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喜法師:金剛乘光明度眾生

如來藏放大光明
——水頭石筠寺開示
2012.12.01

金剛乘光明眾生

  為什麼我們佛教里說富貴修道難啊,因為他沒有苦的逼迫,他沒有危機感,沒有危機感的喊「南無」,救命啊,這是假的,對不對?苦的人就會啊「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句句入心啊,沒有苦的感覺的人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想想自己在那裡偷笑。

  所以我們念佛的心要虔誠,用虔誠心來念佛。所以他也符合於三乘,是小乘念佛呢,還是大乘念佛,還是金剛乘心念佛呢。你要是金剛乘心念佛那不得了了,全世界都蒙你加持。我們佛教界常說的一句話叫「法師法師,請到我那去放放光」。那放光怎麼放,放光小乘的,也放不了光的。大乘你修,有時候也達不到那個級別的。就是金剛乘才會放光的。

  佛陀一輩子講法,三轉*輪,就講的小乘法大乘法和金剛乘法,三轉*輪,一個是講苦,因為輪迴的這個相都是苦的,小乘講的。大乘的呢,我們眾生佛性的,佛性不生不滅的。

  但是講這個中觀見的時候,佛花了二十二年講,講這個中觀,我們每個人具有的佛的智慧,最後講到這個佛性光明的。所以無量光無量壽,佛是講到最後最高級的部分的時候,才講到如來藏是大光明的,它是無量光無量壽的,所以講到這個的時候那個威德力最大最大最大。

  但是對於如果你不了解教法你沒有修習過小乘的、大乘的,你聽不懂那個的。佛說大乘法啊,那個羅漢啊,聲聞緣覺如盲聾喑啞啊,如盲如聾啊,他們聽不到看不到,普賢菩薩來了,一般阿羅漢看也看不到的,那個千丈盧舍那身一般人看不到的。為什麼普賢菩薩那個大乘經典才有,講《法華經》講了老半天,最後一章普賢菩薩才出來,包括觀音菩薩也是的,觀音菩薩遍一切處,我們卻看不見。因為祂是報身佛,我們眾生看不到的,只有你虔誠信心可以感應到,可以感通,靠我們的分別心你不知道的,沒辦法去測度的。

  所以佛法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思維邏輯的推理,推理了之後就是要破除你的分別心,要堅定信心,然後通過堅定信心跟佛感應、感通,靠信心才能與佛相應的。那個時候第二個層面就是不靠思維,不是靠邏輯推理了,邏輯推理要結束。

  所以我閉關的時候,我師父跟我說:閉關之人一切經典束之高閣,你都修了,你都放下萬緣,你這個時候生命就是要跟佛經完全合為一體,經不在書上了,經在你身上了。所以教理上也講了這一部分叫解絕起行,解,停止了;絕,是斷絕的絕,解絕才真正的起修呀,起行呀。

  所以念佛要按照這個教理上,按照佛陀講第三轉*輪的時候,講如來藏的大光明,這哪裡知道,不要說我凡夫了,真的連阿羅漢都如盲如啞,都是要靠絕對的信心啊。就像舍利佛說的:世尊世尊那,我從小就跟著你,您說的一切我都知道是善巧化現啊,但是我實在還是想不明白啊,我還是生懷疑的啊。舍利佛是大智慧呢,但是在面前他是代表代表我們會生起這個疑心,你說我們現在就直接念:南無阿彌陀佛!無量光無量壽,如來藏的大光明,我們這個是你怎麼能做到口在念心也在憶呢,不可能的。口念的是祂的名號,心離祂十萬八千里遠。

  所以佛說了,去此向西十萬億佛土,彼土有佛號阿彌陀。就說明你跟祂很遠很遠的。對明白的人來說,哪裡有十萬億佛土啊,不隔毫釐;對不明白的人來說,你雖然嘴裡念的這個,實際上你跟他距離很遠的。那他要通過不可廢除小乘大乘修法也就是佛所講的,你不能只喜歡第三層樓,然後你不要第一層和第二層,這是不可能的。你也不要因為這個,我吃第六個餅,吃一個大餅兩個大餅,吃六個餅,肚子飽了,以後就說那我知道了,我直接就是我數一二三四五六,把第六個抽出來吃,我前面一二三四五都不吃,你想吃第六個就肚子飽了,你說這下我找到省錢的方法了,我就買第六個餅,前五個餅吃到別人的肚子里去了,你肚子會飽啊?

  所以我們凈土宗的祖師講:「一句佛號欣厭具足。」欣是什麼?對佛的果地要欣求啊。厭是什麼?對我們的因地我們要厭離啊。我們的這個因地都是娑婆世界五濁惡世,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念念厭離自己娑婆,對自己的境界自己的果報要厭離。對佛的果我們要欣求。有這樣子之心,那你活一天你就是在實踐一天,那你就天天向佛靠攏,你向佛靠攏了,佛的力量就像唐僧西天取經一樣,你真信心堅定,你走來走去你還是在如來手掌當中啊了。

  那孫悟空,我們老想西天取經,我說那個孫悟空背著唐僧一個跟頭就翻到西天了嘛,對不對?那你再反過來想,孫悟空翻了多少個跟頭,還沒有翻出如來手掌呢。那你往西走也好,往東走也好,你唐僧難道跑得出如來佛的手掌嗎?就是看你信心堅定堅定你真堅定信心,你的業障就會消除,不是佛不見你,是你的業障障著你,知道嗎?

  所以佛教修行里說的,但盡其障啊,障礙盡了,不需修真啊,阿彌陀佛天天在呢,成佛都十劫了,為什麼我們不得現前?我們的業障啊。所以我們帶著慚愧心,跟著善知識,無量法門誓願修,無邊煩惱誓願斷。這樣,佛知道悉知悉見,然後就怎麼樣?你業縱使未盡也會把你的業帶走,佛幫你帶業,讓你往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