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a29 十二因緣 第二項 行(業) 六 業感的比喻

「六、業感的比喻

無論是身語動作(表業),或由此引起的動能(無表業),依佛法說,這都生滅無常的,剎那就過去了。業既然已剎那滅而過去,怎麼還能招感後果呢?對於這,經中有比喻說明:」

    這裡有一很重要觀念:無論是表業還是無表業,我們從生滅緣起法來看都是剎那剎那生滅不住的。就有人提出:生滅不住的緣起萬法,「不住」就是根本沒有留下,後面如何感果?無常剎那不住、非實有的生滅法,為什麼能感果?就這問題,佛法有一比喻

「(1)比喻為「種子」:如草木的開花結子,雖凋謝枯萎了,但種子還會生芽、抽枝、發葉的。
    (2)比喻如「熏習」:像藏過名香的匣子,香雖已取出了,但匣里還留有香氣一樣。因此後代學者,就成立種子說或習氣說,來說明業力感果的可能。這是通俗的比喻。」

家裡有拜拜的人就知道,香用完了,裝香的盒子還有香的味道,常常熏,那個香味就會留下來,這是比喻熏習。前面是種子說,這是熏習說,這都是比較通俗的比喻

「(3)依佛法的深義來說,過去了,或剎那滅了,並非等於沒有,而只是從現實存在轉化為另一姿態。可以說:滅了,過去了,不是沒有,而還是存在的。當然,這與存在於現在的不同。如物質的從質轉化為能,決非沒有,但不能以體積、質礙等物質概念來局限它。所以業力剎那過去,但一樣的存在(只是非現在的存在)只要遇到因緣的會合,就會招感果報,如「能」化為「質」一樣。在尚未修證解脫以前,縱經百千劫,業力仍不會失去的,如三昧水懺中,因袁盎的中傷,而殺害了誃錯。袁盎所作的殺業(教他殺),一直到身為悟達國師那一世時,因貪染沉香座,才感得患人面瘡的果報。」
    一般的觀念就是這樣,造作的過去了就不見了,不見了就是沒有,包括人死了也好象也是什麼都沒有。這裡就用了一個能與質互相轉換的比喻來說明業力作用。《雜阿含經》說無作者,無受者,業力不失。縱經百千劫,業力不失三昧水懺里講到這個因緣,過去袁盎中傷誃錯,後來他被殺了,於是心中懷恨一直要找袁盎報仇。直到悟達國師前十幾世都是修行高僧,他找不到因緣可以報仇。這一生悟達國師還是修得很好,當了國師境界也很高。但有一皇帝賜他一個沉香座,他心裡就起了一念歡喜心,於是誃錯就有機會報了。可見我們修行人一念的貪慾起來,就出問題了。十幾世的高僧這一生死輪迴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沒有解脫以前業力都不失,皇帝給他一個很寶貴的沉香座,他只是起了那一念的歡喜心而已,這個業力就有機會報了――腳上生了一個人面瘡,表示業力不失業力雖有,如果沒有助緣是不會發作的,助緣就是貪慾愛取,所以愛取貪慾沒有斷以前,是不可能解脫的,業力是有機會感得果報的。所以修行如果只修定而沒有慧解脫定力總有退失的時候,即使無色界八萬大劫,還是一樣墮落,所以慧解脫才是真正的解脫

我們一直辛苦的在上課,其實就是要建立正見,依正見才能開發智能解脫這是最重要的。沒有正見不能解脫,再久的業力還是會受報的,大家就知道上這個課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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