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慾之罪業

聖持貪慾者,於順情之境,貪著欲樂,心無厭足。

凡染著心貪求財、色、名等之愛用,皆犯此罪。佛在世時,印度舍衛城有一個巨富長者,名叫難陀。他雖是財富不可稱計,然而生性慳貪,一毛不拔;為了保衛家財,建立七重圍牆,派人日夜看守,平時讓人進入他的家裡。空中又布置鐵綱,不讓鳥飛入吃他的穀米;四方牆壁下,安布白噤泥,以防老鼠穴損壞財物

難陀長者唯一的兒子——旃檀香,也極慳貪,大家稱他肖子。有一天,難陀交待兒子說:「如果我無常(命終)之後,所有金銀財寶不可耗費,如有比丘僧眾以及婆羅門乞兒來求乞時,一文錢也不要給。爹留下這些財寶,足可給七世父母享用。」

後來難陀逝世,投生在附近生盲梅頭陀婦作子,出生時兩眼即失明。有人告訴盲婦說:「 生男孩!」盲婦自忖:「我兩目失明,將來須依賴此兒扶侍供養。」接著左右告訴她說:「 雖是生男孩,但無兩目。」盲婦聽了憂愁悲泣說:「子盲我亦盲,二俱無兩目,遇此哀耗物,益我愁憂苦。」

到了盲兒八歲時,盲母給予他一拐杖,一個食器,叫他去自求活命。於是,盲兒拿食器到附近家家去求乞,然後來到旃檀香(他前世兒子)家。這時守門者,剛好有事暫時離開,盲兒即摸進中庭求乞,說:「飢鋨切己困,兼復兩無目,眾苦無端緒,誰富愍而施。」

檀香聽見乞兒進來,急呼守門者,說:「你怎麼給人進來?」門監畏罪,捉盲兒到門外,用棍子猛打,然後把他擲於深坑;盲兒左臂折傷,頭破血流滿身,所乞得的飯盡倒在地。有人可憐他,去告訴盲母。盲母負杖趕到,大聲問說:「是誰那麼無道德打傷這個盲兒?」

佛陀告訴阿難說:「禍災!禍災!難陀長者命終後,出生在旃陀羅家,為盲婦作子,生時即無兩目;由於他生時慳貪,而今受此盲報;從此命終,墮入阿鼻地獄。」佛陀比丘僧眾,即時來到旃檀香的家門前。

檀香長者聽說佛陀在門口,即從家裡出來禮佛;這時很多人圍觀。佛陀為了救拔旃檀香父子的地獄眾苦,於是加持盲兒,使他得知宿命。然後,佛陀問盲兒說:「你是長者難陀嗎?」

盲兒回稟:「是!我的前生是難陀長者。」

佛陀連問三次,盲兒均說:「我實是難陀!」

觀眾聽聞佛陀和盲兒的問話,大家都愕然說:「難陀長者死後,為何變成這種形體?」佛陀告訴旃檀香偈說:「昔父今難陀,慳貪意纏裹,本不造善行,遭此眾苦惱。設當從此終,當入無澤獄,成惡眾生室,系以宿緣強。」

檀香長者,悲泣流淚稟白佛陀說:「惟願世尊慈愍見憐,拔濟罪根。」於是即在佛前皈依三寶佛陀呵難陀偈說:「愚者喪財貨,亦非自為己,愚者貪財貨,自沒溝為獄。如是貪無利,當知從痴生,愚為此害賢,首領分於地。」(以上事見『出曜經』卷四)。「貪」是一切罪惡的根本。

摘自中觀雜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