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一、念身不求無病。身無病,則貪欲乃生。貪欲生,必破戒退道。知病性空,病不能惱,以病苦為良藥。
二、處世不求無難。世無難,則驕奢必起。驕奢起,必欺壓一切。體難本妄,難亦奚傷?以患難為解脫。
三、究心不求無障。心無障,則所學躐等。學躐等,必未得謂得。解障無根,即障自寂,以障礙為逍遙。
四、立行不求無魔。行無魔,則誓願不堅。願不堅,必未證謂證。究魔無根,魔何能嬈?以群魔為法侶。
五、謀事不求易成。事易成,則志存輕慢。志輕慢,必稱我有能。成事隨業,事不由能,以事難為安樂。
六、交情不求益我。情益我,則虧失道義。虧道義,必見人之非。察情有因,情乃依緣,以弊交為資糧。
七、於人不求順適。人順適,則內心自矜。內自矜,必執我之是。觀人妄為,人但酬報,以逆人為園林。
八、施德不求望報。德望報,則意有所圖。意有圖,必華名欲揚。明德無性,德亦非實,以施德為棄屣。
九、見利不求沾分。利沾分,則痴心必動。痴心動,必惡利毀己。世利本空,利莫妄求,以疏利為富貴。
十、被抑不求申明。抑申明,則人我未忘。存人我,必怨恨滋生。忍抑為謙,抑何傷我?以受抑為行門。
如是居礙反通,求通反礙。於此障礙,皆成妙境。……是以如來於障礙中得菩提道。
譯 文
第一、思惟身體不求沒有疾病。身體沒有疾病,貪欲就會生起。貪欲生起,必定會破毀戒律,退失道心。了知疾病本性空幻,疾病便不構成惱害,因此以病苦為良藥。
第二、處世不求沒有患難。世間沒有患難,驕奢之心就必定會生起。驕奢心生起,必定會欺壓一切。了達患難本自虛妄,患難又何能傷害?因此以患難為解脫。
第三、參究心性不求沒有障礙。究心沒有障礙,所學道業就會躁進躐等。躁進躐等必定會沒有得到法益而自稱得到法益。明白障礙本來無根,障礙就自然寂沒,因此以障礙為逍遙。
第四、立行不求沒有魔障。積累功行沒有魔障,誓願就不會堅固。誓願不堅固,必定未證道果而自稱證得道果。推究魔性無根,魔何能擾亂?因此以群魔為法侶。
第五、謀事不求容易成功。事情容易成功,就會志存輕忽驕慢。志意輕忽驕慢,必定會誇耀我多有能耐。考量事情的成敗,都是隨宿業而決定,成功並非取決於能力,因此以辦事艱難為安樂。
第六、人際交情不求有益於自己。交情有益於自己,就會虧欠道義。道義虧欠,必會常見他人的不是。察知交情厚薄總有前因,交情親疏乃依緣而起,因此以虧己利他的交情為資糧。
第七、與人交往不求隨順適應自己。他人隨順適應自己,就容易引發傲慢心。內心傲慢,必定會執著我的正確。觀察為人處世,種種虛妄行為,難以理喻,人人只是在酬還宿業果報,因此以冤家對頭為功德園林。
第八、布施行德不要求回報。行善希望回報,就會意有圖謀。意有圖謀,必定會求取虛名。明了布施無自性,福德亦無實性,因此以布施之德為可被丟棄的舊鞋子。
第九、見利不求沾潤分成。想要利益分成,痴心就必定蠢動。痴心蠢動必定爭奪財利,毀損己德。了知世間利益空幻,利益切莫妄求,因此以疏淡利益為富貴。
第十、被人冤屈不求申明。申明冤屈,則人我未能忘懷。心存人我,必定會滋生怨恨。安忍冤屈為己謙德,冤屈又何能傷害我?因此以受冤屈為修行。
這樣身居障礙之境反而通達,企求通達反而障礙重重。如能智慧觀照,這十大障礙便都能成為修道妙境。……所以,一切諸佛如來於障礙中證得菩提道果。
【按】
十大礙行極具佛法精髓,真金不怕火煉,鋼刀不拒石磨,吾人當智慧觀照,先令身心居於種種障礙之中,則眾魔諸惡障礙之境,正是成就我等道業之逆增上緣。願深味而力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