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舜法師:湛然《授菩薩戒儀》初探

湛然《授菩薩戒儀》初探  宗舜法師    內容提要:《上海圖書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中收錄了一件日本古寫本《授菩薩戒儀》,為天台宗第九祖荊溪湛然的著作。由於此文唐代後期即在中國佚失,在此古寫本發現之前,僅有日本《卍續藏經》收錄,而且脫訛甚多,不利研究。筆者日本古寫本為底本,以《卍續藏經》本和最澄改寫本為校本,新校訂了《授菩薩戒儀》,提供給教界、學界參考,並從《授菩薩戒儀》傳世的版本情況、與《授菩薩戒儀》相關的天台宗所傳四種「授菩薩戒儀」、《授菩薩戒儀》在日本的流傳三個方面,進行了初步探討,認為湛然的《授菩薩戒儀》乃承智顗所傳授菩薩戒儀軌而來,是天台菩薩戒問題研究重要的資料,不僅對於研究天台菩薩戒傳授方式的變化有重要參考價值,對研究中日佛教尤其是天台宗交流史,也有著實物見證的意義,值得關心天台宗和戒律學人作進一步深入研究。  關鍵詞:湛然 智顗 明曠 知禮 遵式 最澄 菩薩戒    文章目次:  一、緣起  二、《授菩薩戒儀》傳世的版本情況  三、與《授菩薩戒儀》相關的天台宗所傳五種「授菩薩戒儀」   (一)慧思《受菩薩戒儀》所述授菩薩戒儀   (二)智顗《菩薩戒義疏》所述授菩薩戒儀   (三)明曠《天台菩薩戒疏》所述授菩薩戒儀   (四)知禮《菩薩戒儀》所述授菩薩戒儀   (五)遵式《授菩薩戒儀十科》所述授菩薩戒儀  四、《授菩薩戒儀》在日本的流傳  五、結語  六、附錄:新校訂本《授菩薩戒儀》   一、緣起   上海古籍出版社於1999年出版了大型圖録本《上海圖書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共計四冊。第四冊後,附收日本古寫本九件。這些日本古寫本的來歷,據圖録本前陳秉仁《序言》介紹:「《目錄》後原附有日本古寫本三十五件(現考訂為三十六件),皆公元八世紀至十四世紀間日本寫經及漢籍文書,如日本天平十二年(公元四年)滕原皇後寫本《文殊師利問菩提經》等,半數以上為清光緒間楊守敬自日本攜歸,鈐有『楊守敬』、『惺吾海外訪得秘籍』諸印,並有黎庶昌等人題跋,價值甚高。這些藏品中的二十四件是上海文物保管委員會所移交,其它則是一九六二年上海圖書館購自武溪珠玉商店。」但限於篇幅和體例,《上海圖書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僅附收九件,吉光片羽,彌足珍貴。  其「上圖附9(861087)v」中,抄寫了署為「天台沙門湛然述」的《授菩薩戒儀》一卷,這是未見於中國曆代大藏經收錄的藏外佚籍。在此抄本發現之前,此文僅見於日本《卍續藏經》第105冊。重視菩薩戒的傳授,是天台宗的傳統智者大師不僅著有《菩薩戒義疏》,而且曾為陳後主陳叔寶、隋煬帝楊廣(時封晉王)親自授過菩薩戒。可惜智者大師菩薩戒時所用之儀軌不行於世,從智者大師直至四明知禮之四百年間,天台菩薩戒的傳授儀軌,全賴湛然《授菩薩戒儀》得以一窺其奧,其意義之重大,自不待言。只是此文日本古抄本雖已公布,但印數極少,能睹者稀。而《卍續藏經》本訛脫甚多,洵非善本,實有校正之必要。因此,筆者日本古寫本為底本,以《卍續藏經》等二本為校本,新校點出《授菩薩戒儀》,供研究者參考。並對此文內容、流傳以及影響情況,作一初步探討,以求教於方家。  二、《授菩薩戒儀》傳世的版本情況   《授菩薩戒儀》傳世的版本,筆者所見,共有三種。  第一、日本古抄本。  日本元慶五年(881年)寫,收錄於《上海圖書館藏敦煌吐魯番文獻》第四冊,編號為「上圖附9(861087)v」,書寫於《卜筮書卷第廿三》的背面。據《敘錄》介紹:   本白薄竹紙,12紙半。尾殘缺,有蛀痕。高28.4cm,長697cm。紙幅58cm。卷心高20.6cm,天頭3.7cm,地腳4.1cm。  ……  每行18字至20字,……無欄線,字心高度不一。行書,墨色濃。  ……   2。之尾題「授菩薩戒儀」後有題記4行:「抄取延曆寺藏本,比丘慧稠與王書/之。元慶五年四月十三日追錄之,王記。/處處怙著文者,為充自用也,莫/書本上。」  各紙接縫處有「新」騎縫朱文方印。卷末中部有「太政」朱文半印。   延曆寺,位於日本京都滋賀縣境比睿山,又作比睿山寺、比睿寺等,為日本天台宗總本山。日本桓武天皇延曆四年(785),最澄於比睿山結一草庵,三年後,創立根本中堂,於中安置自作之葯師佛像,稱為一乘止觀院。弘仁十三年(822)最澄示寂,同年敕許建大乘戒壇,翌年賜「延曆寺」之額。題記所說「抄取延曆寺藏本」,即以最澄從中國帶回日本的延曆寺藏本為底本抄寫的。   此古抄本乃羅振玉1914年在日本購得者。羅振玉跋雲:   (前略)予居東邦既數歲,訪求古佚籍不可得也。前年冬乃獲此於江戶書林。中卷背有元慶五年比丘慧稠書《授菩薩戒儀》,有太政官印。元慶紀元當中土唐干符四年,則此卷東渡當在唐之中葉。千餘年久佚之秘籍,一旦歸我大雲書庫中,喜可知也。   關於此卷的抄寫年代,《敘錄》所述有誤。日本元慶紀元,相當於公元877年至885年,元慶五年乃881年,而不是《敘錄》所說的891年。公元881年,相當於唐僖宗中和元年。由於此卷抄寫時間在四月,中和在七月改元,也可說是寫於唐僖宗廣明元年(僅此一年),此時,湛然去世恰好一百年。   第二、卍續藏經本。  收錄於《卍續藏經》第105冊,所據底本不詳,無題跋。與日本古寫本相較,文字內容、書寫格式大體相同。從《授菩薩戒儀》唐代後期即在中國失傳的情況來看,《卍續藏經》本所據應該也是日本流傳的抄本。   第三、最澄改寫本。  收錄於日本大正藏》第74卷。其底本為文政七年(1824)寫,大正大學藏本。校以《傳教大師全集》本。此本後有跋雲:「承和十四年五月十一日,於近江三津寺寫了。/圓敏上人與珍。/延曆寺比丘圓珍記(於保則朝臣東六條宅,為彼一宅依願授戒。仍書本寺本也)。/從貞觀十一年迄仁和元年,每登壇授戒行用件文(仁和元年四月十三日)。珍記。」  圓珍(814-891)日本佛教天台宗寺門派創始人。俗姓和氣,字遠塵。贊岐國(今香川縣)人。弘法大師空海俗甥。十五歲師事延曆寺義真,天長十年(833)受菩薩戒,安居比睿山十二年仁壽三年(853)入唐,於福州開元寺就存式學《法華經》、《華嚴經》、《俱舍論》,又從般若怛羅學梵語和密教。繼至天台山國清寺,研習天台章疏。並於國清寺止觀院建立一堂,題名「天台山國清寺日本大德僧院」,請清觀住持。唐大中九年(855)至長安青龍寺、大興善寺,學習密法。天安二年(858),攜經論章疏四百餘部一千卷、道具、法物等返國,住比睿山山王院。貞觀十年(868),擔任延曆寺第五世座主。其後,入宮講經說法,深受尊崇。寬平三年(891)示寂,世壽七十八。追謚「智證大師」。著有《法華集論記》、《授決集》、《大日經指歸》等書。門人有惟首、猷憲、增命、尊意等人。  圓敏其人情況不詳,《大正藏》所收元曉撰《彌勒上生經宗要》後的有一則跋雲:「元慶二年七月十日定心院政所交了,/釋圓敏。」元慶二年乃唐僖宗年(878),可見他生活時代,和圓珍是相同的。  據「從貞觀十一年迄仁和元年,每登壇授戒行用件文」一句可知,此抄本之底本,乃圓珍抄寫,而且從貞觀十一年(869)開始,即用於傳戒。可見此本底本能反映《授菩薩戒儀》在唐代流傳的基本概貌。  之所以被筆者稱為「最澄改寫本」,是因為此本乃日本傳教大師最澄根據湛然之《授菩薩戒儀》增添和改寫了一部分內容,作為給比睿山的僧眾傳授菩薩戒時的模板。所以,日本歷來把此本視為最澄的著作,《大正藏》即將此文署最澄之名。湛然原本和最澄改寫本的關係,下文當述,此不贅言。通過比較可以看到,最澄本雖然在一地方作了增改,但湛然原作的基本面貌還是完整地保存下來了。加之此本雖然抄寫的年代較晚,乃日本文政七年(1824)寫,但其所據的底本則是寫於日本承和十四年,即847年,而且是延曆寺傳戒所用之本文字很多和日本古抄本相同,優於《卍續藏經》本,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三、與《授菩薩戒儀》相關的五種天台宗「授菩薩戒儀」   湛然(711-782),天台宗第九祖,常州荊溪(今江蘇宜興)人,世稱荊溪尊者。其家世習儒學,尊者幼年便超然有脫俗之志。十七歲游浙東諸地,尋師訪道。開元十八年(730),就學於天台八祖玄朗,專習天台教旨。天寶七年(748)於宜興君山鄉凈樂寺出家。玄朗逝世後,湛然游化東南,著述宣講,顯揚宗義。當時禪、華嚴法相諸宗,名僧輩出,各闡宗風,宋·志盤在所撰《佛祖統紀》中認為,這些宗派「名播九重,為帝王師范,故得侈大其學,自名一家。」於是,湛然對當時流行的禪宗華嚴法相等,撰《金剛錍》、《止觀義例》等文,極盡貶斥之事,以中興天台為己任,故也被稱為天台宗中興之祖。並祖述所傳,撰天台大部的注釋及其它凡數十萬言,顯揚宗義,對抗他家天台門下甚至有「不有荊溪,則慈恩、南山之徒,橫議於其後者,得以並行而惑眾矣」的說法。初住蘭陵(今江蘇武進),晚歸天台國清寺。衣著儉樸,嚴以律已,以身誨人,弟子日眾。嗣法弟子著者有道邃、行滿、元浩等三十九人。建中三年(782)二月,示寂於佛隴道場,世壽七十二,法臘四十三。宋·贊寧《宋高僧傳》卷第六有傳。  據《宋高僧傳》稱,湛然的律學得益於曇一律師:   天寶初年,解逢掖而登僧籍,遂往越州曇一律師法集,廣尋持犯開制之律范焉。   曇一(692-771)山陰人,俗姓張。景龍年出家,精通內外之學。受具戒於丹陽玄昶律師,學《行事鈔》於當陽曇勝律師開元五年(717年)西遊長安,依觀音寺大亮律師傳毗尼藏,依崇聖寺檀子法師唯識、《俱舍》等論,依安國寺印度沙門菩薩戒。宣講《四分律》凡三十五遍,《行事鈔》二十餘遍,度眾達十萬人,時稱「人中師子」。兼弘相部律及南山律,復於道宣之《行事鈔》,撰《發正記》,以闡揚其義理,使南山律宗大顯於後世,荊溪湛然、清涼澄觀皆曾從其門習律。大歷六年示寂,世壽八十,僧臘六十一。弟子有朗然、神皜、辨秀、道昂等。宋·贊寧《宋高僧傳》卷第十四有傳。  但是,從曇一傳記來看,他一生所弘,重在聲聞律,湛然的菩薩戒思想是否受其影響,尚未見明顯證據。但是,較之聲聞戒,天台宗則非常明顯更為重視菩薩戒的傳授,要研究湛然的菩薩戒思想,還得從天台宗本身去找線索。   (一)慧思《受菩薩戒儀》所述授菩薩戒儀  從時間角度看,現存最早天台菩薩戒傳授儀軌,應當是署名「南嶽沙門釋惠思」的《受菩薩戒儀》。  慧思(515-577)俗姓李,豫州汝陽郡武津縣(今河南上蔡縣)人。世稱南嶽尊者、思大和尚、思禪師,為天台宗二祖師十五歲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後嚴守戒律,日誦《法華》等經,數年之間便滿千遍。又因閱讀《妙勝定經》,開始修習禪觀,並投當時著名的慧文禪師,從受禪法。白天隨眾僧事,夜間專心修禪,結合《法華經》意,悟得法華三昧。慧思乃最早主張「末法」者,故大力倡導阿彌陀佛與彌勒信仰北齊天保五年(554),至光州,不分遠近,為眾演說,長達十四年。其間聲聞遠播,學徒日盛,嫉其德望或謗難是非者甚多。在郢州遭惡人食物中置毒加害,徒眾有三人因中毒致死。梁代承聖二年(553),率眾再向南行,到了光州,次年入住大蘇山,在開岳寺、觀邑寺講《大品般若經》,信眾日增,因此發願寫造金字《般若經》,四十四歲時(558),於光城縣齊光寺實現了寫金字經本並貯以寶函的心願。此時,智顗不避戰亂,遠來光州從學,慧思後於大蘇山傳法予智顗,智顗成為慧思眾弟子中最為傑出者。陳光大二年(568)始入湖南衡山(南嶽),悟三生行道之跡,講筵益盛,居止十年,遂有「南嶽尊者」之稱。太建九年示寂,世壽六十三。著作多半由門徒筆記整理而成,有《法華安樂行義》一卷、《諸法無諍三昧法門》二卷、《大乘止觀法門》四卷等,自撰者有《南嶽思大禪師誓願文》一卷。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七有傳。  《受菩薩戒儀》中國曆代大藏經未收,僅僅見於日本《卍續藏經》第105冊。慧思此文未見於經錄記載,日本最澄、圓仁攜歸的書目中,也沒有記錄。那麼,此本從何時、由何人、通過什麼渠道傳入日本,均未可知。但是,慧思此儀式日本流傳,乃是不爭的事實。《大正藏》所收最澄《授菩薩戒儀》後,抄了一段關於持十重戒(也稱十無盡戒)所得果報內容,抄者註明「已下文出南嶽大師戒儀」,從「汝持如是十重戒」到「令一切眾生,一時悟道,皆得成佛」,見《受菩薩戒儀》示戒相部分,《卍續藏經》第105冊第6頁下至第7頁下。從「善男子、善女人等,吾今以為十無盡戒竟」到「用此功德與十方法眾生,共同菩(後原缺)」,見《卍續藏經》第105冊第8頁上至第8頁下。此抄本後有跋雲:「延寶三年(乙卯)閏四月二十五日書寫畢。/景蘇庵可雲。延寶三年為,可見。」  只是《卍續藏經》所據底本的刊刻(或抄寫)時間似為元代,文中有戒師為受戒者作白的一段話說:」大元國某州某縣某鄉里某處伽藍佛像前,有眾多弟子,來於我所,求受菩薩戒竟。唯願諸佛為作證明。「《卍續藏經》本」大元「二字上有眉注雲:」大元一作某。「從這點來看,慧思此儀式在元代尚有流傳。但此文何以不見著錄,甚至天台宗人的著作中都未曾提起,仍然使人費解。  此儀式有很明顯的受《般若經》影響的痕跡,如最後雲:   戒文已終,普請在會男子(女)弟子,同誠念摩訶般若波羅蜜,願得如所願。   念「摩訶般若波羅蜜」的做法,在慧思之後,整個天台宗的授菩薩戒儀中完全看不到蹤跡。這一獨特的現相,乃是慧思特重《般若經》的結果,也說明此儀式非慧思而餘人不能為也。  慧思的儀式沒有分門,但整體眉目還是很清晰的。現歸納如下:  第一,請傳戒師,第二,傳戒師開導,第三,觀五法。第四,興三願,第五,發四弘誓。第六,請戒師。第七,請尊證師。第八,受三歸依。第九,問難法。第十,懺悔。第十一,問七遮。第十二,正受戒。第十三,示戒相。第十四,證明。第十五,現相。第十六,迴向發願。  從與湛然《授菩薩戒儀》的比較可以看出,雖然二者次序不同,內容也存在一差異,但其主體部分還是一樣的。而且,湛然儀式中存在明顯受慧思儀式影響的痕跡。如:   第五發心者,……發弘誓已,復加四心,以成弘誓:一者,觀於一切眾生,如佛無異;二如國王,三如父母,四如大家。何以故?佛為法王,是所求故。心、佛、眾生,三無別故。王居國尊,親在家尊,大家復為下類中尊。因中生於果上想故,若不爾者,何能度之?為度眾生,立餘三誓。   慧思儀式則說:   即先觀十方一切眾生,如聖人想。第二觀十方一切眾生,如父母想。第三觀十方一切眾生,如師長想。第四觀十方一切眾生,如國王想。第五觀十方一切眾生,如奉大家想。   兩者相較,湛然儀式將「聖人」改為「佛」,去掉了師長想」。   又如,湛然儀式說:   又複發四種心:一者,所作功德眾生共。二者,願一切眾生,過於煩惱生死大海。三願共眾生通達一切諸經了義。四共眾生至於菩提。此亦四弘之別名,而以利生為本,故並俱於眾生起想,以四弘誓利生為本。既發心已,三業清凈,猶如明鏡,內外清徹,堪受凈戒。以此戒品具足三聚,遍收一切法故。   慧思儀式則說:   一願自己三業所作功德,與十方一切眾生同共。二願我共十分一切眾生,早度生死煩惱大海,到涅槃彼岸。三願我與法界眾生通達十二部經文義,了了分明。一切善法因戒增長,具足波羅密,三十七品,得深禪定,起六神通,放大光明,得一切種智,五眼具足成就佛道故。   兩者區別僅僅在於第四,湛然所述簡單而慧思所述復雜,但意思沒有絲毫差別。值得注意的是,除慧思儀式和湛然儀式外,這兩個內容,其它授菩薩戒儀都沒有,一般都只有常見的四弘誓願內容。只是湛然儀式中沒有提到慧思的這個《受菩薩戒法》,湛然是否見過,只能存疑。  另外,慧思儀式中還有些內容,同樣見於後出的知禮、遵式儀式。如慧思儀式中「開導」部分,講述了菩薩戒的「八種殊勝」,即:一者,趣道場殊勝。二者,發心殊勝。三者,福田殊勝。四者,功力殊勝。五者,滅罪殊勝。六者,受胎殊勝。七者,神通殊勝。八者,果報殊勝這一內容,也見於知禮《菩薩戒儀》「第二策導勸信」和遵式《授菩薩戒儀式十科》的「第一開導信心。」不過,這些內容出自戒經,還不能證明是受慧思的影響。而且,知禮和遵式是否見過慧思的《受菩薩戒儀》,尚無明證據。  不過,從慧思儀式可以看出,授菩薩戒儀式,在梁陳時代已經基本完備了。後人所作,不過只是修修補補而已。   (二)智顗《菩薩戒義疏》所述授菩薩戒儀  智顗(538-597)字德安,俗姓陳。祖籍潁川(今河南許昌),生於荊州華容(今湖北潛江西南)。十八歲依湘州(今湖南長沙市)果願寺法緒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陳文帝天嘉元年(560)往光州大蘇山,依慧思學四安樂行,證悟法華三昧。光大元年(567)到建康弘禪,居瓦官寺八年,講《大智度論》和《次第禪門》(即《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寫出《六妙法門》等。太建七年(575)入天台山,於北面山峰,創立伽藍。又往寺北的華頂峰,行頭陀行,晝夜禪觀。至德三年(585)奉陳後主命,回建康講《仁王般若經》等,次年太子從他受戒。禎明元年(587)於光宅寺講《妙未能蓮華經》,灌頂始從聽講,隨聞隨記,錄成《法華文句》。陳亡後,移住廬山。隋開皇十一年(591),應晉王楊廣之請到揚州為之授戒,受智者稱號,人稱智者大師。次年到荊州,於當陽玉泉寺,說《法華玄義》和《摩訶止觀》,由弟子灌頂筆錄成書。開皇五年為晉王撰《凈名經疏》。次年辭歸天台,重整山寺。十月,楊廣遣使入山迎請,智顗仍勉強出山,至石城,疾亟不能前進,不久示寂,世壽六十。主要著作有《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和《摩訶止觀》各二十卷,合稱天台大部;《觀音玄義》、《觀音義疏》和《金光明玄義》各二卷,加上《金光明文句》六卷及《觀經疏》,世稱天台五小部。此外尚有《四教義》、《凈名經疏》、《金剛經疏》、《阿彌陀經義記》及臨終前口授的《觀心論》等,共二十九部一百五十一卷。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七有傳。  智顗其傳授的菩薩戒法,是梵網菩薩戒。在其所著《菩薩戒義疏》中,智顗列舉了六種菩薩戒儀:一《梵網》本、二《地持》本、三高昌本、四《瓔珞》本、五新撰本、六制旨本。並分別略述了各本的授菩薩戒方法:   次論法緣。道俗共享方法不同,略出六種:一《梵網》本,二《地持》本,三高昌本,四《瓔珞》本,五新撰本,六制旨本。《優婆塞戒經》偏受在家,普賢受戒法,身似高位人自譬受法,今不具列。   《梵網》受法,是盧舍那佛為妙海王子受戒法。釋迦從舍那所受誦,次轉與逸多菩薩。如是二十菩薩,次第相付。什師傳來,出律藏品。先受三歸雲:「我某甲,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歸依常住佛、歸依常住法、歸依常住僧。」(三說)次三結已(三說)。次悔十不善業(更起三拜)。次讚歎受約,敕諦聽(三說)。直說十重相,問能持不(次第答能)。然後結撮讚歎發願。余所未解問或師(便散)。後文言,欲受戒者,應香火請一師至佛前受。師應問:「能忍十事不?」割肉飴鷹、投身餓虎等(恐性地已上方能此制)。亦雲,十里內無師,許佛像前自誓受,三歸、懺悔、說十重,如前無異,出口為別耳。   不過,這里所說三歸、懺悔、說十重等次第,乃是一般通常的作法。《地持經》所明授法則是:   二《地持經》,相傳是彌勒說,原本是燈明佛說蓮華菩薩受持,次第三十餘菩薩傳化。後有伊波勒菩薩,應跡托化,傳來此土。然《地持》是曇無讖所譯,疑讖即是伊波勒。第四戒品出受戒法:若菩薩發無上菩提願已,於同法菩薩發願者--有智有力,善義能誦能持--於此人所,先禮足已,作是言:「我某甲,從大德乞受菩薩戒大德於我,不憚勞苦,哀愍聽許。」(三說)次起禮十方諸佛,更請師雲:「雅願大德授我某甲菩薩戒。」(三說)次生念,不久當得無盡無量大功德聚。師應問言:「汝是菩薩不?已發菩提願未?」問竟應言:「法弟聽,汝欲於我受一切菩薩戒,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戒是過去未來在一菩薩所住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現在一菩薩今學。汝能受不?」(答能。三說)師應起自禮佛竟,作是言:「某甲菩薩,於我某甲菩薩前,三說受菩薩戒我為作證。一切十方無量諸佛,第一無上大師,於一切眾生一切諸法現前見學者,證知某甲菩薩於我某甲菩薩前三說受菩薩戒。」(三說)然後結撮讚歎便散席。依經本受法如此。   這里所述授法,不過是請師、正受、證明、結撮讚歎等,比較簡單。相比之下,高昌本所述授法則比較完備:   三高昌本者,或題暢法師本,原宗出《地持》而作法小廣。先請師雲:「族姓大德,我某甲,今從大德乞受菩薩戒,唯願大德忍許聽受,憐愍故。」(三說)次乞戒雲:「族姓大德,今正是時,願時與我菩薩戒。」(三說)次問遮法(凡十問)。師應起為白諸佛唱言:「一切諸佛大地菩薩僧聽,此某甲菩薩,欲從諸佛菩薩僧乞受菩薩戒,此某甲已是真實菩薩,已發菩提願,能生深信;已能舍一切所有,不惜身命。唯願諸佛菩薩僧,憐愍故,施與某甲菩薩戒。」(三說)次問受戒者言:「汝某甲聽,一切諸佛菩薩僧,受菩薩戒律儀戒、攝善法戒、攝眾生戒,是過去未來在一菩薩所住戒。如過去菩薩已學,未來菩薩當學,現在菩薩今學。汝如是學汝能持不?」(答能。三說)次白竟唱言:「此某甲菩薩,於一切佛菩薩前從我某甲菩薩邊,已第二第三說受菩薩戒竟,我某甲菩薩為作證人。此受戒菩薩某甲。」復白:「十方無量諸佛第一勝師,及柔和者一切眾生軟覺者,此某甲菩薩某甲菩薩前,已三說受一切菩薩律儀戒竟。」(三說)次說十重相竟,結撮讚歎。(便散)自齊宋已來多用此法。所以題作高昌本者,尋《地持》是曇無讖於河西所譯,有沙門道進求讖受菩薩戒,讖不許,且令悔過。七日七夜竟,詣讖求受,讖大怒不答。進自念:「正是我障業未消耳。」復更竭誠禮懺,首尾三年。進夢見釋迦文佛授己戒法,明日詣讖欲說所夢,未至數十步,讖驚起唱:「善哉!已感戒矣,我當為汝作證。」次第於佛像前更說戒相。時有道朗法師,是河西高足,當進感戒之時,朗亦通夢,乃自卑戒臘,求為法弟。於是後進受者千有餘人。河西王沮渠,蒙遜子景環,後移據高昌,既奉進為師,進亦隨往。值高昌荒餓,進生割己身,以救飢者,因此捨命。進弟子僧遵,姓趙。高昌人,傳師戒法。復有比丘曇景,亦傳此法。宗出彼郡,故名高昌本。又元嘉末有玄暢法師,從魏國度在荊囑之門,宣授菩薩戒法,大略相似,不無小異,故別有暢法師本。此出曇無讖而小廣《地持》,恐讖誓願,發起人情,有此重複也。   此處所說請師、乞戒、問遮法、請戒、正受、示戒相、結撮讚歎等步驟,已經相當完整。《瓔珞經》所述授法是:   四《瓔珞經》受菩薩戒法,前禮三世三寶。(三說)次受四不壞信,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歸依戒。(三說)次懺悔十惡五逆等(三說)。次說十重戒,犯者失四十二賢聖法,問能持不(答能),然後結撮三歸,重騰前十重戒,讚歎發願言:「受菩薩戒者,超度四魔,越三界苦,生生不失,常隨行人,乃至成佛若不受戒,不名有識,畜生無異。常離三寶海,非菩薩,是邪見外道,不近人情。勸化人受戒功德,勝造八萬四千寶塔。有戒犯者,勝無戒不犯。」若真佛菩薩前受者,名上品戒。若佛滅後千里內無法師,從佛菩薩像前自誓受者,名下品戒。   則此本次第為禮三寶、受四不壞信、歸依三寶和戒、懺悔、示戒相、結撮讚歎。其中受四不壞信和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歸依戒的提法,均未見於他本。近代諸師所集的新撰本所述授法是:   五新撰本者,是近代諸師所集,凡十八科:第一師初入道場禮佛,在佛邊就座坐。第二弟子道場,禮佛胡跪。第三師請三寶。第四令起心,念三寶如在目前。第五懺悔十不善業。第六請諸聖作師。第七請現前師。第八師讚歎弟子能發勝心。第九正乞是戒。第十教發菩薩心。第十一問遮法(有十五問)。第十二想念得戒。第十三發戒時立誓。第十四受菩薩三歸(以此三歸發戒。十五文缺)。第十六結竟。第十七師還坐勸學。第十八說十重相,結撮讚歎,作禮便去。   新撰本可以說最接近現在流傳的各種授菩薩戒儀,從其特點來看,一是組織完備,內容沒有缺少的。二是作法系統,便於實際操作。後世各種儀式,與此往往大同小異。雖然僅僅只有十門或者十二門,但不過是分門別類時未列得那樣詳細罷了,其實內容全部都有。只是此本現在沒有存世者,故其具體內容不得而知。而且,尚缺第十五門。其述制旨受戒法僅言分出家、在家兩種:   六制旨受戒法,備有在家、出家方法,文廣不列也。   《菩薩戒義疏》所述六種菩薩戒方式,都是在智顗生活時代流行的。其中談到的梵網菩薩戒的授法極為簡略,實在無法得知智顗傳授菩薩戒時所用儀軌情況。不過,湛然《授菩薩戒儀》開篇即雲:「依古德及《梵網》、《瓔珞》、《地持》、並高昌等文,授菩薩戒行事之儀,略為十二門。雖不專依一家,並不違聖教。」可見,湛然所述之儀軌,也是參考諸家而成的,對照智顗所述當時所傳的六種菩薩戒儀,其受《梵網》本、高昌本和新撰本三種方式的影響最多。結合唐·明曠《天台菩薩戒疏》中所列菩薩戒授儀來看,大致可以推斷智顗當時傳戒所用的儀軌,應該也是綜合各家而成的。   (三)明曠《天台菩薩戒疏》所述授菩薩戒儀  明曠,台州黃岩(浙江黃岩)人。生卒年不詳,初游東南問道,年二十住剡邑,受具足戒後,入天台山國清寺,於荊溪湛然處修學天台,孜孜鑽研十餘年。著有《般若心經疏》、《天台菩薩戒疏》、《金錍論記》、《天台八教大意》等等。據其《天台菩薩戒疏》後之「敘」稱,此《疏》作於大歷十二年(777),則其生活時代,與湛然相同。  明曠在其所著《天台菩薩戒疏》中所列菩薩戒授儀,共分十二門,:   四明受法者。謹依《瓔珞》、《地持》、高昌等文,總作一十二門分別:第一開悟,第二三歸,第三請師,第四懺悔,第五發心,第六示相問遮,第七授戒,第八證明,第九現相,第十陳持犯,第十一明廣願,第十二教持戒。   這與湛然《授菩薩戒儀》中所述十二門次第相同,而且名目也大體相當:   依古德及《梵網》、《瓔珞》、《地持》、並高昌等文,授菩薩戒行事之儀,略為十二門。雖不專依一家,並不違聖教。第一開導,第二三歸,第三請師,第四懺悔,第五發心,第六問遮,第七授戒,第八證明,第九現相,第十說相,第十一廣願,第十二勸持。   筆者認為,明曠所述授儀,雖然所列十二門相同,甚至各門內容也頗有近似,但不能證明明曠所據乃湛然之《授菩薩戒儀》,而當為智顗所傳。  首先,從這十二門名目來看,湛然之本,顯然經過了組織,故均為二字一門,而明曠所述,或二或三或四字不等,較為粗糙。  其次,從內容來看,兩者同中之異,尤其能說明問題。在《授菩薩戒儀》第一開導門中,湛然說明得戒必須具備的六個條件:   一者,能授人,謂能授戒者,須預知頒類,及以人數,於中幾許。中國邊方,余道雜類,雖得人身,無有安樂;八苦交逼,四蛇競煎;四大危脆,念念不住;六賊爭驅,新新生減。設受余戒,雖報人天,不免沉沒。二乘小果,永住涅槃。故須虔誠,誓求極果。  二者,所依處,先須諮白,無內外障;安置壇場,庄嚴清凈;皆令地鋪,使受者安隱。  三者,高座秉法。  四者,專求大道。  五者,生希有心,如貧如飢,如病如怖;得寶得食,得醫得安。不生一念散亂之心。若無懇誠,徒勞彼此。  六者,專為利他求戒。以菩薩發心,利物為本。發大勇猛,不惜身命。誓與眾生,同入真如法大海。   而明曠《天台菩薩戒疏》中無此內容。  又如第四懺悔門,湛然《授菩薩戒儀》說:   次運心者,雖從戒師說罪名種,然須先運逆順十心,重罪方滅。故天台大師於《大止觀》懺凈文中,具立此方,成四三昧。彼具解釋,今略列名,以為行者,作滅罪良緣。  先言順流者,謂無始來,隨順生死,自微至著,不逾斯十:一者妄計人我,二外加惡友,三不隨喜他善,四縱恣三業,五噁心徧布,六晝夜相續,七覆諱過失,八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十撥無因果。(亦須略教,依名運念,令罪消滅也。)  次明逆流者,所言逆者,謂逆生死。依前順流次第逆上。如欲破賊,先須知賊根源窟穴,故知必須從後向前。如人倒地,還從地起。一正信因果,二自愧克責,三怖畏惡道,四發露瑕玼,五斷相續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補過,八守護正法,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須一一釋對破所以,故知無始罪障不可率除,如伐樹得根,炙病得穴,故須逆順觀其罪,由見罪性空,方為永謝。)   這里,湛然將智顗《摩訶止觀》中所述「順逆十心」詳細列出,而且強調「天台大師」,但是明曠《天台菩薩戒疏》中則僅僅只有一句話:   故須先運逆順十心為懺悔本。   如果明曠所據,乃是智顗傳授之本,其中當然不會出現自稱「天台大師」的字樣。是不是明曠認為這些內容不重要而刪去了呢?筆者以為不然。因為明曠的《天台菩薩戒疏》中,也有一些不見於湛然《授菩薩戒儀》的東西一是濃厚的天台宗色彩,如:   菩薩戒者,則五十一位圓菩薩乘之律儀也。   唯圓妙覺究盡無明,故發圓心而希圓行,知因感果,驚覺常情。故名開悟。   心體覺知名佛,性體離念名法,心體無諍名僧。   今依圓佛發圓道心,圓道心者,我心佛心眾生心,三無差別。理雖無別,事證天殊。故學佛慈悲,發佛弘誓;滅惡生善,功唯菩提。   二是大量引用的經典。《天台菩薩戒疏》計引經典《薩遮經》、《月燈三昧經》、《華嚴經》、《涅槃經》、《瓔珞經》、《密藏經》、《法華經》等多種,而湛然《授菩薩戒儀》僅引《梵網經》、《法華經》等極少數幾種。從這些跡象來看,明曠《天台菩薩戒疏》中所述菩薩戒授儀,傳自智顗。而湛然則在智顗所傳儀軌基礎上作了較大調整,使其更符合傳戒的實用。所以,湛然《授菩薩戒儀》之源,還是在智顗那裡。 (四)知禮《菩薩戒儀》所述授菩薩戒儀  知禮(960-1028),俗姓金,字約言,四明(今浙江鄞縣)人。又稱「法智大師」、「四明尊者」。七歲時依汴京太平興國寺洪選出家十五歲具足戒,專研律部。二十歲從天台螺溪傳教院義通學天台教觀。淳化二年(991),受請住四明干符寺,大開講習,學徒雲集。宋真宗咸平二年(999)以後,專以講經、修懺為事。講《法華玄義》七遍、《法華文句》八遍、《摩訶止觀》八遍、《大涅槃經疏》一遍、《凈名經疏》二遍、《金光明經玄疏》十遍、《觀音別行玄疏》七遍、《觀無量壽佛經疏》七遍,其數繁多。又修《法華懺》,並燃三指供佛;造佛像寺院等,不計其數。又每歲啟建念佛施戒會,結合僧俗男女萬人同修念佛、發菩提心,求生凈土。著述頗多,如《金光明經文句記》、《解謗書》、《大悲懺儀》、《修懺要旨》、《光明懺儀》、《觀無量壽佛經融心解》、《觀音別行玄義記》、《觀音別行疏記》、《十不二門指要鈔》、《別理隨緣二十問》、《十義書》及《觀心二百問》等。仁宗天聖六年,稱念阿彌陀佛數百聲而示寂,世壽六十九。天台宗人尊為第十七祖。門下弟子著名者有廣智尚賢、神照本如、南屏梵臻等三十餘人。  據宋·宗曉編《四明尊者教行錄》卷第一所載《菩薩戒儀》,知禮也開列十二門,但名目次序已經有了很大不同:   第一求師授法,第二策導勸信,第三請聖證明,第四授三歸依,第五召請聖師,第六白佛乞戒,第七懺悔罪愆,第八問無遮難,第九羯么授戒,第十略說戒相,第十一發弘誓願,第十二結撮迴向。   可見,知禮首先在把原本第三的「請師」中的請傳教師和授戒師分列兩門,先列「求師授法」,請傳教師,理由是「夫欲受此菩薩戒者,必先請師策導開解,於一切境起慈悲心。若非此人,戒無由發。」而將請授戒師的內容,分列第五招請聖師和第六白佛乞戒。接著又在第三將原本屬於第八證明、第九現相中的一部分內容單獨提出,開列「請聖證明」門。再將原本屬於第五發心門的內容,並入第十一發弘誓願門。整個次序作了較大調整,已經不復智顗、湛然授菩薩戒儀的舊觀了。  不過,知禮的《菩薩戒儀》次第雖與湛然、明曠所述有異,但就其內容來看,知禮顯然是參考了明曠的《天台菩薩戒疏》。對於三寶,《天台菩薩戒疏》解釋說:   略明三種三寶為所歸依,一住持、二別相、三一體。一住持三寶者,人能弘道,萬代之所流傳;道藉人弘,三寶於斯常住。則剃髮染衣為僧寶,黃卷赤軸為法寶,泥木素像為佛寶。二明別相三寶者,十方三世法、報、應化為佛寶,所說法門法寶,除妙覺外菩薩二乘為僧寶。三一體三寶者,實相圓理名為一體。即一而三,無非秘藏。如世珍奇,故通名寶。何者?心體覺知名佛,性體離念名法,心體無諍名僧。凡聖始終此三具足,佛已修已證應物現形,別相住持功由一體。我等理是,如冰在水。若欲融冰,善須方便。擬趣佛果,非修不成。今始覺知正向此三,為歸依處。   知禮則雲:   然三寶者有乎多種,一曰住持三寶、二曰別相三寶、三曰一體三寶。言住持者,泥龕塑畫是佛寶,黃卷赤軸是法寶,剃髮染衣是僧寶。言別相者,修行契證妙覺果德,法、報、應化名佛寶。所說八萬四千法藏、十二部經名法寶。等覺已還、三乘聖賢名僧寶。言一體者,上至諸佛,下至蠢動,無不具此三寶也。所謂實相妙體即一而三,名秘密藏。如世珍琦,通名為寶。即今諸人本有覺性是佛寶,此性無染清凈法寶,此性柔和無諍是僧寶。今勸諸人,不得自輕,人人本具斯理,一一鹹得成佛如來由修證此一體三寶故,而能運大神通,興諸佛事。此之三寶在汝身中,如水凝冰。棄冰求水,無有是處。若欲融冰,善宜方便。擬趣佛果,非修不克。今既覺知此體,正向此寶,作歸依處。   然而,這段內容在湛然的《授菩薩戒儀》中,僅有「應須廣明一體三寶,為所依境。復知此境,有於別相、住持等用之也」這么一句。結合《授菩薩戒儀》不傳於中國情況分析,筆者懷疑此文在唐代傳入日本後即失傳,知禮很有可能根本沒有見過。而明曠所述之儀軌,畢竟過於簡略,在傳戒時使用起來,有很多的不便,所以知禮纔據之另造一本。    (五)遵式《授菩薩戒儀十科》所述授菩薩戒儀  除知禮的《菩薩戒儀》外,宋代天台宗尚有慈雲遵式的《授菩薩戒儀式十科》傳世,收於宋·遵式述、宋·慧觀重編的《金園集》卷上中,見《卍續藏經》第101冊第217頁至223頁。  遵式(964-1032),字知白,台州寧海人。俗姓葉。又稱天竺懺主、慈雲懺主、慈雲尊者、靈應尊者。初從義全出家二十歲於禪林寺受具足戒。翌年,從守初學律。後入天台山國清寺,於普賢菩薩像前燃一指,誓傳天台之道。雍熙元年(984),從寶雲寺義通修學天台宗典籍,盡其奧秘,與同門之知禮成為山家派中心人物。及義通示寂後,繼掌寶雲寺,宣講《法華》、《維摩》、《涅槃》、《金光明》諸經。並結交道俗,專修凈業,撰《往生凈土懺願儀》、《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三昧儀》、《金光明懺法補助儀》、《往生凈土懺願儀》等。其後,歷住浙江天台山、杭州昭慶寺、蘇州開元寺等,大設法席,講經修懺。登門從學者千人。宋真宗干興元年(1022),敕賜「慈雲」之號。天聖二年(1024),奏請天台教文編入《大藏經》內。並撰《教藏隨函目錄》,略述諸部大義。仁宗明道元年示寂,世壽六十九。門下著名的弟子有妙果文昌、明智祖韶、法喜清鑒等。遵式著述頗多,除上述有關凈土念佛懺儀之著作外,另有《往生凈土決疑行願二門》一卷、《大乘止觀釋要》四卷、《天竺別集》三卷、《金園集》三卷等,及《采遺》、《靈苑》二詩集。宋·志盤撰《佛祖統紀》卷第十有傳。  但此儀式與前面所述內容差異很大。知禮之作,基本上是參考明曠本而來。而遵式則乃是根據一般性的授菩薩戒方式自己創作而成,故與前面所述數種儀式有很明顯不同。如其開列十門(科),而不是十二門:   第一開導信心。第二請三寶諸天加護。第三歸依三寶。第四請五聖師。第五下座佛前乞戒。第六發四弘誓願。第七開遮問難。第八三番羯磨。第九請佛證明。第十示持犯戒相。   從比較可知,遵式《授菩薩戒儀》次序,大略與知禮所述相同,而與湛然不同。就其內容來看,遵式也參考了明曠的《天台菩薩戒疏》,如對於三寶的解釋,也採用了天台菩薩戒疏》的說法。但遵式的儀軌也有自己獨特的地方:  第一,各本均有的「懺悔這一內容,在遵式儀軌中被省略了。這是叫人非常不可理解的。  第二,「第一開導信心」中,提出受菩薩戒後,能於凡夫身中得「五種利益」、「八種殊勝」。其中「八種殊勝」一段,內容全同慧思的說法,知禮之文中也用到過。「五種利益的說法則在其它儀式中均未見。所謂五種利益是:   一者,得諸佛諸大菩薩心心護念、時時記持。二者,得煩惱斷除,佛心明朗。智能辨才,漸漸增長。三者,得現在人見心生歡喜,一切善心,倍加恭敬。四者,得備萬行,猶如妙華庄嚴凡夫位齊古佛。五者,臨命終時,心無悔惱,神識安然,舍此報身,直生佛凈土。   第三,新增了唱誦這一形式。在以往各種授菩薩戒儀式中,僅有念誦而沒有唱誦,但遵式充分發揮自己精通懺法的專長,將唱誦引入授戒儀式中,將一部分白文改成唱文。如其中可見「隨我聲唱」、「戒師下佛前跪唱雲」、「一時唱雲」等要求,顯得格外與眾不同。  不過,與知禮所述儀式一樣,遵式的《授菩薩戒儀式十科》,沒有受湛然影響的痕跡,同樣可以證明湛然之儀軌,確實在宋代已經失傳  四、《授菩薩戒儀》在日本的流傳   盡管《授菩薩戒儀》在中國失傳,但早在唐代中葉,即由日本來華求學的傳教大師最澄帶回日本。最澄(767-822),日本佛教天台宗創始人。亦稱睿山大師、根本大師、山家大師、澄上人。俗姓三津首,幼名廣野,近江國(今滋賀縣)人。十四歲出家後,改名最澄。延曆四年(785),於奈良東大寺受具足戒。後入比睿山創建根本中堂,788年改草庵為寺(後稱一乘止觀院、延曆寺)。804年作為「入唐請益天台法華宗還學生」,率弟子義真入唐。從天台宗九祖湛然之弟子修禪寺道邃、佛隴寺行滿受天台教義,並天台教籍82卷,成為接受湛然教系傳法的第一個日本人。又從天台禪林寺翛然受牛頭禪,並從道邃受大乘菩薩戒。離天台山後,又至越州(今浙江紹興)龍興寺從順曉受密教灌頂,並抄寫許多經疏。翌年攜帶經書章疏230部460卷及金字《妙法蓮華經》、圖像、法器等回國。最澄回國後,受到日本桓武天皇的重視,在其支持下,獲准設天台宗「年分度者」(按年限定出家人數),正式創立日本天台宗。864年,清和天皇追贈傳教大師謚號,為日本大師號之始。著作要有《守護國界章》、《內證佛法自脈譜》、《山家學生式》、《顯戒論》等,近代輯有《傳教大師全集》。  日本東大寺沙門凝然述《五教章通路記》卷第十二雲:   延曆二十三年甲申,傳教大師最澄,遠往大唐,值道邃、行滿二德,學天台宗,獲三觀法;兼傳真言,習菩薩戒。乃以延曆二十四年乙酉歸朝,大齎台宗章疏而來。荊溪章記、諸餘諸記、諸章疏等,皆悉齎來。傳教大師入唐已前,久研台宗,乃依鑒真和尚將來章疏也。即於高雄寺,聚眾講《文句》等。而義理仿髴,書典不具,故發願奉詔,往唐傳之。比睿山者,最澄和尚幼年草創之處。歸朝之後,即於彼山,大弘台教。雖天台根由始於鑒真將來,廣敷之事,專在傳教大師傳來。自爾已來,一天四海,皆悉習學;花夷都鄙,無不弘敷。   最澄《傳教大師將來台州錄》記載,其帶回國的典籍中,就有「受菩薩戒儀一卷(荊溪和尚撰,十一紙。)」而其戒律傳承,按日本法然《黑谷上人語燈錄》卷第十「大乘律宗」所述為:   蓮華台藏世界赫赫天光師子座上盧舍那佛--逸多菩薩--天竺鳩摩羅什三藏--靈山聽眾南嶽慧思大師靈山聽眾天台智者大師--章安灌頂大師--縉雲智威大師、東陽慧威大師--左溪玄朗大師--荊溪湛然大師--琅琊道邃大師--大日本國比睿山前入唐受菩薩戒沙門最澄--前入唐受菩薩戒沙門義真(道邃弟子)   最澄回國後,對於菩薩戒的傳授可謂不遺餘力。他向朝廷明確提出,日本天台僧人不受聲聞乘戒,只受大乘戒,也就是梵網菩薩戒。819年,最澄上奏天皇,欲創建大乘戒壇於比睿山,這一要求,遭到奈良七大寺和僧綱的強烈反對,他因此撰《顯戒論》3卷、《顯戒緣起》2卷上之於天皇,仍未被允許。直到逝世後,日本天台宗方獲准在比睿山設大乘戒壇。設立大乘戒壇時間雖然較晚,但最澄在世的時候,顯然不止一次在比睿山為僧眾傳授過菩薩戒。要傳戒,自然需要應用的儀軌,因此,最澄將從中國帶回的湛然《授菩薩戒儀》作了一番補充後,用於傳戒之中。與湛然本相比,最澄改寫本主要有這么幾點不同:  第一,增加了突出天台宗圓教思想內容。如其謂:   今既不求人天果,不求聲聞辟支佛果不求小乘所見佛果不求通教三乘佛果不求別教獨菩薩佛果,唯欲專求圓教所證無上正等菩提。   這是對湛然本「今既不求人天小果,唯欲專求無上菩提一句的擴充。又如:   先當繼念十方諸佛為所期果。是故經雲:若能念佛,得見佛心佛心復以慈悲為本慈悲乃以弘誓居先,是故弘誓為菩提因。  圓融十界諸眾生我今發誓必濟度  圓融五住諸煩惱我今發誓必斷除  圓融四門諸道品我今發誓心盡知  圓融法性真佛道我今發誓必顯得   「先當繼念十方諸佛,為所期果。……是故弘誓為菩提因」一段,是湛然本舊有的。但後面的「圓融四句則是最澄新增入的。  第二,將此儀軌專門用於為出家眾授戒。   因為梵網菩薩戒原本是出家、在家通受的,所以湛然本中,並沒有指明是出家菩薩受還是在菩薩受。而最澄本則改為:   敬白十方盡虛空界一切諸佛諸大菩薩,此(某甲)等,求我白諸佛菩薩,欲從諸佛菩薩乞受出家菩薩戒。此(某甲)等,已發大願,已有深信,能舍一切,不惜身命。唯願諸佛菩薩憐愍故,施與(某甲)等菩薩戒。(三說)   其「欲從諸佛菩薩乞受出家菩薩戒一句,湛然本作「欲從諸佛菩薩乞受菩薩戒」。  第三,將大唐國改為日本國。  湛然本中所有涉及地名之處,如「大唐國某州某縣某僧伽藍中」,最澄本均改為「大日本國山城州乙訓縣山本僧伽藍中」。這當然也是出於傳戒的需要。  五、結語   從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湛然《授菩薩戒儀》乃承智顗所傳授菩薩戒儀軌而來,是天台菩薩戒問題研究重要的資料,不僅對於研究天台菩薩戒傳授方式的變化有重要參考價值,對研究中日佛教尤其是天台宗交流史,也有著實物見證的意義日本古寫本《授菩薩戒儀》的公布,為整理這一寶貴文獻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資料,值得關心天台宗和戒律學人作進一步深入研究。為便於研究工作的開展,筆者日本古寫本為底本,以《卍續藏經》本和最澄改寫本(簡稱最澄本)為校本,新校訂了《授菩薩戒儀》,提供給大家參考。校勘體例如下:  一、對於底本和校本(《卍續藏經》本)的文字差異,採取有異即錄的方式,為研究者提供比照的資料。  二、底本有脫訛的,據校本補足、改正,出校記說明。  三、底本不誤而校本(《卍續藏經》本)誤的,出校記說明。  四、底本、校本均誤的,據其它資料校改,出校記說明。  五、原作雙行小字夾注的內容,一律加圓括弧,附於相關文字後。  限於時間和水平,疏漏之處,請方家指正是幸。  六、附錄:新校訂本《授菩薩戒儀》   天台沙門湛然述   依古德及《梵網》、《瓔珞》、《地持》、並高昌等文,授菩薩戒行事之儀,略為十二門。雖不專依一家,並不違聖教。第一開導,第二三歸,第三請師,第四懺悔,第五發心,第六問遮,第七授戒,第八證明,第九現相,第十說相,第十一廣願,第十二勸持。  第一,開導者,應先問言:欲受何戒?佛法大海,深廣無涯,唯信能入。由有信故,三學可成,菩提可至。故三學中,以戒為首。菩提曠路,戒為資糧;生死大海,戒為船栰。三途重病,戒為良藥。然戒有多種,五、八、十、具、菩薩律儀。五戒報人,八、十報天,出家大戒,感小解脫。三明六通,無餘永寂。菩薩律儀,三千威儀,八萬細行,報得佛果;三身四德,相好不共,一切功德。今既不求人天小果,唯欲專求無上菩提,須具六法,方可得戒:  一者,能授人,謂能授戒者,須預知頒類,及以人數,於中幾許。中國邊方,余道雜類,雖得人身,無有安樂;八苦交逼,四蛇競煎;四大危脆,念念不住;六賊爭驅,新新生減。設受余戒,雖報人天,不免沉沒。二乘小果,永住涅槃。故須虔誠,誓求極果。  二者,所依處,先須諮白,無內外障;安置壇場,庄嚴清凈;皆令地鋪,使受者安隱。  三者,高座秉法。  四者,專求大道。  五者,生希有心,如貧如飢,如病如怖;得寶得食,得醫得安。不生一念散亂之心。若無懇誠,徒勞彼此。  六者,專為利他求戒。以菩薩發心,利物為本。發大勇猛,不惜身命。誓與眾生,同入真如法大海。  第二,三歸者,應教言:弟子某甲,願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眾中尊。(三說)弟子某甲等,從今身盡未來際,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從今已往,稱佛為師,更不歸依,余邪魔外道,唯願三寶慈悲攝受。慈愍故。(應須廣明一體三寶,為所依境。復知此境,有於別相、住持等用之也。)  第三請師,唯合自陳,恐汝不解,我今教汝:我某甲等,今從大德求受菩薩戒大德於我,不憚勞苦。慈愍故。此但是請傳教之師。  次請眾聖為授戒師。先請和上,詞雲:弟子某甲等,奉請釋迦如來應正等覺為和上。我依和上故,得受菩薩戒。慈愍故。(禮一拜)文殊師利菩薩為羯磨阿闍梨,彌勒菩薩教授阿闍梨,一切如來為尊證師,一切菩薩同學等侶。(詞句具如和上)  當知聖師神信道眼,皆悉見聞,如對目前。是故行者,請得師已,雖對凡師,恆如睹聖。准高昌本,自此已後,無有懺悔,但更加乞戒,亦先教其從傳教師乞雲:族姓大德,今正是時,願時施我菩薩戒法。次,戒師應起,為白聖師雲:敬白十方盡虛空界一切諸佛、諸大菩薩,此某甲等,求我白諸佛菩薩,欲從諸佛菩薩乞受菩薩戒,此某甲等,已發大願,已有深信,能舍一切,不惜身命。唯願諸佛菩薩憐愍故,施與某甲菩薩戒。(三說)  第四懺悔者,無始已來,誰能無罪?或有重罪,障戒不發,故須懺悔,故曇無讖三年始獲。故有上根上行之人,宜應靜處,別置道場事理合行,精誠懇倒,上品相現,戒品自成。今此通方被時行事,利根之仕,逐語想成,宿種現加,成辦前事。故今略出濟世生善利物之儀。於中為三:先明懺意,次明運心,三正說罪,為懺方法。  初雲意者,夫言戒者,是白凈法。法器清凈,方堪進受。如凈潔縶,易受染色。是故先教懺悔洗浣,亦如浣故衣,先以灰汁,後用清水。然佛滅後,向二千年,正法沉淪,邪風競扇。眾生薄佑,生在此時,縱有聽聞,頗生信受,猶如畫水,不得久停;空中造立,難可成就。良由惑障深厚,見執鏗然。若不起於殷重之心,罪無由滅;罪若不滅,戒品難期。是故不可輒爾而受。然懺悔法,有其三種上品懺者,舉身投地,如太山崩,毛孔流血。中品懺者,自露所犯,悲泣流淚。下品懺者,通陳過咎,隨師口言。今雖下品,猶請諸佛、諸大菩薩,為作證明。諸佛菩薩有大慈悲,常欲令於法界眾生,如我無異。雖觀眾生,猶如赤子;然須行者,自發精誠。如請大王,先須凈舍;亦如濁水,日輪不現。三世諸佛,皆因此戒,得成菩提。(雲雲)  次運心者,雖從戒師說罪名種,然須先運逆順十心,重罪方滅。故天台大師於《大止觀》懺凈文中,具立此方,成四三昧。彼具解釋,今略列名,以為行者,作滅罪良緣。  先言順流者,謂無始來,隨順生死,自微至著,不逾斯十:一者妄計人我,二外加惡友,三不隨喜他善,四縱恣三業,五噁心徧布,六晝夜相續,七覆諱過失,八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十撥無因果。(亦須略教,依名運念,令罪消滅也。)  次明逆流者,所言逆者,謂逆生死。依前順流次第逆上。如欲破賊,先須知賊根源窟穴,故知必須從後向前。如人倒地,還從地起。一正信因果,二自愧克責,三怖畏惡道,四發露瑕玼,五斷相續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補過,八守護正法,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須一一釋對破所以,故知無始罪障不可率除,如伐樹得根,炙病得穴,故須逆順觀其罪,由見罪性空,方為永謝。)  運此心已,作如是言:  仰啟十方,盡虛空界,一切三寶釋迦如來,當來彌勒,十二部經,真如藏海,諸大菩薩,緣覺聲聞,證明我等,披陳懺悔:從無始來,至於今日,於其中間,皆由妄計我人,為貪瞋痴、無量煩惱,惱亂身心;縱恣三業,具造十惡五逆四重,作一闡提,撥無因果;(具列十惡、五逆、四重、無因果相)壞僧伽藍,焚燒經像;身四威儀損傷含識;盜三寶物,及余趣財;顛倒邪淫,污染梵行;污父污母,污比丘比丘尼,人男、人女,畜生鬼神等一切男女;誑惑三寶,謗三乘法,言非佛說障礙留難;或飲酒食肉,無慈愍心;或食五辛,熏穢三寶;或於一切出家人所,有戒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責;乃至於一切有情無情,作不饒益;如是等罪,不可數知;自作教他見聞隨喜,對三寶前,披陳懺悔,齊佛所知,不敢覆藏。一懺已後,永斷相續,更不敢作,願罪消滅。唯願三寶慈悲證明。  三遍已,語之:欲入佛海,以信為本;生在佛家,以戒為本故有三歸,乃至菩薩戒。然受五、八、十戒人,如秉燭夜行,所見不遠。受小乘戒,如月下游,雖未大明,猶勝燈燭。若受大乘戒,如在日中,無不曉了。能摧八難,能免八苦;遠離二死,具足二嚴;四德圓滿,降伏四魔。(雲雲)  第五發心者,先當繼念十方諸佛,為所期果。是故經雲:若能念佛,得見佛心佛心復以慈悲為本慈悲乃以弘誓居先,是故弘誓,為菩提因。(具足為說,發四弘心。)發弘誓已,復加四心,以成弘誓:一者,觀於一切眾生,如佛無異;二如國王,三如父母,四如大家。何以故?佛為法王,是所求故。心、佛、眾生,三無別故。王居國尊,親在家尊,大家復為下類中尊。因中生於果上想故,若不爾者,何能度之?為度眾生,立餘三誓。又複發四種心:一者,所作功德眾生共。二者,願一切眾生,過於煩惱生死大海。三願共眾生通達一切諸經了義。四共眾生至於菩提。此亦四弘之別名,而以利生為本,故並俱於眾生起想,以四弘誓利生為本。既發心已,三業清凈,猶如明鏡,內外清徹,堪受凈戒。以此戒品具足三聚,遍收一切法故。  第六問遮者,既能發心,建立行相,行相不出自行化他。自行故上求,利他故下化。汝等既知發心之相,堪能成就,滿足四弘。此但現在身心發趣,若有遮難,戒品不發。故《梵網經》雲:若有七遮,不應為受。我今問汝,當如實答。若不實答,徒苦自他無所克獲,虛稱菩薩則為欺誑一切眾生,負心誑佛,枉受利養。汝不曾出佛身血不?(應答雲:無。)不煞父不?不煞母不?不煞和上不?不煞阿闍梨不?不破羯磨僧不?不煞聖人不?若無七遮,堪得受戒。應須起專註心,發殷重心。今此方欲授汝等戒,發於戒品,心若專志,如仰完器,則有所克。一念差違,猶如覆器,必無所成。然此戒者,無有形色,而能流注汝等身心,盡未來際,成就大果。而於爾時無所覺知。向若有形,入汝身時,當作天崩地裂之聲。故須繫念,不得余覺,及餘思惟。(須具為說緣境,為發戒緣也。)  第七正授戒者,先略示三相,次正授戒。言三相者,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應須廣辨三聚廣狹偏圓之相,以作行者期心之本若不爾者,秉法不成。小乘亦有三聚名故。  次正秉法者,應語言:汝等諦聽。汝等今於我所,求受一切菩薩凈戒,求受一切菩薩學處,所謂攝律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凈戒,此諸學處,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未來一切諸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現在一切諸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當來作佛。汝等從今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犯。能持不?(三問三答)第一遍時,應語言:十方法界一切境上微妙戒法,悉皆動轉,不久當應入汝身中。第二遍已,次即語雲:此妙戒法,即從法界諸法上起,遍虛空中,集汝頂上;微妙可愛,如光明雲台。第三遍初,復應示言:若更一遍,此妙戒法,入汝身中,清凈圓滿。正在此時,納受戒法,不得余覺餘思,令戒不滿。第三遍已,語言即是菩薩,名真佛子!故大經雲: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  第八證明者,戒師應為受者作白言:弟子某甲,仰啟十方盡虛空界一切諸佛,於此世界一四天下,南贍部洲人主地大唐國某州某縣某僧伽藍佛像前,有眾多佛子,來於我所,求受菩薩戒竟,我已為作證明,唯願諸佛亦為作證明。(三說)請諸菩薩亦如向說。(三說)  第九現相者,受者既有三品之心,相現亦有三品不同。所謂涼風、異香、異聲、光明,種種異相,於十方界,此相現時,彼諸菩薩各問彼佛:何因緣故,有此相現?彼佛各答彼答菩薩言:此相現者,某方某界某國某處,有眾多佛子,於某師所三說求受菩薩戒竟,今請我等而作證明。我為作證,故有此相。彼諸菩薩,各各歡喜,咸相謂言:於如是等極惡處所具足如是猛利煩惱惡業眾生,能發如是極勝之心,甚為希有。深生憐愍,乃於汝等起於堅固梵行之心。十方菩薩尚發是心,是故汝等宜應志心守護禁戒,不惜身命,勿令毀犯。上品相者,上風、上香、上光明等,中下准此,唯佛能了,余無能知。  第十說相者,謂略陳持犯。如聲聞中略說四夷,故大乘略陳十重,以從易持難,識者說應先為說此十總名。波羅夷者,此是梵音,此土往翻名他勝處。善法益己,名之為自;惡法損己,名之為他。若惡法增,損害善法,名為他勝。然論持犯,乃至有命,一針一草等,皆名持犯。今從易識妨損處深故,且隨說之雲。  若諸菩薩已於戒師所,三說求受菩薩戒竟:  若自煞,若教人煞,若作坑阱,與人非人毒藥,施設方便,非真菩薩假名菩薩;無慚無愧,犯波羅夷。汝從今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犯,能持不?(答言:能持。)  若自盜,若教人盜,盜人五錢,若過五錢,若燒若埋若壞色,如是盜五大五塵。  若淫人男女諸天鬼神畜生男女,作不凈行。  若非真實、非已有,自言得禪、得解脫、得定、得九大禪、得初信,乃至等覺、妙覺,天龍鬼神,來供養我。  若酤諸酒。  若說出家、在家菩薩,言犯十波羅夷中隨犯一波羅夷。  若自贊己真實所得,並毀出家、在家菩薩,言犯十重中一一重罪,卌八輕中一一輕罪。  若慳法慳財,有來求者,法不為一句一偈;財不施與一針一草,反生罵辱。  若瞋一切出家、在家菩薩,若非菩薩諸天鬼畜,懺謝不解。  若謗三寶,若增若減,若相違,若戲論,下至一句。(一一文若初。若後皆初至戒竟,後從非真,並同初句。)  第十一廣願者,上來受戒,但是起行。菩薩之儀,利他為本。是故更須以願加之。師應教言:  弟子某甲等,願以懺悔受戒發心所生功德,回施法界一切眾生。願法界眾生,未離苦者,願令離苦;未得樂者,願令得樂;未發菩提心者,願令發菩提心;未斷惡修善者,願斷惡修善;未集佛法者,願集佛法;未利生者,願早利生;未成佛者,願速成佛。又以此功德,願共法界眾生等,舍此身已,生極樂彌陀佛前,聽聞正法,悟無生忍;具大神通,遊歷十方,供養諸佛,常聞無上大乘正法。福智資糧、自行化他、生十方佛前、一切佛法,速得圓滿。又以此功德,願共眾生,從今已往,於自行門,未得無生忍前,永離三惡道身,永離下賤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