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祥法師:從事養殖業造罪無邊

  一居士問:從事養殖業可不可以?對修行有沒有障礙?

  答:我想他問的問題,養殖業是指養的有情眾生,與無情眾生沒有關系。但無情眾生什麼呢?蔥、韭、薤、蒜,這不允許。如果再養眾生,比如有的是養豬、養雞、養鴨,都是不可以的。因為你養殖的目的是要賣,是要被人宰殺,提供人們肉食來源,這不可以的。千萬不要做這些事情,雖然對我們的生活能帶來一些困難,但我們不可以造無邊的罪業。實際上養殖業最後的結果是很慘的,不光是對自己有因果,對兒女同樣有因果。因為你殺人家的兒女將來人家就要殺你的兒女,這必然要報應,在修學上是非常有障礙的。大家不要從事這個。

  選自《二〇〇七年六月初三為錦州居士開示

  居士問:在這邊賣化肥、農葯,合股搞的,效益不算太好。

  答:將來多賣化肥行,別賣農葯殺生能把這個轉到化肥上,問題就不大了

  居士問:請您開示,蜂產品比如蜂蜜、蜂王漿,這些東西也能吃嗎? 現在家裡養蜂。

  答:蜂蜜可以。蜂王漿恐怕不行,蜂王漿可能有殺生的行為,蜂蜜一般不殺生的。蜂蜜也不是說完全可以,在有病的時候才能用,它終歸屬於不凈也就是不幹凈。關於養蜂,學佛最好是不參與那個。

  選自《二〇〇五年九月初二行腳途中開示

  恭錄於上妙下祥法師講述的《放生護生》書籍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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