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法師:漫說《中阿含》(卷五十三)痴慧地經(199)

漫說《中阿含》(五十三)

(卷五十三)

痴慧地經(199)

  說法地點祇園精舍

  參加人員:比丘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有關於愚痴法與智慧法。愚痴法為惡思、惡說、惡作三種,在現世受惡名、治罰、惡死三種憂苦,後世為有地獄畜生惡報智慧法有善思、善說、善作三種,在現世會受善名、無罪、善死之三樂,後世則生為天人善處而受樂。

  本經所闡述的,是一對義理完全相反的兩個名相,即愚痴法與智慧法。如果用佛教的專用名詞來表述,則此二名相便為「對法」。我在這里使用「對法」一詞,與純粹的阿毗達磨還是有一定區別的。比如說,「正」與「邪」是一對法,「修行」與「放逸」是一對法,「持午」與「非時食」是一對法……凡此諸等,不一而足。如果讓辯證法觀點來看待對法,就是世間萬事萬物都是對立統一的過程事物之間是相互依存的,每一物體的存在,皆有它存在與延續的合理性,即「存在的即是合理的」。例如,正義與邪惡兩個意義截然不同的詞語,它們是對立的;然而,它們又是統一的,即無正義便無邪惡,無邪惡便無正義。因為邪惡與正義之間互為參照物,它們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我們孤立地去辨析一些單個的名相術語,那樣就容易走入誤區,形成極端。

  (一)愚痴

  1、定義

  「何謂愚痴法?愚痴人有三相愚痴標(愚痴的特徵)、愚痴像(愚痴的表相),謂成就愚痴人說愚痴也。」也就是說愚痴法具有三個愚痴特徵與表相。

  2、三種特徵(三相):思惡思、說惡說、作惡作

  「雲何為三?愚痴人思惡思、說惡說、作惡作,是以愚痴人說愚痴也。」

  (1)思惡思:心中生起罪惡念頭。前一個「思」為動詞,後一個「思」為名詞。

  (2)說惡說:口中說那些些作惡的話語。

  (3)作惡作身體去作些為非作歹的事兒。

  如果我們將上述三種綜合起來考察,它們實際上就是我們常講的「十惡業」。

  a.思惡思,即貪、瞋、痴三種惡業

  b.說惡說,即妄語、兩舌、粗語、綺語四種惡業

  c.作惡作,即殺、盜、邪淫三種惡業

  3、果報身心三種憂苦

  (1)第一憂苦:「……若成就無量惡不善法者,他人見已,便說其惡。彼愚痴人聞已,便作是念:若成就無量惡不善之法,他人見已,說其惡者,我亦有是無量惡不善之法,若他知者,亦當說我惡。是謂愚痴人於現法中,身心則受第一憂苦。」這里所講意思,就是說我們往往說人家是非壞話,可是人家照樣會說我們的壞話。通俗地講,叫「說人者被人說」。

  (2)第二憂苦:「……若成就無量惡不善法者,王知捉已,如是拷治,我亦有無量惡不善之法,若王知者,亦當苦治拷我如是。是謂愚痴人於現法中,身心則受第二憂苦。」此處所講的,行惡之會受到國家律法的嚴厲制裁。

  (3)第三憂苦:「……如是彼所有身惡行、口、意惡行,彼於爾時懸向在上,彼作是念:此是我身惡行、口意惡行,懸向在上,我於本時不作福、多作惡,若有處作惡者,凶暴作無理事不作福、不作善、不作恐怖,所歸命、所依怙,我至彼惡處,從是生悔,生悔已,不賢死,不善命終。是謂愚痴人於現法中,身心則受第三憂苦。」此處所講的,作惡人會受到疾病等種種苦患的折磨,不得好死,不得善終。

  對於那些「思惡思、說惡說、作惡作的人,除了會得到上述的三種憂苦之外,還會得到另外兩種更為可怕的報應那就地獄報與畜生報。至於地獄之苦,相信我們都讀誦過《地藏菩薩本願經》,該經對地獄的描述相當精細,這里不多敘說。至於畜生之報,我們每天都與各種畜生打交道,就不用我多羅嗦了。

  (二)智慧

  1、定義

  「雲何智慧法?彼智慧人有三相智慧標、智慧像,謂成就智慧人說智慧也。」

  2、三種特徵(三相):思善思、說善說、作善作

  具體分析從略。此處的三相,相當於十善業。

  3、果報身心三種喜樂

  (1)第一喜樂:即會到得他人的稱譽,「……若成就無量善法者,他人見已,便稱譽之。彼智慧人聞已,便作是念:若成就無量善法,他人見已稱譽者,我亦有是無量善法,若他知者,亦當稱譽我。是謂智慧人於現法中,身心則受第一喜樂。」

  (2)第二喜樂:若奉公守法,則不會受到國家律法的制裁。「……彼智慧人見已,便作是念:若成就無量惡不善法者,王知捉已,如是拷治,我無是無量惡不善之法,若王知者,終不如是苦治於我。是謂智慧人於現法中,身心則受第二喜樂。」

  (3)第三喜樂:即得善終,命終後得生善所。「……此是我身妙行、口、意妙向,懸向在上,我於本時不作惡,多作福,若有不作惡者,不凶暴,不作理事,作福、作善、作恐怖,所歸命、所依怙,我至彼善處而不生悔。不生悔已,賢死善命終。是謂智慧人於現法是,身心則受第三喜樂。」善處主要分兩種一是得生天界,二是下生人富貴家。

  最後給這部《痴慧地經》作一小結:

  勤修智慧法,舍離愚痴法;

  天上六更樂,人間富貴家。

  (界定,09.09.26,於南海普陀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