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二十六)~J 705~710經:此六經之中,既談到五蓋,也談到七覺支。

  705~710經:此六經之中,既談到五蓋,也談到七覺支。

  在705經中,經中將五蓋視作「五退」,它們是五種導致道業退轉的障覆法門。既然有退法,就必會產生不退法,修習七覺支,便是七種不退法門。所謂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乃是五退法,而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舍覺支,便是七種不退之法。「若修習七覺支,多修習令增廣,是則不退法」。而在706經中,則進一步講到了五退法與七不退法。經中將五退法譬喻為「能為無目、能為無智,能羸智慧,非明、非等覺,不轉趣涅槃」,說明此五法不除,不僅能使我們無有智慧,變得很愚蠢,而且與涅槃基本絕緣。而七覺支則恰恰相反,它可以「為明、為目,增長智慧,為明、為正覺,轉趣涅槃」。在第707經中,佛陀說此五蓋能「煩惱於心,能羸智慧,障閡這分,非明、非正覺,不轉趣涅槃」,稱「此五覆世間,深著難可度,障蔽於眾生,令不見正道」。而七覺支呢?則是「如此七覺支,牟尼之正道隨順仙人,脫生死怖畏」。

  在708經中,佛陀將五蓋比作五樹,能使善心蔭覆「墮卧」。對於五蓋,佛陀重點是針對於出家人常犯的一些毛病而言。比如說貪欲,其中比較難以戒除的便是女色佛陀在這個問題上,看得很透徹,他說:「有愚痴士夫依止聚落城邑,晨朝著衣持缽,入村乞食,不善護身,不守根門,不攝其念,觀察女人少壯好色而生染著,不正思惟,心馳取相,趣色慾想,為欲心熾盛,燒心燒身,返俗還戒而自退沒。」這樣一來,等於出家學道一無是處,對自己的身心修為沒有半點益助。佛陀說「(比丘)厭離俗務出家學道而反染著,增諸罪業而自破壞,沉翳沒溺」,本來出家是為了學道而離生死,結果出家以後反而生起對女色的喜貪與染著。如此一來,出家那點功德消耗殆盡,而且還新製造了很多新的罪業。比丘若是落得這般結局,實在是不劃算。佛陀五種樹對此作譬喻道:「有五種大樹,其種至微,而樹生長巨大,而能映障眾雜小樹,蔭翳萎悴,不得生長。」樹種子其貌不揚,看似卑微。可是一旦條件適宜,它便會迅速長成參天大樹大樹一起,其他諸各雜小樹木便無法獲得足夠的陽光與雨露,因此便無法順利成長。實際上五蓋便是此五種大樹,此五樹一旦長成巨樹,便將我們的蓋心覆蓋得干乾淨凈,甚至善心從此不起,而惡心卻流布增廣。而在709經中,佛陀說「若比丘專一其心,側聽正法,能斷五法」,若進一步「修習七法,令其轉進滿足」,以此來闡述五蓋與七覺支的相互對應關係。710經則進一步說「聖弟子清凈信心,專精聽法者,能斷五法,修習七法,令其滿足」。若用心修習七覺支乃至圓滿者,則可以修得解脫與慧解脫。關於心解脫與慧解脫二者的關係,有的說是二者是一回事也有人說不是一回事,似乎沒有統一的說法。在本經中,我們見到這樣的一句經文,即「離貪欲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從字面上看,二者似乎還是有差別的,即「離貪欲」可以達到「心解脫」,是屬於「定」的范疇;而若達到「慧解脫」,就必須要達到「離無明」。但這裡需要思考另外一個問題,即若要做到徹底離貪,需不需要達到離無明?反過來說,若要達到「離無明」,是否需要離貪欲我想回答是肯定的,即離貪就必須離無明,而離無明就定定離貪,二者是兩位一體的。在本經末,我們還看到這樣的表述:「若彼比丘貪欲,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只要將心解脫與慧解脫二者悉能抵達,方能在縛結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從這個意義上講比丘貪欲、離無明,將心解脫與慧解脫一概成就(即「俱解脫」),如此才能從根本上做到「究竟苦邊」。(2月27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