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佛弟子如何對待親屬殺生食肉?

  自己心地用功,但於表面上強支持。人生世間,各有職分。汝上有父母中有弟,彼等既不能依汝,只可任之。自己但為父母弟等與所殺之念佛超度,為父母弟等解怨釋結,何可生此極大之瞋恨心乎?(孝悌之心安在?)此心即是墮惡道毒蟲之最猛利心。若是由此命終,汝不生毒蛇猛獸中,將何所生?

  學佛解脫煩惱(盡己心,不計人之依否),汝反增長煩惱,試思汝若不聞佛法還能與世異趣乎?(恐汝好殺好吃之心,更盛於彼等。) 祈從此只究自心,不計他非。

  俗知見人,能勸化則善巧勸化,不能則一心念佛。只生憐憫彼等若殺生者若所殺之之心。又鬚生欣幸心,我若不聞佛法,現在同彼殺食生類,將來墮於生類,為他所殺。生此二心,極力念佛,則瞋恨不生,善緣增長,前途必有大相應境,不至終日佛法結惡緣。《華嚴行願品》經雲:(四十卷《行願品》中)牛飲水成乳,蛇飲水成毒。智學了生死,愚學入泥犁。吾言止此。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三》復卓智立居士書四

  心能造業,心能轉業。須心極誠懇 ,方有實效。為人子者,曲從世禮,為 親所制,不得不行,持酒薦腥,亦無不可。

  但須心中常為親懺悔宿業,冀其回心。有機可乘,婉言勸諭,是為真孝。

  若只知從世禮,不發度親之心則是見親落井,隨之下石,以期立即殞命也。

  是故親無信心,當曲從以行世禮。親有信心,宜依法以益慧命。相宜而行,庶兩各有益也。

  ——《印光法師文鈔》復卓智立居士書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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