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華法師:和營員們談談業力與命運

和營員們談談業力命運

妙華法師

(1999年7月24日)
 
緒 論

這是個好題目。因為這個題目可以解決很多人思想認識上的煩惱。其一,有不少人認為佛教強調業力,一個凡夫誰能不受業力的支配呢?如此,佛教和害人的宿命論又有多少區別?其二,修行的實質是什麼?如果修行的實質是改變業力,那麼,業力的性狀是怎樣的呢?

在沒有展開這個題目之前,我想我們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共認。如果我說佛教是一種教育,而不是一種信仰,大家會聽起來很不順耳。信仰是有選擇的,而教育則是「有教無類」的。如果佛教是「有教無類」的話,學佛的人會更多。據研究南傳佛教的人士講,在原始佛教教史中,看不到佛陀教主自居的記載,並不說自己的教義是一種信仰,只有有信仰的人才能接受這種教育。恰恰相反,他是以一種教育出現的。當我們大力強調「信為能入」的時候,在不自覺間把多少想學習佛法、接受佛法教育的人關在了門外。所以,在我來看,三皈五戒既是確立信仰的一種表現形式,更是教育的初級階段、一個基礎步驟。

在這個基礎理論的教育中,建立對於三寶的正信,可以看成指導人們的認識、建立人們的一種信心和一種信念信念是一種力,在佛法是叫念力。在五念法中有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天五種日用方法。沒有皈信佛法僧三寶之前,我們的心念如散落的露珠,有其閃光、澤潤之點,只有皈信後,我們的心念才可以稱為信念,如匯集的河流,其力變得強大。隨著我們對法理體悟日深,如水的外形下是一股慈悲力,由於戒行的實踐和禪定的修習,濾去私心雜念心如水一樣明凈,如水流一樣無畏。所以,我以為皈信三寶僅僅是建立一種信仰,舉行一個形式,而是一種信念力。這種信念力可以改變生命的流向。

五戒在人們看來則是一種信仰的規范,我認為,從淺義說是指正行對於生命的修正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法則和要求,用以建立更高的人天坐標。通過五戒修行來改變業力在我看來,這才是最實質的最有意義的。長期以來,一涉及到信仰形式內容,人們會好似大肚地說,那是一種個人信仰嗎,言外之意是可以理解和諒解。對於信仰的逆反心理使我討厭一切信仰。由於信仰的抽象性,使我們不容易建立信仰。即使我們開始信佛,我們對於如何改變自己也無從下手,而五戒所要戒掉的十惡業,恰恰是下手的著力處。雖然業力內容很多,如共業、不共業等,往往是我們「心有餘,而力不足」。

業力我見

那麼,我們不禁要問,既然決定命運的是業力,那什麼是業力呢?業力精神的還是物質的,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如果有,我們又如何來改變它?

業,梵語「羯磨」、「擺磨」,意為造作,也可以理解成運動和過程,或者說是一種「場」,即生物場、磁場。我們對於有形和無形的認識和理解,如下的例子可以說明,或者說可以給我們一點認識上的啟示。一種物體運動雖然終止,但其餘勢依然存在。我們常見的現象是,一列火車在緊急狀況下全面制動,但火車還是向前衝刺了幾百米才得以停止。這一現象給我們的啟示是,行為的終止並不表示一種行為結果或這一行為產生的「力」的消失。

天體物理學家認為業力是一種自然力,即一種磁場強力。地球的表面布滿磁場磁場之間互相交織、吸附、影響。從修行者的實踐來看,是一種由修習止觀而得到的心力,我們常說「制心一處無事不辦」,即是指用心程度念佛專註念佛之一念而產生念力,習禪者修習禪定而生定力。由此看出「心」是可以調訓的,這種調訓如果從品質的提高來講,人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從心身的質變,即修行可以出凡入聖,人們則難以認同。但這一問題的解決正好是佛法的支點,不認同此點即是不認同佛法,所有的修行者也就失去了思想行為的依託。故此,我們相信噁心的改變其實質是惡業的改變,而不論是惡業、善業的改變和修習都可以看成是惡業的消除、善業的增長,以此使我們的心力更為純凈更為強大。

從業的分類透視生命現象的複雜性,可分成:

1、業行為:善業、惡業、無記業;

2、業修果:黑業、白業、不黑不白業;

3、業趣:極重業、近死業;習慣業、累積業;

4、業受:心受業、身受業

5、業時:現做現報、來生受報;順後業——定業、不定業;

6、業果:六道受生;

7、業性狀:有表業、無表業;受戒時的戒體;律儀無表業、不律儀無表業、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表業。

從我列出的業力內容大家可以洞見,業的性狀和內容是複雜的,有如生命的成形。任何一種將其簡化的說法做法都有可能自誤誤人。同時,任何一種僵化的、教條的說法都有可能斷人善根佛教界大家在談到「業」時,一般是在說「業修果」,是就通過修行改變生命的流向的結果來說的。所以,最大的誤區就是簡單化。因為個人的業果我們可以看成是個業,或不共業,一個團體的行為結果是共業。修改個業較之修改共業要容易得多這就是我們通常認識到的:一個人想做好很容易,一群人要做好非常不易。個業是易於改變的,共業則不易改變。但是個業和共業就如同一個人和大家同坐一條船,個體和群體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連繫。

改變業力修行

貪、嗔、痴是意惡業的一種表現,這種黑業如毒素一樣在意識里互為增勝,並使我們在社會活動中表現為一種自私無知無明修行過程是增強戒力、定力、慧力的過程。戒、定、慧是除垢劑。

我們大家一致認為,修行者的終極關懷是生與死。生與死之間我們大家又承認有一個中陰身,中陰身是由業力來支配的,業力在支配中陰身的時候情況如何呢?認識這個問題對於指導我們的修行是一種參考。

我們死後不能自主,主要是受到以下幾種力的影響:

情緣業力親情之間的互相關愛,如母子、父子、兄弟、姐妹,甚至爺孫等等親和力的共業的牽制,表現為恩愛難捨。

物緣業力:去世亡靈種子物質世界電子之間電磁正負相吸,當物電強時,亡靈將進入植物動物界體內進行輪迴

諸佛菩薩感應力:此力是諸佛菩薩能量種子亡靈之間的親和力,即強核作用力,當此力夠大時,可超過前二種力,托舉亡靈種子,直升諸佛菩薩之樂土。 種子本身的飛升能力:這種能力取決於生前修行功夫。強弱的結果是不同的,強則主導命運能力越強,反之可知。 前兩種力是向下的,後二種力是向上的,前後二者彼此的合力的強弱,決定著生命種子六道中的位置,以及我們是否能出離三界

業與夢的解析

佛經中對夢的分類:

1、天人感夢;

2、宿世夢;

3、所思夢;

4、身觸夢。

前二為實,後二為虛。

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由妄想所致,不必細論。只所以說前二為實,是藉此證明了業在夢中作用天人感夢的記載在佛教史中是很多的,是善業所誘發的一種感應,有提示作用。宿世夢則是宿業在今生的一種泄露,有警示的作用。有人說「至人無夢」,「真人無夢」,是指人生宇宙沒有幻想、破除無明開悟境地。而一般的人是有夢的,修行者也不例外。只是夢的多少、夢的好壞不同而已。

我們有時會找人解夢,想洞見夢的秘密。我們不如在清醒時截斷妄想之流,通過修行來改變思想行為。

業力說有關的幾個過患

宿命論的過患:認為命是前生註定的,認命吧。佛教認為,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有能力改變自已的命運,命自我立。

斷滅論的過患:認為人死如燈滅,使人們的思想行為失去坐標。

隨世論的過患:認為人無法掌握自已的命運順其自然吧。泯滅人的主觀能動性。

不可知論的過患:認為生命是不可知的,就這么一回事。導致虛無主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