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忠獻公曾經說:「無論遇到君子或小人,都應當誠懇對待他們。當我們確知對方是小人,只要淺交就行了。」
一般人對於小人欺侮自己的情形,一定要暴露出來,好讓大家斥責他,只有韓忠獻公不這麼做。他的智慧足以明辨小人的奸詐,然而,他卻時常坦然承受,而且不曾表現難看的臉色。
(評)《尚書》說:「必定要有容納的雅量,道德才會廣大;一定要能忍辱,事情才能辦得好!」(原文是:「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濟。」)如果遇到一點點不如意,便立刻勃然大怒;遇到一件不稱心的事情,立即氣憤感慨,這表示沒有涵養的力量,同時也是福氣淺薄的人。所以說:「發覺別人的奸詐,而不說出口,有無限的餘味!」(《德育古鑒》第一二七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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