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三隆教授:《圓覺經》因明三支論法舉隅

圓覺經因明三支論法舉隅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傳統思想文化研究所  荊三隆

摘要:《圓覺經》自唐由北印僧人佛陀多羅譯出後,注家眾多,是漢地大乘佛教宗派都十分推崇的經典華嚴五祖圭峰禪師稱:「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為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圓覺經略疏序》)明確指出《圓覺經》是成就圓滿佛性經典。本文試就佛陀在回答《圓覺經》十二菩薩,針對佛性修行道場、圓覺三觀諸所提出的疑問時,所採用的因明三支論法進行討論。以此說明因明理論在大乘經典中的具體運用,展現佛教因明作為一種思維形式,在闡發義理,增益心智使人佛教的認識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理性到產生信仰思維過程

主題詞:《圓覺經因明三支 舉隅

圓覺經》全稱《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譯者佛陀多羅雖在《高僧傳》中有記載,但其生平及卒年無考。譯出時間雖有異說,以認為唐高宗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在白馬寺譯出者居多。隋唐時期,特別是自玄奘以後,譯經已成國家行為,譯者必華梵俱通,義理圓融。除譯主外,設筆受、度語、證梵、潤文、證義、梵唄、校勘、監使等,各司其職。而《圓覺經》的譯本,除譯者外,余者皆無,且為漢譯孤本。因此,為漢地高僧「托偽」、「作妄」之說,不絕於耳,但終無實據。筆者以為,《圓覺經》譯出後,高僧代有疏解,收入經錄,其華章妙義,圓通華嚴禪理,匯大乘各宗之精要,都可稱是大乘典籍中的代表。同時,從大乘佛教教義上說,既然人人都可以成佛,那麼得道的漢地高僧,為什麼就不能代佛立言,擔如來家業,弘法於世間。如若為漢地高僧所作,那麼則恰恰可以證明,自唐大乘佛學義理完備,漢地無愧為佛教的第二故鄉。

圓覺經匠心獨運的謀篇布局

圓覺經》立意於萬法虛偽,一切唯識。全文結構嚴謹,運思緻密,可以分為十二章。其中,每一章由一位菩薩佛陀之間的問答組成。這樣的布局,在結構上每章既相互獨立,又互為鋪墊相互聯繫,體現出層層推進,步步深入的意蘊。同時,在內容上每四章又集中闡發一個佛意,組成一個部分,使全經十二章分為三個部分。這樣,在構思上,每一部分都有在分別中見組合,在組合中見差異的特徵。即:

第一部分,由文殊普賢、普眼、金剛藏,這四位菩薩依次就遠離煩惱、妄有根塵、佛性真如、萬法唯心等大乘理趣,向佛陀請益。

第二部分,由彌勒清凈慧、威德自在、辯音,這四位菩薩分別就斷滅輪回、漸次差別、圓覺三觀二十法門等禪法,請佛陀解疑。

第三部分,分別由凈諸業、普覺、圓覺、賢善首,這四位菩薩針對消惡業、四禪病、安道場、傳經典等問題,請佛開示

佛陀分別就十二菩薩的提問,從義理修持禪機三個方面,逐一進行了分析和論述,義玄而深邃,開人心智。

這種結構特徵,反映了《圓覺經》在謀篇布局上的精緻細密、整齊對稱。在經文各章中的問答上,也一一對應,娓娓道來,使宣說教義宗旨佛陀的解疑緊密結合,文富義博,思路清晰,開迷解惑,首尾圓融

思維過程和論述中心看,全經三個部分各有側重,對應著大乘教義、修正方法道場持守。從推理方法來看,在全經三個部分中,每一部分都採用了歸納和演繹推理交替進行的方式。在十二章中,每一章都可以視為佛陀針對一位菩薩的辯答,都是從個別到個別的推理過程;每一章的結論,都是下一章邏輯推理的起點以及演繹出另一位菩薩的進一步探究。這都充分表現出《圓覺經》頗具匠心的構思。各章中由菩薩的提問到佛陀的回答,在句法上都是從疑問句轉換到陳述句,表達了明確的判斷。同時,各章大體上是由散文句式的問答到偈頌式的總結,從邏輯上看都是精思竭慮的分析和歸納。章章互為鋪墊,四章合為一個部分,三個部分構成全經,形成了四分一總,三總一合,即分、總、合的布局。這種布局,使經文問答一體,圓融和合,類比、演繹、歸納各種思維形式交替使用,具有問法契心,直探靈覺義理之妙。為全經弘揚圓覺教義圓融頓漸差異,綸貫華嚴精粹,提挈毘尼要義,彰顯唯識真諦,把握般若智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圓覺經》宗、因、喻三支論法

因明學起源於公元前三世紀的印度代表人物是足目,所著《正理經》,分五章,共580頌,後世稱為正理學說公元一世紀大乘佛教興起時,吸收了正理派探究推理的十六句義,形成唯識古學和立論的五支論式,即宗、因、喻、結、合,後世稱之為古因明學,代表人物是彌勒、無著、世親公元五世紀到六世紀,是印度大乘佛教的興盛時期,形成了唯識新學並立宗、因、喻三支論式,後世稱為新因明學,代表人物是陳那,著有《因明正理門論》。陳那的弟子商羯羅又著有解釋老師著作的新論《因明正理門論》。這兩部因明專論在七世紀初,玄奘印度回國譯出後,大力弘揚並創唯識宗。玄奘弟子眾多,在因明有建樹者是窺基,著有《因明正理論疏》八卷,後世以其影響深遠,尊稱為《大疏》。從此,唯識因明學說在漢地生根,並傳播到海外。

圓覺經》其「敘教也圓」「見法也徹」,有力闡佛論,發揚唯識之功。且該經作為大乘經典,譯出亦於玄奘法師之後,其運用因明三支論式,也有獨特之處佛教因明首先是為教義服務的,其目的在於宣說佛理度己悟他。因此,在實際運用上宗、因、喻三支論式也依對象、問題、機緣而變化,從而在論辯中根據需要或立論或破敵。從一般的意義上看

「宗」指立意、宗旨,在邏輯上指命題,其正確性是需要用其他判斷來證明的,所要解決的是「要證明什麼」的問題,因此也可以理解為論題;

「因」指說明理由、原因對於所立的論題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所要解決的是「用什麼來證明」的問題,可以理解為論據;

「喻」指比喻、喻證,是用公認的事實道理,來證明論題和論據的關係所要解決的是「怎樣來證明」的問題,可見比喻在這里可以理解為論證,起著「以極成」(公認)確立「未極成」(未認)的功效。

因此,因明三支論式從本質上講仍然是一種通過論據、論證來證明論題的思維方式。它由三部分組成,缺一不可,若不全則論證不充分,不能稱為完整的論式。無論是立論或駁論,都要完整。如:

宗  人人皆可成佛

因  人皆有佛性

喻  如釋迦

這是立論的例子,其前提是要承認大乘佛教的基本教義確信人人皆有善惡之心、羞恥之心、惻隱之心。從推理方式看,宗、因、喻三支分別對應歸納、演繹、類比三種推理。

宗  有情眾生不能成佛

因  人皆有私慾

喻  如現實眾生

這也是立論的例子,其前提是要想成佛,就必須修證佛理,祛妄歸真

宗  有的人不能成佛

因  有作惡至極之人

喻  如不堪教化的「一闡提」之人

這是駁論的例子,其前提是認為教化不是萬能的。

因此,我們在討論《圓覺經因明三支論法的時候,也應當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即它是大乘經典,討論是在十二菩薩佛陀之間進行的,彼此都是在佛教的基本義理上開展對話的。其三支論式的邏輯形式也是通過佛僧問答的散文敘述來表現的,需要我們進行仔細的梳理和鑒別。這里,筆者僅就《圓覺經》中運用因明三支的推理形式略作整理、分析,以求證於方家。

1、「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凈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雲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文殊菩薩章)

宗    眾生無明

因    妄認身心二相

喻    如病目空華、第二月(同喻)

或:

宗    眾生無明

因    種種顛倒

喻    如迷途之人

佛家認為無明生於無始瞬間產生的妄念,是最初的形態,故不再求其因果無明即惑,是指佛教基本教義緣起學說無常論、無我論的不理解。因此,使人們了知一切身心煩惱,皆由因緣而生,緣來則生,緣去則滅,一切無常,所謂的我也只是主客觀條件的結合,無時不在變化之中,脫離了「有」與「我」的執著,就消滅了產生煩惱的根源。

這里立「宗」,眾生無明,滿足了「兩宗至極,共許成就」(《大疏》卷二)的條件即是菩薩佛陀都「至極成就」、「共許極成」共同認可的,大乘菩薩行的內容,就是為眾生開迷解惑。

同時,立宗還要滿足另一個條件,「違他順自」。就是說,是佛陀肯定和菩薩疑惑的主張,即佛陀認為消滅了無明,就消除了產生痛苦原因,而菩薩眾卻心有不解「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何故有一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金剛藏菩薩章)亦即:

眾生本有佛性,何以生無明

眾生無始即惑,何以有佛性

眾生本自佛心,由何生煩惱

信仰者來說,這些問題都涉及到了佛教佛性論,以及對佛教信仰態度,是不容含糊的。

因此說,上述因明三支論式中的「立宗」,滿足了「共許極成」和「違他自順」的基本規則。

再看「因三相」,因明三支論式中,是從對宗、喻的歸納中,對因進行的演繹。它有三個規則,反映出因與宗、喻的相互關係即:

遍是宗法

同品定有性

異品遍無性

是說首先因要大於宗的「前陳」即如上例「眾生」的外延;其次是說因要等於或小於宗的「後陳」即「無明」的外延;最後是說因要與相異者排斥,如上通「後陳」無明相異者為圓覺,下通喻之異,如相異者為好眼看天,只有一個月亮或識途之人。因此,可以認為「因三相」在因明三支論式中起著關鍵作用,是演繹推理的核心

下面,我們接著討論喻在因明三支中的作用。所謂因喻相接,因通於喻。舍因無喻,舍喻無因。因明三支的喻,不僅是比喻,可以起到用人們生活中常見的事理來說明深奧的大乘義理,達到以淺寄深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它的喻證作用。喻可分為同喻、異喻。異喻同喻與宗的性質一致,同喻有因,異喻與宗性質相反,異喻無因。喻證也不是一種經驗理性,其本身就蘊含著現代邏輯推理的基本內容方法,包含著從個別到個別的類比推理過程。從喻體到宗,是演繹推理的過程,從喻依到喻體也是一種歸納推理的過程。如「病目空華」喻,指人因為患了眼疾,看本來明朗的天空有滿眼金花,對這種錯覺的認識,是經驗理性的總結。由此,喻指無明之人的妄有迷惑,是演繹推理,從身心妄念、種種顛倒產生的錯覺,還是一種歸納。

2、佛陀在回答金剛藏菩薩的問題時,說到如來不復煩惱、圓覺境界不可測度,在這些有關佛性開示中,他一氣呵成,連用八重喻證,即「動目搖湛水」、「定眼回轉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幻翳空華」、「鍊石成金」、「瑩火燒山」、「空華結空果」。其中,不乏運用因明三支論式的方法。這里僅扼要介紹,如:

宗    佛不復生煩惱

因    斷輪回圓覺隨順

喻    如鍊石成金

這里的三支論法,在內容上已經完成了現實的超越,是建立在信仰之上的推論。對於預設的對成佛後的心理揣度,佛陀站在信仰的立場,給與了斷然的否定。因此,對於所立之宗,所斷之因,既無需證實,亦無需證偽,它是建立在正信基礎上的信念,是存在於人心靈深處的真實情感理念。如果說這種信念不好把握,那麼這里的喻證卻把成佛後永不再生煩惱的論斷,建立在難以辯駁的事理之上。起到了從信仰落實到生活之中的功效。佛陀在這里採用的「鍊石成金」之喻至少有五層意蘊:

第一、對信仰的論斷是建立在現實生活基礎之上的,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無金之石;

第二、佛凡有別,聖俗炯異。成佛不同於凡,不生人煩惱凡人只要證悟佛理,即由凡入聖;

第三,以石含金來比喻人本自凈心,本有佛性,但由於塵染而生煩惱,又喻無明。故是石而非金;

第四、以石可煉金喻凡可入聖,修佛理則滅無明、證圓覺;

第五、鍊石成金後,將永葆其金子本色,不復成石,比喻成佛後則永渡苦海劫波,不復無明

3、同理,在答金剛藏時,佛又說:「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以轉回心生輪回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未世眾生,先斷無始輪回根本。」(金剛藏菩薩章)我們也可以總結出一例因明三支論式:

宗    如來圓覺境界不可測

因    身心皆滅不能親證

喻    如螢火燒山不能著

信仰的問題上,佛陀從來都是毫不含糊的,任何的懷疑和揣度都是沒有結果的。這是因為信仰精神心靈中是真實的,因此在現實生活里也同樣能找到依據。三支論式中的喻,在闡發佛意中就起著證喻的作用,發揮著以此岸證彼岸,以實證信的功效。

三、 結語

通過對《圓覺經因明三支論式的初步討論,有助於人們對佛教邏輯在經典論述中的作用,有進一步的認識。因明三支論式的推理形式,往往貫穿於佛經中,以陳述句的方式表達,對於佛教義理的闡發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宗、因、喻三支論法,不僅運用了人類普遍的思維方式,而且還形成了佛教獨有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對於我們把握人生、認識社會都是具有價值意義的。

首先,佛教邏輯是在汲取了印度古代文明成果的基礎上產生的,是在正理哲學關於論辯和推理規則的基礎上,加以改造,並逐步完善的一種嚴謹、深奧的邏輯體系,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也是一份厚重的文化遺產

其次,在漢地大乘經中,處處充溢著先哲的智慧對於教義的表述,常常是在細膩、嚴密的推理中進行的,因明三支論式只是其中重要的範式之一。

另外,因明學作為佛教的邏輯,我們對它的研究工作也僅僅是一種初步的、不夠系統的探索,仍需要進行長期的大量的,又是十分艱巨的工作佛教邏輯從本質上講是一種逾越了二元對立,把現實世界理想世界聯繫在一起的邏輯方式是一種巧妙運用雙向否定,有無俱譴、圓覺隨順思維方式,我們對此既要有繼承,還要有不斷發展和創新的理念

主要參考文獻

唐 宗密《圓覺經略疏》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圓真 《佛教邏輯學綱要》贈閱本 1987年。

因明論文集》 甘肅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拙作《圓覺經注譯與評說》 太白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