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開法師:我們為什麼要傳播人乘佛理

我們為什麼要傳播人乘佛理     佛教不是現代的新名詞,在前一個地球即已經有過千佛出世。我們這個地球成功以後,有佛到釋迦牟尼這一代,已是第四尊佛,需再過五十六億七千萬年,才是第五尊當來下生彌勒佛。在上一個地球的最末三尊佛,和這個地球釋迦牟尼等四佛,計為七佛,共同說過四句偈:「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凈其意,是諸佛教」,這叫七佛通偈。由此,可知佛法人類共同需要的指南針,和濟世救人的良葯。諸佛是「佛寶」,諸佛教法是「法寶」,推行佛教續佛慧命的出家人為「僧寶」。因此,凡是佛教僧團中的任何一個比丘比丘尼都有擔荷如來家業責任和弘法利生的使命,故僧人當視傳播佛理為天職,責無旁貸,是毌容置議的事。     十方諸佛都有佛國凈土,而獨釋迦如來在二千五百年前,卻誕生在這個五濁惡世娑婆穢土;以此因緣,乃知世尊的出世,就是要將這大苦積聚的忍苦世界,度化成為人間的凈土世尊在世八十歲,說法四十九年,講經三百餘會,弟子們結集的經典三藏十二部,所有經論,浩如煙海;攝化四生九有,包羅三界火宅的天、人、修羅、鬼、畜與地獄六道輪迴眾生,其主體乃以人類為樞紐。因為萬法唯心所造,天堂地獄亦為人心之行善造惡所感而成。吾人幸生人類,又忝為佛教僧團的出家眾,對於傳播佛理,更是理所當然,無由推卸的重大責任。     佛教傳入中國,已有兩千多年的時間,其文化已成為中華文化主流之一,又為中華民族寫下了輝煌燦爛的史頁,更在中華領域內創建了千古不能磨滅的史跡。在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三條所賦予「人民有信仰宗教自由」,並同時亦有傳教言論之自由,殊為珍貴。我們僧人,既有傳播佛理的責任又有傳教的自由。在多難之際,世風日下,道德沉淪,人心不古的今日,身為愛僧人的我們,若是袖手旁觀,不積極做些護國衛教的工作,勢必為世人所唾棄,與寄生動物無異,焉能有資格被人稱「僧寶」?基於此種觀念,在佛教中已有許多先進對於法利世、救亡圖存的工作,多有轟轟烈烈的成就。我們身為僧團後進,亦不能不追隨其後,獻身佛教,獻身國家,來做一些自身能力所能做得到的事,故此推行人佛教。     當茲末法時期,魔強法弱,邪說橫流,對於真正的佛教道理,推行與實行者日少,崇尚邪謬者漸多。縱或身為僧尼,亦多自認消極,苟延殘喘,依佛偷生,對弘揚正法認為次要;為求生活之需,竟有隨順世俗,附合迷信,怪相百出,正為破壞佛教的魔外有所借口,更為摧毀宗教之逆流製造機會,故人乘佛教應時而行,尚乞教內四眾先進大德惠予支持與指導,盼能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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