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燈和尚
清代人,於安徽安慶迎江寺為香燈師。專修念佛法門,不攀緣、不講話。縣令來寺禮佛,師不理睬,念佛不輟,縣令大怒,打三十大板。
令回府後,反省錯因果。為懺悔故,特建精舍,請師為住持。師恐復挨打,不敢接受。方丈和尚知其前因後果,乃對師曰:「汝於數十年前,有狗進汝寮房,向汝討食,汝給一餅,又踢一腳,該狗有聽經聞法之功德,種下善根,今生為縣令。
汝踢它一腳,今還三十板;給它一餅,今供養三年。汝今年七十,三年後往生,因果還報,汝宜接受供養,了此因緣。」由此觀之,吾輩學佛者,所遭所遇,不出因果,慎之!慎之!
贊曰
又說偈曰
躬行實踐施慈濟 凈口守身志那謨
恭錄自《水鏡回天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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