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殺生等人,生生同出,彼此互害,報其怨恨也。」例如被殺者為索還命債,必追逐其冤對,
自自然然冤家對頭碰到了,過去生中沒造這個罪,你遇不到。造了這個業了,學佛就有好處,為什麼?學佛之後持「不殺生」的戒、「不偷盜」的戒、「不邪淫」的戒。
你真正能持戒,佛在經上講得很好,受一條戒有五位護法神;五戒統統受了,你就有二十五位護法神,常常保護你。
學佛的好處,對於自己嚴格要求,要求什麼?要求自己遵守「五戒十善」,這是真正懺悔。
無量劫以來一直到這一生,造作多少惡業,跟多少人結怨,從今之後一筆勾銷。我再不造惡業了,不但不造惡業,惡的念頭都不起,這個人有福,災就消了,業障就化解了。
「殺生等人,生生同出,彼此互害,報其怨恨也。」例如被殺者為索還命債,必追逐其冤對,
這個冤家債主一直盯著他,你要問他,他跟你沒有冤、沒有仇,我見他就討厭,他就有這種過去生中的業,不是這一生的。這一生是遇到緣,緣成熟了,果報必定現前。必須自己真正回頭,斷除一切惡習,惡習氣,認真努力持戒念佛,化解業障。
這底下講:
【解】同時出現世間方能報償,是故冤家債主「相從共生」。今生人殺其羊,當來人死為羊,羊死為人。又如貓死為鼠,鼠死為貓,世世同生,討命償債。故雲「更相報償」。
這個果報是真的不是假的。我們對於蚊蟲螞蟻這些小動物還能傷害嗎?你傷害它,它的報受完了,來生得人身;我們的報受完來生變畜生,也變成螞蟻,也要遭受人殘害。
【解】蓋因討債之人,往往報復過甚,又結新冤,故無了期。
為什麼?討債不是討得剛剛好,總是加好多倍,不公平。這個冤冤相報就沒完沒了,非常可怕!學佛之後受盡一切冤枉甘心情願。報不報?沒有報復的心,不追究了。無論受什麼樣傷害,他殺害我的生命,我也不怨恨他,債換了,來生再遇到就是好朋友,這就對了。對於別人,不管認識不認識,他毀謗我、他陷害我,我怎麼處理?如如不動。對他沒有怨恨,沒有報復。想到佛經上說的,他今天加給我的,大概我前生這樣對他的。今天他對我,我承受,也消了,來生是好朋友。所以要消業障,要化解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