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十八)~F 第500經(凈口經):本經敘述佛子應當依凈命而自活,不可依邪命而求食。

  第500經(凈口經):

  本經敘述佛子應當依凈命而自活,不可依邪命而求食。

  本經的重點,是闡述出家人應該以什麼樣的態度立身存命的問題。從我個人角度來看,這部對於出家師付來說,可謂具備相當的指導意義

  經中敘述舍利尊者一時居止於迦蘭陀竹園,有一位外道出家女眾從王舍城內出來,見到舍利弗「坐一樹下食」,便問到:「大師你在吃飯嗎?」舍利弗回答說是啊,我正在吃飯。這位出家尼見狀,就一連提出四個問題:「沙門下口食耶?」、「仰口食耶?」、「方口食耶?」、「四維口食耶?」

  對於此四個問題,舍利弗均給予了否定的回答。舍利弗為什麼否定它們?這個需要對上述四句問話的含義稍加了解。我們可以從經文中舍利弗詳細的回答中找到答案

  1、下口食。「諸所有沙門婆羅門明於事者、明於橫法、邪命求食者,如是沙門婆羅門下口食也。」

  2、仰口食。「若諸沙門婆羅門仰觀星曆,邪命求食者,如是沙門婆羅門則為仰口食也。」

  3、方口食。「若若諸沙門婆羅門為他使命,邪命求食者,如是沙門婆羅門則為方口食也。」

  4、四維口食。「若有沙門婆羅門為諸醫方種種治病,邪命求食者,如是沙門婆羅門則為四維食也。」

  若從字面上理解,「下口」就是低頭吃飯,「仰口」就是仰面而食,「方口」即臉朝四方而食,「四維口」是指上下四維,也就是東張西望,看人臉色吃飯。這位出家尼所謂的潛台詞是問舍利弗:你們佛教出家是指靠什麼吃飯?在他們看來,一切沙門出家眾無外乎就靠四種手段謀生,即下口食、仰口食、方口食與四維口食。而此四種存命方法,恰恰為佛教所反對的,被斥為「四邪命食」。

  下口食:即「明於事者,明於橫法」。「明於事者」就是靠一些很低級的技能以謀取生活來源的人;「明於橫法」就是喜歡動歪腦筋或欺騙手段來活命者。二者結合起來,泛指那些倚靠不正手段去謀取生活資本的人群。當前網路十分發達,有些人喜歡勞動,就開始動腦筋盜取別人的qq密碼、銀行帳號等手段,卻騙取他人的信任,然後套圖他人錢財

  仰口食:仰口就必須仰臉,因此口便轉義為臉。仰臉做什麼?古代印度流行占星術,所謂「仰觀星曆」,用觀察星宿的位置移動和明暗色澤來預卜吉凶。這在中國古代也很流行,歷朝歷代都設有專司天文星宿的官員,如果哪個方向出現了帝王之氣,天文官馬上就密奏當朝皇帝,火速派人前往剿滅。而仰口食若擴展開來,諸如相面、相手、排八字、算卦測字看風水之類,均屬於仰口食之列,都屬於「邪命」,不是出家人本份之事

  方口食:吃飯時東張西望,看施主的臉色吃飯。主人高興了,就得意忘形,大口吃飯;主人鬱悶了,便大氣不敢出,處處小心謹慎,如履薄冰。毛澤東在《反對黨八股》里有句話,叫「看菜吃飯,量體裁衣」,它的反面意思便是見風使舵,端人飯碗,替人說話;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如果真的能替人說幾句好話真能替主子消災,倒也無妨;問題是我們有時候竟是巧言令色,曲媚溜須,糖衣炮彈一發接著一發。當主子的一開始也算正氣十足,對「親賢臣遠小人」古訓記得很牢。可是轎子一旦坐久了,便飄飄然起來,還真以為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樣樣都比別人強三分。如此一來,抬轎子的人自然是愈見增多,連靠造反起家的東王楊秀清也坐起四十八人抬的大轎子。事實上,靠「方口食」爬上去的並不見得有什麼好結果,如當年蘇秦也曾「並相六國」,「昆弟妻嫂側目不敢仰視,俯伏侍取食」,可是何等的威風,然其最終卻落得被車裂於市的下場。然世態炎涼,蘇秦見其嫂狀,笑謂其嫂曰:「何前倨而後恭也?」嫂委蒲服,以面掩地而謝曰:「見季子位高金多也。」蘇秦喟然嘆曰:「此一人之身,富貴親戚畏懼之,貧賤則輕易之,況眾人乎!」(見《史記·蘇秦列傳》)從這段對話中,世人往往從有利於自己的立場出發,導演出許多匪夷所思的勢利鬧劇,大約是人之趨利本性吧(佛教稱之為「無明」)。

  四維口食:四維是指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其意與「方口食」有些接近。不過舍利弗還是將「諸醫方種種治病」納入其中,有其一定道理佛教講五明,所謂「醫方明」便是其中之一(聲、因、內、醫方、工巧)。為人醫病解人苦痛本來是好事佛陀便被譽為「大醫王」(精神療治)。但是如果僅僅靠醫術行醫治病,卻不是出家人的本份,因為世間名醫高士無數,出家人若視行醫為其主業,則有舍本之嫌。倘若出家者以行醫為謀生手段,則完全與出家初衷背道而馳。

  以上四食被稱作「四邪食」,並非出家人所為。那麼什麼是出家人的「正食」,即什麼是出家人應該乾的份內事?答案便是舍利所說的「以法求食而自活」,也就出家尼所讚歎的「凈命而活」。所謂「凈命」,就是不要忘記自己的使命,把先解決個人的問題放在頭等大事的位置上,而不要將大量寶貴的時間浪費在一些無足輕重的瑣事上面。人生短促也就是幾十年的光陰。除去一頭一尾,一輩子能集中精力做點事情的,也就二十年光景。倘若我們將這短暫的二十年浪費在可有可無的瑣碎小事上,豈不是十分可惜?(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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