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一法師:楞嚴八十分義 執心中間分第九

心中間分第九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亦聞佛與文殊諸法王子談實相時,世尊亦言,心不在內,亦不在外。如我思惟,內無所見,外不相知,內無知故,在內不成,身心相知,在外非義。今相知故,復內無見,當在中間。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所在。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復在處?為當在身?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若在處者,為有所表?為無所表?無表同無,表則無定。何以故?如人以表,表為中時,東看則西。南觀成北。表體既混,心應雜亂。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識生其中,則為心在。佛言:汝心若在根塵之中,此之心體,為復兼二?為不兼二?若兼二者,物體雜亂,物非體知,成敵兩立,雲何為中?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無體性,中何為相?是故應知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分義】所謂執心中間。佛告言:你說心在中間,雲何為中?若在身中,即同在內。若在身外,以何為中?若說心在根塵之中,眼有分別,色塵無知,如是二法,性質不同。哪得有中?故知覺了能知之心,執在中間,也是不正確的。

【實相】清凈心體,無相可見之相,是為實相。

【所表】豎物以為標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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