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我認識的人,他的右腿痛得不得了,醫生診斷說,有癌變的跡象,如果不截肢,可能會擴散到全身。醫生也沒有跟他本人商量,就直接和他家人商量,在家人同意後緊急做手術,就把他受感染的右腿整個拿掉了。手術結束,因為打麻醉,他還不知道病腿已經不在了。
第二天早上他又在病床上大喊大叫,說腿痛,而且還不是別的地方痛,是膝蓋以下的地方痛,就叫他妻子趕緊幫他按住腳,按摩一下。因為左腳是好好的,妻子就給他按摩左腳,他說「按錯了,我叫你按右腳的」,他妻子這才說:「你的右腳被醫生拿掉了,不存在了。」「可我怎麼感覺那麼痛?」他低頭一看,右腳沒了,哦,安全了,突然就不覺得痛了。
人跟人之間是這樣:認識之前,你病了,你被車撞,我都沒什麼切身感覺;認識以後,如果你再遭遇這些,我們會痛到心裡去。這個就是我執的能量,千萬別小看。
有間房屋要出售,你常常從旁邊路過,常看到有人在門口潑油漆,敲敲打打,你不會有感覺,因為那是別人的房子;後來你准備買房子,覺得這房子不錯,正考慮要不要買下來,有人再潑油漆再來搞破壞,你就會生起嗔恨心,不舍的心也產生了;當你確定要擁有這間房子,那就更不得了了,有人再這樣做,你鐵定火冒三丈。
從這情緒轉變的過程中我們會發覺:無論之前,還是後來將要擁有,其實你都還沒有擁有它,而你的執著已經在漸漸增長;接著,你喜歡上這個有可能是你的所有物,其實是把外在物體融到自己的主觀意識上。當你付過訂金,如果別人再來弄髒弄壞這房子,你會感覺要剝你的皮一樣難受。這是一個我執的反應。這種痛苦不是真的用刀在身上割,自己會有感覺。
——選自《了凡脫俗》( 嘎瑪仁波切著)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