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又譯《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梵語:वज्रच्छेदिकाप्रज्ञापारमितासूत्रvájra-cchedikā-prajñā-pāramitā-sūtra),簡稱《金剛經》,是大乘佛教般若部重要經典之一。

金剛經分幾部分?講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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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剛經》第一到第十六分,是《金剛經》的第一組成部分,總的是講破相,破的是什麼相?一個是我相,一個是法相,《金剛經》講的我相就是四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我相,以我為實有;人相,以他人為實有;眾生相,以眾生為實有;壽者相,人人都要長壽,以長住於世為實有,因為它不會實有,它是在變化的,一旦你執著了,一旦變化了,我們就很苦很苦。

  接下來就是法相,因為我對我執著就是我長命百歲,什麼是我?要不住我執用了很多的佛法。什麼樣的佛法呢?佛教為人是由四大、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循環組成的,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

  原始佛教時期的人學了這種佛法,覺得很高興,我終於可以破除我執了,他們接著下來又執著破除我執方法,又執著於這是一個真理這就成了法執。《金剛經》很了不起,其中比喻說所有的法就像木筏一樣,只是用來過河,過了河就要放下。不住我執我執破除了,所有這些所謂四大、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都應該放下這就是法相

  我們寶蓮禪寺第二任住持叫筏可,其實就來自於《金剛經》,所有的佛法就像木筏,只是用來幫助我們破除執著的,執著破除了,你用來破除執著這一種筏,也要放下。如果不放下,老是津津樂道,這時可能又變成另外的一種法執了,所以在《金剛經》裡面講的這些東西是很深刻的。

  金剛經》第二部分,從十七到二十三分,已經從外界進入到內心了。外界就是各種各樣的我相、法相,屬於所有身外之物都可以屬於外界的。你怎麼用心去認識外界的事物你怎麼用心這個時候第十七分,破除的就是內心,你認為我通過學習佛法,然後我得到了很多境界,認為這個境界是真的,能得是不對的,還有所得,能得、所得,能所,這也是不對的。

  從《金剛經》十八分到三十二分,講的就是所得我得到了羅漢果位,我得到了佛果你是得到了羅漢果,但是沒有一個固定的羅漢果供你執著如果你認為有了,那你就麻煩了。比如今天晚上我們誦《金剛經我得到了快樂這是一種感覺如果你得到的快樂有個固定不變的快樂的相,那肯定是沒有的,因為快樂是一種狀態

  《金剛經》第二部分破除的是我的心跟外界接觸的時候,通過學習佛法破除了我執,破除了法執,最後你認為你所得,你認為你得到了什麼,這也要破除的。

  金剛經》第三部分,從第二十四分到三十一分,這個時候很顯然,你知道我不能有我執,不能有法執,那麼我就要一法不執,要領悟般若性空。很多人認為這裡的性空是最高的真理,那麼他在不知不覺中又落入了空相。

  所以《金剛經》第三部分,破除的是對空相的一種執著

  我們現在把它連起來,《金剛經》有三個組成部分,第一個組成部分,是破相。破什麼相呢?主要破的是我相、法相,即我執、法執,這都外在的。如果你有了相,你就會住,如果你沒有相,你就不會住。所以《金剛經》裡面“應無所住”,這是上部分的內容。不住,住什麼?住於相,只要你住於相,那麼你就會執著,你就會想佔有,然後你就會貪,就會有很多麻煩第二個組成部分,已經從外界進入到內心了。通過學習佛法破除了我執,你認為你得到了什麼,這也要破除的。第三個組成部分,破除的是對空相的一種執著

原文標題:《金剛經》是開悟的一部寶典(二)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寶蓮禪寺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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