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誠法師:感悟人生 第二講 認識煩惱是修行的開示 五、學佛的方法和路子

五、學佛方法和路子
  1.共修的殊勝
  大家工作比較忙碌,但我們一個禮拜至少要有一次同學共修的機會,這樣才能夠讓自己內心善法的力量不斷得到增強。在家的時候,自己孤單單的一個人很難培養出來慈悲心,智慧和願力也啟發不出來。久而久之,我們人的性格就會得很孤僻,就不容易合群、不容易同別人相處,更不要說去幫助、利益人。我們連最基本的為人處世之道都掌握不了,都做不好,怎麼去成佛?怎樣去自利利他?怎樣來發菩提心、發大乘心?
  我們學大乘佛法跟學二乘是不一樣的,很少有人說我們要學二乘。我們都要學佛學佛就是要成佛,很少有人說我們要學羅漢、我們要成羅漢。既然我們要學佛,就要有學佛方法和路子,照這種方法和路子去做,我們才能夠成佛。不然的話,我們對學佛概念還沒有弄清楚,如何來談學佛?如何來談成佛?我們要學佛,就必須要很遠大的目標,很高遠的志向要有很深刻的生命體驗。獲取這些生命的體驗就靠修行。很高遠的生命目標志向,要靠我們的發心發願,才能不斷激發我們生命內在的潛能。我們不斷發願,內在的潛能就能夠不斷地被激發出來。不忘發心,我們才不會迷茫,不會迷失自我生命才會方向;我們對佛法有真正的體會,這種動力才不會枯竭。這是一體的,不可偏頗。
  一個人、十個人、一百個人,這種業其結果是不一樣的。一個人的業力是非常微弱的,而十個人、一百個人、一千個人的業力就非常大。我們每個人就像一顆火苗一樣,星星之火,不小心被風吹滅了滅了就不容易再燃燒起來。我們把這些火星,一點一點地集聚在一起,變成火把、變成火炬,它會永遠在燃燒、永遠在發光,能夠永遠照亮人世間,利樂諸有情那是完全不一樣的。這個道理一滴水放在大海裡面永不乾枯是一樣的。
  2.用身語意詮釋信仰
  我們應如何來實踐佛法,才能在自己的生命中對佛法有更加深刻的體會,讓自己生命的潛能不斷得到發揮?剛才談到信仰信仰什麼?信三寶,信業果。業決定一切。那麼,如何來信三寶?如何來信業果?如何來信,不是僅僅指如何來認識業果的原理,如何來認識三寶意義,而是要搞清楚信什麼和怎麼信,不僅是指怎麼來認識信仰對象
  信什麼?我們怎麼信?要用我們實際的身語意三業的行為來詮釋我們在信什麼,我們怎麼信。否則的話,我們永遠弄不清楚什麼是信仰信仰,就是要在我們身語意三業當中去體現。反過來說,我們身語意三業的一切,因為有信仰基礎信仰的根本,所以我們的行為是不共世間的,我們的行為有特別的意義,我們的行為是趨向於成佛的。只有用自己身語意三業的行為來詮釋佛法的時候,才能夠真正轉變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生命才能實現真正的轉彎。否則的話,我們自己還是自己,佛法還是佛法,兩者永遠不能結合在一起。
  3.走佛菩薩開好的路
  佛法講「普度眾生」。大乘佛法要讓有的人都能夠去成佛,發大乘心。大乘佛法在過去被比喻一艘大輪船、一部大汽車。我們要過大海,游泳是游不過去的,我們會掉到大海里死去。這時我們需要靠輪船、車子的力量,需要佛法力量。然而,我覺得有比開車、駕船更好的方式,比如你可以建一座橋、修一條路,對不對?如果你建一座橋,大家在橋上走路也好、坐車也好,他就不會沉淪到苦海里;如果你開一條路出來,千千萬萬的人都不會迷路,都能夠到達目的地。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開路的人有時候比駕車的人更重要,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路只有車,你車也開不出去,你怎麼去開呢?
  我們今天能夠學到佛法都是因為過去的佛菩薩祖師大德為我們開好了這條路,所以我們才能夠這條路上學修。這是有路了,我們看到路了,因為有路肯定就有目的地,我們照著這條路去走就能夠到達目的地。
  4.常到三寶地充電
  有時候,我們自己的這部車子在路上出問題、出現不能跑的情況也在所難免。汽車損耗、汽油不足……都可能導致這種情況出現。那麼汽油不足怎麼辦呢?就需要加油。汽車損耗了就需要檢修、維修,這樣才能夠安全到達目的地。我們來到寺廟里對自己來說,就是在檢修自己的語意三業,整個身心檢查、修理一遍,同時也在充電、加油。只有這樣,我們在整個佛法修學的道路上才能夠越走越穩,越走越遠,越走越不會迷失、不會停頓。一次、兩次充電是不夠的,十次、一百次也是不夠的,要永遠去用功,永遠去努力,永遠去發心,永遠去做如果你做一次卻停留很久,內在的動力肯定會不足,肯定會下降。
  三寶地如同發電站一樣,里邊有充足的電源,足夠給每個人去充電。所有的人都離不開三寶地,離不開三寶,離不開同行善友、善知識自己的幫助。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氛圍佛法就不容易得到很好的傳承。這種氛圍的營造是非常重要的,這要靠大家的力量,要靠大家的發心
  我們到廟里來學佛法,不是來得到一兩個簡單概念佛法概念,一次、兩次,一天、兩天,一年、兩年,在三寶地慢慢熏陶就會知道了,五乘佛法、戒定慧、貪嗔痴……都會知道。我們不是來獲得幾個佛法名言概念而已,整個實踐過程是我們修學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生活核心部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