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慧法師:干細胞研究的佛法反省─以黃禹錫事件為例

幹細胞研究的佛法反省─以黃禹錫事件為例

buddhistical reflection on the stem cell researches : the woo suk hwang event as an example

釋昭慧

      南韓首爾大學黃禹錫教授的研究團隊於2005年3月間向《科學》周刊提交一篇論文(6月刊出),聲稱他們已運用了一名重症病患的體細胞與外界捐贈的卵子,以複製技術培養出胚胎並獲取幹細胞(stem cell)。這項醫療性復製成功的訊息倘若為真,那不啻是幹細胞研究的一大突破。再加上他前前後後披露的幾項幹細胞研究成果,黃禹錫因此轟動全球醫學界,並且被南韓官方與民間視為民族英雄

       然而經檢舉與調查,如今已證實:該十一株幹細胞根本不存在,其相關研究資料純屬子虛烏有。而黃禹錫2005年8月在《自然》周刊的論文宣布他已成功造出全球一隻複製狗「史納皮」(snuppy);美國時代》雜志還推崇此舉是今年「最令人驚奇的創發」。但是目前史納皮也像黃的其他研究成果,遭質疑根本不是複製狗。再加上團隊成員舉發其運用權勢逼迫女性屬下捐卵的醜聞,科學英雄煞時成了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事件爆發之後舉世震驚,黃禹錫因其科學成就而暴起,因其品格弱點而暴落,看在世人眼裡,足為殷鑒。韓人固然引為國恥,想必他自己更是難堪至極,熱惱交煎!由此以觀,佛教會將戒法名為「別別解脫」,實有其深義焉 ?? 每一項規範看似限制了自己,實則遵守良好的規範恰恰是保護自己,使其免於陷入危殆,也因行為正當光明磊落,使心靈逐步趨向於解脫自在的境地。如果黃禹錫以「誠實不欺」來作自我與研究團隊的嚴格要求,又何至於落到這般田地

      南韓佛教在此事上的佛法思維呈現明顯的不足。2004年12月31日南韓佛教界報刊《法寶新聞》報導:黃禹錫於卅日在京畿道某地和佛教界「維護黃禹錫博士俗家佛徒聯合會」的「東山般若會」會長金在日晤談時吐露心聲雲:只要檢察當局徹查兩天就能查明他以複製技術培養的幹細胞被調包的事實,而外界硬將他視為「騙子」,實在令他難以理解。

      筆者不禁好奇,這些佛教徒憑什麼接受(有犯罪嫌疑的)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就站出來「維護黃禹錫博士」?他們如何研判黃禹錫的說詞是真是偽?佛法不舍眾生,當然也不忍捨棄黃禹錫。因此這些佛教徒大可以哀矜勿喜之心「愛人以德」,勸黃殷重懺悔,閉門思過。舍此不為,反而一廂情願地站出來「維護黃禹錫博士」。試問其維護的究系真理倫理?還是狂熱的的民族感情

      再來談談黃禹錫的研究內容科學界提供了一個美好的願景:幹細胞研究有 朝一日若是進入臨床的階段,當可進行所謂的「細胞治療」(cell therapies),這將有助於治療遺傳性、神經性或血液疾病,如巴金森症、阿茲海默症、脊柱損傷、中風、燒傷、心臟病、糖尿病、骨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肝細胞壞死等。

      在結合體外受精、無性複製、基因治療等醫療技術的情況下幹細胞或許能製造出無需擔心異體排斥,且具有病人自身遺傳訊息的正常所需器官病人無須仰賴他者捐贈器官,也無形中解決了一些器官移植所需面對的倫理難題。

      然而幹細胞研究所關涉到的倫理層面非常復雜,最起碼現階段成體幹細胞的數量與功能都無法取代胚胎幹細胞。由於胚胎幹細胞具有強大的分裂能力,而且可在培養皿中長期培養,因此,有人誤以為:只要將胚胎幹細胞大量培養,再分送給其他實驗室培養,其來源即可源源不絕。實際上並非如此,以目前的知識與技術能力而言,仍然需要不斷地製造新的胚胎幹細胞,才能提供足夠的數量,以供研究及臨床使用。

      而從胚胎取得研究用的多能性幹細胞,主要來四種途徑:1、自然流產或人工流產後的胚胎組織;2、人工生殖後多餘的胚胎;3、以「體細胞核轉植」(即複製)方式製造的人類或混種胚胎;4、專為研究用而由捐贈的配子製造出來的胚胎。此中除了第三種「體細胞核轉植」之外,都有奪取胚胎(或胎兒)生命之嫌。

      如果是為了孕母的生命權,吾人容或可以基於關懷倫理與「較小惡原則」,而同情其人工流產的不得已選擇。但如今黃禹錫等人的幹細胞研究卻經常是為了遙不可及的醫療願景,並夾雜著科學競勝之心在此情況之下利用胚胎這是不是佛法所能認同的行為?佛教界還需仔細思量。

      複製更是一項極具倫理爭議性的話題。醫療性複製(therapeutic cloning)雖然嘉惠病患目的較無爭議,但仍不免涉及胚胎來源的問題。複製胚胎來源卵子而非受精卵,看似免除了「摧毀潛在生命」的倫理爭議,但其過程得讓婦女全身麻醉以取其卵子,這多少會帶來疼痛不適,而且冒著一點風險。這樣即使符合「知情同意原則」,但是否符合仁愛原則與公正原則?不無疑義。

      至於生殖性複製(reproductive cloning),則更是令人質疑其目的正當性,而且在生物心理法律社會宗教各個層面已然引起了巨大的倫理爭議。即使復製品是人以外的動物,依佛法而言,還是要站在「護生」的立場質疑複製對動物所帶來的不可測風險,以及更根源的問題 ?? 動物實驗的成果即使能嘉惠人類,但是否有物種歧視的道德缺陷?是否符合仁愛原則與公正原則

      黃禹錫的研究看來是雙管齊下,既有生殖性複製(如複製狗史納皮),又有醫療性複製(如本次爆發醜聞的十一個幹細胞事件)。易言之,即使黃禹錫的幹細胞研究沒有造假的成份,站在佛法的立場,是否就值得「維護黃禹錫」,南韓佛教界都要想清楚。

      一般佛教徒對尖端生命科技內容因外行而無從置喙,佛教學者也大都以文史哲之學科見長,未必措心於生命科學之研究,這才使得類似「維護黃禹錫博士俗家佛徒聯合會」這樣的舉動附和著世間價值觀,而欠缺佛法主體意識的反省與判斷。看來當代佛弟子要「如實觀照」世間,要以佛法價值觀來回應世間,還需措心於生命倫理學的研究與推廣。

九五、一、十,凌晨 於尊悔樓

——刊於九十五年一月第七卷第一期《佛學科學》半年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