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嗏帝經(201)
經中大意:本經敘述嗏帝比丘生起「識」輪回往生不更異的邪見,佛陀即教他:(1)緣六根六境而生識的緣起法;(2)以栰為喻,論其雖然是如來的真說,然而如執著,則不對;(3)四食之緣起及滅,以明所謂十二因緣法,這才是正見。
這部《嗏帝經》又名《愛盡解脫經》,其說法緣起與前面的《阿梨吒經》十分相仿,即比丘生起邪見惡見,在眾比丘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比丘們將此事上報給佛陀,佛陀面斥嗏帝比丘,並指出正確的理解途徑。
若從內容上講,即佛陀所宣說義理的角度方面來分析,這部《嗏帝經》重點講的是因緣所生法,即我們平常所講的十二因緣。嗏帝比丘原來是一位漁夫之子,似乎屬於四種姓中比較低級的種姓。佛陀主張種姓平等,因此在他的弟子中,首陀羅種姓的出家比丘,佔有相當大的比例。這位嗏帝比丘所懷的惡見是——「今此識,往生不更異」。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嗏帝比丘的意思是說,我們現在產生並存留的各種意識(八識),會流轉輪回不息的,但是它們卻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變異,它們會保持自己的同一性。嗏帝比丘聲稱:「我知世尊如是說法」,也就是說他是從佛陀那兒聽聞而來。
那麼,「今此識,往生不更異」這種說法對不對呢?首先,它承認「識」是輪回的,是不滅的,與那種教條的唯物論不同;其次,它主張識的不變恆久性;再次,認為「識」是有自性的,即有自我的存在。如果我們將這種觀點對照一下佛陀所說之法,便可以發現問題的所在。首先,識是輪回的、不滅的,這種理解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其次,我們產生的各種意念實際上是變動不居的,剎那生滅的,並非一成不變;第三,「識」無自性,世界上沒有任何獨立的、可以不依賴輔助條件而生起的事物,「識」也是一樣。因此,「今此識,往生不更異」這種觀點是十分錯誤的,並非佛說。
對於這一點,諸比丘的觀點倒是可供參考:「今此識,因緣故起,世尊無量方便說識因緣故起,有緣則生,無緣則滅。」這就是說,六道之中並沒有一個具象之「識」,它同任何事物一樣,都是「有緣則生,無緣則滅」。比如說閃電,閃電的形成是雲團與雲團劇烈撞擊而形成的電光現象,這就是雲團與雲團之間的「有緣」而產生;當雲團之間沒有劇烈撞擊,即「無緣」,那麼閃電便無從生起。退一步講,縱然是雲團之間的強烈對沖,也未必會形成閃電,這其中有著其他一些極其復雜的各種因緣條件。如果我們問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閃電?我們只能說,緣聚則有,緣散則無。如果把這一理論帶入到我們的生死輪回之中,那麼情況就比我們想像的,要復雜得多。
嗏帝比丘答道:「謂此識說、覺、作、教作、起、等起,謂彼彼作善惡業而受報也。」什麼叫識呢?嗏帝比丘回答說,識是指導我們做出各種善惡業的原動力,是指揮中樞。
佛陀對此並不予認同。因為如果認為「識」是各種造作的原動力,那麼就等於說「識」是實有的,是恆常的,是具有自性的,這與佛法的根本要旨完全是背道而馳。「猶若如火,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木生火,說木火也。緣草糞聚火,說草糞聚火,如是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意生識,生識已說意識。」即緣六根六境而生識,這才是對「識」的正確知解。
問:真說見耶?答:唯然。
(「真說」譯義不明,根據經文的意思,大約是指五蘊因緣聚合的真理。)
問:如來滅已,所有真彼亦滅法見耶?答:唯然。
問:真說已見耶?答:唯然。
問:如來真說已見耶?答:唯然。
問:如來滅已,所有真彼亦滅法已見耶?答:唯然。
問:真說無有疑惑耶?答:無。
問:真說如是,慧見如真,所有疑惑彼滅耶?答:唯然。
問:如來滅已,所有真彼亦滅法,如是慧見如真,所有疑惑彼滅耶?答:唯然。
問:真說已無疑惑耶?答:唯然。
問:若有異學來問汝等:賢者!汝等若有如是清凈見,彼何義、何為、何功德?汝等雲何答耶?
……
1、佛陀將一切有情的生存方式或滋養來源方式(即「有」)分為四種,即摶食粗細、更樂(觸)、意念(思)以及識四種,即四食。
2、產生此四食的最終根源,乃是由愛而生起——愛念是產生各種慾望的源頭。
4、覺從更樂(觸)而產生。
5、更樂乃從六處(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而產生)。
6、六處因名色而生起。
7、名色因識而生起。
8、識因行而生起。
「是為緣無明有行,緣行有識,緣識有名色,緣名色有六處,緣六處有更樂,緣更樂有覺,緣覺有愛,緣愛有受,緣受有有,緣有有生,緣生有老死、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如是此淳大苦陰生,緣生而有老死。」
十二因緣是:無明、行、識、名色、六處、更樂(觸)、覺、愛、受、有、生、老死。
十二因緣的各支之間是些什麼關係?我們從上面的一段經文中,便可知,「無明」是源頭,「老死」是一個輪回的終結。這些就好像是個循環著的輪子,無始無終,無頭無尾,生生世世就這麼無休無止地流轉下去。從某種意義上講,生死的輪回就好像浩翰的宇宙空間那樣,既無空間的始終,也無時間上的始終,甚至觀念上的始終都不存在。
那麼,如何擺脫和打破這個生死輪回魔咒的束縛呢?我們甚至可以從任何一個環節上入手,因為它們都是處於無始無終的狀態,選擇它們其中的任何一點,都有可能將這個輪回鏈條徹底斬斷。在經中,佛陀是如此教導我們的:
「是為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處滅、六處滅則更樂滅、更樂滅則覺滅、覺滅則愛滅、愛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因緣聚合所生法是佛教理論的根本基石,離開因緣法或脫離十二因緣的根本法則而去奢談佛教,都是錯誤的知見。佛陀在敘說他自己所證的境界時,對我們說了這樣一番話:
「彼眼見色,於好色而不樂著,於惡色而不憎惡,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如是耳、鼻、舌、身,意知法,不著好法,不惡惡法,立身念,無量心,心解脫、慧解脫知如真,所生惡不善法滅盡無餘,敗壞無餘。彼如是滅憎不憎所受覺,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覺。彼不樂彼覺,不求不著不受覺已,若樂覺者彼便滅,樂滅則受滅,受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愁戚、啼哭、憂苦、懊惱可得滅,如是此淳大苦陰滅。」
從這裡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四點體會:
3、想修習解脫,就是要管住我們自己的身心,攝護六根,尤為要緊;
4、六根不著於六境而不產生諸識,則止息生死洪流,便是早晚之事。
據稱佛宣說這部《嗏帝經》時,「此三千大千世界三反震動,動盡動,戰盡戰,震盡震」,可見因緣所生法在佛教中所佔的突出地位。 (0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