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祥法師:公案禪機 參、識性起修 二、公案 — 除妄想心 15.用功異同

(一)公案本文

有源律師來問:「和尚修道,還用功否?」

(緣起現象界,有源律師前來言談修道用功方法。)

大珠慧海禪師曰:「用功!」

(道人隨時均在照顧自己心識念頭,此即是在用功也。)

曰:「如何用功?」

(和尚用功,應與眾或有不同焉!願聞其詳。)

師曰:「 來 飯,困來即眠。」

(吾用功方法僅 餐、困眠而已。)

曰:「一切人總是如是,同師用功否?」

( 餐、困眠即所謂用功,那其他大眾也很用功羅!)

師曰:「不同!」

(當然眾人與我不同,若同則眾人悟道我等焉!)

曰:「何故不同?」

(同樣是 餐、困眠,為什麽說不同?)

師曰:「他 飯時,不肯 飯,百般須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

(飯不揀擇,眠不求舒適者幾稀?我等亦應反省。)

律師杜口。

(反省自己,可如是用功乎?)

(二)玄祥釋解

1. 前言

我們常說修行行住坐卧要在禪定中,餐食睡眠也應在禪定中。但能於行住、坐卧中關照自己念頭者,真心覺照已起,也就是心眼要有點開,始能用真心覺照來觀察心意識之反應,習氣毛病之殘存,以及因緣起之境況。在習氣毛病猶熾然之時,此病除蒙蔽自心外,還障礙佛性本心之 照功用應知而不能知,應能照而不能照,這是凡夫境位。故修行僅在於能除卻自己一切的污垢、習氣,讓此等污垢凈盡,心即能 照十方一切境,心就有大圓鏡智,能無所不照。

若以唯識宗而言,第六分別事識能去除,對境能不黏,不黏之下能無礙、能自在,則第六意識之俱生我執滅,今生之分別法執不起,行者始有點清凈樣子。然俱生法不滅,猶執第八意識識田中種種法塵為真,則生生世世不得脫離輪迴命運

2. 釋題

公案名「用功異同」,法門八萬四千,各個法門應都可悟道,但有的人智慧力高,理解力強,簡單一語一偈,可能真受用而悟道。或有眾生根基不厚,智慧不足者,只能用大法,始能獲利而成道果。行住坐卧飲食用餐、困來睡眠等,均是用功的好時機,也可看出一個人修行境界。用餐、睡眠中與一般行住坐卧修行並無不同,大眾祖師大德常講的「行、住、坐、卧均在禪定中」,而忘記吃飯、睡覺也應能在禪定中,能不加以分別,才能使心大死一番。

若一個人佛法說得頭頭是道,但所行卻是怪裡怪氣,全不像是一個弟子所應為。或是行為中違反佛陀戒律、教化,忘卻最初的就是最後的,最後的也是最初的,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也。

3. 語體文解

有一天有源律師前來參訪慧海禪師,見面後即問說:「和尚修道,還有沒有用何法在用功呢?」禪師以觀心覺照為主,而律師戒律取勝,用戒律規 行為,終達心能無礙自在境界,兩者雖殊途但同歸。

大珠慧海禪師即回答說:「用功!當然用功!」除真成果地佛如世尊者外,何人不用功,當然要用功,只是有律師奇怪慧海禪師用功方法故有此一問。禪師道人隨時隨地,面對人事物均在照顧自己心識反應的念頭,善念則讓其增長,邪念、害心則讓其斷除,如此即是在用功也。

有源律師即隨口問說:「那您如何用功呢?」有源律師想那麽大禪師用功方法應與眾有所不同才對,故願聞其詳之心意油然而生禪師即答說:「 來 飯,困來即眠。肚子餓了就吃飯,身體疲睏了,就睡眠了。」禪師用功方法僅在 餐、困眠而已,簡單明了從心地法門入手。

有源律師聽後,覺得禪師用功方法,怎在常人的吃飯、睡覺上做文章?並沒什麽稀奇之處,即反說:「一切的人都是如是 餐、困眠,那他們與禪師也同樣在努力用功羅!?」

慧海禪師即回答說:「大眾吃飯、睡覺與我有所不同!」當然眾人與禪師 餐、困眠是有所不同,若相同時大眾也是悟道者也!有源律師即問說:「為什麽不同?不都是 餐、困眠嗎?」

慧海禪師答說:「大眾他們 飯時,不肯 飯,百般須索挑剔。該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睡的地方、床 舒適否,所以大眾與我有所不同。」我們按語說,飯不揀擇,眠不求舒適者幾稀?我等亦應反省。

有源律師一聽真沒話說,也許禪師早知有源律師毛病,故意提醒他,光守戒律,但沒斷潛在的習氣,即沒法去除微細習氣也。我等大家皆要反省自己,可是如此地用功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