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時期,河北有一人叫張元,性格謙和,為人謹慎,對父母很孝順。張元從小稍稍涉獵經史典籍,不算精通,但是他對佛法非常虔誠,熟悉很多佛經。
張元家的鄰居家種了兩棵杏樹,杏子熟透之時,大多落在張元家院子里。其他小孩看到,爭先恐後地撿著吃。只有張元表現獨特,他撿起地上的杏子,全部送還給杏樹的主人。
又有一次,在田間小道上,有一隻剛剛出生不久的小狗被人丟棄。張元看見這隻小狗,就把它抱回家。張元叔父罵他:「你為什麼要這樣做?趕快把它丟掉!」張元義正詞嚴地反駁道:「有情眾生之中,沒有誰不保重生命。如果上天註定它們生下來就要死,那我們也無法阻止。但現在卻是被人所丟棄,結果導致死亡,這種結果並非不能阻止。倘若看見小狗將被餓死而不收養,說明我們沒有仁慈之心,所以我才要收養它。」叔父被張元這番話感動,於是允許張元撫養小狗。過了不久,小狗媽媽銜來一隻兔子放到張元面前,然後默默離開。
張元十六歲時,祖父已經失明三年。這三年中,張元每天都為祖父擔憂哭泣,不分晝夜誦讀佛經,禮拜三寶,祈求祖父得到保佑。後來他讀到《葯師經》,看到經中講到盲人可以重見光明,於是請來七位和尚,點燃七盞明燈,七天七夜誦《葯師經》。張元每次禮拜,都虔誠地祈禱:「佛陀!張元作為孫子,實在不孝,祖父失明,至今不能治癒。現在我用燈光普遍施與法界一切眾生,祈願祖父雙目復明,張元願意自己成為瞎子,以身相代。」這樣過了七天,張元夢見一個老人,用金鎞治療張元祖父的眼睛,並告訴他:「你不必太憂慮,三天以後,你祖父的眼睛就能重見光明。」張元在夢中就高興得跳起來,隨後驚醒,將這件事告訴所有家人。三天之後,張元祖父果然雙目復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