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方法師:解脫之道講記 b4 十二因緣 第六項 觸

「〔第六項 觸 〕   

觸:由於六根的取境、發識、和合而起的識觸。以這一生來說,胎兒出生,與境相觸,引起身心活動,名觸。則知,認識作用的形成,是由於根、境、識和合觸。沒有觸,反應對象而起的領受也就不生。這十二支的「觸」,專指與無明相應的觸。」

根塵二和合產生識,根塵識三個作用合起來叫觸。如果沒有觸,我們就沒有領受,不能產生感受。所以要認識身心功能,因為都是在這裡產生了錯誤認知五蘊功能是俱生就有的,根觸到外面的境界產生認識,隨之而來的就是領受。十二支緣起的觸(根塵識三和合)是與無明相應的觸,是沒有見道,沒有與般若明相應(即無明)中的觸,重點就在這裡。很多修行人都知道「觸」是重點,認為是外面的境界使我們起了貪愛染著。因此為避免產生貪愛染著,就盡量不接觸外境。社會五花十色會讓我們迷惑,那就盡量避開,不與外面不好境界接觸,就不會產生貪染的作用。這樣就變成逃避,現在不接觸外境沒事,但是能永遠不接觸外境嗎?一旦再接觸外境時,還不是一樣貪染?說明內在的無明作用沒有消失,所以逃避是不能解決問題的。這裡重在提醒我們,生理功能的觸和與生俱來的有取識是一樣的,都與無明相應。

除逃避外還有一種是修禪定,認為如果把意識降伏不動就不會去攀緣外面了。修禪定到三禪時意識微細,到四禪時意識作用不起,脈都幾乎停了,這樣是很清凈。但人類活在社會上不可能永遠在入定中,只要生活就要接觸外境。即使入定幾小時後還是要出定,出定時就沒有定了,這個入定有什麼用?如果出定以後還有定,那就不出不入,沒什麼出入定可言。入定以避免與外面接觸,不讓意識攀緣,這不是辦法。這裡點出一個重點:與無明相應的識(有取識)所產生的是無明相應的觸,因此會產生執著愛染。所以修行關鍵在於破無明開發智能,這樣,六根接觸六塵產生的識觸就與明(即空的智慧)相應,因而不再產生三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繼之而來的貪愛執著自然也不生起。所以,修行關鍵就是如何使與無明相應的觸變成與明相應的觸。


 

THE END