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教我們「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什麼是君?以現在而言,就是領導者、帶頭者,什麼事情我先做,不推給別人,這是君;君不推委事情於人,自己負責自己做。凡事推委別人,不是一個領導人;凡事自己親自下手,別人自然服了,自然效法你、尊重你、推崇你。
「作之親」,以父母愛護子女之心,愛護所有一切眾生。一切眾生都是自己最親愛的子女,如此存心,方能自自然然照顧到無微不至。
「作之師」,從自己本身做起,做好榜樣,認真努力教導他。譬如在學院,無論你做院長、副院長,甚至做清眾、做學生,皆要克盡本分。
在自己崗位上「君、親、師」怎麼做法?我有沒有盡心盡力?有沒有盡到我的本分?有沒有盡到我的職責?我們要記住《菩薩戒經》的教誨:「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們自己用什麼態度?孝順心、尊敬心對待一切人,再擴展到對待一切事一切物,這是修行。把我們自私自利、貢高我慢、嫉妒障礙的心理完全排除、化解,我們的災難就消除了。
(節錄自2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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