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四十八)~L 1285經是天子以偈問佛:「何法起應滅?何生應防護?何法應當離?等觀何得樂?」

  第1285經是天子以偈問佛:「何法起應滅?何生應防護?何法應當離?等觀何得樂?」即何法應滅應離,何法應防護?觀察什麼法可以獲得安樂佛陀對此回答是:「嗔恚起應滅,貪生逆防護無明應舍離,等觀真諦樂。欲生諸煩惱,欲為生苦本,調伏煩惱者,眾苦則調伏;調伏眾苦者,煩惱亦調伏。」這些都是基本的常識性佛教義理,舍離嗔恚、貪婪與無明慾望,而一心慕道,心觀解脫真諦,必會獲得大樂。經中談到了「欲」,即我們的各種慾望,是生起眾苦之根本;人若做到無欲,則不僅快樂自在,而且對周圍的人乃至我們這個賴以生存的地球家園,也是一種莫大的幫助。如果滅苦,必須先從滅除煩惱入手;而若將煩惱去除,首要便是要將我們的各種慾望滅除。但是很多慾望並非後天形成(當然,慾望和合理的生活需求並不等義),有些則是緊隨業力而來,所以有些本能慾望可謂根深蒂固,並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那麼簡單。從最基本的金錢來說,雖然戒律對於這個問題未曾多加渲染,但只要我生活現實生活中,便總是無法迴避。無論是教內教外,無論居家出家,在對待金錢方面似乎都無法表現出太多的高風亮節。這並不是用「放下」和「放不下一句話所能界別清楚的,有時候言行一隻是「欲」的表徵之一,而決非全部。問題是,如果我們將用「完美」的標準來衡量每一個人,則這個世界上可以說幾乎沒有一個是好人。坦率地說,我們都是帶有某種「問題」的人,有欲,有煩惱,有種種索求和貪婪。荀卿的性惡說,以及耶教的原罪說,與佛家「業」的理論都似曾相識,即我們生來並不是那麼清凈,總是或多或者地帶有某種問題(罪業或罪惡)。故宗教界無一例外地教誨他們的信徒們通過不斷的自我改造與身心修煉,從而達到最後的圓滿,無論這樣的圓滿是上生天堂還是往生西方。

  而在1286經中,天人就相似的話題繼續請教佛陀:「若人行放逸,愚痴離惡慧;禪思不放逸,疾得盡諸漏。」這里提到的問題比較有意思:有人雖然身體放逸,但是如果這個人已經離開愚痴惡慧,時刻安住於禪思之中的話,那麼能達到了生脫死嗎?就好濟公活佛,雖然喝酒食肉,整天瘋瘋顛顛,但是從來沒有人說他沒有道心道行,因為他自己的心意時刻保持於禪思之中毫不動搖。佛陀這個問題的回答是:「非世間眾事,是則之為欲;心法馳覺想,是名士夫欲。世間種種事,常在於世間智慧修禪思,愛欲永潛伏。」

  佛陀在偈頌之中,首先將「欲」的存在空間作了劃分,認為欲不僅存在於世間之色法,非世間里欲亦照樣存在,比如說欲存在於心法之中。一個人如果表面安靜,心意卻天馬行空胡思遐想;而另一個人雖是行為乖異,心中卻是菩薩境地。但是,無論是世間色法還是出世間心法,如果與欲脫離不了干係,縱然以「智慧修禪思」,則「愛欲永潛伏」。這里有兩種理解,一是愛欲只是暫時得以壓伏,卻不會消滅;二是愛欲從此不會再對我們產生干擾。故而對於世間之色法,卻不能漠然視之,當樹立色身如虛空信心,從最基本的五受蘊來細作觀察,繼而再去觀察於心法的種種過患,這樣才能超絕生死之流。故雖修禪思,卻身行放逸,便仍無法獲得究竟的解脫。故比丘對身行方面,當作嚴格要求,因為世間信眾出家人之所以能生起讚歎與供養心,最直接者,乃是取相於身形也。(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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