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中,以七處較量來說明法布施的功德。如「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乃至「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等等。
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比不上法布施;每天三次以恆河沙之多的身體布施,依然比不上法布施。此外,《普賢行願品》等眾多大乘經典中,也一再告訴我們:「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如果認識不到般若智慧的價值,我們可能感覺這些比喻過於誇張,難以理解。當我們真正意識到佛法對人生的作用,就會覺得,無論怎麼比喻都是不為過的。因為再多的七寶布施,乃至生命布施,所得到的只是外在福德,是暫時的,有限的。而修習佛法,以及引導更多人修習佛法,可以幫助我們超越輪迴,走向解脫,這才是對生命本質的、究竟的改善。什麼價值更大,也就不言而喻了。
可惜的是,這么有意義的事,卻長期為人忽略。很多信眾熱衷於蓋寺院、建大佛,以此培植福德。這固然值得隨喜,但我們要知道,寺院的意義,不在於有多麼堂皇的建築,而在於住持和傳播正法;佛像的意義,不在於有多麼偉岸的尺度,而在於讓弟子們以佛陀為榜樣,見賢思齊,精進修學。
無論是寺院還是大佛,都是因為有法,才能起到化世導俗的作用,才能具備安定人心的力量。所以我提倡的是,把寺院建到每個眾生心裡。這就需要推動整個教界的傳燈意識,讓每個佛弟子都能認識到傳燈的意義,都能以傳燈作為不可推卸的使命。
傳燈的過程,也是自我成長的過程,並且是一個快速成長的過程。因為我們是在直接運用所學,而運用又能反過來檢驗所學,這就促使我們不斷思考,從而加深對法義的認識和領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