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長阿含》(卷六)~A 一、小緣經

  (卷六)

一、小緣經

  講法地點:舍衛國清信園林鹿母講堂

  參加人:千二百五十比丘

  內容提要:此經敘述佛陀破除婆悉吒、婆羅墮兩位婆羅門驕慢心。佛陀說四姓中的任何一姓,如能行持善行就會受到清而白的善報,反之而行不善行,即會受到黑而冥的惡報。在佛法中,並沒有貧富貴差別,都一樣能夠證道。佛陀教人尊敬那些篤信三寶的人,因為三寶者堪受世人供養,經中曾舉例說波斯匿王之禮敬三寶之美舉。   

  這部《小緣經》在佛教史上佔有比較重要的地位。在這經典中,依我的觀點,主要談的是兩個問題,一是佛陀對於種姓態度;二是闡述佛教宇宙觀以及人類的起源問題。第一個問題大家都比較熟悉,佛教是堅決反對有關四種姓的劃分的。而對第二個問題,由於這個問題涉及的問題比較敏感,大乘佛教對它談得好像不多,或者在作些刻意的迴避。我覺得如實地把佛陀觀點表達出來,又何嘗不可呢?下面我就分別談談。

(一)佛陀種姓

  佛陀為什麼對四種姓問題進行明確地表態了呢?這裡面有個因緣。有兩個婆羅門准備到佛陀里來出家,一個叫婆悉吒,一個叫婆羅墮。佛陀的話重點是對前面一個叫婆悉吒的人說的。佛陀對他們很是關切,就問他們:「你們倆來出家,有沒有人說你閑話啊?」佛陀的意思很明白,也十分體諒他們倆人是頂著很大的壓力前來皈依佛陀的。

  這兩位倒很直爽,說有啊,他們都紛紛指責我們呢。佛陀說他們都指責你們什麼了,說出來看看?

  婆悉吒想了想,就稟告佛陀說:「他們都說:『我們婆羅門種是天底下最好的人種,其餘的種姓都不值一提!我們的皮膚長得又潔白又乾淨,這是其他種族沒法比的。我們是大梵天的後代,是從梵天的口中降生出來的。你們倆現在做啥不好呢,卻要到佛教那邊去修什麼異法呢?」

  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還要搞明白這個「婆羅門」,到底是怎麼來的。我搜集了一些相關的資料,讓我們對雅利安以及印度種姓制度有個大致的了解。

  從目前史學界所考證的結果來看,把婆羅門列為早期雅利安人的後裔,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出入。雅利安(aryan)這個詞是個梵語,意為高貴,也就是意指「高貴的純種」。《辭海》對雅利安人的解釋是:

  雅利安人(aryans)是歐洲19世紀文獻中對印歐語系各族的總稱。從印度波斯文獻的比較和研究中推知,遠古在中亞地區曾有一個自稱「雅利阿」(arya)的部落集團,從事畜牧,擅長騎射,有父系氏族組織崇拜多神。公元前2000至前1000年間,一支南下定居印度河上游流域,一支向西南進入波斯,另一支遷入小亞細亞。自18世紀歐洲語言學界發現梵語同希臘語、拉丁語、克爾特語、日爾曼語、斯拉夫語等有共同點後,即用「雅利安語」一詞概括這些語言

  根據記載,雅利安是史前時期居住在今天的伊朗和印度北部的一個民族。他們的語言就叫雅利安語。19世紀,雅利安語一名被用作印歐語的同義語。在19世紀,由於戈賓諾伯爵及其門徒張伯倫的積極鼓吹,出現過一種「雅利安人種」的說法。所謂的「雅利安人種」成員是講印歐諸語言的人,有利於人類一切進步的人,並宣稱優越於閃米特人、黃種人以及黑種人。雅利安主義的信徒們將北歐和日耳曼諸民族視為是最純粹的「雅利安人種」成員。

  公元前三千年左右,雅利安人是一個部落聯盟,其生產力發展已進入銅器和青銅器時代,他們本來就是一個游牧部落,所以畜牧業在他們的經濟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過著以游牧為主的生活。其社會組織形態尚處於父系氏族部落和軍事民主制時期。為了尋找新的水源和牧場,雅利安人的部落開始不斷向外遷徙,向西進入歐洲大部分地區,向東深入歐亞的腹地、向南則伸入西亞和南亞,在人類歷史上形成了規模巨大的世界性的游牧部落遷徙浪潮。說梵語的雅利安民族,早在公元前一千年以前,就已經進入到了印度北部。自20世紀20年代起,在印度河河谷先後發現幾個古代城市遺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亨佐·達羅,因此統稱為哈拉巴文化公元前二千年代中葉,屬於印歐語系的許多部落,從中亞細亞經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陸續湧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帶,征服了當地的大部分達羅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種人,自稱「雅利安」,以區別於皮膚黝黑的達羅毗荼人。經過幾個世紀的武力擴張,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個北印度。雅利安人早先過著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後,雅利安人吸收了達羅毗荼人的先進文化,由游牧轉為定居的農業生活,並逐漸向奴隸社會過渡。由於雅利安人對達羅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內部貧富分化的結果,在雅利安社會中逐漸形成了一個森嚴的等級制度這就種姓制度。「種姓」一詞在印度梵文中叫「瓦爾那」,就是顏色或品質的意思。因此種姓制度又叫瓦爾那制度。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相傳婆羅門梵天(印度當時所奉信的神)用口創造的,剎帝利是梵天用手創造的,吠舍是梵天用腿創造的,首陀羅梵天用腳創造的。當時的貴族以此說法來鞏固自己權利。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不同種姓男女一旦通婚,他們所生子女便被看成是「賤民」,或叫「不可接觸者」,賤民不包括在四個種姓之內,最受鄙視。

  為了維護種姓制度婆羅門僧侶宣揚,把人分為四個種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經地義的。在婆羅門經典《吠陀》中,波羅門把種姓制度的出現用神話來解釋,說原始巨人普魯沙死後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羅門,用雙手成了剎帝利,用雙腿製成了吠舍,用雙腳製成了陀羅婆羅門僧侶還宣揚:凡是循規蹈矩,安分守己的人來世才能升為較高種姓,否則,即降為較低種姓。因此,對於廣大勞動者和奴隸來說,應該逆來順受,放棄鬥爭,遵守奴隸主階級制定的「達磨」,即所謂的「法」,以免加重來生災難。為了維護種姓制度,奴隸主階級還制定了許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相傳,摩奴是大神梵天兒子,為了確定人間種人社會上的應有次序,確定婆羅門和其他種姓義務,便制定了這部法典。《摩奴法典》首先確認婆羅門是人世間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羅只能溫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勞役。首陀羅不能積累私人財產,不能對高級種姓有任何不敬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為了鎮壓低級種姓吠舍、首陀羅的反抗,《摩奴法典》還規定了許多殘酷的刑罰。比如,低級種姓的人如果用身體的某一部分傷害了高級種姓的人,就必須將那一部分肢體斬斷。比如,動手的要斬斷手,動腳的要斬斷腳。

  四個等級在法律面前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規定,剎帝利辱罵了婆羅門,要罰款100帕那(銀錢單位)。如果是吠舍罵了,就要罰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羅罵了,就要用滾燙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相反,如果婆羅門侮辱剎帝利,只罰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罰款25帕那;侮辱陀羅罰款12帕那。高級種姓的人如果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或者簡單地凈一次身就行了。

  《摩奴法典》還對各個種姓衣食住行都作了煩瑣的規定。比如規定不同種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個房間里,不能同桌吃飯,不能同飲一口井裡的水。不同種姓的人嚴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種姓的劃分永久化。

  每個種姓都有自己的機構,處理有關種姓內部的事務,並監督本種姓的人嚴格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被開除出種姓的人也成為賤民賤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與婆羅門接觸,只能從事被認為是最低賤的職業,如抬死屍,清除糞便等。走在路上,賤民要佩帶特殊的標記,口中要不斷發出特殊的聲音,或敲擊某種器物,以提示高級種姓的人及時躲避。婆羅門如果接觸了賤民,則認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後要舉行凈身儀式

  印度從古至今,經歷了幾種社會形態,但是種姓制度卻一直延續下來。種姓制度經過長期演變,越來越復雜,在四個種姓之外,又出現了數以千計的亞種姓

  從上面我所搜集的一些有關雅利安及種姓方面的資料,我們就可得知,婆羅門應該屬於白種人,屬於歐洲人種的分支,他們甚至與歐洲的日爾曼人有著血緣關係,而日爾曼人也自恃血統高貴,很是傲慢

  那麼我們的釋迦佛對婆羅門態度是怎樣的呢?他無情地撕開了婆羅門人的虛偽的面紗:「你們看這一婆羅門具,愚昧而頑冥,就好像一群衣冠禽獸,一天到晚虛情假意,裝模作樣!」那麼佛陀的持有什麼樣的種族觀呢?佛陀態度很鮮明,四種姓之中,只要你行惡,即使你血統再高貴,也同樣要墮於惡道;但如果你行善,即使是最下賤種姓也能獲得良好的善報——這是貫穿本經始終的一條紅線。

  在經中,我們有一點需要注意一下,佛陀為了區別於當時我四種姓,於是就把自己的弟子定為第五種姓,即「釋種」,這是佛教徒自稱為「釋子」的重要來源。不僅如此,佛陀還說,凡是佛教出家比丘,當別人問起是何種姓時,我們有兩種回答,一種就是「我是沙門種子也」,另一種回答就是「我是婆羅門種」。這什麼說出家比丘也可以自稱為「婆羅門種」呢?佛陀對此的解釋是:「大梵名者即如來號,如來世間眼,為世間智,為世間法,為世間梵,為世間*輪,為世間甘露,為世間法主」。佛陀的意思是,凡是出家比丘都是修無上道,證無上道,行無上道,所有的出家比丘都是種姓最高的,無論他們出家前屬於哪種種姓。這在當時極其強調種姓等級的印度社會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進步意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