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初學佛者要學習佛法,首先就得認識三寶、四聖諦及十二因緣。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時,就是觀這十二因緣。十二因緣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在此流轉中唯是煩惱、業行及苦果(即惑、業、苦);它們相依,因緣生滅的相續流轉,使到我們感受到有個人生的過程,有一個生命在生死輪迴;實際上這其中無有主宰者、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
佛說十二因緣是一大苦聚,我們學習十二因緣就是要明白苦在哪裡?要從十二因緣當中怎樣得到解脫。
十二因緣又稱為十二緣起支。此十二支互相為因果,因為一個因緣升起,而造成另一個因緣也生起,故佛經中常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這句話的意思是:有這樣的東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生起;有這樣的東西消滅,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消滅。
第一重因果:過去因到現在果。
過去因:無明是過去迷惑。
行是過去造業。
(1)、無明:我們迷惑無知,對善惡因果不明白,於佛、法、僧三寶不明白,也不知不覺,這就稱為『無明』。在十二因緣中的『無明』是過去世煩惱的總稱。
(2)、行:因為無明使我們迷惑,發動心驅使身,口,意造業,此稱為『行』。此造作產生將來的果報,既是我們今世所受的善惡諸業的果報,所以『行』就是業報,使我們投胎輪迴生死。現在果: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苦果。
(3)、識:眾生前生死時,名色(精神與物質)的活動散滅,而轉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動。好像前世是人,死後轉生為烏龜,那做人的精神活動就滅,轉變成為烏龜的精神活動。因惑業導致,此『識』重新入胎。此『識』與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處特別指入胎的『識』。在南傳佛教只說為『識』,但大成佛教的唯識宗說是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死後,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識繼續活動,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陰身,它能夠入胎。
(4)、名色:名者心也,『色』者身也。『識』入胎後,身軀及精神組成胞胎。胞胎漸漸長成,物質的身軀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動也慢慢產生知覺。在這成長的過程中,當它六根還沒圓滿生成時,精神活動成為『名』,身軀的生長稱為『色』。實際上現在我們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稱為『名』,身軀稱為『色』;但當胎兒生長時,六根未具,精神與物質的活動,稱之為『名色』。這是為了區別它們之間的不同,而特別給予的名稱。
(5)、六入:名色慢慢生長,六根生出來後,就有『六入』。因為我們從此得到消息,知道外境,故稱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從此生起,像樹根能長出樹木,故稱為『六根』。六根成長依胞胎,成長圓滿之後胎兒就從母胎中出來,此時六根就完全具足。
(6)、觸:根、塵、識和合的心理作用,成為『觸』。此事一個心理作用,成為『心所』,並非兩個東西接觸之意。胎兒從母胎中出來後,六根就接觸到外境。胎兒一出世,第一個接觸外境的是身觸,而第一個受是苦受。同樣的,眼、耳、鼻、意,與外境接觸時,也產生眼觸,耳觸、鼻觸、舌觸和意觸。由識至受皆由過去業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7)、受:有了這個觸後,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舍受。十二因緣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一直到『受』,這些都不是我們所需所要,是因為過去無明造業,現在承受到果報,而使我們擁有之。
現在因:愛、取是現在迷惑。
有是現在造業。
(8)、愛:我們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對於所受之事物產生貪愛。因為有了受就有『愛』,對這個受染著、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讓它看東西,肯定它受不了,會覺得很辛苦。眼睛整天愛看東西,對境界貪愛不以受為苦,使我們對這個貪愛產生種種的執著。此貪愛有很多種,主要有兩種:一者、境界愛,比如我們對於所看到的東西起愛染心;二者、自體愛,即是我們貪愛有一個『我』,貪愛這個身體是『我』。由此貪愛引發一切煩惱而起種種造作。
(9)、取:由於這個貪愛心加深執著,不願意舍離,稱為『取』。不止不願舍離,還希求將來獲得更多,即是希求將來有。取可分為四種:一者、欲取:即是我們執著,希望獲得更多自己貪愛的東西,稱為欲取。二者、見取:對於我們的知見、思想起貪愛,追求更豐富的知識,認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優勝的而執著它,稱為見取。三者、戒禁取:此亦是一種貪愛,執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脫,能得福報等等。四者、我語取:此是對我的貪愛。這些執著都是貪,是我們過去的業習,現在顯現出來。比如你有抽煙得業習,現在眼前有一隻香煙,就對他起貪愛;沒有抽煙業習的人,就無此貪。我們過去有種種業習,現在境界當前,就起種種貪愛。在這十二因緣中的『愛、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無明』之心。無明有貪、嗔、痴等種種的煩惱,但是此十二因緣中特別指的是貪愛,它最嚴重,可以引發業力形成將來的果報。因為我們渴求、貪愛、使到將來它形成果報,固在十二因緣中,貪愛占很重要的位置,因『愛、取』故生將來『有』。
(10)、有:因為我們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業有』,稱為『有』,這個『有』又稱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業報;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業報;三者、無色有:既是無色界的業報。此(業)有由愛、取(煩惱)所發動之身、口,意三業而生之新業因,令此生死後,再生之識得到滋潤。
(11)、生:依愛、取形成的惑業,成為業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繼續發生,我們的身體敗壞後,未來世再從新投胎受生。
(12)、老死:有生故,將來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貪生怕死、厭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說五蘊之十二因緣相續,無有窮盡,它形成一連串的因果。
十二因緣就是因為有無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為造業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識;因為入胎,名色就展開活動,它擴展、擴大,就產生了六入;胎兒的六根圓滿後就出世,然後與外面的境界接觸;根、塵、識和合產生觸的心理,有了觸就產生受,過去我們貪愛的業習就會引發出來,愛即生;愛加深就有取,使我們希求它再來、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將來的業,促使我們再來生,再來死。
這十二因緣就是有情眾生的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它的流轉並不是直線式,而是一個輪轉。既是過去的無明,造成現在的受;現在的無明,就是愛、取;現在的愛、取,就是下一世的無明,它一直循環不息,周而復始。在十二因緣中,我們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業;造業後我們就要受業的果報—苦果。在受苦果的當中,我們繼續迷惑,繼續造業,造業後又再受報,這樣的循環作用,稱為十二因緣的流轉。
二、緣起:
一切諸法都依託眾緣和合而生,緣盡則散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眾緣和合時我們就以為它生,因緣散了我們就以為它滅,故名緣起。緣起是指在因緣作用下之法性,既是一種原理、法則。
三、緣生:
因緣成熟,果報生起,稱為緣生。緣生是指緣起法中所生之法,它是一種果報。
四、緣生法之共同性:
(1)、無主宰:凡是因緣所生之法,都沒有主宰者。我們以為事間的一切東西,總是有個主人,有個主宰者,這是一種執著。十二因緣告訴我們沒有作者,沒有主宰者,那是因為我們無明、無知,產生了種種造業的行為,因而促使我們入胎產生識。現在讓我們來看這個識,識是由誰主宰?它沒有人主宰,只不過是無明和行的產物。比如一粒種子,放入泥土中,加上陽光、水份與泥土,就發芽生長,這其中沒有主宰者。
(2)、無作者:無明緣行,行緣識;即是無明生起行,行生起識。這當中無主宰。這其間也沒有作者,就是無明作行,行作識,識作名色。從十二因緣來看,造業者是愛與取,那是因為迷惑而造業。迷惑的『受』、『取』並非我,故說無作者。
(3)、無受者:在十二因緣中只不過是識、名色、六入,觸、受在作用,這其中並沒有人在受果報;我們總以為有一個『我』在受果報,這是不對的;那是識、名色、六入,觸等種種法在受果報。比如說:有一間亞答屋被火燒,難道是它在受果報嗎?不是的。它是亞答屋的葉子,裡面的木材等東西,因為加熱,就燃燒起來;它燃燒後就滅了,裡面沒有受果報的亞答屋。由亞答葉、木板等材料組成一間被我們稱為『亞答屋』的東西;同樣的,由識、名色、六入、觸、受形成一系列活動,我們把它稱為『眾生』,實際上沒有一個實體的『眾生』在受果報。
(4)、無自作用:十二因緣當中,沒有一個因緣可以自己作用,必須依靠其他的因緣。好像我們的六根從胚胎來,胚胎從『入胎的識』來,識從業報來等等,所以每一個都是靠其他的因緣生起,它不是自己在作用。
(6)、不自在:十二因緣的流轉,是令我們不自在的;因緣的相生相滅,不是我們所需所要。甚至於這個愛、取也是因為過去的引發來的,裡面並沒有一個我要愛、我要取。
(7)、托眾緣轉:十二因緣中的任何一支都不可以單獨產生作用,它要依靠眾多因緣引發,才能轉來變去,所以說它需要托眾緣轉。
(8)、無常、苦、無我: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如果它不是無常,就會保持不變,不必依眾緣生;如果它不是無常,也不會促使其他法的升起。因為無常生滅,才會有不同的東西相續生起。因為無常故苦,苦就是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如果有人說:我要舉手就舉手,我要作什麼就做什麼;但這十二因緣的流轉我不能舍棄,故那並不是屬於我。如果是我,我要對你起嗔心,現在就可以嗔,但是如果是十二因緣,我要它嗔你,還要依眾緣使它嗔才行,所以我要依種種因緣才能起嗔心。又比如我要你現在對母親起嗔心,因為沒有嗔的境,故嗔心生不起。我們對這十二因緣的流轉不能做主,故它不是我。
(9)、性空: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每一支都沒有自性,沒有自體,皆是因緣相生相滅,故說其本性空。我們聽到『空』,千萬別誤會是什麼都沒有。所謂性空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沒有真正的自體,不實在,它的本性是空的,稱為性空。
五、十二因緣的流轉門:
我們的導師釋迦牟尼佛覺悟時,他於菩提樹下觀這十二因緣,發現眾生有生、老、病、死苦,故想要度化眾生,使他們解脫。因此佛陀從十二因緣的老死開始逆次而觀察:一切眾生都得承受『病』、『老』、『死』之種種痛苦,他以智慧慢慢的發現到眾生有『老死』是由於有『生』,有『生』是因為有『業有』,所謂『業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因為我們有了將來欲界、色界和無色界的業,它們會推動我們將來要重新出世--生;佛陀觀察到並沒有『我』在造業,而是身心(假我)對世間的種種事物產生了執取,渴求將來有,造成了有業報;我們有『有』是因為有『取』;有『取』是因為有『愛』,我們過去的業習對事物有貪愛,接觸境界時,貪愛心就生起,對境界所看到的東西產生執著;『愛』的生起是因為有『受』,我們的六根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我們貪求樂受。因為有樂受,造成我們業習中『愛』的心生起;反之它則不生。假如我們天生是聾子,從沒聽過聲音,那對歌聲、鳥聲等,就不會貪愛;因為我們有感受到聲音,所以才會貪愛它。佛陀說我們有『受』,就有貪愛,所以受是愛生起的原因。我們有『受』是因為心依靠六根接觸外境,根、塵、識產生『觸』,因為有『觸』,所以有『受』。佛陀繼續觀察,發現有『觸』是因為有『六根』,沒有『六根』我們的心就沒辦法與外境接觸;接著佛陀又繼續觀察,發現『六根』的形成是因為我們在母胎里有『名色』的活動,所以產生『六根』;佛陀說因為有『名色』,所以有『六入』。我們會受生就是有『識』,我們死後,精神繼續活動,我們會被業轉去入胎,結果就在胎里成長。佛陀發現有『識』入胎,就有『名色』;那『識』又是從那裡來那?佛陀不再追察了。然後佛陀觀察由於有『識』故有『名色』;因為有『名色』,故有『六入』;因為有『六入』,故有『觸』;因為有『觸』,故有『受』……順觀至有『生』故有『老死』,此稱為流轉門。
六、十二因緣的還滅門:
我們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以如何滅除它的角度來看,叫做還滅門。要怎樣才能把老死滅掉?佛陀觀察只要不『生』,就沒有『老死』;滅三界『業有』就不『生』;如果我們不執『取』,那『業有』就不會生起;只要把『愛』滅掉,『取』就不生;因為『愛』是過去的業習,只要把它滅掉,就不會執取了;『受』滅則『愛』滅,以此類推,最後只要無明滅掉,此大苦聚也滅。然後順觀無明滅故行滅,乃至老死亦滅。
七、如何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
只要現在不造業,不迷惑,那現在的愛,取無明就斷除、覺悟,過去所造的業就好像無根的樹,再也生不起。既是說,這十二因緣告訴我們,過去的無明與業行延續到現在,如果我們覺悟不愛不取,就不會產生我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煩惱。無此煩惱後,我們就會發現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無我、緣生無性。既然如此,那又是誰在生?誰在受老死那?當這些執著都沒有了,我們就會覺悟到沒有一個眾生在流轉生死,受輪迴之苦。只要覺悟現前的無明,在愛、取時不迷惑,我們就會發現這其中沒有我。既然無我,就不會繼續流轉,同時也會發現到,所有的迷惑都沒有了。我們在愛、取之前,感受外境的當時,覺悟它,不再去執取,這樣就不受後有。
無明與行是過去的因,識、名色、六入、觸、受就是我們現在所受的果報;我們現在有愛、取就會造業,是現在的因,將來就有生、老、死;所以過去因是過去世;現在果、現在因是現在世;未來果是未來世,總共有三世。那麼三世為什麼又說兩重因果?第一重因果是過去因形成現在果;第二重是現在因造成將來果。所以十二因緣中有三世兩重因果。它又告訴我們惑、業、苦的輪轉,因為迷惑造業,所以要承受業報之苦;我們在苦中又迷惑,迷惑又造業,造業又受苦,周而復始,沒法間斷與中止。
後來的論師把十二因緣講為胎生學說,好像在解說怎樣入胎?在胎中怎樣生出六根?六根圓滿怎樣出胎?出胎後幾歲有觸,幾歲有愛、取等等,這是一些論師如此詮釋,不是佛陀闡述的。好像《俱舍論》,就是以年齡的劃分來講解十二因緣,這是不正確的。佛陀講十二因緣時,不說三世兩重因果,也沒有說惑、業、苦,只是直接了當的說十二因緣,後來的論師加以分析,說它有惑、業、苦以及三世兩重的因果,此雖非佛說,但是這是正確的。
(一)、十二因緣流轉的順、逆觀:從『老死』追尋到『無明』,稱為逆觀;從『無明』追尋到『老死』,稱為順觀。此順、逆觀又可分為流轉門的順、逆觀與還滅門的順、逆觀。十二因緣流轉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生(流轉)的原因,所生的果報;還滅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滅(還滅)的原因,所滅的果報。順觀就是『無明』滅『行』就滅,『行』滅『識』就滅,『識』滅『名色』就滅,……。逆觀是:如果要『老死』滅則要滅掉『生』,要滅『生』就要滅『有』,要滅『有』就要滅『取』,……。這就是還滅門的順、逆觀。
(二)、佛所說的十二因緣中的十二支緣生法,其共同性質是無常、無我、沒有作者、沒有受者。佛陀還告訴我們生死流轉真正因果之所在,不明白十二因緣者,就會誤會這世間與人類都是上帝所創造的;或誤會人是父母生的,以為人從前是什麼都沒有--無因,突然間從母胎中出世,這些都是不正確的知見,我們學習十二因緣,以智慧觀察而破除之。
(三)、應以智慧觀察,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我們的識入胎、名色、六入(六根)都不能改變;我們眼睛一直感受到柔和、鮮艷、暗淡等顏色的刺激;耳朵聽到和諧或是刺激的聲音等,這些由我們的六根與外境接觸而產生的『觸』,因觸而產生的『受』,我們也都不能改變,然而我們要覺觀它,把握它。假如我們很清楚的覺悟到這個『受』的話,那必定會認識到它是不自在,是苦的,這時我們就不會有愛、取了。既是說我們現前的六根,接觸外境時,覺悟到耳朵感受聲音的苦、樂;眼睛感受顏色的苦、樂,那就有辦法放棄愛、取;如果不能覺知,就會墜入愛、取中。也既是說,如果你對『受』明明了了,那愛、取就有機會放下;如果我們對『受』觀察覺悟,然後來覺悟愛、取,使他們不再生起,如果我們能把握,那就可了生脫死。我們過去有無窮無盡的業與無明,但是現在的覺悟,就能夠把它們全部丟掉。打個比喻說:一個做母親的人,對子女貪愛執著,兒女快樂,她亦快樂;兒女悲哀,她也悲哀,如果有一天她覺悟到;這個人跟我有一段因緣,前世與我的緣比較深,今世生活在一起,如此這般地做母子(女)罷了。你無需為他而悲哀,也不必為他而快樂,他有他的業,為什麼別人的悲哀與快樂,你無動於衷?而子女的悲哀與快樂卻能牽引你,使你喜上眉梢或牽腸掛肚?如果你觀察到這一切都是緣份,看的很清楚的話,這個悲哀與快樂就會消除。講的更簡單一點:有錢人玩古董,古董是什麼?是石頭、破磚爛瓦?其中有何物值得你愛,使你執著?這個杯子有什麼東西使你快樂?沒有。但是一千年的杯子,你卻對它有無窮的樂趣,愛不釋手,那時因為你貪愛它。如果你觀察到這也不過是個千年的杯子罷了,現在這個杯子也是杯,我為什麼要執著千年的杯子那?如果你看清楚,把它放下,那就沒事了。所以我們要觀察貪愛是從哪兒生起,才能把貪的煩惱放下。其他的種種煩惱也是一樣,如果我們能覺悟、掌握咱們的心念,愛、取不生,那麼一切終歸與寂靜,煩惱不生起,內心一團平靜,寂滅的境界,稱為涅槃。
(1)、植樹的譬喻:流轉門有如種樹澆水加肥料,樹木就茁壯成長;還滅門如種樹不澆水,不施肥,樹木就長不好;如把樹砍掉,那它就長不起來。十二因緣也是一樣,我們在『受』這兒加水、加肥料(加愛、取),那它就越長越多,長出將來的業有,生、老死。如果在『受』這兒把它斬斷愛、取(不加水與肥料),那它就不能成長,甚至於『受』也不生,那你就進入無餘涅槃。
涅槃有兩種:一者、有餘涅槃。二著、無餘涅槃。證悟阿羅漢果的聖者,是處在有餘涅槃的狀態,他沒有愛、取了,這就好比一棵樹,不加肥料和水,但是樹根和樹干還存在,繼續等到這棵樹老、死。因為阿羅漢有過去的業繼續存在,如果他今生的身體舍報後,沒有了『受』、『觸』、『六入』,那就好像樹根斷了,他再也不來受生,那麼我們就說他把這十二因緣這棵樹的根都斬斷,再也不能成長了。
(2)、油燈的譬喻:如果油燈添油,他就會繼續燃燒,反之油燈就會熄滅,佛說十二因緣亦復如是。
佛陀教導我們觀察十二因緣時,如人口渴,發現一口井,但井水有毒,千萬不要喝它。這比喻愛、取如口渴,我們所喝的水就是業報,它有毒,喝了會被毒死,使得我們再來輪迴生死。如果我們不想要這些業報,就不要去愛、去取,這樣才能截斷生死的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