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論可以說是整個佛教的理論基礎。它所回答的是有關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是怎樣形成和變化的問題。具體到人生過程是如何形成和變化的問題上時,緣起論也會相應地轉變為十二因緣論。
“緣起”產生世界本來釋迦牟尼對涉及世界本質的一些問題是拒絕回答的。但在闡述人生現象時,卻又無法迴避一些關於世界起源或者人的生死等一些重要的理論問題。為此,釋迦牟尼提出了緣起的思想,以說明世界的形成和變化問題。“緣”指事物存在的原因或條件,但這種原因或條件不是指事物存在的根本因(如造物主或萬有本原一類的東西),而是指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處在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之中,世界就是在這種關係之中依一定的條件而生滅變化的。緣起即是依條件而產生之意。《中阿含經》中:“若有此則有彼,若無此則無彼,若生此則生彼,若滅此則滅彼”,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在這裡,佛教實際上已論及了關於世間現象相互間的關係問題,已論及了事物的因果聯系問題。
“緣起”的十二個階段佛教為了說明人生現象,又在緣起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二因緣論。十二因緣的學說把人生過程分為十二個彼此成為條件或因果聯系的環節,即:(1)無明,指心的迷暗無知,不明事理。由無明生(2)行,指心的動向,即由於錯誤的觀念(無明)而引發的種種作為。由行生(3)識,指認識或識別作用。由識生(4)名色,指精神要素與物質要素的結合體,即作為人的個體。由名色生(5)六處,指六種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意。由六處生(6)觸,指感覺器官對外界的接觸。由觸生(7)受,指苦、樂、不苦不樂等感受。由受生(8)愛,指由於對事物的接觸和感受而產生的對外部世界的渴望。由愛生(9)取,指對外部事物的追求、執著。由取生(10)有,指由於對外部世界的貪愛、追求等行為而產生的後世相應的果報或生存環境。由有生(11)生,指來世之再生。有生必有(12)死。
名詞解釋
行 過去宿世的善惡行為。
六入 人在胚胎髮育時,產生眼、耳、鼻、舌、身、意六識。
受 開始領受現世所有的塵境。
愛 貪婪地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