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法對地震新的詮釋
理凈法師
5·12大地震對中國人來說是一次驚醒,同時也讓人們對地震有了更多的認識和了解。76年的唐山大地震對許多中國人來說已經淡漠,這次汶川大地震再次驚醒了自然災害隨時危及人們生命的安全。但當我們靜下心來想想,很多的自然災害都會隱藏著「人禍」。我這裡要說的「人禍」不僅是指人們對大自然的破壞和在建築上的偷工減料,而是指眾生(人類)的「共業」,主上人們正確認識人類世界與物質世間之間的關係。
首先要說的是「地震」的形成,從自然科學而言地震是一種「地質現象」,而從佛法上言地震是一種緣起法。既然是緣起法就不能簡單的認為是一種地質現象,而應當是由眾多因緣(條件)聚合形成的緣起緣滅的生滅法。佛教主張一切法都是由眾多因緣和合而成,那地震也是由內因和外緣和合而成。所謂「外緣」就是指科學意義上的地質變化現象,而「內因」是指眾生(人類)的業力(過去世的種種行為)所感,由此外緣和內因聚合時此法(地震現象)就形成。因為,佛教講我們的世界是由「依正」二報組成,物質世界是屬於依報,眾生(人類)世界是屬於正報,依報的物質世界發生變化,必定是為正報的眾生世界而有感變化。也就是說地震的物質現象變化也是伴隨者眾生的業力有感而起,物質世界決不會無緣而起。如果是物質世界獨自而起,這是不符合諸法因緣而生的因果規律。地質現象的變化只是外緣的引導,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眾生無量劫以來的共業所感而起。也就是說由於我們眾生(人類)過去世所造的殺偷淫共業所感,今生以異熟業的形式來感果報,汶川只是眾生異熟受報的場所而已。業力不分國界、種族、種類,都以業力相同聚集而成,再遇汶川地質現象變化和合而起,形成這樣一種地毀人亡的毀滅性破壞,共同消除眾生過去世所感的共業。
然後再說如何避免這樣的災難發生,佛教也有自己的理論論說,不能全靠地震預測來防止地震災難的發生。既然地震現象是由眾生共業所感,遇地質現象變化而起,那就要從根本眾生的共業而入手,當眾生不再造業時自然就沒有了共業,地質的外緣也就不能獨自生起。有人自然會說那地球的無人區也有地震,雖然說是無人區但不能說沒有眾生,佛教講的眾生不單指人類,包括一切有生命現象的有情眾生。佛教有訓誡:「欲知世間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我們世間的地震、瘟疫、洪水、火山等天災和世間的刀兵戰爭一樣是眾生的殺業所感。由此可言,要避免地震等災難的發生,不僅要教育人們愛護自然保護球境,而且還要保護動物愛惜動物的生命,這樣才能形成眾生(人類)世界與物質世界的和諧共存。
最後要說的是如何對災後受災人們的心理安慰和疏導,如果僅從人們的道德與憐憫心而言,應當為她(他)講述將來美好的生活和全國人民共患難的一面。但無論從心理學還是從佛法而言,應當對她(他)講述災難的事實,要她(他)面對現實正確認識災難的真實,而不是避而不談逃避現實,應當正確引導人們認實災難克服困難重新生活。要讓人們正確認識地震災難需要有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質,那如何才能培養人們的良好心理素質?就佛法而言,就是首先要人們正確認識業感因果理論和緣聚緣散的緣起理論,人們之所以恐懼不能面對現實,就是因為人們不明白物質世界與人類世界相互緣起的業感因果理論。正因為人們不相信因果所以才冤天憂人,冤恨上天不公對好人沒有好報,在心理上形成嚴重的不平衡心理現象,使得人們精神不振對生活失去信心。如果我們能用佛教的因果理論引導人們認識到這不僅是一場單方面的天災,而主要的是我們過去世所造的共所感,這樣人們才會正確認識到是每個人自己的業力所感,從心理上得到真正的平衡,不能冤天憂人而要積極改變自己,面對現實重新生活,以「善惡因果」的理論引導人們止惡揚善,發揮人類本有的善良美好的一面。這也許才是我們如何面對災後重建的首要任務,只有災後人們在心理上得到平衡才能喚起人們災後重建的信心。物質上的救濟和同情心並不能真正給災後的人們以重建的信念,反而容易透發人們的懶惰和依靠心理,使人們永遠沉溺於災難的困惑和痛苦中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