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清法師:盜戒中的「五錢」是多少

盜戒中的「五錢」是多少

《十誦律》卷第五十一

「頗有盜三錢,犯波羅夷耶?」

佛言:「有!錢貴時。」

「頗有盜五錢,不犯波羅夷耶?」

佛言:「有!錢賤時。」

是說,「五錢」,並不是一定的「五枚金錢」。

盜戒之中,關於如何界定這個「五錢」,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們則主張應該從制盜戒的緣起來立論。

《十誦律》卷第一:

[佛]語阿難:「將一下坐比丘入王舍城,街巷市裡多人眾處,以問眾人。若信、不信者,若賢者、非賢者,若大臣大官、將帥、官屬,『盜至幾許,摩竭國主阿闍世王與其大罪?』」

阿難受教,將一下坐比丘入王舍城,街巷市裡多人眾處。以問眾人:「盜至幾許,摩竭國主阿闍世王便與大罪?」

眾人答言:「大德阿難,盜至五錢若五錢直,便與大罪。」

阿難聞已,還詣佛所,作禮卻住,向佛具說:「盜至五錢,若五錢直,阿闍世王便與大罪。」

佛即語諸比丘:「以十利故與諸比丘結戒……一者,他不與;二者,重物;三者,離本處……重物者,物直五錢,若過五錢……」

依摩竭陀國王法,盜五錢者死罪,佛依此制盜戒,物值五錢或過五錢,結波羅夷。

又,《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第二

問:餘三戒何以不問[王法],獨問此[盜]戒耶?

答曰:此戒依王法,三戒不爾,是以不問。此戒要依國法盜物多少,得斷命罪,則依而結戒。……盜至五錢得波羅夷者,謂閻浮提現有佛法處,及弗婆提拘耶尼三天下。唯王舍國法,以五錢為限。又言五錢成重罪者,佛依王舍國法結戒,故限至五錢得波羅夷。如是,各隨國法,依而制罪。觀律師意,欲以後義為定,而難,不欲廣。

看來,「各隨國法,依而制戒」,是對盜戒「五錢說」的正確詮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