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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其重要性沒有什麼兩樣。它和學校教育是相輔而行的,是為社會培養合格人才,是我們應盡的責任。一般人對於教育的認識,只以為教育是學校里的事,因此有許多父母,對於家庭教育便忽略過去了。有的父母因限於本身所受的教育程度,而不知怎樣教育子女,竟憑情感而溺愛放縱。有的父母甚至在子女面前打牌,說謊,吵架。這種卑劣的舉動,直接養成子女貧婪,放蕩,狡猾,潑辣等惡習氣。
(1)教育子女要先糾正自己。孩童有模仿的本能。在他開始學說話的時候,就喜歡學大人的一舉一動。所以一個家庭中,要子女克己耐勞,應先從自己身上下手,自己要以身作則,為人師表;要子女戒除不良習慣,應先來檢點自己有沒有不當做的事。假使父母有吸煙賭博等嗜好,就須自己先來戒除;倘或父母間發生意見上的衝突,就須從情理上謀取和平解決,不應使子女發覺或看到他們正面的衝突。因為子女對於父母的一舉一動,都認為是正確的,而在盡力模仿。若是一旦被子女窺破了弱點而失卻信心以後,將來即使有善行,也要被子女看做不好的行為,而不屑效法了。
所以做父母的要以身作則,使子女對父母有信心,方能聽父母的教導。有一類父母對於兒子格外順從,格外溺愛;對於女兒不免疏忽,不免輕視。這是違反佛教眾生平等的宗旨的,《首楞嚴三昧經》中,佛說:‘發大乘者,不見男女而有別異’。男女都是人類,都是自己的骨肉,有什麼輕重的分別呢?如果家庭間待子女不公平,非但有傷兄弟姊妹間的感情,而且也不是佛弟子所應做的。
(2)不可溺愛或苛刻或放任。很多做父母的對待子女,往往不是過分的溺愛,便是過分的嚴厲,苛刻申責,要不是,就取放任的態度。這些都是錯誤的。過分溺愛的父母,對於子女的要求,要什麼就給什麼,要怎樣就答應怎樣,真是千依百順。於是便養成子女們一種自傲的習慣。以後遇到不如意的事,就會大發脾氣。在家庭中有父母依從他,可是將來長大後,到社會上去,便沒有人來順從他的意志,於是就要和人發生爭吵,到處碰壁。這是從幼溺愛的害處。過分苛刻申責的父母,對子女的管教,一味用嚴厲高壓的手段,不假顏色,鐵板面孔,使用命令式的口吻,給與牢獄式的生活。
這種教育法使子女們心靈受到創痛。他們得不到家庭的樂趣和溫情,只覺得父母是可怕的。於是由畏懼而生怨恨,由怨恨而生厭惡。日後子女成人就將視父母為老厭物了。過分放任的父母,對於子女的一切,都不去指導和管理。一切都由子女自己去料理,或是囑咐僕人代管。要知道兒童若不加管理,將來就會放蕩不羈,無惡不作。子女幼時受不到良好的管教,將來如何能成為健全的公民呢?雖有學校教育補助其不足,然而家庭間養成的不良習慣,沾染已深,也不容易教誨了。
(3)教育子女母親的責任比父親更重大。子女在家庭中和母親時刻在一處,比較和父親的關系來得密切。所以要培養一個完美人格的兒童,必須由母親負擔大部份的責任。母親的一切舉動,應作為子女的模範。要子女聽話,要子女摹仿,就非自己以身作則不可;否則嘴裡盡管這樣說,那樣說,自己卻不切實做去,這樣便失去了做母親的威信。有的母親教孩子不要罵人,而自己常常不自覺地罵人。
佛告訴我們要‘言行相應’,不只是在社會上要這樣去做,就是對待子女也應如此。《屍迦羅越經》里,佛陀指示父母對待子女:‘一者、當念令去惡就善。二者、當教計書疏。三者、當教持經戒’。《長阿含十六經》明文說:為子求善婚娶是父母的義務(盡力而為使子女有善美的婚姻)。
(4)當使之斷惡向善。去惡就善,就是要除去惡習,向善的一方面做去。教導孩子要隨時隨地注意他們的言行。有一類父母和孩子游戲的時候,不是父親教孩子打母親,罵母親;就是母親教孩子打父親,罵父親。他們以自私的佔有欲,用這種卑劣的方法來測驗孩子對於自己愛的程度。不知道這種打罵取樂的舉動是就惡去善,是錯誤到極點了。這種舉動映入小孩八識169田中,而形成習慣,那就遺害不淺了。
有很多小孩用發脾氣的方法,來達到他的慾望。當我們遇到這種小孩時,千萬不可因他發脾氣,而對他讓步,滿足他的要求;可是也不要對他生氣打他罵他。他愈發脾氣,我們愈要保持鎮靜,做出全不理睬的樣子,好教他明白髮脾氣得不到什麼好處。在別人面前,尤其是大庭廣眾之間,切勿責打小孩。否則,當小孩的自尊心受到損傷以後,便會不知羞恥,預備挨罵挨打而任意犯過錯的。有些兒童因受了罵,挨了打,由懼怕而嫉恨,而養成仇視父母的心理。
在一本傳記里,記載父親教育他的一段故事,很是幽默,很有深意,是很可以為我們訓育小孩作楷模的。‘還記得九歲時,有一次我自己積蓄的一小串錢,(那時所用銅錢有小孔,以麻線貫串之)忽然不見。各處尋問,且向人吵鬧,終不可得。
隔一天,父親於庭前桃樹枝上發見之,心知是我自己遺忘,並不責斥,也不喊我來看,他卻在紙條上寫了一段文字,大略說:“一小兒在桃樹下玩耍,偶將一小串錢掛於樹枝上而忘之。到處向人尋問,吵鬧不休,次日,其父打掃庭院,見錢懸樹上,乃指示之。小兒始自知其糊塗雲雲。”寫後交與我看,他不作聲。我看了。馬上省悟,跑去一探即得,不禁自懷慚意。——即此事也見先父所給我教育之一斑’。
各種輕便的事,應當教小孩去做。就是家庭里有傭人的,也應當使小孩共同服務。養成子女們勤勞的習慣是很重要的。關於穿衣,折衣,掃地拭灰塵,整理東西等工作,都可以叫他們學習。當他們的工作做得圓滿的時候,就要獎勵他們。小孩是好勝的居多,所以與其多責罰,不如多獎勵;但在獎勵的時候,應該利用機會,加以指導,加以勉勵。我們要使小孩知道,無論對於什麼人,必須有禮貌。碰到親朋尊長要教他稱呼。接受人家的禮物或好意時應該道謝。客人來訪,要熱情地招待。這種種都應該隨時教他,使他自小就有敬重長者、扶助弱小、愛惜貧苦人的觀念。
小孩子的同伴也很重要,有許多孩子的惡習氣是從小朋友方面傳習來的。我們應該為他注重和選擇,應該使他和頑童疏遠隔離。不良的習慣要子女不沾染,最好用暗示的方法,使他們自知趨避。譬如小孩喜吃零食的,便把病從口入說起;小孩講話肆無忌憚的,便把禍從口出說起;小孩不知禮貌,便把舉動粗魯不為人重視說起。諸如此類的糾正,自然可以使小孩的習性漸漸就善了。
現在把去惡從善的要點概括如下:第一、不可說謊。
第二、不可罵人。
第三、不宣揚他人短處。
第六、做錯了事要承認要改正。
第八、吃東西要細嚼慢咽。
第十二、做事要有始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