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過去講席當中,我勸人修福三樁事情:印經,決定是好事,沒有副作用,沒有弊病;幫助病苦,第三個是放生,這是我極力提倡。吃素放生,我也是修懺悔,小時候喜歡打獵,殺生很重,殺業很重,學佛之後明白了,尤其讀《地藏經》,知道殺業果報太嚴重,所以讀了這經之後就不敢再吃肉。不但選擇素食,而且全心全力的放生,修懺悔法。這三樁決定是好事,決定沒有惡的影響。如果說我們建一個寺廟,不一定是好事,如果寺廟建成,裡面住的住眾,在家、出家四眾弟子如法修行,是個真正好道場,那個功德無量。如果道場建立之後,四眾弟子天天在打架,爭名奪利,你道場建的是造作罪業。你教這些人墮地獄,你哪有不墮地獄的道理?所以這未必是福,我一生不敢提倡。如果遇到正法道場,供養的福德就無量無邊。
道場要看看里頭有沒有道,它真有道風、有學風,這是真正道場,我們要全心全力來護持、來供養,我們來生有大福報,這福田沒種錯。如果那個道場是鬥爭的道場,我們在那裡出錢出力,是在造罪,不是種福。我早年在台灣講經也遇到一個道場,在那裡講了沒多久,大概一個多月,裡面出家人天天吵架。為什麼吵?爭執事。這道場新建沒多久,大概是一、二年,他們興建是老師父讓他幾個徒弟,到台灣各處去化緣來建這個道場。建成之後,當然老師父這個位子大家沒有人爭,都是他徒弟不好意思爭。爭當家、爭知客、爭監院,說我化了多少錢,我應該是這個位子,他說他化多少錢,他應該是什麼,天天吵鬧不休,不能夠安寧。他還請我去講經,我回到台中就把這事情告訴李老師,李老師說:「算了!回來,不要去了。」我說:「那經講一半怎麼行?」「沒關係!」我就聽老師的話,那個經沒講完,大概講三分之一就不講了。他說這個地方是非之場不能去。這些出錢出力的,那就沒有種上福田,真正叫造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