十境表現出來的大乘佛學經院哲學的緻密。佛教大乘時期,所表現出的心性學說,對治妄心的實證,把人們的思維推向了極為精巧的階段,對理念、思辯、心理探究的貢獻是不可抵估的。文化意義上的考量也是有價值的。那種反省自心,反觀自身、探索妄心形態的思維方式,在紛擾和物質至上的世界中,對於教化、培養健全的人格獨有其意蘊。

總之,談及修止觀時的十色境,談的是禪定時的心理問題。長期以來從事文化思想研究的人這一問題總是避而不談的,因為談修行沒有親身體驗的經歷,沒有身體力行的實踐,說起來總讓人有詞不達意或隔靴搔癢之感。同時佛教徒由於是「個中人」,在與研究者對話、交流的時候也往往自恃其長,談不大攏。學者們以「義理」見長,修持人以「觀止」戒律自許;前者視後者「盲修」,後者看前者似「空談」,不能「真修實證」。其實各執一詞,各持已見,以佛門義理看已「執著」二邊。應當看到,「義理」是長期「修證」的理論總結,是凝聚了千百年來,千百萬人實踐的結晶,雖為「言說」,自佛陀始一直到中國佛教的各宗,如無「其所宗理趣」又何以為宗,為派。

「修證」是不同時代,修行者的躬親實踐,是在不同時間地點文化背景下的體驗,這種體驗的過程本身,就是在加深其理解認識佛教義理」的過程,也是發展、創造、深化的過程。因此從認識上講二者都各有其長,都是一種「方便」,並無長,短之分,倒是有互相補充,完美機緣。「修證」不能沒有「理悟」,「義理」則進一步指導「修證」,通過說明,透析「修證」來充實「義理」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相滲透的「增上」關系而非矛盾關系。我們所講「理」與「修」,這與「修行」中的「漸」與「頓」的關系也有相通之處。人們在討論這一問題時,總是以「出家人」和「實證者」居中心地位,其實僅就「修」談修就是一種偏執。因為無論是漸、頓都是由人作為修行主體,那麼能否「漸」或「頓」悟,主要是看修證者的根機。所謂「佛說八萬四千法,為治八萬四千心」,其實對於以「普渡」「大悲」為情懷的大乘信徒來說,其「心」之多,也只能藉此以言說,喻其多罷了。又豈止是「五十禪境」所能涵蓋得了的。世上沒有一片相同的葉,世間亦沒有相同的心。每個人都是一個佛世界,也都應有一顆須分別對治的心。這或許是《楞嚴經》「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復魔業」(《楞嚴經·卷十》)的祈願所在吧。

注釋:

①本文以清常州天寧寺刊本為底本,參校其它流行本。

所引《楞嚴經》經文,均以199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的天寧本第三次印刷版校刊。拙作《白話楞嚴經》參見三秦出版社,2003年8月第二次印刷本。

此文引自大佛頂首楞嚴經會解·敘》,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③諱日,為祖先避諱的日子。七月十五日佛教「鬼節」又稱「中元節」;亦稱孟蘭盆節,孟蘭盆齋,「孟蘭盆」梵文音譯,其義為「救倒懸」,佛教認為在此日設齋供奉佛及弟子,可救度已故在地獄受難的祖先,求得解脫,故也是佛歡喜日。

④2001年10月,在河南登封市,少林文化研究所與少林寺舉辦了「少林寺與中國律宗學術討論會」,得到教內外的關注,筆者亦撰文與會。

⑤在唐初的玄獎大師,對譯經明確提出了「五不翻」即五種不譯的內容,認為在五種情況下,只譯音,不譯意。第一就是陀羅尼(咒)不譯,另外,多義詞,中國沒有的事物,慣例,人生善意之詞均屬不譯。

⑥《楞嚴經·卷九》,以下九境皆引於此,不再復注。

⑦毗盧遮那:梵文音譯,意為「光明遍照」、「大日」。佛教各派解釋不同。華嚴宗認為是報身佛;天台宗,密宗皆認為是法身佛;法相宗以毗盧遮那佛為自性身。

參考文獻:【l]高楊,荊三隆佛教起源論「m]西安: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2]高楊,荊三隆印度哲學佛學「m]西安:太白文藝出版社,2001

(責任編輯:常建平)

2004 年 3 月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第 14 卷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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