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圓法師:什麼是常住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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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住,就是往來僧眾辦道之所。叢林有一句話,千年常住流水僧。這個僧人去了一幫又一幫,而常住是千年不動的,是供十方僧人,用來修行辦道的地方、場所。如果侵佔常住的僧物,也當墮於無間地獄常住僧物分為四種一是常住常住這是指眾僧所共用的房舍、田園、樹林等,它永遠是在這一地方的,絕對不可以分判的,我們今天叫法人,永遠就是法人的。法人是法人,法人代表是法人代表,大家一定分清楚,像我們地藏寺的法人就地藏寺,師父是一個代表,暫時的一個代表。像我們的常住,就是地藏寺我們所有的寮房,所有的大雄寶殿,師父走了,但是地藏寺還是存在的,這些房屋,大殿誰都帶不走的,這個就叫常住常住常住物,能聽明白吧。二是十方常住。這個就是我們每天供給僧眾食品饅頭、米飯,這些屬於十方眾僧的物品,只限於本處使用,可以稱為十方常住。第三個叫現前現前。就是每個出家人,他的私人物品,就是現前僧人的現前物,所以叫做現前現前。第四個叫十方現前。就是出家人往生了,他所遺留的物品,他是寺院的一份子,那他的物品,就可以分給十方的僧人,他的財產是十方僧人共有的,是為各比丘所屬物品,所以叫做十方現前。這個大家能理解,所以對這個大家一定要有個印象,一定要知道的。你們天天在寺院裡面護法,一定要明白這些。那如果有惡人以強勢力侵佔寺院土地、田園、房屋自己來受用,或與家人共享共用,或者用來經營世間的俗業,使十方僧眾失去修行辦道之所,毀壞後人的道業根本,由於此罪,命終定生無間地獄

  摘自宏圓法師地藏菩薩本願經》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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