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告憍屍迦:「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若人軍陣誦般若波羅蜜,若住若出,若失壽命、若被惱害,無有是處。若刀箭向者,終不能傷。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是大咒術、無上咒術。善男子善女人學此咒術,不自念惡、不念他惡、不兩念惡,學是咒術,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薩婆若智,能觀一切眾生心。」
爾時釋提桓因與四萬天子在會中者,與釋提桓因言:「憍屍迦,應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佛告釋提桓因:「憍屍迦,汝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若阿修羅生念,欲與忉利諸天共斗,爾時汝當誦念般若波羅蜜,以是因緣故,阿修羅惡心即滅。」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般若波羅蜜是無上咒,般若波羅蜜是無等等咒。」佛言:「如是如是,憍屍迦,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般若波羅蜜是無上咒,般若波羅蜜是無等等咒。何以故?憍屍迦,過去諸佛因是明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未來諸佛亦因是咒,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今十方現在諸佛亦因是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憍屍迦,因是明咒十善道出現於世,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於世。因菩薩故,十善道出現於世,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於世。若諸佛不出於世,但因菩薩故,十善道、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於世。譬如月不出時,星宿光明照於世間。如是憍屍迦,世無佛時,所有善行正行皆從菩薩出生。菩薩方便力皆從般若波羅蜜生。」
「復次憍屍迦,若善男子善女人供養般若波羅蜜經卷,恭敬、尊重、讚歎,得是現世福德。」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得何等現世福德?」「憍屍迦,是善男子善女人,毒不能傷,火不能燒,終不橫死。又善男子善女人若官事起,誦念般若波羅蜜,官事即滅。諸求短者,皆不得便。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所護故。復次憍屍迦,善男子善女人誦念般若波羅蜜,若至國王、若王子、大臣所,皆歡喜問訊,與共語言。何以故?憍屍迦,般若波羅蜜為慈悲一切眾生故出。是故憍屍迦,諸求短者,皆不得便。」
爾時外道出家百人,欲求佛短,來向佛所。釋提桓因作是念:「是諸外道出家百人,欲求佛短來向佛所。我從佛所受般若波羅蜜,今當誦念。是諸外道來至佛所,或能斷說般若波羅蜜。」如是思維已,即誦念從佛所受般若波羅蜜。時諸外道遙見佛,復道而去。舍利弗作是念:「何因緣故,是諸外道見佛而去。」佛知舍利弗心所念,告舍利弗:「是釋提桓因誦念般若波羅蜜。如是外道,乃無一人有善心者,皆持惡意來求佛短。是故外道各各復道而去。」
爾時惡魔作是念:「今是四眾及欲色界諸天子在佛前坐,其中必有菩薩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者,我當壞亂。」即化作四種兵向佛所。
爾時釋提桓因作是念:「魔嚴四兵來至佛所。四種兵相,摩伽陀國頻婆娑羅王之所無有,僑薩羅國波斯匿王亦所無有,諸釋子所無有,諸黎車所無有,今是兵相必是惡魔所作。是魔長夜欲求佛短,惱亂眾生。我當誦念般若波羅蜜。」釋提桓因即默誦般若波羅蜜。隨其所誦,惡魔稍稍復道而去。
初版三刷跋文——「空義再釋」
《心經系列》自從一九九七年初版及初版二刷以來,於今已六易寒暑矣。今年(二○○三)六月中,忽蒙美國佛教會沈家楨居士,來函謬贊,並發心美金一千元以助印此書;以此勝緣,故再發起本書第三刷之出版。筆者並藉此機緣,再將此千古公案式難題,再一次加以簡釋,冀有心之讀者得於此一目瞭然。
此文寫作之緣起,繫於本年四月間,斗六雲林科技大學有三位副教授來訪,談論佛法。席間,有c君問:請問師父:關於《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什麼叫作空?有沒有一簡單扼要的方法,能對初學者解釋清楚?」
我回答說:「首先,這問題決非初學者所能弄清楚的;雖然初發心的人都讀《心經》,但這四句話實非初學者所能理會的,因為這四句話已達空有無礙的地步,非初學者的境界。初發心人於此經文,熏習一些智慧善根是可能的,但要真正理解,恐怕甚難。」
我當時雖如此說,但隨即一想:我何不試看看,是否能更言簡意賅,更深入淺出,而令初學者亦能一窺此深理,作是念已,我於是作如下之闡釋:
要了解這四句話,首先須了解「空」之義。而要了解「空」,須知:它是佛法中的「專有名詞」、術語,而非「普通名詞」或形容詞,乃至動詞。換言之,這「空」字,不是平常或日常語中的「空」;平常語言的「空」是表示「空無一物」、「空空如也」之義;但佛法中的「空」,卻非如是;佛法的「空」有它特殊的意涵,表示:「無自性」,或「無自體性」,故「空」又稱「無自性空」,「無自體空」,這就是「空」最基本的定義。所以並非「什麼都沒有了」叫作「空」。
其次,什麼叫「無自性空」?以佛的智慧來看,一切法都是「無自性」的。為什麼呢?因為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成,也就是:諸法都是集眾緣而成;世間沒有一法是由單一元素成就,而能獨立存在的。例如水,須由二氫一氧合成,故水實無水之自性,因「水之自性」是從二氫一氧中「借來的」,故所謂「水性」,並非本有;若是本有之性,應不必靠二氫一氧結合,即本自存在;然而,離於二氫一氧,水之性實不可得。
又,請再進一步觀察水之性:經雲:水之性為濕。然而請看水的組成分子!——「氫與氧」:氫與氧之性為:氫能自燃,氧能助燃,然而二者所合成的水,其性卻能熄火——滅燃!是故再深入而言:「水之自性為從其組成份子的氫與氧中來」,這個理論又不對了。再者,氫與氧的自燃與助燃之性,結合成水後,各自又到哪裡去了呢?水性卻完全既不自燃、也不助燃;可見,水之性初看似是從氫氧和合中來,然而此亦非然;是故深觀「水之自性從哪裡來?」這命題之後,即知:水性既非從「和合」中來,亦非離「和合」而有——水之自性實不可得,因而證知:「水無實自性」的命題得以確立。(即因明所言;「此立量極成」。)
因此依聖教而言,水本無自性,水性於氫氧和合之前非有,於氫氧和合之後,其水性亦不可說是從和合中生;故水性亦非從和合而有。因此,水之為物、及其自性,端是「因緣法爾,如幻顯現」,並無實自性——「三界一切有為法,悉皆如是:因緣法爾,如幻顯現,因緣幻生,因緣幻滅,本不生滅」:三界一切法皆依如是理而顯現;如來一切顯、密、性、相,權實聖教,亦皆依如是究竟極理而建立。
觀察過無情界的水,再以有情之身而言。色、心二法,或色受想行識,此五蘊之和合,稱為「有情身」,然有情身亦是無實自性:因為既是由五蘊合成,而五蘊都各有自性,到底哪一個蘊之自性,才能代表有情身的自性?不可能五個蘊的自性都是有情身之自性,否則一有情身便有五個自性,此理不成。然而,離於五蘊之性,有情身實無自性可得。
又,所謂「自性」,或「自體性」,即是「我」的代名詞;若有「我」、即有自性;若有「我」,即有自體。那麼,什麼是「我」?
一、主宰為我——某物若是「我」、或「我的」(我、我所),「我」便可以作得了主,便可決定一切,包括我身體的生死、存亡、來去。然而,在這世間之中,沒有一樣東西是任何人可以自己主宰的,包括我們自己的身、家、性命、財產、妻子、兒女,我們都作不了主;甚至連我們自己的身心,我們自己都作不了主——它要喜要悲、要愁、要惱,要病、要死,我們都作不了主;因此佛說:「是心無主」,或「是身無我」,乃至「此身無我」、「一切法皆悉無我。」
二、恆常為我——任何一法,若能常住不壞的,才能稱為「我」,這「我」就是指印度外道所說的「神我」,亦即西洋外道所說的靈魂。外道的神我或靈魂是永恆不變的,因他們說「神我」或靈魂,是梵天或耶和華所創造的;因梵天或神是永恆的,所以其所創造的神我或靈魂,也是永恆不變的。然而佛以一切智觀察一切法實相,而說「一切法皆悉無常」,沒有一法是恆常不變的;以世間一切法皆無常變滅、剎那剎那生滅,其體不可捉摸、執取,故無常即是「體性不可得」,亦是無我,以無「我體」故,亦是無有自體性——如是等現象,總名為「空」。雖然其「性」是空,然其「相」還是因緣如幻而現有!
三、不可分割名我——外道乃至世間哲學,都將「我」或靈魂,認定為「不可分割的一整體」(an inpisible whole);這不可分割的一整體,即是《金剛經》所說的「一合相」;一切萬物雖皆是「一合相」(眾緣和合而成一相),然此「一合相」,實是假相,並無實體,系托眾緣假合而妄現之相。故經雲:「一合相者,實不可得,而眾生貪著其事。」
總而言之,三乘「空」理,實是:無自性、無自體、無我、無常、因緣、和合等概念的總稱。一切諸法「無自體性」,以無自體性故空;諸法以「因緣起」;「生」由因緣合,「滅」由因緣離,是故緣起性空;諸法性「無常」,以無常故其體不可執、不可取、不可得,是故其體性空;諸法無我,不可自主,以無主、無我故空。
其次,習般若空慧者,須知「空」是對治門,為對治「有」;以眾生有「有病」(貪著「三有」之病),佛為令度此病,以脫三有之系縛,故開「空」這帖法葯來對治它。所謂「對治」,即知它不是「究竟」;對治即是「方法」、「手段」之義,不是「目的」。吃藥是「手段、方法」,不是「目的」。其「目的」是為了「治病」,若病已愈,或本來無此病,即不用服此葯。如來正法亦復如是。故佛說:「應知我所說法如筏喻」。因此,「莫把手段當目的」。然而又更須知:「佛所說的法,不是為你一人而說」,因此,即使你很幸運,沒得此病,不需要這帖法葯,也不可輕謗此法門,因為佛說法,不只是為你一人而說,不只是為度你一人;而是為度無量眾生而說此法門。因此,更進一步說,你若真是發大心人,發無上心人,你即應發願「誓學一切法門,等心修學無量法葯,誓濟無量眾生」。至於於「般若空慧」,你應不作「『空』是有、還是無?」之分別解。乃至於如來一切智慧法門,亦皆如是。離諸分別愛憎,等心修學。此即是《楞伽經》偈所言:「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亦是密契《金剛經》所言;「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最後,問;「應如何習『空』?」
答;「你若不貪任何一法,空與不空有何干係?有何妨礙?『空與不空都好,』」——須知,此「空」理就專為度你的「心中貪」而建立;汝心不貪,空有無礙;汝心若貪,空亦礙、有亦礙——學有執有、學空計空、乃至成就偏空、頑空、惡取空、斷滅空,且以此等邪見,而貢高我慢、劣慢、邪慢,目空一切——即一切成礙。是故須知:「法是為了心,不是心為法」。學者須勤求一切法,以法照心,如是即是「心地法門」;修習般若空理亦復如是:所謂「行深般若,照見五蘊」,即是此法門之深義也。
其次,為何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又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旨為何?簡言之,這並非莊子式的「重言」(重復repetition)或強調,而是在體悟的層次不同,及顯示「色空一如」的境界。詳言之,即:
「色不異空」——破行者之色貪,以起空智,度欲界及色界系之一切苦厄。
「空不異色」——色貪既破,再起不空智,破空貪,度無色界系之一切苦厄,及度世出世一切空執,起一切因緣如幻不空妙法,度脫九法界有情之無始苦厄,入本不生滅之大覺一實境界。
「色即是空」——前二句之「不異」(not disparate from),表色空二者是「同質型」(homogeneity),是消極的層次,以其用否定詞「不」字來表示。此句用「即是」這肯定詞,來進一步地表示積極的層次:亦即色空二者,不但性質相同(同質),而且是「同體」、「同一」(identical),亦即是同一物、同一體(one and the same),完全無別,即如數學中之「等號」。前面已說「色空同質」(色不異空),更進一步說「色空同體」,且非「一體兩面」,而是「即色即空」,令舍一切分別,當下觀入「即色而空」,不復思議而斷除色空之微細分別,離於法執,悟入「不空而空」,大乘不思議「空如來藏」的無上大涅槃境界。有別於二乘之有餘依涅槃。
「空即是色」——復令不厭生死、不住涅槃寂靜、不落偏空、頑空,而開覺「即空是色」、更進一步頓悟「空而不空」之極理,契入大乘最深密無上之「不空如來藏」,即證三世一切如來無上菩提。
綜上所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二句是三乘共法,用以斷除三界色貪,乃至五蘊貪,度脫我苦、生苦,悟入三乘共涅槃解脫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句是大乘不共法,以斷除最深微細無明法執,悟入大乘「空不空如來藏」,證得三世如來無上涅槃菩提道。
由上可知,法非單向,亦非絕對、敵對、不相容:如色與空非絕對、敵對、不相容:而是互相融攝:「色中有空,空中有色」;乃至,以佛智眼觀之,色空乃不可分,實為一體。
又,習般若者,不要口但說空,而身語意照樣行惡,作殺盜淫妄、飲酒、食肉,如同外道人:若貪嗔痴慢惡見不斷,不論如何談「空」,亦落於「有」的境界,與空智不相應: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若修行戒定智慧,不貪、不嗔、不痴、不殺、不盜、不淫、不妄、不邪見、不兩舌、不惡口等,即與空智相應,速得「人空智」與「法空智」(即「人無我」與「法無我」)。故「空」與「有」是認知與行為的境界問題,非但在口說。
一、理上觀——深入觀察、思惟一切法之「如空自性」。所謂:「行深般若」。故知一切法不可執、不可取、不可得。
二、事上修——必須實修:「於一切法不愛不憎」;以了知一切法無自性,不可取,不可得;如是覺悟已,是故自離無始以來依於自心無明所生之一切貪愛、攀緣、執取、迷戀、執著,而起修「不愛不憎」,以不愛不憎故情亡,以情亡故即是「將自己抽離」(detach,disinterest);以將自己從現前情境中抽離、從一切法中抽離,故如《法華經·從地湧出口品》中所說:「有菩薩從地湧出,於虛空中住」,此經文中所謂「地」者,眾生自本源心地也。以此本源心地,本具佛性、菩薩性,故有「菩薩從地湧出」。「湧出」者,理事成就,因緣具足,水到渠成,自然而現也。「於虛空中住」者,「虛空」,即是離於空有,不著兩邊,不著一切法、不染一切法、不住一切境之大智也。而此「住」者,即契入、契合、不動也。此即是言:菩提薩埵由久修不愛不憎,速得契入如來無所著等正覺之無上空慧,起世出世之大用。又,以修不愛不憎故,度眾之時,於諸世間無常之事,無有恐懼。凡人皆有恐懼感,或多或少而已;若修菩薩「不愛不憎」悲智雙運深法,即得速入「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之空慧。此即空慧之理事實修法門,以此深自修習,故得以「照見五蘊」無自性空,速度九界一切苦厄。易而言之:「空慧」是可以「作」的,如何作?即修不愛不憎:賢聖以不愛不憎,故見一切法空,度脫自他;愚夫以又愛又憎,故一切法雖本空,亦成「不空」,自纏纏他!此其大要。是為跋。
以上簡釋般若「空」義了。
釋成觀跋於台北·大毘盧寺
二○○三、七、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