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譯文
其次,須菩提!不論什麼人,什麼處所,只要是解說這部《金剛經》,甚至只是經中的四句偈而已,這個說經的地方,一切世間,所有的天、人、阿修羅等,都應該前來護持、恭敬恭[供]養,就如同供養佛的塔廟一樣,更何況有人能盡他自己的所能,對這部經義信受奉行、讀誦受持。須菩提!你們應當知道,這樣的人已成就了最上第一希有的妙法。這部經典所在的地方,就是佛的住處,應當恭敬恭[供]養。並且應尊重佛陀的一切弟子,因為有佛陀的地方,必定有聖賢弟子大眾隨侍左右。」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於意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譯文
這時候,須菩提請示佛陀說道:「佛陀!這部經應當如何稱呼呢?我們應當如何信受奉持?」
佛陀告訴須菩提:「這部經的名字就叫做《金剛般若波羅蜜》,真如法性如金剛之堅固猛利,不為物所摧毀,以此名稱,你應當奉持。為什麼呢?須菩提!佛陀所說的般若波羅蜜,為令眾生迷途知返,離苦得樂,因此立此假名,隨應眾生機緣說法,其實並非有般若可以取著。只因為法本無說,心亦無名。」
「須菩提!這些微塵,畢竟也只是因緣聚合的假相,所以如來說這些微塵,不是具有真實體的微塵,只是假名叫做微塵而已。如來所說的三千大千世界也是緣成則聚,緣盡則滅,空無自性,不是真實不變的,只是假名為世界而已。」
「不可以的,佛陀!不可以從三十二相上見如來的真實面目。為什麼呢?如來所說的三十二相。應身為度化眾生而出現的因緣假相。所以,不是如來真實的法身理體,只是假名為三十二相而已。」
「須菩提!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用恆河沙數的身命來布施;又有人只從這部經典信受奉持,甚至只是經中的四句偈而已,並且為他人解說,使其明了自性,他所得的福德遠勝過用身命布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