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支,是上一「受」支的延續,是指一種強烈的慾望的意思。
取,含有四種: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上一支的愛,是指心中產生激烈的愛憎之念,而取是對愛念生舍取之實際行動。亦即指「愛則奪取,憎則捨棄、傷害」的實際行動。或者可說是,由於身語的取捨選擇行為。殺生、偷盜、邪淫,或妄語、惡口、兩舌、綺語等身語業,均可以包括在「取」中。
我們為什麼要探究諸法真諦的主要原因在於,挖掘緣起的彼此依賴性,追尋出前後程序的必然性。從而推因知果,達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關係。「取(支)發自愛(支)」這句話就是這個探究的結果。
但佛法求知人世間的苦痛因緣,目的是為了設法消除它。所以流轉門說,乙的存在,由於甲的存在;現在還滅門中反轉來說,沒有甲也就沒有乙。正如佛經上說的∶「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所謂無明滅即行滅,(中略)純大苦聚滅」。這還滅的原理,還是緣起的,即「無此故彼不起」。所以緣起論的相生邊,說明了生死流轉的現象。還滅邊,即開示了涅槃的真相。涅槃成立於生死苦厄的取消,是從因果現實而顯示出來。這與一般宗教的理想界,光靠信仰與想像,不能給以事理的說明,實大有天淵之別!
愛增名取,主體是貪,即是上品之貪愛。
由貪愛為緣,於三界貪著,由是貪心發展增盛。復生起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是為取支。
執持生命內在的自我,叫我語取。由此我語取為根本,或向外在的環境奔放,執取客觀的五欲成為欲取。或向內在的心靈探索,執取主觀的倒見,成為見取。甚而把那不是解脫的真因執取為真因的,成為戒禁取。據實而論,取支通取一切煩惱。有了取也就徒增了許多煩惱。
俗話說,是非只為多開口,煩惱皆因強出頭。我經常聽到有情眾生,用這樣的話來開導煩惱的人。如果我們學習了佛學文化,再開導別人時就有了更精闢的「話語權」,因為你不但知道了煩惱的現象,還了解了煩惱的源頭,那就是「愛、取」之由焉。
人約二十歲後血氣方剛,貪欲轉盛,於一切境界廣為追求,是名為取。此為貪染欲境之一種趨求。
一個人如果有很強烈的執取——不離愛,或者是瞋——乖離愛,而且讓它繼續地增長,越來越強,那就是取。這兩樣東西都是一種跟心相應的行,會使得前面的這個因位識不斷地增長而感受果。所以,業有定業跟不定業之分。定業就是作已增長的業,這個增長也就是經由愛取的滋潤而生的。
在十二緣起圖中,取支用一隻上竄亂跳的猴子來表示,說明愛已經生長為取的過程,猴子在摘取果實嘛。
取:以執取為義。即對所愛之境界執取追求,也即對物慾境界起貪戀,強烈執取,據為已有,方滿自己的慾望。於是三業不凈,造諸惡業,經業系身,而集成未來身心的苦因,都是有「愛」,「取」而來。
取,通俗一點的講,就是為了自己的生存、生活去做很多營生、事情,這樣也是業。因為這樣做又會去造業,又再准備下世再回來的因素。眼下大多數成年人做的事情都是在「取」。做生意可以正當的去做,這沒有生命孽緣,如果是打妄語騙人家的錢,用這樣的方法去參與市場競爭無疑是在造業,也叫「妄取」。佛學是利於民生的文化,它教育了我們為什麼「君子好財取之有道」的深刻含義。
還可以再簡明的講,取:既愛了所貪的五欲境界,就想盡辦法把它攫取過來,隨心所欲的為我享受,多多益善,貪得無厭,毫無疑問地就會做出種種惡業,如果感到違反我所貪愛的環境,就橫生忿恨,不顧一切,任意胡為做出許多罪業,所以說取是罪魁禍首。我們要時刻把住這個取的關口,能夠斷除煩惱因,可以免受生死苦。這個取和上面的愛以及最初的無明,疊加起來就成了煩惱的迷惑因。
我們研習佛學十二緣起的相互流轉關係,也要抓住一個「關鍵詞」,那就是「緣起」。
因為,緣起是剎那的現象,而非恆常。因此所謂的生或死,必須放在一般人日常生活中的緣起流轉中加以說明,也就是前面說過的,在根境接觸時失去正念。我們可以輕易地看到,當貪、瞋、痴等煩惱生起,自我就會誕生,取亦升起了。
我們在前幾篇里所分享的一切都可作為測試是否理解真正緣起的標準,一言以蔽之:真正的緣起是直接滅苦的實際修行。苦之所以生起是因為一旦有煩惱,就會有緣起(從無明到老死)的一次流轉。
取,在其中矣。君子行,健之,取之有道亦!
欲取無求見之廉
見取無心見之清
戒取無欲見之剛
語取無嗔見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